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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小女官 第70节

    三娘暂且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并没有贸然去拜访这些留守家中的将士妻眷,她已经入仕为官,不能像以前一样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一件事起了头就得等收了尾再考虑其他。
    《道德经》说“治大国若烹小鲜”,那么小的鱼儿,你多翻几次面就散架了,哪里还能做出好吃的菜?
    所以如果没能拿出对应的解决方案来,最好不要贸然下达政令,绝对不能施行“烦政”,今天一个想法、明天一个想法,弄得当地百姓连走路该先伸哪只脚都不晓得了。
    三娘带着郑莹在县城里转悠了一圈,热情地邀郑莹到自己家住下,方便明儿赶早出城去。
    三娘现在可是县里的官,郑莹自然没有拒绝她邀请的道理。
    经过一天的相处,郑莹已经初步了解了她们这位刚上任的郭少府:她遇到人是真能侃啊。
    甭管遇到的是街头摆摊的老妪,还是带着孩子孀居的新寡妇人,她都能和别人说上半天。而且不管遇到多唠叨的老人,她都能陪坐在旁听得津津有味,没有丝毫不耐烦。
    而且三娘记性特别好,每走访完一家她都要检查一下记录内容,并且精确指出其中有偏差的地方当场让她改了。不愧是能考进士的人!
    更让郑莹惊讶的是三娘身边几个丫鬟都精通文辞。
    据说她们从小跟在三娘身边,三娘闲暇时便给她们开蒙,连府中管事都想替自家儿孙求娶她们来着。
    只是为首的绕梁年近二十仍不愿出嫁,说是要一直跟在三娘身边,以至于底下的小丫鬟也都有样学样。
    三娘自己也才十四五岁,并没有太考虑这些事,自然是身边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郑莹本来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特立独行,到了三娘家才知晓还有这么多志同道合之人。
    她兴奋到有些睡不着。
    第二天三娘醒得很早,准备城门一开就出城。见郑莹顶着两个黑眼圈过来,她愣了一下,询问郑莹是不是没休息好。
    如果郑莹住这里反而不习惯的话,早上再过来其实也没问题的,她只是想趁着吃住在一起的机会和郑莹相互熟悉熟悉而已。
    郑莹忙道:“没有,这里很好,我只是太高兴了,夜里有些睡不着。”
    说到这里她眼眶已有些泛红。
    她阿耶从军去了,一直没回来,半点消息都没有,周围人都说她爹说不定已经不在了。她娘没有儿子,为了护着她长大这些年不知遭了多少罪,落下一身毛病。
    她小时候每日被堂兄们撵出门给祖父送饭,曾侥幸被上任县令家的夫人闲暇时带在身边教养,借着这样的好机会学会了写字算数。
    三娘听说郑莹还遇到这样一位好老师,不由追问道:“那位教你识字算数的好心娘子如今去哪儿了?”
    这样好的人,她真想结交一二。
    郑莹抿了抿唇,眼眶更红了。过了好一会,她才哽咽着说:“她已经不在了。”
    见左右没有旁人,郑莹才与她说起那位县令娘子的过往。
    既然能识文断字,对方自然也是出身名门。
    只是出身名门也不一定命就好,这位县令娘子就是命途多舛的那类人,她成亲后两次生产,生下的孩子都是没长大就夭折了。
    她嫁的也是门当户对的夫君,还是她表哥,两边婚前婚后都是一家人,倒不会说什么难听话,只是有商有量地询问她的意见,看要不要纳个人回来生了孩子记到她名下。
    两次失去亲生骨肉,县令娘子也有些心灰意冷,点头允了此事。
    夫君纳妾没几日,她正好看到了到县衙给老郑送饭的郑莹,觉得郑莹格外合她眼缘。许是出于移情作用,她把许多心血倾注在郑莹身上,让郑莹每日在后衙多留一个时辰跟她识字。
    本来一切都挺好的,结果在庶子满周岁的时候她又怀上了,最后竟死在产房里。
    有长达三四年的师生情谊在,当时郑莹哭得比谁都伤心。
    对县令来说,丧妻确实是件麻烦事,不过也只是一件麻烦事而已。
    正好他任期也快满了,很快便收拾收拾回家守丧一年等候新任命。时隔数年,对方说不定已经迎娶新人、儿女绕膝了。
    难产这种事谁都不想的,县令也算不得什么过错,只是郑莹作为县令娘子的学生,心中总有许多不平。
    这场婚姻带给她老师什么呢?两次丧子,丈夫纳妾,死于难产。
    明明知道这一切怪不了任何人,她还是好难过啊。她不知道自己胸腔中鼓噪着的是什么样的情绪,只觉得好似有一张大网铺天盖地地朝她笼罩过来,而她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逃。
    她想做点什么,却不知晓该做什么。
    直至去年她在崔县令面前露了脸,她心中才蹿出点微渺的火苗来:她如果也有能力奉养阿娘,是不是就不需要依仗别人了呢?只要她也争取到一份体面的差使,她阿娘是不是就不用被人嘲笑没有儿子了呢?
