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节

    “是呀,应该和我一个班呢。”
    这群大二的人去年高考完刚入学,便听说了杜小草的光荣事迹,内心对她很是敬佩,如今倒是真的见到了。
    一下子,杜小草身边围满了人,“杜学姐,你好厉害!”
    “杜学姐,那西方当真如同蛮夷一般吗?”
    “杜学姐,请问你是如何有休学的勇气呢。”
    郑悦在旁边围观了全过程,她觉得自己替人尴尬的毛病又要犯了,从杜小草激情讲话的时候她的脚指头就忍不住抓紧了。
    算了算了,还是当不认识默默走开吧。
    第226章 看女儿
    祝青寒终于把河中得关系网粉碎的干干净净, 那些富商权贵再也没办法聚集在一起,河中彻底的干净了,曾经的富商权贵们被收走了大部门的家财, 前往外地, 遣散了奴仆, 凡事都得自己来。
    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奴隶主需要自己找工作赚钱,洗衣, 做饭,烧水, 计算着每个月的生活费,节约用钱,老老实实的过平民生活。
    时自明便是其中一个,他的官职不作数了,虽然没有明说不让他以后继续做官, 但是时自明明白,他这么辈子与官途无缘,若是允许他们这些曾经做过官的再做官,那那位祝秘书又为何要留在彭嘉县这么久,周旋其中,清理关系网,收拾不听话的人呢。
    时自明现在唯一的希望在自己的女儿时孤兰身上,当时那位祝秘书似乎对自己的女儿表现非常满意,便引荐了她去扬州读夜校,不负众望的在这次高考成功考上了新立大学,将来做吏事便已是稳了一半。
    时家本就是清官, 也没多少钱,时孤兰在扬州也要花钱, 学费生活费,都是一笔开销,他和自己的娘子每个月都会节约用钱。
    说起这个女儿,时自明还是很庆幸她捡回了一条命,毕竟当初她是王冲荣的妃子,是那张将军仁慈,放她出了宫,回了家。
    时自明现在接受了扫盲教育,认得了简体字和阿拉伯数字,加上之前确实是做过官,文化素养较高,在彭嘉县的纺织厂做账房,他的娘子孙芹有一手好的刺绣手艺,在纺织厂还做了个大班长。
    两口子都找到了稳定又体面工作,日子过的也还不错,再加上有个考上大学的女儿,已是左邻右舍羡慕的对象。
    彭嘉县有祝青寒坐镇,百姓们对于大新的思想接受的也很快。
    时自明虽如今没做官,但因为有了个考上了大学的女儿,他和孙芹已是这条街最体面的人,按理来说应当是没有什么烦恼了才是。
    但是他还真有,时自明打小就有个毛病,看东西看的不是那么的清楚,要凑的近一些,而且有时候还会有重影,就说前段时间那火石灯,他夜里瞧着亮光处是散开的。
    都说这大新的医者医术高超,时自明便找了个他和孙芹都得空的时间,打算去瞧瞧。
    时自明刚坐下,说了自己的症状,那大新的大夫便和颜悦色地说:“这确实是病,名为近视眼,你这带了点了散光。”
    孙芹和时自明面面相觑,这近视眼又是什么病,从来没听过。
    紧接着那大夫又搬出一块长板子上面有奇奇怪怪的符号,给了时自明一块圆盘,遮住他的一只眼睛,看长板子上的符号开口是哪个方向,让他用手指,指完了便换只眼睛继续。
    度数测完了,那大夫说:“你这度数还不算深,只有100来度加一点散光,你再等两年,等橡胶树长成了,割了胶,便能做鼻托了,到时候来配个眼镜,就能看的清清楚楚了。”
    时自明还有点云里雾里,孙芹算是彻底明白了过来,这近视眼能治,但是得从西方带回来的橡胶树长成了才能治。
    时自明出了医馆大门,嘀咕道:“还是第一次听说近视眼这个病。”
    孙芹笑道:“你不是总要近一些才能看得到东西,这不就是近视眼吗?这个病名还挺贴切的。”
    时自明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再过两年,等那橡胶树长成了,我就去陪那个什么.眼镜。”
    孙芹拿胳膊撞了撞时自明,“咱们什么时候去请假,你什么时候有空?”
