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她记得父母是在中秋节那一天,从江苏无锡连夜赶回老家的。那时候她还幸福的以为,她终于和其他留守儿童不一样,爸爸妈妈终于终于陪在自己身边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极致的可笑和讽刺。
    常欢看了外婆一眼,她记得当初隆元昌以种植大棚蘑菇的名义,向外婆借了一万块钱。那一万块钱,是外婆省吃俭用一辈子才积攒下来的棺材本。
    外婆自小和哥哥感情好,所以隆元昌这个外甥她也非常喜欢。当他找外婆借钱的时候,外婆虽然有些不情愿,可在他再三请求之下,也把钱拿出来借给了他。
    可是隆元昌却骗了外婆,拿着钱去夜总会海花。沾染了一身坏毛病,不过一个月就把钱败光,然后仓惶跑到外地去躲债。就是因为这件事让外婆受了打击,导致病情加重,却因为没钱治疗没过多久就去世。
    常欢算了算时间,距离隆元昌来借钱的时候,大概还有四五个月。这段期间,她一定要让外婆看清楚他的为人。要让外婆知道,她疼爱了一辈子的外甥究竟是个什么货色?
    还有就是她需要钱,有了钱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了钱才可以带着外婆过上好日子,而不是可怜兮兮的看着她父母的颜色,卑微的乞讨日子。
    “小小年纪,咋老皱着个眉头!”外婆低头看了眼常欢,发现她眉头都快夹死苍蝇了。
    常欢这才回神,对外婆乖巧一笑:“我见大人们老是这样皱眉头,我觉得好玩儿呢。”
    外婆溺爱一笑,饱经沧桑的脸上带着慈爱的神情。她伸手摸了摸常欢的脸,口里哄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学大人,你们的好日子也没有几年咯!”最后一句话带着无限唏嘘。
    常欢沉默,可不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年头农村的娃,十三四岁就已经成熟懂事了。想到这里,她抱着外婆的手摇啊摇,语气天真的说:“为什么呀?为什么呀?为什么我们的好日子没几年了呀?外婆你又骗欢欢了。”这话一说完,常欢自己先抖了两下,这种白痴天真的说话方式真是让人汗颜。
    外婆在她耳垂上捏了捏,慈祥一笑:“小孩子家家不要问这么为什么,等你长大了就晓得。”
    常欢嘻嘻一笑,把头埋在外婆怀里。外婆,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从前你把我保护的太好,所以当灾难来临的时候,才打的我措手不及。不过,真好,也谢谢你曾经把我放在心底保护着。
    常欢一路撒娇卖萌,逗的外婆乐呵呵的笑。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邻居从屋里出来,笑着说:“老远就听到你们两婆孙的笑声了。欢欢说什么呢?也说出让我听一听。”
    常欢扯了扯嘴角,在外婆面前装疯卖傻她能忍受。在邻居面前,她心里实在有些膈应。只好洋装害羞的低着头,小声道:“没说什么呢?”话落,她眼光一闪。又抬起头来,看着那个邻居甜甜一笑,装作天真的说:“今天下面打鱼,李冬的妈妈被镰刀划破了脑袋呢。宋嬢孃还拉着孙爷爷问李冬妈妈死不死呢?”说完话,她拿手抓抓脑袋,继续天真的问:“李婶婶,宋嬢孃被孙爷爷骂了。孙爷爷为什么要骂她啊?”
    常欢说这番话不是无地放矢,一个村子里的人扯来扯去都能攀上亲戚关系。就拿眼前这位李婶婶来说吧,她男人能和外婆这一支扯上关系。而她自己又能和李冬家扯上关系!
    李婶婶是村校的老师,为人有些孤芳自赏。用农村的话来讲就是清高不爱搭理人,可她为人处事有个特点。她看的顺眼的她就特别喜欢,她看不顺眼她就特别不耻。必要的时候,她还特别喜欢落井下石。
    果然,她听了常欢的话,当即就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整天就晓得勾三搭四的女人,你喊什么宋嬢嬢啊!”
    外婆一听当即就不乐意了,连忙伸手捂住常欢的耳朵,语气抱怨:“你咋说话的,当着孩子的面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嗨,我这不是顺口了嘛。大娘!”她呸了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对外婆说:“诶,我家那口子上回看见元昌和宋寡妇一起去县上了呢。他们两不会有什么吧?”
    许心低头咧嘴笑,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外婆一听无比惊讶:“别是看错了,元昌从来不是这种人。”话虽这么说,心里的疑惑始终摆在那里了。不过情感战胜了理智,外婆还是相信她从小看大的孩子是个实诚耿直的人!
    李婶婶讽刺笑了一下,她对外婆倒是挺喜欢的。两家本来就是邻居,平时来往的多。而且外婆性格和善,和谁都是笑眯眯从来不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
    李婶婶见外婆这样话,语气也就比刚才好了一点:“大娘你还不了我们那口子,这才是真正的老实人。他是去县上拉东西回来,正巧看见的。”说道这里,她半倾着身子,放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说:“我们家那口子说,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男人呢。里面有一个胖子,胳膊上纹了只老虎,看起来可吓人了。”
    在那个年代,身上有纹身的人都是街上混的比较多。
    外婆一听顿时皱起了眉头:“这事,真的?”
