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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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盛开》
    作者:顾安谨
    文案:
    上辈子常欢受尽了磨难、死于非命。
    重生到十三岁。
    所有的苦难都还没开始?
    常欢表示学霸、白富美、创业家、制霸人生……快到碗里来。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幻想空间
    主角:常欢,张起、李冬、冯晓龙 ┃ 配角:众多 ┃ 其它:重生是磨难,虐渣是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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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常欢浑浑噩噩的睁开眼,白茫茫的光线刺痛了双眼。她下意识拿手挡在眼前,透过五指看到模糊的影子在眼前不停的闪动。
    她一时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但她知道,自己要死了。
    而她的双亲,则无情的、像垃圾一样的把她丢在门口。
    她吊着一口气,像只频临绝境的死狗一样,奢望的看了最后一眼蓝天!感受体内的生机在渐渐消失,她无不讽刺的想,这样……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欢欢、欢欢,你醒醒!你醒醒!”有人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耳边传来熟悉又慈祥的声音。
    常欢睁开眼,看见了去世多年的外婆。
    外婆如同记忆中的一样,穿着蓝色老旧的粗布衣裳。正用藏蓝色的围裙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哄道:“怎么哭了?”
    常欢留下两行泪,吸了吸鼻子,委屈的抓着外婆的手:“外婆,你来接我了吗?”
    外婆慈爱一笑,把她抱在怀里,伸手摸了摸她汗津津的额头:“睡个午觉,你咋个哭成这样子嘛?”
    鼻尖传来熟悉的味道,耳边是外婆轻声细语的嗓音。常欢窝在外婆怀里,一时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她呆呆看着自己细小黑瘦的手,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回到了小时候。她不敢眨一下眼睛,怕自己一错神,又回到了那个逼仄肮脏的鸡棚里。
    外婆见她半天没反应,还以为她吵瞌睡。一低头才发现,常欢正看着自己的手发呆。她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天气太热,她的头发已经全部打湿了。她将常欢抱在膝盖上,拿胖乎乎的脸挨了挨她的小脸,轻声哄道:“快醒醒神,等下外婆带你去看打鱼。你不是一直吵着要去看钟大表打鱼吗?”
    钟大表?
    她想起来了,是外婆村里的村长。因为姓钟,大伙儿就给他取了个钟大表的外号!遗忘脑海中的记忆,也随着这个名字渐渐苏醒。
    她想起来了,这一年她十三岁。这一年她最亲爱的外婆还在世上、这一年她的父母从外地仓皇回来,将她从外婆身边接走。这一年他们给她生了一个弟弟,本来就重男轻女的父母,直接将她视为累赘!
    这一年是她噩梦逐渐开始的一年!
    七月流火,热的人心烦意乱!
    池塘边围集了无数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意。说闹的看着正在池塘里布渔网的人,每年七月池塘里的水干了一半,就是村民们打鱼的好日子。
    池塘里的鱼是村长带头集钱买的鱼苗,每年打出来的鱼,家家户户都能分到不少。对于物资贫乏的农村来说,这鱼也算是上等荤菜了!
    常欢拉着外婆的围裙,一步也不离的跟在她身边。
    旁边的大人见状,都笑她已经十三岁居然这粘人,也不知羞!
    外婆握了握她的手,对身旁的人笑道:“我们家欢欢就是粘人,整天像个鲶巴鱼似的跟在我身后打转。”
    “女孩子就是安静,哪像我们家的猴儿整天爬山上树,就没消停的一刻。前几天还从树上摔下来,直接把手摔断了。真是不让人省心。”
    大人们围在一起,话题最多的总是孩子。
    常欢跟在外婆身后,什么话都没听清楚。
    前世的事情一直在脑海里面盘旋,她的心就像是被铁窟子窟上了一般,闷痛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腿上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常欢回神。见一个肤色黝黑,光着上身的男孩子站在他后面。手里拿着一个地瓜,正朝她咧嘴笑。
    常欢低下头,脚边躺着一个地瓜。她抬头看着那个男孩子,偏头不语。
    那男孩子见状,大大的咬了口地瓜,嘴里嚷嚷着:“你怎么呆头呆脑的,地瓜你不吃?你不吃那还我啊!”
    常欢愣了一会儿,把地瓜从地上捡了起来。撕开外面的皮,小小的咬了一口。生甜清脆的味道在舌尖绽开,她心情忽然好了许多:“谢谢你啊……李冬!”过了一会儿,常欢才想起男孩的名字。
    李冬是她的同桌,平时和她关系很好。班上有人欺负她的话,也是他帮着打回去。不过,常欢被父母接走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十五岁那年的清明节,给外婆上坟扫墓的时候,听人提了一回。好像在外面惹了什么事,被关进劳教所去了。
    常欢叹了口气,农村的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年纪小,性子不稳定,很容易走上歧路!
    转眼间李冬就把一个地瓜都吃完了,他奇怪的看着常欢:“你咋了,游魂似的!”
    常欢笑了笑:“没,中午睡觉还没完全醒呢!”
    李冬的表情更怪了,这常欢平时就跟男孩子似的。说话大大咧咧的,今天说话不禁怪,而且还咬字儿。睡瞌睡就睡瞌睡,说啥睡觉嘛!
    常欢知道自己有些不正常,不过她也没在意。
    她咬着地瓜对李冬说:“你不回家看看?”
    李冬好奇:“我回家干啥?”