    时自明回她:“等后天我把事情干完了我们就去。”
    二人想要请假不是为了别的,正是要去扬州看一看许久未见的女儿。
    时孤兰在扬州读夜校,也就过年回来了一次,父母两个总是不放心,还是想要去扬州看看她。
    孙芹和时自明在那厂长办公室面前徘徊了一下,还是屈指敲门。
    “进。”
    时自明和孙芹脸上挂着笑,“王厂长,我们二人今日来是想请个假,去扬州看下孩子。”
    王向蝶本来在低头写材料,听到他们二人说话后才把笔放下来,这么多年过去,王向蝶也终于从梨县到扬州,从一个纺织女工变成技术员,最后被调到这里来做厂长。
    王向蝶问,“打算请几天?”
    孙芹回她:“我们就请三天,加上周末休息的两天,一共就五天时间。”
    时自明和孙芹在王向蝶眼里都算的上优秀员工,尤其是孙芹,那一手纺织刺绣手艺真是很了不得,做大班长也做得很尽心尽力,孙芹开口请假,她怎么都是要批的。
    恩威并施,才能让下属信服,肯心甘情愿的为你办事。
    王向蝶笑了笑:“你们家女儿在新立大学学的什么专业呀?”
    时自明连忙回答:“学的文学专业。”
    “文学专业的分可不低啊!”王向蝶随后又说道:“三天的假怎么够,你们只怕是去见女儿一面就要回来了,你们两个平时在工作上表现的都很良好,我给你们批五天的假,加上两天的休息,一共七天,你们好好的去和时小娘子多待几天。”
    七天的假期来的突然,时自明和孙芹都没想到王向碟会这么大方,他们原以为三天的假期都已经很悬了。
    二人心中都对王向碟很是感激,想着回了纺织厂,更是要尽心尽力的干活了。
    时自明和孙芹要去扬州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左邻右舍,众人纷纷羡慕他们有个这么出息的女儿。
    尤其是住在巷尾的王大郎一家,王大郎从前是个九品芝麻官,现在他和时自明一样找了个班上,他家儿子是和时孤兰一起去读的夜校,今年高考就没考上,说是还要复读再考。
    王大郎说话酸溜溜的:“还是你们夫妻运好,得了个这么出息的女儿。”女儿两个字咬的尤其的重。
    时自明和孙芹懒得搭理他,便理也不理的直接关上门,落了锁。
    假请好了,工作交接好了,二人便踏往兰去扬州的路上,首先自己想办法去奉县,因为整个河中都只有奉县才有到扬州的长途马车。
    时自明和孙芹没来过奉县,如今看来,二人倒是被奉县的城建惊讶到。
    多个重点项目落在奉县,因此奉县定然是比其他的县城发展的好的,这一点光看百姓的精神面貌都看得出来。
    从奉县的客运站坐车去扬州的人还不算少,孙芹在买票的时候和好几个人闲聊才得知,他们都是扬州的吏事,时常得来回报告情况,因此才有了这班车。
    孙芹是个健谈的,上了马车后,和几个吏事也东聊聊西聊聊。
    吏事问:“二位去扬州是做什么呢?”
    现在的人口流通虽然比以前好些,但也人少有不是公务在身的人往扬州去。
    时自明和孙芹带着自豪地说:“去扬州看女儿,她在读新立大学呢。”
    大学生三个在代表的便是稀少和高知,而且圣人也对大学生非常的重视,几个吏事当即看他们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如果说奉县已经让时自明和孙芹惊叹,那扬州的城建足以让他们二人长大了嘴巴。
    毕竟是圣人待的地方,所以什么都是最好的。
    就连公共牛车的路牌上的字都要比其他地方的写的公正,一个随随便便在路上走着的小孩,穿着的衣服也是新的,没有补丁的。
    随处可见几个小娘子小郎君成群结队,嘴里念念有词地说什么今天学了那篇课文,昨日得学的那未知方程式真是复杂。
    时自明和孙芹二人感觉自己像个从乡下来的,完全被扬州的繁华迷了眼,二人短暂的惊讶过后,决定先去找住处,毕竟还要在扬州待上三四天呢。
    二人瞧见路边有间糖水铺子,便过去问扬州何处可以住宿。
    扬州确实有专门供人住宿的地方,叫作国宾馆,是给那些个来扬州做生意的其他国家的人住的,也有些小的客栈。
    衡量再三,孙芹没有去住国宾馆,而是选了小客栈,这样可以省下一些钱。
    时孤兰完全没想到自己的阿娘和阿耶会来看她,毕竟纺织厂的活还是比较重的,她没想到他们会特意请假来。
    孙芹将她上上下下都打量了个遍,“你看你都瘦了。”
    内心戏很多的时孤兰:她瘦了吗,食堂的饭菜那么好吃,她天天吃那么多,还瘦了?