    当初三娘考中进士的消息传到蓝田县,郑莹心里的火苗登时蹿得更高了。
    这几天知晓三娘要来蓝田县当县尉,她已经高兴得辗转反侧了,更别提昨天听到三娘亲口说接下来让她做事!
    三娘见郑莹说着说着已是泪流满面,不由陪着她静静缅怀起那位即使自己满心伤痛依然待人那么好的县令娘子。
    若非有郑莹这个始终惦念着对方的学生在,可能连她这个蓝田县尉也不知道曾有这么个人。
    等郑莹收拾好心情,一行人便骑马出行。
    长安在蓝田县北边,三娘来时便是从灞桥出发,今儿决定先往北走,先去感受一下有名的“名利路”。
    只要是南边来的信件,那可都要通过蓝田县内这几个驿馆传递,蓝田县的百姓最常被征召起来干的活就是修路和邮传,三娘沿着官道往南走,一路上便遇到一拨送信的驿使。
    三娘顺便把自己捎带出来的信给了对方,托对方帮忙送往长安。
    得知三娘是新来的县尉,驿使自然恭恭敬敬答应。只是继续赶路的时候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他们这位郭少府年纪可真小啊。
    人和人可真不一样!
    三娘到最近的驿馆歇了歇脚,与守着驿馆的老吏唠了唠家常,没一会就吃上了今年新做的杏脯。
    蓝田县的大杏长得特别好,丰收时满树都是黄澄澄的果子,吃也吃不完,卖也卖不掉,烂在树上怪可惜的,手巧的人家便做成杏脯去长安的酒楼茶肆里兜售,也算是一门小营生。
    只是卖不卖得出去得看运气罢了,有时候碰上不好说话的伙计直接就把他们赶走了。
    人家长安城中的曲江池便有那么多杏树,何必舍近求远买你蓝田县的杏子或者杏脯。
    三娘尝了几块,觉得味道极好,清甜爽口,色泽上佳,比她以前吃过的都要好,便问老吏哪些村子大杏树最多。
    结果几乎村村都有。
    这也挺正常,再往南走可就全是山了,靠近山的地方树就多,何况蓝田县背靠的还是有着划分南北作用的秦岭山脉。
    老吏热情地给三娘介绍了几个比较近的,其中便包括他自家村子。
    也不知这位新少府能出来走几次,当然得先让她去自己村里走一遭。
    三娘问到了自己想知道了的,起身带着郑莹她们准备继续走。
    还没出驿馆,三娘就听到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抬头望去就瞧见穿得极其骚包的萧戡。
    萧戡很有些埋怨三娘:“你出城怎么不叫上我?”他只是多睡了一会,醒来就听说三娘已经出城了。对于小伙伴出城玩不带上自己这件事,萧戡是很不开心的。
    三娘一听就知道这厮在想什么,边上马边回道:“我又不是出来玩的。”
    萧戡道:“不是出来玩也能喊上我啊,说不定路上有我行侠仗义的机会!”
