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_分节阅读_37
我好笑地呼噜一把他脑袋:“被晃两下,你哥死不了。”
花花不理会,依然按照自己的方式检查遍了,才松开我,然后站起来,转身对上刘迪。
那厢刘迪不急着起,就坐地上仰头望着花花,饶有兴味:“兄弟,英雄救美哪。”
花花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他。
“哦哦,我差点儿忘了,你说不了话哈。”刘迪一拍脑门儿,猛然想起来似的,然后瞬间换上好奇宝宝的表情,“那你都怎么跟人沟通交流的啊?比划手势?”
花花眯起眼睛,半晌,走到桌子那边写了几个字递给刘迪。
刘迪恍然大悟,一边说着“搞半天还有这招儿啊”一边看信纸,渐渐表情变得很微妙。
“我要是非要呢?”漫不经心的调调,透着蛮横。
花花抬手指了指门,表情坚定。
刘迪笑了,说不上是觉得开心还是有趣:“那我就只能卷铺盖走人是吧?”
花花依然站得笔直,像高墙外的白杨树。
刘迪敛了笑意,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地打量花花半天,末了耸耸肩:“其实你没什么面子,但我今天想卖你个面子,就冲上回比赛你赢我一次。”语毕,男人翻身上床。
一向空着的上铺来了新客,整张铁床都跟着摇晃。我在这摇晃中彻底清醒,半个身子伸出床去把刘迪扔在地上的纸捡了起来。
其实我不是个矫情的人,之所以非要住下铺也不图它方便什么的,而是去年我曾经心血来潮爬到自己的上铺体验生活,结果一宿没睡,活活失眠到天亮,打那以后我再不敢得瑟。
花花是知道这个事儿的,全十七号都知道。
【十七号只有上铺】
花花的字真难看。
第29章
最后,真的真的很爱你们这些义无反顾跳坑的朋友,不多说,都在文里了!
刘迪是个得瑟的人,或者在得瑟前加上相当二字也可。这样的家伙历史上有很多,比如孙悟空。仗着自己一身的本领,闯龙宫,闹天庭,踢翻炼丹炉,搅和蟠桃会,当年我觉得美猴王很帅,现在我彻底理解了太上老君等群众的心情。
“这一天天累死个人!”连着几天收工回监舍,刘迪都是这个开场白。
“你一下午就做了半个灯,还是残次品,累毛啊。”我其实没想接这个茬儿,但忍好几天了,真是再也管不住嘴。
刘迪挑眉,斜着眼睛看我:“怎么的,心里不平衡了?”
“废话,”我想也不想,直接把酸水儿往外倒,“一天天啥活儿不用干分数照样往上加,神仙都没你逍遥。”
“拉倒吧,”刘迪逮着个下铺就一屁股坐了上去,呈大字型放肆倒下,“在十五监那会儿我连生产线都不用去。”
我走到水龙头洗手:“哟,那二监还委屈你了呗。”
本以为刘迪会大言不惭地接下来,说些诸如“你才知道啊”的屁话,可出乎我的意料,他沉默几秒,然后像自言自语似的沉吟:“也不是……反正,你们那个管教俞什么来着,事儿挺多……”
冬天的自来水冰凉刺骨,刚沾上就让我窜起一阵哆嗦,连忙草草洗两下,也不管之前沾的菜汤味儿有没有掉干净,我就甩着水珠儿回来了。
“喂,你的床在上面儿。”没好气地踹两下当刘迪啷着的脚丫子,我提醒他鸠占鹊巢了。
但鸠懒洋洋翻个身,摆明不想起:“躺一下能死啊,再说这下铺还不是我让给你的……”
吐血,你妈老子搁这儿睡三年了!