    时自明和孙芹进不去新立大学的里面,便就在外头瞧了瞧这大学的模样。
    时自明现在才真正的理解了,那报纸上为何总说新鲜的血液,新鲜的血液。
    他确实老了,大新喜欢接受着新思想长大的年轻人,这样长久以往的下去,旧的思想终会消失。
    或许这就是圣人的目的。
    一家三口见了面,自然是要去吃上一顿饭的,扬州的食肆很多,最近还时新起了外卖,在街头便能瞧见提着食盒的外卖员在穿梭。
    孙芹没见过外卖员,便问:“这群人都提着个食盒,穿着统一颜色的衣裳,还步履匆匆的。”
    时孤兰慢吞吞地说:“这是外卖员,最近时新起来的行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爱做饭了,就连出去吃饭都不想,所以就有了这个送饭上门的服务。”
    时自明好奇地问:“那他们送一趟多少钱?”
    时孤兰根据自己同学点外卖的情况猜测道:“一个娘娘钱。”
    时自明一下觉得自己更是没见过世面了,这扬州为何这么多新奇的东西。
    三个人找了间食肆,点了些菜,时自明主动说起自己去医馆瞧病,结果说他是近视眼这个事。
    时孤兰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有时候自己的阿耶会凑近看东西,原来阿耶是近视,她问:“多少度,带不带散光?”
    时自明答:“150度,带了点散光但是不严重。”
    孙芹瞧见时孤兰好像很知道这个近视眼一样,“你怎么知道得这般清楚?”
    “这个在扬州很常见呀,等橡胶树长成了,便可以配眼镜。”时孤兰一边说一边比划,“架子带在耳朵上,便能看的很清楚,我好几个同学都打算配。”
    第227章 假的大新
    长安县内。
    祝文已在此处扎根多年, 他抓来许多可怜的百姓在长安县和附近生活,作为他和他的下属的奴隶,吸着他们的血, 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祝文不识字, 封了官也都是自己身边的兄弟, 也都大字不识,只靠当初抓了个秀才来处理“国事”。
    这秀才姓曹, 祝文一般都叫他曹秀才。
    曹秀才起初还害怕自己会被祝文等人杀掉,本来还存着逃跑的心思, 但是日子久了,他也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尝到了压迫百姓的滋味,尝到了上位者的滋味,他不光不想跑了, 在处理梁国的国事上还十分认真。
    曹秀才坚决拥护祝文的统治,毕竟祝文吃肉他也能吃点肉渣不是,要是在别的国家,不说肉渣了,连口汤都轮不到他喝。
    祝文很喜欢仁照鹿,睡觉日日都要抱着,有时仁照鹿半夜唱歌将他惊醒,他也不恼,反而觉得是不是仁照鹿有什么指示。
    曹秀才对仁照鹿也是十分敬重,认为这是那位天上的神仙楚娘娘赐给当初大骊皇帝的东西,半夜唱歌定然是有什么寓意在的。
    于是两个人便开始研究, 发现这仁照鹿每次唱歌的时候,都正是梁国从外面抓人回来的时候, 其实这纯属巧合,祝文手底下的人三天两天都在抓人,仁照鹿唱歌遇上抓人并不奇怪。
    于是,抓人更频繁了,但抓人也有瓶颈期,也有抓不到人的时候,而且现在那些流民都学聪明了,也不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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