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乐逸曾经幻想过跟林欢的重逢,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那天林欢走了之后,他们先把吴霆弄301去儿了,因为他伤得最重,睾。丸扭转,这半个月一直请病假跟家躺着呐。
    梁新民和江湛都没什么事,基本上属于轻微伤的范畴,乐逸同志则属于心理创伤最严重的。
    每每想到那个混合了酸臭味道的吻,乐逸就犯恶心,浑身不得劲。
    四位爷从来没有这么齐心合力过,可是找了半个月,愣是一点林欢的消息都没有。
    今天呢,梁新民上班,吴霆有案子,江湛就叫了乐逸陪着,一起来探望他哥。他是打心眼里不想来,可是亲哥住院了,不来确实有点说不过去,没辙啊,还是来吧。
    要是知道今天能跟这小破医院门口碰着林欢,梁新民和吴霆就是下刀子也得来呀。
    好了,回忆就先说到这里,还是接着讲咱们的林二货,她看了看江湛,又去看乐逸,看她长得跟个大姑娘似的,忍不住撇着嘴暗骂了一句。
    艹,这倒霉玩意儿到底是男是女?别再是个二尾子吧?
    乐逸看见林欢瞪他,还以为她被自己的美貌震慑住了,那股自恋骚包的劲头又来了。
    “怎么?你想起我来了?那天你够拽的啊,居然就那么跑了。”
    林欢的嘴撇得更大了,眉头皱成一团,“你说什么呐?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是谁啊?”
    一句话把乐逸弄得脸都绿了,得意的笑容僵在脸上,嘴角和眼角一起抽了,“你……”
    江湛紧紧盯着林欢,长长舒了几口气,才佯装淡定地说:“你认识我哥?”
    “哦————”
    林欢恍然大悟,指着江湛一通点,“你是江潮的弟弟,你们是双胞胎,要不怎么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刚说完,林欢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脑门,“哎呦喂坏菜了,江潮那傻缺还跟厕所关着呐。”
    林欢说完,急赤白脸地就往回跑,江湛和乐逸对视了一眼,抬蹄就追,等回到公共厕所,发现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林欢心里直打鼓,暗暗咋舌往里边挤,也就是她力气大,不然还真挤不进去。
    进去一看,江湛被堵在女厕所门口,面红耳赤的站着,右手捂着刀口,轮椅也被推倒了。
    几个已经不年轻的女人冲他指指点点,嘴里骂得那叫一个难听,“快来人看看啊,一个大小伙子,居然冒充解放军,还冒充残疾人,躲女厕所里边耍流氓,要不要脸啊你!”
    “死变态,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报警报警,赶快打110!”
    “赶快脱了那身军装,解放军才不会像你这揍性呐,看着就膈应!”
    林欢脑子里“咚”的一声,知道自己惹了大祸了,平时上厕所都习惯了,推江潮进去的时候,压根就没想男女的问题。
    崴了崴了,这回江潮让人当成臭流氓了,这么些个女的,怎么救他出来?
    这时,江潮一眼瞅见了人群里的林欢,气得是眼冒金星,险些歇菜,“林欢,你给我过来,你怎么把我锁女厕所了?你快给我证明来!”
    林欢吞了口哈喇子,决定胡搅蛮缠,“废话,我是女的,我进女厕所不是他妈的习惯了吗?”
    江潮想死的心都有了,咬牙嘶吼,“可我是男的啊!!!”
    “我当然知道你是男的,我又不是瞎子。”
    “你知道你还把我锁女厕所里?你丫就是成心的吧?!”
    “我怎么就成心了?我还不是为了保护你吗?”
    “你他妈b的,你保护人就是把人锁女厕所里边啊?”
    “那我不是习惯了吗?”
    这样诡异的对话,把围观的人都给震住了,随后跟来的江湛和乐逸,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两人,全都懵了。
    江潮仰天长叹,抹了把脸,“行行行我说不过你,你赶快过来,证明一下我不是冒充的解放军,我也没冒充残疾人。”
    林欢点头,几步来到江潮身边,正气凛然地说,“对不起大家,我是旁边医院的护士,这位同志确实是解放军战士,他刚刚做完阑尾炎手术,所以才会坐着轮椅出来的。如果你们不信,我可以给你们看证据。”
    好吧,接下来才算是真正的高~潮,只见林欢抱住江潮的腰,两手这么一拉,愣是把他的裤子拽下了一大截,露出那个刚刚拆了线的刀口。
    刀口位于肚脐和髂前上棘之间,偏靠下的位置,这么一露,连刚长出来的青毛渣子都飚出来一片。
    江潮白皙的脸,转换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不同的颜色,最后定格成包青天大老爷独有的浓郁黑炭色。
    僵硬地转头,看向林欢,江潮觉得自己离厥过去,只有一步之遥了。
    再转头,又看见了同样黑着脸的江湛和乐逸,江潮当即决定,还是厥过去吧!
    第13章
    十五分钟后,四个人已经离开公共厕所,坐上了江湛的白色路虎,江潮和林欢坐后边,江湛开车,乐逸坐副驾驶。
    江潮一直闭着眼,把头转向车窗的方向,不搭理林欢,其实江二少心里都快气疯了。
    想他江潮,活了二十五年,只有他玩别人的份儿,还没有人能玩得了他,这回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当成冒充解放军,躲进女厕所偷窥的死变态。
    而且还被当众扒了裤子,一回想起那个情景,江潮就想拿把机关枪,把在场的人全都给突突喽。
    好吧,杀人灭口这招确实是不太容易办到,但是罪魁祸首林欢,绝对不能放过。
    如果说之前的江潮,对林欢只是觉得好玩,觉得有趣,那现在他们的关系就更铁了,不共戴天,你死我活,有你没我,忒煞情多。
    反观林姐姐,跟没事人似的,坐在路虎里边,那个新鲜啊,上下左右的看啊。
    江湛和乐逸的嘴巴,自从上了车,就没合上过,特别是江湛,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看见江潮吃瘪,简直爽翻了。
    在那种情况下,江潮似乎只有昏过去一条路可走了,于是他又被身旁的林欢,温香软玉的抱了个满怀。
    乐逸扭头望着林欢,可劲冲她抛媚眼,“你叫林欢?你是潮哥住的那医院的护士?真不记得我们了吗?”
