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李大嘴从前在蜀州一带待过,他所做的坛子肉,每每启开坛口,那肉香香味四溢,云欢也最是爱吃。
    只是今日她吃了一口,却是皱了眉头:坛子肉求的是肉酥烂而不失其形,肥而不腻,可是明显今日做这道菜的人,火候上失了分寸,熬煮的太过了,肉烂且味道太重。
    她吃了一口便放下了,转而向另一坛菜。只吃了一口,她突然沉默了。
    章奎在一旁见她不说话,接了话头道,“我初吃到时也吃了一惊。旁人做坛子肉,皆是荤菜,此人却是用茄子豆腐等素菜做了一道坛子肉。这原本也不稀奇,可重要的是,他竟然能将素的坛子肉做得以假乱真,形似也就罢了,这味道也相似。怨不得李大嘴气晕过去。他做厨子几十年,还不如一个二十不到的番邦人!”
    云欢依旧不说话,吃了两块素坛子肉,愣了半晌叫了小刘过来,问道:“你再把那人的样貌说一下。”
    “额,个儿挺高,比咱姑爷还高上半个头。鼻梁高高的,皮肤特别白,耳朵上还跟姑娘一样打了个洞,戴着耳坠子呢……”
    他越说,云欢越是蹙了眉:天杀的,小刘越说,她怎么就越发觉得这人她认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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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章 鱼蒙
    要说这道素坛子肉,用的是豆腐吊干饿了水分,加佐料、冬菜、萝卜、姜颗、鸡蛋等入馅儿,做成或鸽蛋或狮子头的形状,同切厚片儿的茄子,入油锅炸制金黄色,与素鸡等潜入碗内,入冬菇、黄花及姜、葱等入笼蒸熟,而后以素汤勾成浓芡浇汁儿,这一步步做下来,最紧要的就是最后的素汤。
    每个人调汤的手法都不尽相同,料放的不同,最后的汤汁儿味道也相差极大。
    而世间,能将这坛子肉做成这个味道的,她就认识那一个人。
    起初她还有些迟疑,可听到小刘描述的那人的模样,她几乎是断定了。
    “李师傅这回可真是上当了!”云欢欢喜地阖掌道:“做这道菜的人,就只会做这一道坛子肉。若是要让他做其他的,只怕他一道蛋炒饭都要炒糊了!”
    当年她也是被这道菜唬过去了,哪知道换了一世,他还是那样,“一招鲜,吃遍天”,把李大嘴都给糊弄过去了!
    “他这会上哪儿去了?”云欢赶忙问,章奎愣了一愣,“谁?哦,我觉得事有蹊跷,所以让人跟着他去了……方才得了消息,说他就住在城西的来福客栈里头。”
    章奎话音刚落,便见云欢急忙往外走。
    章奎哪里知道,云欢这会心里真是着急啊!前一刻她还在担心,不知道上何处去寻苗玉髓,此刻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人就城里头了,她哪里还按捺得住?
    坐在马车里的云欢,恨不得此刻马车就能飞起来。
    可快到来福客栈时,她却渐渐冷静下来:是了,想这事儿的前后,确然透着股诡异。若是让她大胆猜测一下,先是有人派了流氓到丰年来赶客,而后让人到丰年来,败坏了丰年菜的名声,惹得李大嘴那样淡定的人都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心浮气躁时,苗玉髓恰好出现,给了丰年最后一击。
    若是有章奎在场也就罢了,可偏偏章奎又恰好被支走了。
    究竟是谁,要存心害丰年,非要让她关门大吉不可?
    云欢想着,马车将将到了来福客栈,外头却是一阵嘈杂的争吵声。
    思华撩了帘子,急忙对云欢道:“小姐,不好了。我似乎瞧见姑爷同个男人打起来了!”
    云欢心一惊,赶忙下车。客栈门口围了一整圈的人,就跟看耍猴戏似的,时不时还喝两句彩。
    云欢好不容易挤入人群中,就见着宋长平一身白衣,同着一身黑衣裳的高大男子打地正欢。
    两人均是赤手空拳,可是一招一式都极为好看。平常百姓何曾见过这等场面,自然是看了个热闹。
    云欢正看着,那高大的男子正好回头,她不由地“啊”了一声:那着黑衣的分明是苗玉髓!
    可这两人,如何会打到一块儿去了!
    见福寿站在一旁,她赶忙问道。
    福寿苦着脸说:“今儿一早奶奶说起想吃这儿的桂花糕,大爷一早便来买了。原想送去丰年给奶奶的,到了那儿,才知道丰年这些天不太太平,爷也没告诉奶奶,就让我跟着这个番邦人了。哪知道在这就被他发现,二人就这么打起来了!”
    场中两人打的正欢,云欢听苗玉髓扬了声问道:“青天白日,你一个大男人鬼鬼祟祟跟着我这么个大男人,是要如何?”
    长平哼了一声,道:“男子汉就当光明磊落,都像你这样猥琐行事,想着法子害人,真真让人不耻!”