我正怒极攻心,十七号的门忽然被打开,然后俞轻舟伟岸的身影就出现了。
“刘迪,出来。”
“得嘞!”赖在床上的家伙终于起身下地,跟着管教去也。
门重新关好,十七号又只剩下老成员。才回来几分钟,群众们已经进入状态,我逐一瞄去,金大福在睡觉,小疯子在演算,周铖在看书,花花在看我。
我完全被这一屋子淡定哥打败了,扶额,气若游丝:“各位父老乡亲们,敢不敢给点儿反应,就我一个人在这儿和那盲流叭叭,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俩唱二人转呢。”
周铖从书里抬起眼,嘴角挂着笑意:“我看你俩唱得挺好。”
我强忍打人毁物的冲动,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可是你们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逼。”
金大福打个哈欠,翻身转过来,目光对上我:“我记得你说要把他当成透明的。”
“可没让你们把我一起透明了啊。”
“你非和他说话,只能连坐了。”小疯子停下笔,插话。
我真是冤死了,各种悲凉涌上心头,那感觉就像是马路上扶老大爷反被诬陷成肇事者:“大家都在一个屋檐儿底下,还真能当他不存在啊,就说他不别扭咱们也难受啊。”
这话一说完,我就满屋地抛飞眼儿,企图招来一两个同盟军。
金大福懒得看我,小疯子一脸恶心,花花不动如钟,就周铖莞尔,总算说了句话:“其实他那人得瑟归得瑟,倒不是太招人烦,只是摸不清深浅,自然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我不以为然:“有什么摸不清深浅的,不就官二代么,肯定是不学无术得得瑟瑟一个没留心就进来了。”
“你还真没猜对,”小疯子抬眼看我,“他是杀人未遂。”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啥玩意儿?!”
小疯子做了个抹脖的手势,然后字正腔圆地完整重复一遍:“故意杀人未遂。”
我下意识看周铖,因为他也是杀人进来的,结果后者特无辜地摊手:“我是过失。”
姑且不论周铖那过失是真是假,但刘迪这未遂的肯定是主观故意了。也就是说,他真想那个人死。可说实话,挺难接受。虽然处了没几天,但那家伙给我留下的印象无非是吊儿郎当高调得瑟,你说他脾气不好吧,偶尔被我损两句也没见暴跳如雷。不同于伤人,像金大福花花那种,头脑一热争强斗狠下手没个轻重也就犯下了,那可是杀人,得有多大的仇啊。
话匣子一打开,小疯子就搂不住了,恨不能把自己探来的信息一股脑全倒出来:“没看出来吧,其实今天听见这事儿的时候我也吓一跳,都说会叫的狗不咬人,可盲流绝对是个例外。他那个爸不是做大官儿嘛,外头就养了好几个小的,本来相安无事,可有一个脑残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以为自己能进正宫,背地里把人家原配约出来谈判,后来原配在回去的车上心脏病发,没救回来。所以说这人不能气性太大,到头来伤的还是自己……”
“所以刘迪就想去把他爸那个小老婆杀了?”
“嗯,听说光天化日拎着刀就去了,也够生猛的,没雇人,然后那女的被捅两刀之后从别墅二楼跳下来跑到马路上才获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多少寻常人家,两份儿工资,一个孩子,就能美满一辈子,还有新闻里那些偏远山区的人家,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大山,却依然可以唱山歌洗天浴,自得其乐。可再看看我们呢,操,放着好日子不过,纯他妈自个儿折腾的!
新进涌入的信息让十七号安静了很长时间,同样一件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读,同样,也只会陷入自己的情绪里。我杂七杂八的想了很多,我想其他人也一样,但想的东西肯定不完全相同。
后来还是金大福打破静谧,问:“为什么管刘迪叫盲流?”
小疯子说:“他一天啥都不干,却一天比谁都忙,总不见人影,忙刘忙刘嘛。”说还不够,还要写出来。
金大福服了:“你和冯一路真是一挂的。”
我嘴欠问一句:“才思敏捷?”
金大福白我一眼,没吱声。
然后我就懂了——起外号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因为闲的蛋疼。
刘迪探秘告一段落,大家又各做各的。小疯子演算了两三张纸,貌似弄出了结果,于是心满意足地离开写字桌,洗漱上床。
花花就是在那个时候走过来的,彼时我正盘腿坐在床上,想东想西,像个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