    林欢正忙着研究路虎的内部装饰,也没听清他问的什么,就随口答道,“嗯,嗯唔……”
    乐逸还是第一次被女人无视,心里挺不高兴的,他长得美,都习惯了女人对着他流口水犯花痴。
    尤其是这半个多月来,他简直都魔怔了,天天琢磨着把林欢逮住,狠狠蹂躏一番。
    现在倒好,人家根本就把他忘光了有没有?那天还大美人儿大美人儿地叫他,今天就不认识人了,怎么能不火大?
    不过乐逸同志,你没有发现你搞错重点了吗?你不是应该一见面先报仇,削林欢一顿才解气的吗?
    纠结着她夸你美,又把你忘了的这档子破事儿,是要闹哪样啊?
    乐逸不是个会掩饰情绪的人,当下脸就沉下来了。
    “哼,真是个猪脑子!”
    他说的声音不大,林欢压根就没听到,她正感慨着高级车就是他妈高级,连座椅都是真皮的,摸着就跟便宜车不一样。
    江湛通过内后视镜,望着林欢一直乐,这女人果然不一般,居然能干出那么彪悍的事儿?
    以前从来都是江潮玩他,涮他,拿他当枪使,这次终于看见江潮丢人,他能不激动吗?
    林欢,原来她叫林欢。
    江湛轻轻咳了两声,带着无穷的笑意说道,“哥,你好点了吗?咱中午吃什么去儿啊?”
    江潮咬牙咬得腮帮子都疼了,心说让你拾乐,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的。
    “不知道,别问我,我不想吃。”
    一说吃的,林欢听见了,“哎?小二你别不吃啊 ,你刚做完手术,得补充营养,你必须得吃,不吃不行。”
    江潮再也忍受不了,转头狠狠瞪着她,“你现在知道我刚做完手术了?不是你刚才推着我满大街跑的时候了?”
    “噗”,江湛喷了,小二?她居然管江潮叫小二?
    本来绷着脸的乐逸,也喷了,咬牙想忍住笑,但愣是没忍住,小二?亏她想得出来?
    “那我不是为了救你吗?那四个男的一看就是练家子,我打不过他们啊。”
    林欢一副特别有理的样子,倒把江潮给噎了个半死,本来那几个人就是他找来的,却把自己个儿祸害成这样。
    这能赖谁?纯粹是菊花拔罐子,作死!(嘬死)
    “你打不过,你打不过也不一定就得把我锁女厕所里边啊!”
    “额。”
    林欢这才反应过来,是哦,藏哪不行,怎么就藏女厕所了呢?想不明白,真是鬼使神差,怪瘆人的。
    “我错了,小二你原谅我吧,以后保证绝不再犯。”
    江潮磨着牙,伸出一个手指头,猛戳林欢脑门,“你自己说说,你对我干的那些事儿,让我怎么原谅你?再说了,后来为了证明我做过手术,就非得把我裤子扒了吗?你说你是不是脑残?”
    林欢呆呆地看着江潮,眨了眨眼,“哦,也是哦,我当时太着急了,没想起来,不过小汐倒是经常说,我的大脑回路跟正常人不一样。”
    小西?还是小希?小溪?
    听见小汐这两个字,三位爷的心里都是一紧,此时此刻,三个特立独行,自我惯了的男人,居然为了林姐姐,站在了同一战线上。
    应该是个女人的名字吧?男人谁会叫小溪?
    林欢一把握住江潮的手,特别诚心诚意地说,“江小二,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别生气了,要不今天这顿饭我请?”
    “行,这可是你说的啊!”
    江潮狞笑着计上心来,抬手掐了林欢的脸蛋一下,冲江潮吼道,“走,去谭家菜。”
    林欢心里“咯噔”一下,玛丽隔壁的谭家菜,那得多少钱啊?把她卖了都吃不起啊,死江潮,给你点脸,你丫还来劲了?
    林欢一把扇掉了江潮的手,斜眼瞥他,“不去,我没钱,你看着办吧。”
    “没钱你说你请客?”
    “你还是不是爷们?我不就那么一说吗?你还真让女孩请客啊?”
    江潮上下狂甩眼刀,“你也算是女孩吗?哼!”
    林欢不甘示弱,也一个劲的翻白眼,“你也算是带把儿的吗?哼哼哼!”
    江湛一看情形不对,连忙打了圆场,“行了哥,别不依不饶的了,林欢不是也道歉了吗?这顿我请了。”
    “就是,还是你弟有外面儿,够板。”
    林欢二了吧唧地凑到江湛耳边,嬉笑道,“谢了,哥们。”
    “不客气,你帮了我哥,我正好谢谢你,你喜欢喝酒吗?我后备箱有两瓶三十年的茅台,要不一会儿咱们一块尝尝?”
    好吧,这句话可算是戳中要点了,江湛的真实想法是这样的,把林欢灌醉,然后办了她。
    他不知道林欢这辈子最爱的就是酒,听见茅台两字,耳朵都立起来了,“三十年的陈酿?那得一万多一瓶吧?”
    “我也不知道,别人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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