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所以长青王府心悦的世子妃便是张阁老的孙女,也叮嘱魏邵和行事要小心谨慎。
    周氏、林清嘉……
    心中那个隐蔽的想法一出,心里头十分火热。
    勉强按捺住激动的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现在情况还没有查明,要是应了他心中所想,他大可不必娶张家女,而是娶林清嘉为正妃。
    这样想着,心头越发火热,干脆站起了身子,在房中左右走动,还有半个时辰,周氏就要来柳府了罢!
    周氏见到的就是这般格外热络的魏邵和、
    不同于昨个儿说得多,今日里的周氏更加沉默寡言。
    魏邵和冷静下来后,就温声问道:“林夫人今个儿不爱说话?是不是晚辈言语之中冲撞了妇人。”
    周氏笑着摇头,敛着长睫,声音温柔,“嗓子有些不大舒服。”
    “吃过了药没有?”
    “老毛病了,不碍事的。”周氏说道,“这不是什么要紧的毛病,少说些话就好。”
    魏邵和本想问周氏看过大夫没有,想到自己要从周氏这里求方子,也就不好开口,“那夫人多喝些茶水润润嗓子。”
    “多谢世子爷。”周芸抿唇一笑。
    她不喜魏邵和,也不敢在魏邵和面前露出嫌恶的神情,且先虚应他,等到老夫人的寿辰之后,她与女儿自会离开姑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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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此时行驶在风雨之中,刚出城门的时候,还是阴着天,等到行到一半的时候,就疏疏下了细雨,那雨水织就而成网密若网,笼着万物,不留一丁点的空隙,好似那湿气透过马车帷布的接缝处漏了进来,浸润着内里也是湿漉漉的冷意。
    幸而老天还是偏爱她的,等到马车入了别院里,她站在了长廊处,雨哗啦啦一瞬间才下的大了。
    雨滴滴落在青瓦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林清嘉在马车上的时候,已经和绿衣换了一副妆容,此时只是穿着男装。
    “小姐。”莫烟急急迎过来,心中奇怪怎么这时候小姐回到了别院里。
    林清嘉对着她微微颔首,走过了莫烟的身侧,扬起的披风一角卷着莫烟的手臂。
    莫烟转过身子,看着林清嘉的背影,见着她梳着男子的发髻,她这般的模样让莫烟陌生极了。
    莫烟的心中忐忑,暗咬银牙就往前一步追上了林清嘉,跟在他的身后。
    林清嘉回到了自己的房里,莫烟打发小丫头去端热水,自个儿到了林清嘉的身后,就替她拆开发髻,“小姐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自然是有些事的。”林清嘉说道,“准备带些东西走,这一次要长住姑苏城。”
    莫烟手里拿着梳子,听到了林清嘉的话,一下手中用力。
    林清嘉的眉头皱起。
    莫烟其实猜到有这样一个可能性,周氏与林清嘉会留在林府,只是没有想到她堪堪想到这个可能性,这个最坏的消息就出现了。
    “怎么就忽然定下要留在林府了?”莫烟轻轻问道,看着水晶镜里林清嘉的眼,“夫人不是住不惯林府吗?”
    “我娘是林府的二夫人,我又到了年岁了,总不能一直在别院里住着。”林清嘉看着镜子里莫烟的眼,林清嘉只把莫烟看得不自觉移开了眼,“再说了,老夫人说要细细替我选上合适的夫君,我留在姑苏更方便些。”
    “这样啊。”莫烟看着窗外,此时雨潺潺,舌尖舔了舔干涸的唇瓣,“小姐什么时候走呢?”
    她的眼神里有些愤恨,这些日子求神拜佛,求得就是自家小姐不要留在姑苏,谁知道神佛没有任何的作用。
    “明日雨没有停就后日,寿宴前过去就好。”林清嘉说道,“我既然要回林府,岑师傅恐怕不会跟着我回去,总要同岑师傅好好说一声。”
    莫烟干笑着,“也是。”
    一想到要回姑苏,心中就像是被一只巨手扼住,此时丝毫不在林清嘉的面前掩饰自己的情绪,面上露出了欲言又止的情绪。
    “怎么了?”林清嘉嘴角勾起淡淡的弧度,那弧度转瞬即逝。
    “我去看看水烧好了没有。”莫烟避而不谈。
    她需要林清嘉多问几次。
    放下了手中的梳子,转身离开了房门,像是落荒而逃。
    林清嘉转过身子,见到了莫烟的背影,轻轻叹了一口气,她不能说自己要去京都,莫烟要是知道自己的目的地,一定会跟上。
    只要对莫烟一口咬定自己要留在姑苏,莫烟自然会心生退意,等到她多问几次莫烟在烦恼些什么,莫烟也就会顺水推舟,表示自己不去姑苏的决心。
    第37章 话别
    林清嘉在别院里一共待了三天的时间, 第二天的雨下的比第一天还要大,自然而然就走不了, 第三日需要等路上的泥泞干了才好赶路, 等到第四日一早,带了别院里最后需要带走的物件儿, 林清嘉就出了院门。
    一场大雨洗净了一切, 天空一洗如碧,被撕得碎而散的云横在天上, 让天蓝的不那么单调。
    岑师傅在林清嘉昨日里多给了三个月的月银后已经离开,此时莫烟正站在马车边。
    “小姐。”莫烟虽已有了自由身, 仍是梳的双丫髻, 做丫鬟打扮。
    林清嘉知道, 莫烟是因为身上有不少钱,扮作不起眼的小丫鬟,才好护住这银钱。
    “不必叫我小姐。”林清嘉对着莫烟摇摇头。
    莫烟对着林清嘉行礼, 执拗说道,“小姐永远是我的小姐。”
    林清嘉笑了笑, 避开了莫烟的礼,“等会你姨妈就来接你?”