    “当然了,我也就今天跟你提了一回。”
    常欢听着外婆的呼吸沉了一瞬,然后叹了口气,拉长了声音:“年轻人的事情就是多,我们老一辈的可管不了了。”
    常欢看事情和预计的进展差不多,她摇了摇外婆的手,小声道:“外婆,我们回去了嘛。我还有作业没作呢!”
    外婆点了点头,对李婶婶嘱咐:“有些事情不要随便去说,万一捅了什么事情,以后就说不清楚了。”
    这话说的可没错,很多时候都是祸从口出。指不定你哪一天无意说了句话,风言风语的最后就闹出了事儿!
    “要的,要的,我知道了。”
    外婆摇了摇头,牵着常欢回家。
    常欢心里有些高兴,关于李婶婶的事情她也是后来才想起的。当初她爸妈因为是从城里打工回来,所以穿着都比别人光鲜亮丽。他们又爱面子,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包糖,见人就发。
    那时候隆元昌和外婆借了钱被他们知道,她妈妈抱怨外婆不该把钱借给外人,这钱就应该拿出来给他们家修房子。外婆气不过,说了几句狠话,最后这件事越吵越厉害。
    李婶婶过来劝架的时候,无意提了句隆元昌的事情。当时她年纪小没在意,这一回想起来,却是个重要的机会能让外婆一点一点的开始了解表叔隆元昌的为人。
    两人回了家,外婆知道隆元昌的事情,心情有些沉重。
    常欢也就乖乖的自个儿跑去写作业,她看着作业有些犯难。以前她成绩本来就不好,自从被父母接回去之后,就再也没读书了。
    她如今拿着笔头只有发呆的份儿,她发了一会儿呆。把书从包里翻出来,看着上面的公式在草稿纸上写写算算,过了好半天才算出了一道题。
    她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笑,她这一辈要当个揽金钱名利以及学历为一身的上等女人。
    第一道应用试题写好了,接来的也就简单了。半个小时后常欢写好了作业,外婆的饭也煮好了。
    常欢赶紧收拾好了书包,跑过去帮外婆拿碗盛饭。
    外婆慈爱的看着她:“真乖!”
    常欢灿烂一笑,觉得眼眶有些泛酸。以前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她也过了十三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今想想,在外婆能享受她的尽孝时,她特混蛋的啥也没做。
    她使劲儿眨了眨眼睛,把眼泪挤了回去:“外婆,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的孝尽您的。还要给你买大房子,给你请保姆呢。”
    外婆呵呵一笑:“好,我就等着欢欢的孝尽。”那语气虽然欣慰,却没讲她的话放在心上。
    “我一会的,你等着。”常欢小声嘟囔。
    晚饭有些丰盛,是稀饭和酸菜鱼。
    鱼自然是白天池塘里打的,天刚擦黑的时候,就被村长钟大表送了过来。
    常欢很喜欢外婆做饭的手艺,她就着酸菜鱼吃了两碗稀饭。然后抢在外婆面前洗碗扫地、烧洗脚水,一条龙服务到家。
    常欢给外婆洗脚的时候,看到老人家紧张的直蹦起身子。高兴的手脚都不知道往那里放,眼神发红的看着自己一个劲儿的笑。
    常欢暗骂自己蠢货,来日方长,干嘛今天就把外婆感动哭了。外婆的承受能力真是弱爆了!
    两人洗漱好,躺在床上睡觉。
    常欢一直和外婆睡一张床,她最喜欢窝在外婆身边睡觉。因为外婆怕她热到,手里的蒲扇从来就没停过。
    常欢翻过身子,背对这外婆。睁开一直看着漆黑的房间里,她在思考她要怎么挣钱?
    ☆、第3章
    什么样的钱才不会嫌她年纪小?
    想了半天,她忽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路子。那就是写小说,她前世为了麻痹自己可是看过不少。自她重生以来,她的记忆力就比以前好了很多。很多事情,只要她仔细回想都能想起来。
    她决定自己写小说去投稿,现在才九十年代初期。网络不是很普及,关于小说写的人很少,写的好的人更少。
    她看了那么多脑洞大开的文,用那些梗写故事,肯定能赚钱。而且写小说,不用和编辑正面接触,只要书信来往就可以。到时候打钱的时候,她就拿外婆的私章和户口本去邮政里面开个户就可以了。
    想到了这里,常欢简直激动的要死。
    她想自己先写哪种小说好呢,她记得早期的时候,大家都特别爱看黄易写的《寻秦记》。还有张庭演的《穿越时空的暗恋》再往后一点吴奇隆演的《少年卫斯理》、《八阵图》、《水月洞天》等等一些列穿越玄幻的故事。
    她觉得自己可以写个穿越的梗,把历史和虚幻结合在一起。写一个狗血横流的爱情小说,最开始一定要把书里的人物虐的死去活来。到了结局,才让他们欢欢喜喜的在一起。
    常欢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变态,可是有什么关系,她是作者,她喜欢就好。
    打定了注意,常欢就闭目回想自己以前看过的历史类的爱情小说。后来发现自己看的清宫剧比较多,而且她也对清朝康熙皇帝的历史比较了解。
    所以,她决定一本小说就写穿越到清朝的书。
    有了第一步构思,她就开始想第二步构思。她励志做个女强人,她不相信光凭着外貌就能获得男人的心。所以她决定写个睿智的女主角。穿越到清朝用自己的才情和见识,来获得男主角的心。
    可男主要写谁呢?