    “我可从来没说过我光明磊落!”苗玉髓笑着一扬头,露出洁白的牙齿,那笑容,真真是好看。
    云欢再看长平,眉宇间皆是沉着之色,每一个动作矫若游龙,配上那一袭白衣,真真是灵动飘逸,出尘绝艳。
    一黑一白,原本不分轩轾,至最后,黑的却是渐渐吃力,落了下风。
    “我今儿就抓你去官府,看你还能如何!”长平嘴一撇,提手就要拿下苗玉髓。
    就在这时,苗玉髓的脸上一闪而过诡异的笑,云欢只觉心里咯噔一跳,果真,不出片刻,长平竟是直直摔下来,挣扎了一番,再也说出半句话 来!
    “夫君!”云欢抬脚便要冲上去,苗玉髓却是比她更快地靠近了宋长平身边,半蹲了身子,用只有云欢和长平能听到的声音,低声调笑道:“公子清新俊逸,品貌非凡,身手也了得。不如随我回蜀州?你放心,我会好好待你的!”
    “……”光天化日之下,竟是被一个男子调戏,长平一口热血涌上咽喉,险些喷出来,可奇怪的是,饶他如何挣扎,却如哑了一般,动不得,说不得,只能干干瞪眼。
    而更让长平惊讶的是,追上来的他家娘子向云欢,此刻也是满脸笑意,提了袖子似是握住了他的手,实则,却是柔柔地搭在了眼前男子的手上,用他从未听过的柔腻到极致的嗓音,低声笑道:“这位公子真是讨厌地紧,怎么能在我跟前调戏我家相公?不过我瞧公子也是清新俊逸、品貌非凡,这身手更是深得我心,要不,公子还是随我回府?公子放心,我和我家相公,定然会好好待你的~”
    云欢说完,还不忘抛了个媚眼儿。长平一时间只想到“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一句,含在喉口的热血终又生生含了回去:光天化日,他一个大男人被调戏,他家媳妇儿当着他的面调戏了另外一个男人……这到底是怎么了?
    “小娘子果真这般大方?”苗玉髓反手握住云欢的手,不忘在他的掌心轻轻挠了一挠。
    若是良家妇女,此刻早已面红耳赤,可让他惊奇的是,眼前的这位小娘子,却是含情脉脉的眨巴了两下眼睛,藏在袖子底下的手却是沿着他的手臂,一点点地往上移……
    当着众人的面,她竟然毫无掩饰地回应他的调戏。
    雍州女人,果真太不要脸了!
    苗玉髓心中惊讶长叹,赶忙收回手来,哪知就在他动的瞬间,云欢低头往他腰间一探,抓住他腰间的一个红色锦袋一用力扯了下来,而后快速往思华手中一丢,大声吼道:“思华,接好了,这位公子若是要抢,你就将那锦袋打开,将里头的东西放出来!!”
    “别!”苗玉髓心里一惊,这小娘子怎么会知道自己身上最紧要的就是这个锦袋!
    他全身上下挂了不下十个锦袋,不管是哪个丢了他都不心疼,可唯独这个不成,那锦袋里头装的是他家家传的蛊毒,养了上百年了,水淹不死,火烧不坏,可是万万不能见光。
    这大日头晒着,若是那金蛇蛊见了光,当下便会化成一滩污水!
    传了百年的东西,若是毁在他的手上,他家阿爹还不弄死他!
    他心里头着急地望了望那个丫头,回头却见云欢笑靥如花地望着自己笑,“公子若是不解了我家相公身上的东西,那袋子里头的东西,可就保不住了!”
    “……”苗玉髓越发觉得惊奇,好生地打量了眼前人好几眼:这究竟是谁?竟是片刻间,便拿住了他的七寸?
    “公子还是跟我回府一趟吧?”云欢笑容满面地冲他扬了扬手,止了思华道:“思华,你今儿去燕儿小姐那伺候着,东西也不必带回来了。这位公子可厉害的紧,若是哪日你发觉我不能走,不能动,不能说话了,便将那东西放在太阳底下晒死,可别心疼!”
    “……”
    苗玉髓袖子里的手果断收了回去:就在方才,他还想着施一道蛊,难不成这小娘子开了天眼,还能看穿人的心思?
    一路跟着向云欢回了府,他抬头看了看门上的“宋府”,心下更是一惊:今日他去踢了个馆子,把人家大厨给气晕了。听说那家丰年食府的女主子就是宋府的大奶奶?
    不会这么凑巧吧?
    他心里想着,今日反正是逃不了了,索性闭了眼修身养性。
    等他睁开眼时,人已经停在一个院子里,看院子里的摆设,不像是普通人家,他只略略看了两眼,便对向云欢道:“小娘子还是寻个地方给我解蛊吧。不过几下子工夫的事儿,弄完了你把东西还我,往后我再不招惹你府里的人!”
