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你猜怎么着,这位在《梁史》中与陈庆之并传的当世名将,依言又一次向羊侃请罪,才使辱骂他认朱异为父的羊侃消了气。
    兰钦此人能屈能伸,高澄心知若其决心固守,哪怕在城外骂臭其祖宗十八代,兰钦也能置之不理,若依王峻之言,强攻合肥,纵使能得此城,军民伤亡估计要是一个天文数字。
    而按照王伟所言分兵攻略各地,是合肥沦为孤城,不管梁军最终会不会放弃合肥,城内人心必然动摇。
    此时南梁在淮南其余州郡仅有当地少数州郡兵驻守,大不了请自己的贵客萧渊明多走几趟,绕城转悠几圈,想来除了抱定要与城池共生死之人外,其余守将多会选择献城投降。
    将淮南各地尽快纳入北齐体系,恢复生产,高澄也可不急不缓的再去图谋合肥。
    心中已有计较,但高澄还是望向段韶、陈元康等人,想听听他们对分兵之计的看法。
    北齐将领勇则勇矣,但多是高敖曹、彭乐这等勇而少谋之人,智勇兼备的将领,仅段韶、慕容绍宗、侯渊等寥寥数人,其中以段韶眼光最为长远,于是才有了今日召他前来问计。
    段韶见高澄看向自己,进言道:
    “臣以为王常侍所言分兵之策颇有道理,然陛下万金之躯,不可轻易赴险,是否该进逼合肥,以震慑江南,臣以为还需再作商榷。”
    王常侍即指王伟,与两汉时期不同,常侍非指宦官,曹魏时将散骑与常侍二职合一,称为散骑常侍,以士人任职,为皇帝顾问,在朝则规谏过失,出行则骑马随从,高澄征召王伟入朝,便是授予其散骑常侍一职。
    散骑常侍中的资深者,则称为祭酒散骑常侍,陈元康便又被称作陈祭酒。
    段韶知道进逼合肥,震慑江南是个好主意,梁人因害怕齐军趁机偷渡长江,直驱建康,肯定不敢渡江救援淮南诸地,只得隔岸观火。
    但作为臣子,必然不能让天子冒一丁点风险,哪怕梁人根本不敢出城野战,而段韶又深知以高澄的性子,怎么可能将十万精锐假手于人,因此,他说的是再做商榷,而非请命领军。
    所以说,作为另一时空北齐三杰唯一善终之人,政治敏感度可比斛律光、高长恭强太多。
    陈元康同样附议段韶的看法,王峻原本还不服气,觉得自己所言也并不是全无道理,但见段韶、陈元康出言支持王伟,便也不敢反驳,毕竟这二人可是高澄最亲近的臣子。
    高澄清楚段韶话中的意思,若是反对进逼合肥,必然会直接提出来,而不是说什么再做商榷。
    他最满意段韶的一点,就是知晓分寸,不过正如段韶所想,十万精锐高澄必然是要自己握在手中。
    “八公山一役,梁人闻风丧胆,必然不敢渡江,朕亲领大军进逼,无甚危险,况且朕十三岁代父征伐叛逆,久经沙场,莫非朕不知兵?陆战不比水战,梁人但凡北上,朕必歼之!”
    小高王言语间不乏自信,他也有这份底气。
    第三百七十六章 局势
    昭德元年(548年)七月初三,在淮阴城下休整两日后,北齐大军兵分三路,一路以渡淮南下的徐州刺史高岳为主将,领州郡兵三万,由步军都督元景安、尉兴庆分领两万战兵步卒,骑兵都督侯渊领骑卒五千随从,分得十万民夫,沿淮阴南下,沿途攻略淮南东部州郡。
    第二路则以慕容绍宗为大都督,同样领州郡兵三万,由步军都督步大汗萨、薛孤延分领两万战兵步卒,骑兵都督皮景和领骑卒五千随军,拨付民夫十万,攻略淮南西部州郡。
    第三路由高澄亲率骑兵四万,步军六万,携带三十万民夫,领骑将彭乐、高敖曹、斛律羌举、斛律平、叱列平、慕容俨等,步军将领韩轨、暴显、綦连猛等进逼合肥。
    至于剩余五万州郡兵及不足十万民夫则全部交由段韶,命其坐镇淮阴,负责分派军士驻防高岳、慕容绍宗新得之地。
    就在三路大军南下的同时,周边局势也有了变化。
    首先是高句丽,公元531年,即高欢信都建义的同年,高句丽君主,在位12年的安藏王高兴安被刺杀,由于高兴安无子,王位被其弟高宝延继承,是为安原王,遣使向洛阳朝贡,于532年得到元善见的册封。
    高宝延以小宗即位,为安抚各方势力,立三位王后,三位王后各有派系,其中一位无子,另外两大派系为了王位继承权展开争夺,哪怕高宝延在长子高平成出世后即定为太子,却也不能缓解这一矛盾。
    高句丽自此结束了由好太王高谈德以来,一百余年欣欣向荣的进取时期,陷入内斗,实际开始走向衰落。
    三年前,即公元545年,高宝延身死,两大派系为争夺王位险先兵戎相见,最终太子高平成的支持者夺取兵权,才能上位,是为阳原王,时年八岁。
    但权力的争夺并未随着阳原王上位而终结,争夺王位的失败者们痛定思痛,开始建立军队,对自己的领地进行实际控制,高句丽国内部实质陷入分裂局面。
    高澄使者抵达平壤后,先是为高平成册封使持节、侍中、骠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宁东将军、高丽王。
    之所以是高丽王,而非高句丽王,是因为公元5世纪后期以来,高句丽改称自己为高丽。
    使者全盘遵照高澄的交代,以外部冲突掩盖内部矛盾的说法,怂恿高句丽出兵攻灭新罗、百济,全据朝鲜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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