    她与莫烟昨个儿后,再也没有了主仆之谊, 何必受莫烟的礼?
    “恩。”莫烟点了点头。
    林清嘉不过略问了几句,莫烟的卖身契已经给她,暗里莫烟还昧了她不少银子,懒得继续同她虚情假意你来我往。
    “时候不早了, 那我就先走了。”林清嘉对着莫烟说道。
    莫烟对着林清嘉流露出感激的面色,“如果不是我姨娘找来了,我想跟着小姐一辈子。若是今后……”莫烟好似不好意思笑了笑,轻声说道,故作轻快,“指不定还要求……”
    林清嘉握住了莫烟的手,止住了她的话,“莫要说傻话了。以后有长辈为你做主,好日子长着呢。”
    卖身契已经给了莫烟,怎会今后再给莫烟求她的机会?
    莫烟的话被林清嘉截住不好再说,此时只是说道,“小姐永远是我的小姐。”
    “已经不是了,你已不再是我林家家奴。”林清嘉笑了笑,松开莫烟的手,往马车行去。
    莫烟对着林清嘉郑重行礼,半蹲着身子,等到马车始动的时候都不曾起身。
    在绿衣的搀扶下,林清嘉登上了马车,手指撩开马车帷幕,看到了莫烟的动作。
    心中轻笑,莫烟总是个聪明,临末的时候也不会露出分毫。
    林清嘉低头看着绿衣收拾好的一个木匣,里头装着的是她的首饰。
    昨个儿晚上,林清嘉检查过之后发现,两只金钗两对金鬓花被莫烟新制换成了鎏金实则是铜心的首饰,三对金耳钉丢了三只,只剩三根金耳钉,长辈每年赏赐的金银锞子,林清嘉的手里一共有三十多个,但她知道,莫烟的手里一定留下了不少。
    不算上自己的赏赐,光这次就私下里吞下了近乎五十两的金子。加上先前的私下里攒下的,和今日里赏她的二十两的傍身银子,林清嘉猜测,莫烟的私库里攒了至少有百两的白银,百两的金子。
    林清嘉常常想,莫烟或许就像是话本里头写的美人蛇。
    口口声声说着一心只有一个主子,转眼却上了魏邵和的床,甚至还有了魏邵和的孩子。
    林清嘉的头靠在马车的车壁上,闭上了眼。
    莫烟曾笑过她,就算是早早做了魏世子的人又如何?现在还不是在别院里待着,莫烟带着得意的笑,恰似春风就入了长青王府。
    自从见过卫婳那次大悲大喜后,她对前世的事已经释怀了,许是因为莫烟的事,今个儿又难免想起这些前尘旧事。
    才刚刚下过雨,路上的风少了尘土,多了淡淡的泥土腥气。
    鼻腔里嗅着这味道,想到莫烟心中淡淡的郁气也被她呼出。
    林清嘉睁开眼,对着窗看着自己的这一双手,如同母亲的手那半白嫩细滑,不曾沾染上血。
    上辈子她曾被人害的推了莫烟一把,让莫烟失去了腹中的孩儿。
    与魏邵和有了纠葛是她生平第一憾事,第二桩憾事便是阴差阳错让她的手沾了血。她的母亲周芸生性高洁,素手行医,救治了不少人,她为周氏之女,居然让自己的手沾上了鲜血。
    这辈子莫烟想要银子,就给她那些银子。
    林清嘉深吸一口气,至此莫烟就与她毫无瓜葛了。
    琉璃色的眸在光下流转,浅淡的带着疏离与无情。
    绿衣见着林清嘉靠在马车边,见着这样的眼神,心里头一酸,低下了头、
    林清嘉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了这般的绿衣,抿唇一笑,“怎么这样看着我?”
    “总觉得小姐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绿衣小声说道。
    “怎么了?”林清嘉笑道,“是因为在姑苏城里的事?”
    她前世的时候作画没有那般的精益,绿衣因此觉得奇怪?
    “不是。”绿衣犹豫了一下,最终说了心底话,“是莫烟。”
    林清嘉没有想到绿衣会这样说,轻声问道:“你为什么这样觉得?我待莫烟不好?”
    “小姐明明以前很看中莫烟的。现在好像是……想要让莫烟走。”
    明明是莫烟的姨妈找来,莫烟心不在焉的,小姐再三追问,莫烟才吞吞吐吐说了实情,小姐给了莫烟卖身契还有银子,放了莫烟。
    小姐好似一切都为了莫烟盘算,但她仍觉得,小姐对莫烟疏离了。
    以前在别院的时候,莫烟与自己,小姐都是更喜欢莫烟的,小姐这般打发走莫烟,是不是将来也会轻易地打发走自己?
    绿衣的手指搅着衣角,一想到离开林家,离开林清嘉,心里头就有说不出的迷茫。她没了亲人,若是让她走,她能去哪儿?
    林清嘉叹了一口气,绿衣看似粗枝大叶,实则对情绪最为敏感,“对,我想让莫烟走。”
    如果是旁人,林清嘉或许会哄一哄,对绿衣她不想说谎。
    绿衣有些震惊,“为什么呢?”
    震惊的几乎连搅衣角都忘了。
    “你看看你旁边的木匣。”林清嘉见着拿起了木匣,“打开。”绿衣打开了之后,林清嘉也不看绿衣,“你拿出最底下一层的金簪。”
    “金簪怎么了?”绿衣仍是有些迷茫的。
    “你咬一口。”林清嘉低低说道。
    绿衣听林清嘉的话咬了一口,就发现了这簪子的不对。
    这是一根纯金发簪,所以很软,平时林清嘉都不带的,此时金簪咬下去却不留牙印,再舔一舔,分明是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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