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意外的人

    李世民也知道,指望王蒙嘴里出现他不爱听的话,那也不现实。
    毕竟对方是从少年时期就跟在他身边的马童了,双方对彼此的性格,了如指掌。
    “此事,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思考片刻,李世民下了决定。
    “让百骑司的人出手吧,朕要知道,关于这件事情所有的来龙去脉,记住,是所有的细节。”
    王蒙点了点头,领命离去。
    龙有逆鳞,触之者死。
    同样,天家的威严不容侵犯。
    百骑司是李世民手里最为秘密的存在,只要他们出手,事情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可以断定的是,不管这次有多少人参与,他们的下场,几乎是已经注定了。
    …………
    “终于到了啊!”
    看着面前宏伟的长安城,李恪有些激动。
    一路颠簸,让李恪实在是受不了了,此时又再次回到长安,这让他心中颇为感慨。
    热泪盈眶倒不至于,不过这一路上,他确实也被折磨得不行。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精神食粮的重要程度比物质还要大得多。
    更何况,在行军路上物质方面也不太充裕。
    作为领导者,总不可能将士们在那里喝野菜汤,李恪却一个人大鱼大肉。
    有些事并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做。
    关于这一点,李恪还是非常清楚的。
    在城门处递交了手令,一行人在尊敬的目光当中,进入长安城。
    “恭迎吴王殿下。”
    在户部的大门口,一众户部官员亲自迎接。
    再怎么说,李恪可是为他们解决了一桩大事,这样的待遇,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吴王殿下大才,臣等不能及也。”
    看着一箱箱送入户部的食盐,一位官员感叹道。
    “这位大人谬赞了。”
    李恪拱了拱手。
    “不,这完全不是谬赞。”
    那位官员正了正衣服,对着李恪躬身一礼。
    “感谢殿下救长安城人民于水火之中。”
    李恪吓了一跳,急忙闪开。
    作为皇子,他是有资格承受一位户部官员的大礼。
    但是有资格跟能不能是两回事,若真的立了点功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恐怕离掉脑袋也就不远了。
    双方交接了物资,看着数据簿上十二万整的统计,户部没有一个人多说什么。
    这种事情,各位官员的心中门清,自然不会傻到去点出来。
    不是没有楞头青这么干过。
    只是在事发的第二天,他本人连同一家老小就全部在长安城内消失不见。
    因为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代表着武将们的集体利益。
    唐朝不比宋代,最起码在唐初,武将们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
    这一点从凌烟阁上文武数量的差距就能够体现出来。
    得罪了他们,今后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殿下,我们这……”
    百夫长朝李恪请示道。
    “还在这待着干什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李恪摆了摆手。
    任务完成,兵符也交上去了。
    如果让这些人继续待在他身边,那就是把唐朝的律法不放在眼里。
    窝藏私兵可是重罪,是他皇帝老子最不能接受的东西,李恪不会傻到去那么干。
    “是,殿下,那我们就走了……”
    百夫长有些不舍,但是军令如山,由不得他反对。
    其他将士,也有着跟他一样的情绪。
    李恪这种领导,并不是轻易就能遇到的。
    不贪功,不自大,还懂得给兄弟们发福利。
    跟着这样的领导混,不需要做什么,军功便能够手到擒来。
    李恪不知道的是,他的行为,在众多将士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这粒种子会悄悄生根发芽,最终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候,爆发出巨大的力量。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老霍,咱们喝点儿去。”
    搂着霍去病的肩膀,李恪就往酒楼的方向走。
    这一个多月以来,他的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委屈。
    整天不是野菜汤,就是稀饭糊糊,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
    霍去病倒无所谓,他虽然出身贵族,但在吃的方面却没有那么多讲究。
    属于那种有好吃的高兴,没好吃的也能吃得很香的那种。
    天香楼,长安城最好的酒楼。
    走进大堂,李恪随意扔下一锭银子,小二便如同看到了亲生父母一样,恭敬的在他身边候着。
    “选一个僻静点的地方,靠窗最好。拿手好菜,尽管上来”
    “得了这位爷,您二楼请。”
    菜一上桌,李恪便忍不住大快朵颐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菜品,跟后世比起来,在味道上的确有差距,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
    但好在吃得放心,毕竟添加剂这种东西,还要等一千多年才会被发明出来。
    更何况,军营待三年,母猪赛貂蝉。
    吃得也是如此,在连续吃了一个月粗粝的军中食物之后,任何东西到了李恪口中,都会变成至高无上的美味。
    无菜不成宴,无酒不成席。
    李恪拿出系统抽奖抽到的飞天茅台,给霍去病倒上一杯。
    “尝尝。”
    霍去病倒也实在,端起杯中酒,仰头就是一饮而尽,看着李恪脸颊微微抽搐。
    这一杯酒足足有二两,他倒不是怕霍去病喝醉。
    主要是这酒他现在也只有三瓶,之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抽到了。
    不过很快他也就释然下来,对方可是为了他连命都能够牺牲的家将,喝点酒再小气的话,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摇了摇头,李恪也拿起酒杯,准备尝尝这个在后世他都不怎么舍得喝的茅台。
    突然一只手出现,将他的酒杯抢走。
    李恪人都傻了,眼看着那对方“吨吨吨”把酒喝完,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
    “你怎么来了?”
    制止了想要有所动作的霍去病,李恪意外地道。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日在后宫当中与他把酒言诗的少女。
    “咳咳咳……”
    少女的脸憋得通红,差点没把肺咳出来。
    这个时代的女人本就不善于饮酒,更何况是五十多度的茅台。
    “……好酒!”
    少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称赞起了酒的品质。
    听到他的话,李恪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个时代的人,对酒的理解也就停留在度数上面了。
    度数越高,代表着酒的品质就越好。
    你要给他们整点工业酒精,估计他们就算明知道会喝死,也会有大批人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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