    “公子今儿砸了我的店,伤了我相公,说走就要走么?”云欢言笑晏晏,仍是固执地牵过他的手。
    苗玉髓的手,同普通男子决然不同。他有一双细腻到极致的手,温润细嫩,异样的白皙,总能让人想起将将做好的糖蒸酥酪。
    上一世认识他之后,云欢总忍不住握他的手,细细打量上一番。可是此刻,她牵过他的手,却是因为旁的。
    她快及笄时,曾经遇上一个人,他同苗玉髓一样,有着白皙的皮肤,高高的鼻梁,深邃的眼睛。那一年她女扮男装,遇上了他,两人一时引为知己。不过一个月,两人几乎走遍了雍州的山水。
    他到死,都不知道云欢其实是个女的。死前,他将他最重要的东西交给了云欢,他说:如果哪一天你遇到一个叫苗玉髓的人,把东西交给他,告诉他:别再装了,找个喜欢的人,嫁了吧。
    那个人的名字叫苗玉常,死于云欢怀里,云欢至死不能忘他。
    无关情爱。
    作者有话要说:一会再加油,看看能不能熬出双更。
    第44章 鱼蒙
    “他还那样?”长平就着云欢的手喝了一口鸡汤,皱着眉头道:“一个大男……姑娘,怎么遇事就爱大吼大叫。一整天,我耳边净是她在吼!”
    长平实在无法想象,这世间有一位姑娘,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功夫比他不差,动不动就爱用蛊毒,最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这姑娘分明长着一张男子的脸——一张方方正正,略显刚毅的脸。
    若不是云欢说她是姑娘,长平就是打死自己也想不到。
    “她心里有事儿,吼出来就好了!”云欢嘿嘿一笑,道:“她兄长同我说旧相识,曾经拜托过我,若是瞧见了他,要好生照拂。你就多担待担待?”
    方才她把苗玉常的玉佩给苗玉髓时,她的反应同前一世几乎是一模一样,先是独自一个人坐在那沉默半晌,而后,开始拿各种蛊祸害各方……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只能要动的,可能都会被她下个蛊。
    方才她在外头沉默时,云欢也不理她,等她发泄完了,她自个儿挪了步子到长平的屋子里来,随手不过舞了两下,长平总算能说话了。
    她又闷声望了云欢半晌,想问又不敢问,片刻后,又冲出到院子里,对着树闷不吭声。
    “你的阴蛇蛊毒还得靠她解呢。”云欢低声解释道。
    上一世同苗玉髓相识是机缘巧合,这一世若是要最快拉近同她的距离,云欢只能先祭出苗玉常这个法宝。
    这两兄妹打小便是死对头,可心里头都互相牵挂着。以云欢前一世对苗玉髓的了解,只要她一日不说出苗玉常的去向,苗玉髓定然不会走。
    “她当真这般厉害?”长平踱了步子在外头看了半晌,回来又直摇头道:“往后谁要娶了这样的女子……啧啧……”
    云欢只笑,让下人收拾了屋子,留下苗玉髓住下了。
    等忙完后,她却开始琢磨晚餐来。前几日,她见老太太精神不太好,私下里问了她身边的婆子,也说她这几日胃口不大好,只想着喝粥。
    她私心想着或许是前几日的她受了惊,新入门的孙媳妇儿,总要有所表示才好,是以特意煲了皮蛋瘦肉粥,又特意亲自送去给老太太。
    她的院子离老太太那颇远,经过孙姨娘的院子跟前时,她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丁山虽走了,可是云欢每每想起孙姨娘因为一件小事逼死了一个丫鬟,身上的汗毛便不由地立了起来。
    她这般想着,脚下便留了神,可路过花园拐角处时,斜下里却突然窜出一个孩子,在她身后吼了一声,把她好生吓了一大跳,迎面正好走来宋紫颜,也被惊了一惊,直道了好几句阿弥陀佛。
    云欢这会看那孩子只觉得眼熟,宋紫颜已经边抚胸边喝道;“二弟这是做什么!若是惊着嫂子可怎么是好?”
    云欢这才想起来这就是长平庶弟,名叫宋长明。
    “嫂子手里拿着什么?好香啊!”宋长明吐了吐舌头,丝毫不在意宋紫颜的话。
    因他有一张粉嫩嫩的脸,瞧着可爱,云欢一时也不能责备他方才的冒失,笑道:“这是给祖母的粥,你若是想吃,嫂子改日给你做。”
    “祖母的?”宋长明抖了抖身子道:“祖母最不喜欢我了……若是教她瞧见我,又要好生说一顿。嫂子一会见着她,可千万别提及我!”
    他说着话便溜走了,道别也没有。
    宋紫颜望着他直摇头,“二弟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怎么着?”云欢好奇问道。
    宋紫颜不屑地摇头道:“还能怎么着,被人惯的呗!家里统共就两个男丁,大哥哥一向病着,不怎么管事儿,那房里……”宋紫颜朝孙姨娘的房里奴了奴嘴,“她就笃定了将来咱们府里的基业都要交给二弟,越发把他宠地无法无天了。他长得可爱,也晓得在老太太父亲跟前讨巧,可是越大却是越不像话。听说前几日见了母亲,连基本的礼仪都忘了,结巴了半天,喊了句夫人。”
    “这可怎么了得?”云欢边走边问,“母亲没说什么?”
    “也亏得母亲是个好脾气的,半句也没在父亲跟前提。还是我听见了这事儿,跟老太太提了下。老太太这几日还跟爹爹提起,要将二弟送到母亲跟前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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