第56节

    身后,他家男神站在斑驳树影里,狗狗一样的眼神歪着头, 奶萌奶萌地看着他。
    “彻彻,”他小小声,“边境线再亲一个好不好?”
    程彻:“还亲?”
    嘴唇上,隐隐地还残留着刚才摩擦的余温。才亲了那么久,都有点痛了,他还要?
    “嗯,就一个, 今天早上最后一个。”
    并不是最后几个的问题。
    而是刚才旁边没人, 亲多久都没关系, 可现在有人在看啊?
    东欧这边, 亚洲游客非常少。之前在波兰, 黑发黑眼走在街上就很不怎么常见了。等来了立陶宛就更是稀有, 经常在街上都会被人行注目礼。
    对岸养狗的几家人, 也是友好又好奇,还在时不时地往这边看一眼。
    ……
    这搁以前,程彻肯定一千一万个扭头坚持“不亲”。
    但,今时毕竟不同往日。
    都下了决心要突破自我,总得做点什么——
    “呜!”
    赵清嶺完全没反应过来,嘴唇上就微微一软。
    当然,程彻还是很害羞的,所以就只蜻蜓点水地蹭了一下,非常快。
    灿烂阳光下,赵清嶺晕乎乎的。既兴奋,又怅然若失:“不行!没感觉到,再来一下。”
    居然耍赖。
    程彻哭笑不得:“过分了啊?才说好今早最后一个的。”
    “不是,我真没感觉到。没感觉到就不能算,”赵清嶺拽他,一脸的急切 无辜,“再一下,一下就好的,彻彻~”
    “彻彻,就再亲我一下吧。”
    “你看,这条边界线的名字刚好也是“界限街”,我想在‘界限街’亲亲。”
    他眼睛亮晶晶。拽着他的衣角,小孩子要糖一样晃啊晃。
    “刚才亲那一下是‘这次’的界限街。再亲一下,算是补‘以前’的那条界限街。”
    什么?
    程彻没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不是在美国念书嘛,中间有一个学期被交换去了香港。”赵清嶺说,“住的公寓刚好在九龙和新界交界的那条街上。”
    “那条街跟这条一样,名字也叫做‘界限街’。”
    “那时候我一个人在香港,所有朋友都不在。每天下楼,在那条界限街上走过来走过去,一秒在九龙,一秒又在新界,就感觉很开心——虽然是很无聊的事情,但想要找人说说。”
    “可是,找不到该跟谁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那个时候就觉得很孤单、有点难过。”
    “哈哈,很荒谬吧。我是不是有时候也挺……”
    话没有说完,他就被程彻拽过去。
    结结实实地亲了。
    这次,亲得很久、亲得超级认真。
    亲得太阳光晒烫了一侧的脸颊。
    亲得赵清嶺这次可再也没有办法找借口,胡说什么“没感觉到”。
    “以后有机会,我陪你去香港的那条界限街。”
    “真的?”
    “嗯,到时候陪着你一起,一秒在九龙、一秒在新界,反正香港又不远,随时可以去。”他顿了顿,又说,“其实现在,这个世界上也根本没什么地方是真的有多远。”
    “二十四小时,飞到哪里都足够了,以后哪里我都陪你去。”
    “……”赵清嶺愣愣地。
    无声感动,眼睛里面很明亮。
    “彻彻,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他说:“你那么好,你真的太好了,怎么就那么好?”
    行行行,乖乖乖。
    程彻无奈拍小朋友一样拍他的背。
    还略微有些在意,结果悄悄侧头一看,河边遛狗的那几家人纷纷是“普天同庆”、“恭喜恭喜”“干得好”的表情。
    ……
    从“对岸共和国”出来,林荫路上,程彻甚至主动牵着赵清嶺的手,一路往前拖。
    人生中第一次那么有勇气。
    他是想开了。
    反正异国他乡,谁都不认识谁。多牵一秒钟都是赚来的,干嘛不牵?
    牵!
    赵清嶺这一天,真的要受宠若惊坏了。
    这还是他的彻彻吗?
    主动亲他,还大庭广众光明正大牵他手!以前在外面他都不肯牵他的。真的是答应了原谅他之后就真的没再记他半点仇,还这么主动!超级暖!
    赵清嶺太开心了。
    古人云,乐极生悲。
    他飘了。
    飘得大脑分分钟掉线,以至于千不该万不该,在气氛那么良好的情况下,傻逼兮兮地发出了一句真情实意的感叹:
    “彻彻,真的~要是高中的时候,你早跟我说该多好啊?”
    “那样我们很早就能在一起了,当年就可以一起去美国,后来也可以一起去香港。根本早在七八年前,就能在界限街亲亲!”
    “要是那样该多好啊……呜,好不甘心啊,我想跟你一直一直在一起~如果以前也能一直一直在一起该多好啊。”
    程彻:“……”
    程彻:“不都跟你说了,不可能的。”
    “就算高中时我跟你告白了,你也一定不会选择我。”
    ……有毒吧。
    气氛瞬间就不对劲了。
    赵清嶺暗暗懊悔自己真他妈毒,哪壶不开提哪壶。
    程彻那边,也默默觉得自己真毒——就,是傻逼吗?
    刚下飞机那时候,两人闹别扭是为什么?
    不就因为争这个?
    问题是争个屁啊,能争出结果吗?就算争破头,难道还能穿越时候回到高中去,改写历史跟赵清嶺好好告白一次、看看结果到底是答应还是拒绝?
    根本是一件永远验证不了结局的事情。
    所以,就当对方是在说小情话,“嗯”一声不就得了事了?
    一本正经脸反驳什么反驳啊?
    本来就是。上次要不是他硬要反驳,两人也不会因为这个闹别扭,他也不会大雨天一个人在外头拧着脚。
    要不是他拧着脚,也不会让赵清嶺一个人出去跑行程。要不是赵清嶺单独跑行程,他也不会一个人陪许博他们吃饭,要不是跟许博去了酒吧,也不会……
    艹。
    还说什么要努力改变、要超进化。
    连这点教训都不懂吸取,怎么进化?
    ……
    笨蛋情侣的脑袋上,总是长着风云莫测的晴雨表。
    刚刚才亲得那么甜,一转眼又大眼瞪小眼。
    赵清嶺以为,程彻不说话,肯定是不高兴了。
    程彻以为,赵清嶺不说话,肯定是不高兴了。
    于是立陶宛布满红房子的美丽大街上,此刻正横行着两只“没头脑 不高兴”。
    “喂,吃不吃?”
    路过冰淇淋的摊子,赵清嶺半不情愿地、小小服软。
    没等程彻点头,就选了个从没见过的牌子。普普通通的包装,两个口味。他一脸很傲娇的样子,昂着头梗着脖子,递给程彻一个。
    程彻撕开包装纸。
    垂眸,心不在焉咬了一口。
    ……没想到,巨好吃!
    ……
    就,完全让人意外。颜值那么普通、看起来那么寻常的冰棍,怎么会如此超乎预料、难以想象的好吃?
    一瞬间,真别的啥也没想。
    程总下意识就赶紧掏出手机,拍照,记录一条龙,并趁着灵感还在,刷刷刷飞速打起推荐软文——
    “来维尔纽斯必须尝试的美食推荐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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