    写康熙?写雍正?还是写其他人?
    哦,有了,她记得当初看过一本关于富察家族的小说。那个随着大清同起、同兴、同衰、同败,又出过皇后和很多肱骨大臣的牛逼家族!
    那就写富察家族史,中间穿插着皇宫不得不说的私密事。什么帝王恋、君臣恋、男扮女装考状元,打贪官,解民情这样一混合。常欢逗比的觉得自己有一炮而红的潜质!
    想着这些事情的她,渐渐进入梦乡。结果因为思考的太深入、太晚。第二天常欢赖床了,迟到了!
    她被老师拎去办公室改试卷了,对,没错。老师们每当试卷改不完的时候,都喜欢拉上几个成绩差的学生去改试卷。
    他们的经典口头禅就是‘反正上课也是捣乱,不如来做回小老师。’这是多么高大上的理由啊!
    因为试卷不多,所以只有常欢一个人苦逼的被拉了壮丁。
    她认认真真的修改着试卷,然后翻到李冬的试卷。她眨眨眼,这家伙不是没来上学吗?怎么试卷都交了?
    既然是自己的小伙伴,她肯定要仔仔细细的检查的。她照着老师给的答案批改下去,发现在他是全班唯一一个没有错题的学生。
    常欢有些欣慰,给他打了大大的一百分。顺手就在试卷下面,写了个评语:‘李冬同学没有因为家事耽误学业,老师很是欣慰!’
    写完之后她才囧了,被看到了怎么办?
    现在毁尸灭迹还来得及不,她刚好要毁尸灭迹的时候。班主任拿着水杯从外面晃荡进来,常欢连忙正襟坐好。继续批改作业!
    好不容易把试卷改完了,常欢放下手里的红色钢笔,规规矩矩的站在班主任面前:“老师,我改好了。”
    班主任正在看书,听了话,随口说:“行了,你回去上课吧。”
    常欢站在那里没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老师,你手里的书可以借给我看一下吗?”
    班主任一愣,诧异的从书里抬起头来:“你要看这个?”
    常欢点头,不忘朝班主任腼腆一笑:“恩,可以吗?”
    班主任手里拿着的一本清朝野史,常欢刚好要写清穿小说。她正好可以拿来当写作资料,所以她一看到班主任把这书匆匆抽屉里面拿出来,她别提有多高兴了。
    “嘿!”班主任笑了一声,才慢悠悠道:“去,去,你作文从来没及格,你还看啥子野史吗?”
    常欢当即就反驳:“我作文不及格,可不代表我不识字儿啊。看书只要识字儿都可以看的嘛。”要是放在以前,常欢可不敢这么和老师说话。
    她现在已经是重生的,心理年龄也是二十几岁,自然不怕眼前这个三十来岁的班主任了!
    听了常欢的话,班主任呵呵一笑。合上书,转身看着许心,颇有考校的意味:“那你告诉清朝有几个皇帝,不用太多,能说出四个我就借给你看。”
    不怪班主任看不上常欢,乡下的学校的课外知识本来就没有城里丰富。再说了小学五年级还没学历史呢,如果常欢能说出四个皇帝的名字也是挺厉害的。
    常欢仔细想了想,以前看过的清穿小说,当即掰着手指头说:“康乾盛世的康熙和乾隆,还有康熙爸顺治和康熙的儿子雍正。恩,还有嘉庆和皇太极。”说完,常欢对班主任羞涩一笑:“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班主任这才正眼打量常欢,这姑娘他知道。上课的时候老爱开小差,做些折纸的手工活。没想到这姑娘还真能说出几个清朝皇帝。
    他又来了兴致,啧啧摇着头数落常欢:“你这顺序咋乱说呢?你考试的时候要注意,填答案要挨着顺序来填,这样才不会被扣分。”
    常欢连忙点头,做保证:“我知道,我知道了,我下回一定认真听课、好好学习。”
    班主任被常欢的话逗乐了,他把手里的书递给她。想了想,特别舍不得的说:“不许弄脏了,也不许把书弄折、弄旧了,要好好爱惜,晓得不?”
    他是历史发烧友,无论正史、野史他都爱看。他的工资,基本也花在这上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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