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华轻枫还是笑着摇头。
    就在这不久后,穆吉尔就出现了。
    那一天是华轻枫被学校选上参与某个校外的竞赛,也获得了最好的名次,因而要去领受奖状和证书。
    但这授予证书的地方却离他们蓝大蛮远的,长途车要坐好久,季楹怕华轻枫一个人路上无聊孤寂,就陪他一起去。
    直到第三天的傍晚才又坐着长途车回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转车时的车站,他们看到黑暗中,一个蹲在草丛里鬼鬼祟祟的人。
    这时候天色已晚,这车站平时的人流量就并不算多,此刻四周更是只有季楹和华轻枫两个人,他们俩也是胆子大,就那么过去查看那个人的情况。
    这一看才发现那人身负重伤,身上多处伤口,还在殷殷流血。
    然后两人就没再转乘公车,而是华轻枫叫了一趟快车,直奔他在学校外租住的公寓。
    这人身上带血,血腥味弥漫车间,司机又怎会闻不到,但季楹只编了个瞎话,说这是来投奔他的亲戚,路上遇到海盗了,这才钱财被抢,人也受了伤。
    到了华轻枫的公寓,alpha搬出杂物室里的医用医疗器械,那是季楹第一次给人在野生环境下做手术。
    和华轻枫一起。
    人命救回来了,所以穆吉尔后来说:“救命之恩,我得报答,说吧,要我做什么事情都可以。无论是组建民间队伍,还是教你们刺客、杀手的本事。”
    在没被关进监狱之前,穆吉尔曾是声名响彻一时的大盗,精通刺客、杀手甚至是政府方面特工的技术,没有人能抓得到他,在□□中极有名望。
    也因为盗亦有道,从不向平民出手,反而有时候对官僚富人的惩罚,像极了一些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所以在平民中也广受拥护。
    十年前就有人说,如果有个人最适合第一个扛起带领群众反抗不公的旗帜,那穆吉尔当仁不让。
    可惜这货是个体户,对聚众没兴趣。
    而且他也失踪了十年。
    再露面时,都从英俊的青年大盗变成邋遢的落魄大叔了。
    那穆吉尔为何会失踪呢?因为他被人抓住了,关进了监狱。顺利抓住这位世纪大盗的,正是mars家族最年轻的掌权者,十年前正值最意气风发的壮年的华树。
    只不过这事儿从未公开过,整个蓝星都不知晓这已经足够功勋卓著的华大人,还有这一项光辉事迹。
    连他的独生子都不知道。
    趁着战乱频发,被关押了十年的穆吉尔逃了出来,过程中受了伤,而且即便不受伤,也早被十年牢狱折磨得不像人样了。
    曾经声名鼎盛的人,识破身份并不难,所以季楹在穆吉尔说必报救命之恩时,提的要求就是帮他们组建属于自己的队伍,并且教几招做杀手、刺客的功夫。
    穆吉尔虽然觉得这学生的脑子是被水泡过了,这种事情一般人都离得远远的,然后随便找个队站了就完事。
    他偏要自主的卷进来。
    但毕竟承诺了报恩,邋遢大叔以自己的名义在□□上秘密放出了消息,收拢愿意与他共同为伍之人。
    很快也得到了响应,并且消息也传得广而迅速,新的起义组织冒头,引起了不小的热闹,和一部分外部平民的支持。
    不过穆吉尔的身份并没有曝光,季楹他们几个学生更没有,穆吉尔把他们保护得很好。
    以致于直到现在,绝大多数人仍然不晓得辉煌的sword,它其实是有发起人的。
    队伍组织初显规模,季楹他们几个也在曾经的大盗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怎么当一个合格的杀手特工。
    这可不是“几招”的事儿,穆吉尔兑现的,早已超过季楹最初提出的要求太多了。
    在这个过程中,omega前后的进展变化是最大的,季楹在过去的生活中,因为管闲事而时不时惹上麻烦,打架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也算有着一定的体术基础,经过穆吉尔这一调教,更是有一种被“omega”娇弱外形掩盖下的真人不露相的既视感。
    这也是他的优势。
    毕竟初次见面的人,都会以为omega是软弱可欺的吧,放松了警惕,才更好制胜。
    这其中还有一个小关窍,大概许多都不会想到,也不会相信,季楹的体术,其实是比黄齐颜还强上一个档次。
    华轻枫自然也得到了提升,百发百中的狙击枪法,就是在这时期练就的。
    然后季楹觉得该给他们的小组织取个名字,这样它就正式存在了。
    那字典翻来翻去,他们一致认为“剑”这个意向不错,穆吉尔也表示赞成,便就用了这个意向,拼写为sword。
    “那一切都发生在半年之间,太快了,现在回想,还是感觉目不暇接。”季楹搂住牧防的肩膀,靠到人身上去,“sword初步成立之后,我们就开始出一些外务,有一次,碰到敌人用诱导剂做陷阱,我嫌东西麻烦,就摘除掉了。”
    是的,腺体的摘除,并非受伤也不是被人逼迫,而是季楹自己做的决定。
    omega的身体,于他们这行当来说,麻烦实在太多了。每每遇到发.情期,季楹都自己注射抑制剂。
    虽然能顶一时用,可他仍然觉得这样拖后腿。
    直到有一次,敌方设计的陷阱竟是用诱导发.情的诱导剂做辅助,季楹中了一次招,尽管及时用抑制剂应付过去了,可体感上还是蛮难受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