    “你家的地瓜好吃,你再给我去拿一个嘛!”常欢找了个借口,在她印象中。好像在这一天中午,李冬的妈下土窖去捡红薯。脚下踩滑了,头磕在镰刀上,因为失血过多去世了。
    如果现在李冬回去,他妈就不会死了。这个孩子,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出去打工,最后走上了不归路。
    从某些方便来说,李冬和常欢的人生很相似。
    李冬妈死了之后,没过多久李冬爸又取了老婆。第二年就给他生了个弟弟,俗话说有后妈就有后爹,从那以后李冬就没好日子过。成绩也从班级第一滑到最后一名,在学校里打架生事就没少过他。
    常欢想看在以前的份上,她能帮他就帮他一把。
    李冬听了话,眯眼一笑:“好,那你等着。我去给你拿个大的,你回家让你外婆给你拌白糖吃。”说完话,他就打着光脚板往回跑。
    常欢看着他跑开的身影,眸色一沉。以前的人和事,帮助过她的她一定还。但欺辱过她的,她必百倍奉还!
    所有的账,一步一步的来讨!
    打鱼还在继续,当第一网鱼起来的时候。围观的村民都齐声欢呼,凑热闹的凑热闹,帮忙下鱼帮忙下鱼。
    常欢外婆年纪不大,才六十多岁。手脚硬朗,她招呼常欢好好呆在岸边上,也下去帮忙下鱼。
    常欢应了一声,找了一块光滑的大石头。她一个人坐在上面,吃着地瓜,眯眼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
    没过一会儿,李冬就惊慌失措的从山坡上跑下来。他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喊:“爸,爸,我妈脑壳被镰刀豁了好大一个口子。你快回去看看,流了好多血,我叫都叫不醒!”
    李树林听了这话,忙丢下手里的渔网,连滚带爬的爬上岸,脚步飞快的朝屋里跑去。跟着一起去的还有村里的老大夫孙爷爷并着几个大妈,剩下的人一听李冬的话,话题也从打鱼上面转到了李冬妈这回能不能救回来的讨论上。
    边上有个妇女|频频望向李冬家的方向,许心看着她冷笑。这人就是李冬的后妈,村里的宋寡妇。看着样子早就和李树林有一腿了!
    她的目光再一转,落在正在和外婆说话一个中年男人身上。这个男人是她的表叔隆元昌,是她外婆亲哥哥的儿子。可就是这个人借走了外婆一生的积蓄,在外婆病种最需要钱的时候,拿着钱跑到外地躲账去了。如果有那比钱,外婆就能做个手术,而不是一个人躺在老宅子里等死了!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让旧事发生!
    隆元昌正和常欢的外婆说着话,忽然觉得背后阴风阵阵。他打了个哆嗦,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就看常欢两眼幽深冰冷的盯着他看。可再等他仔细一瞧的时候,这小姑娘眼神和平时也没啥样,甚至还咧嘴朝他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小米牙,可就是这个笑容他从心底打了冷颤。
    见鬼了,他怎么被一个小孩子吓到了?
    “元昌、元昌,你被鬼*了吗?”常欢外婆和他说话,见他很久都不回答。不由得抬起头,大声喊他。
    隆元昌这才回过神,表情不大自在:“刚才欢欢对我笑了一下。”
    常欢外婆一听,忙开心一笑:“我家欢欢对你笑咋了,你是她表叔可不就该对着你笑。”
    隆元昌心里怪不自在,要是平时,他一定会顺着常欢外婆的话凑上去打趣。可这一回,他连说话的心情都没有。只好埋头,径直下着网里的鱼。
    第二网刚刚撒下去的时候,李冬爸和几个男人抬着李冬妈往镇上跑。宋寡妇一把拉住老大夫孙爷爷,神色焦急:“咋了?咋了?死了没有?”
    孙爷爷瞪了她一眼,一甩袖子怒道:“你巴不得盼着别人死,你好正位是吧?”
    旁边的人听了话,扑哧一笑,连忙阴阳怪气的开口:“哟,哟,这就等不及了,人家老婆还在呢,你就巴不得死人家死!”
    宋寡妇脸色一白,梗着脖子嘴硬:“我就问问,一个村的人还不兴许我关心关心!”
    “哟,你是我们村的嘛?你不是一直想着改嫁吗?怎么,这一回还是想嫁到我们村?可惜呀,你命硬,注定找不到下一家!”这一回说话的人是李冬的二妈,平时她就看不惯宋寡妇和村里男人们拉拉扯扯的。能找着机会呛她,绝不手软。
    宋寡妇一听,眼圈都红了:“我惹你了?你咋老是挤兑我?”
    “呵~你哭啥,这里人这么多,可没你的相好。你哭了也没人安慰你,省省你的眼泪吧。”
    常欢将地瓜蒂扔在地上,她皱了皱眉,这打鱼把池塘里的水都搅浑了。她实在不想下去洗手,她甩着手,喊外婆:“外婆,我要回去洗手了。”
    外婆一听立马放下手里的鱼,直起身子:“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回去。”
    常欢甜甜一笑:“好!”
    既然老天让她重走一回人生,她发誓绝不重蹈覆辙!
    ☆、第2章
    常欢牵着外婆的手,两人慢悠悠的朝家里走去。
    清风徐徐从山顶吹来,带来了一阵稻穗香。许心惬意的闭眼,感受着久违的人生和自由。
    上辈子的事情她已经回想的差不多了,她现在才十三岁。她现在还没有被无良的父母在十八岁的时候强迫嫁给40岁的单身汉,也没有在逃跑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成小姐。也没有受尽苦楚,落得一生凄凉。她握紧拳头暗暗发誓,她必须要乘着一切还没发生的时候,将那些不堪绝望的往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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