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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分节阅读_60

    在他的映衬下,体长加尾长有两米七,肩高有一米一,体重也有九十公斤,超过了普通猎豹的特拉法和纳尔逊看起来都比较“玲珑”了,更不用说和成年后除了惊人的敏捷速度和敏锐到可怕的感官更上一层楼,但是外形几乎毫无变化的欧姆相比……简直是巨人既视感了。
    身为四猫中mini代表的狞猫欧姆,甚至连狞猫的平均水平都勉强,体重只有十九公斤的他现在真正成了“小不点儿”。
    欧姆:嗨呀好气(╬◣д◢),柠檬树上柠檬果,柠檬树下一个我……我还是先去吃个柠檬冷静一下。
    偏偏阿图姆并没有感受到欧姆的怨念,还在为自己雄壮威武的外貌沾沾自喜,还要凑到欧姆面前求表扬——都是多亏了欧姆哥哥,他现在才能变得这样出色啊!
    欧姆、欧姆简直要打狮子了好嘛!
    可偏偏看着对方水汪汪(并不是)的大眼睛,欧姆硬是怼不出一句——因为他不得不承认,阿图姆现在这个样子,真的是十分威风凛凛啊!
    如果他不是一头白狮,绝对是草原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母狮爱慕的对象,只不过因为白狮一直所代表的低成活率,估计会让阿图姆在母狮们的眼中的印象分打个折扣,但毫无疑问,光是他那威风凛凛的抢眼外形,就足够让大部分猎物闻风丧胆了!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明明在前段时间他们还对水中霸主的鳄鱼心有余悸,但阿图姆一成年,就直接抓来了一只鳄鱼“尝鲜”——虽然是那只鳄鱼先发动的攻击。
    “是呢,你终于长大了。”最终,欧姆内心善良的史莱姆天使占了上风,目光欣慰地看着现在自己仰起头都不一定看得清楚的白狮,语气感慨。
    闻言,阿图姆退后几步,深深地低下头来,差不多要将下巴挨上地面,一双金色的眼睛专注地、深情地看着狞猫。
    欧姆那双宝石一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变得柔软起来,他伸出爪子,如以前安抚表扬还是幼崽的小狮子那样,在阿图姆宽宽的脑门上轻轻拍了拍:“我为你感到开心。”
    阿图姆此刻更是眸光深深,眼中只能看见这只神情温柔的狞猫——真好,他想着,我这辈子能够遇到欧姆哥哥,并且能和他一起成长实在是太幸运了。
    ※※※
    鳄鱼的皮非常的厚实,会产生一种鳄鱼就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存在,但实际上,剔除了那坚硬的外皮之后,他的肉质非常的水润。
    虽然是水陆两栖,但因为有一半的时间都泡在水里,所以鳄鱼肉也带上了几分水的味道。
    “像是泡了水似的,寡淡、没什么味道。”纳尔逊含糊不清道,话虽如此,也没见他少吃,甚至嘴里还塞了满满一大口。
    对于现在的阿图姆来说,一头鳄鱼并不足以填饱他的肚子——但他并不介意自己待会儿再去补充一点其他的肉:“我觉得吃起来没什么嚼劲,感觉没怎么嚼就在嘴里软掉了。”如果是他小时候或者老了的话估计会喜欢这种肉质吧。
    欧姆却有不同的看法:“是吗?我倒是觉得吃起来凉津津的,很合适天气热的时候降温呢。”而且水分很多,对于像狞猫这种习惯在缺水的情况下从猎物体内的体液获得水分的生物来说简直是非常完美了。
    如果非要让欧姆进行一个类比的话,那就是鳄鱼肉相当于生鳄(鱼)片那种的口感叭。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鳄鱼是冷血动物的原因,吃下去之后不仅体温凉凉了,连从醒来之后就一直有些晕陶陶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
    lady:我倒是觉得是你热啊热啊的就习惯了。
    阿图姆刚刚还在吐槽鳄鱼肉没口感呢,一听到欧姆的话,立马忘记了自己的立场,目露欣喜,大脑袋立马凑了过来:“是吗?欧姆哥哥你喜欢吃这个?那我以后……”
    “打住,没有以后了,”欧姆忙不迭地跳到一边去,面无表情地打断了白狮的殷勤,“你要是以后再去抓鳄鱼,那我真的会打你屁股的!就算你已经成年了也一样!”
    阿图姆一噎,简直郁闷坏了——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啊,刚刚欧姆哥哥不还说高兴自己终于长大了,怎么一转眼还像是对待小孩子一样对待自己?什么时候欧姆哥哥才能真正地将自己当做成年狮啊。
    见阿图姆吃瘪的样子,纳尔逊不厚道地笑了,之前因为对方的体型带来的震慑和压迫感也减少了个七七八八:“哈哈哈,被打屁股哈哈哈,你小子就算是成年了在欧姆眼中也只是个小崽子啊,不像我……嗷!”
    纳尔逊还没有得意忘形完,后脑勺挨了一巴掌,差点没咬到舌头,他将嘴里的肉咽下去,一脸懵然地看着特拉法:“哥,你干什么打我?”
    特拉法老神在在:“不像你什么?怎么,你成年了我就不能打你了?”
    纳尔逊委屈得呼噜呼噜:“……”所以和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巨冤!
    ※※※
    红谷虽然不是每年一度的大迁徙的起点,但因为其独特而丰富多变的地理环境,也是许多动物的家园,至少迁徙大部队中有三分之一最终的落脚点都是红谷。
    欧姆他们原本就是跟着回途的大迁徙先头部队,这样既能见识不同的地理风貌,最主要的是能保证充足的食物来源。
    因为他们出发得够早,所以直接跟着就是野牛群,但自从听了阿曼达的话之后,欧姆他们便商量着早点赶过去,因此这往后的时间里他们加快了脚程。
    吃过了早餐鳄鱼肉,一行大猫继续赶路。
    无论是狮子还是猎豹,骨子里都带着猫科动物特有的怠懒性子,再加上他们生理条件的限制,他们的耐力其实是比不了角马、斑马还有野牛这些可以长途跋涉的。
    这也是为什么,身为上层食物链的掠食者,在迁徙途中也会折损不少,尤其是那些年纪尚小的幼崽。
    而和这两者比起来,狞猫的优势还要更小一些——虽然欧姆有狞猫引以为傲的敏捷以及远超普通狞猫的弹跳高度,但这对他在赶路上面并没有太多的帮助。
    在阿图姆他们年纪尚小的时候还不觉得,但是等他们一个个都变成了大长腿了,这劣势就凸显了。
    毕竟雄狮和猎豹迈出一步的距离,可是需要狞猫连跑带跳两三步才能赶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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