    三娘一脸深沉地对萧戡说:“你这样是当不了侠士的。”
    萧戡不服气:“为什么我当不了?”
    三娘道:“哪有侠士整天盼着人出事、给你机会行侠仗义的?这不是侠士该有的想法。”她客观点评萧戡这种行为,“没有侠心,谈何当侠士!”
    萧戡听后一时不知该怎么反驳。
    有些话虽然有道理,可咱就是不乐意听!
    来都来了,他是不会回去的,反正得跟着三娘一块到处溜达。
    三娘自己带的人也不少,倒是不在意多萧戡一个,一行人浩浩荡荡地下了官道前往离得最近的村子。
    第83章
    一个村子一般是百来户人, 屋舍建得比较分散,各家各户都有园子。三娘抵达村子的时候有户人家正在筹备婚礼,见有外村人过来, 不少村童好奇地跑过来看她们骑着的马。
    都是同里的,不管遇上红白事那都是全村出动的,这不, 这会儿满村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婚庆气氛中,连村头的大树都被村里人精心妆点了一番。
    三娘还以为是村中富户成婚,一问才知道人不是富户,而是个人缘特别好的猎户, 从小跟着他爷爷学打猎, 练就一身好本领,衣裳下的肌肉简直喷薄欲出。
    关键是人家品行还好, 遇到荒年他打到猎物都会给村里人分一些, 早些年关中闹粮荒,大伙没少受他照顾。
    更别提他进山时还会帮村医顺便带些草药回来。
    这样一个好男儿, 村里人可不就把他家喜事当自家喜事来办吗?
    说起来他要娶的媳妇儿还是他进山时救的医女, 对方也是自幼失怙,跟着当村医的爷爷长大,跟着她爷爷学了些医术。
    有次她进山采药时遇到毒蛇,是猎户眼疾手快把那毒蛇一箭射死。
    就这样成就了一坛蛇酒和一段姻缘。
    村人讲起新郎新娘的故事来那叫一个起劲,只是讲着讲着就偏题了,开始连比带划地讲起那毒蛇有多长、泡酒里有啥功效。
    三娘不仅没有打断, 还听得津津有味。
    等里长得知县尉到来,火急火燎地出来迎人, 才发现他们的新县尉已经与村人聊得火热。
    年纪是真的小。
    不过官大一级压死人,里长这种不入流的乡官见着县尉自然只有笑脸相迎的份。
    里长堆起笑容上前招呼三娘一行人。
    三娘笑道:“难得碰上这样的喜事, 我们可要留下吃了喜酒再走。”
    里长听后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还把新郎喊过来见人。
    猎户自幼没了双亲,与新娘一样是由自家祖父抚养长大的,学了一身打猎本领,还长得牛高马大。再一看脸,那也是眉清目朗,相当英俊一小伙子。
    三娘已经知晓了猎户的为人,牵过自己的马对猎户说道:“我身上没带多少钱,不如我把马借你去邻村迎亲,也当是我们随喜了。”
    猎户一眼就看出三娘一行人骑来的马都是难得的好马,闻言有些心动。马这东西虽然不罕见,可寻常人家还真养不起,要是能骑着这样一匹马去迎亲,那肯定是很长脸的事!
    不想旁边的萧戡却插嘴道:“这位兄弟身量高大,你这马儿有点显小了,还是骑我的吧。”
    他也听了对方的事迹,对这位很有些侠义心肠的猎户颇有好感,非常大方地把自己那匹马的缰绳塞到猎户手上。
    三娘的马是比照着自己的身量选的,跑起来耐力十足,打猎时还十分灵活,唯一的缺点可能是不如别的马高大。
    听萧戡这么说,她瞧了眼猎户与她阿耶差不多高的身量,也笑眯眯地说道:“对,阿戡这匹马更适合。”
    猎户见他们是真心要借马给他,高兴地牵着马与它先熟悉熟悉。
    他们虽然时不时要被召集到县中参加最基础的军事训练,但都是让他们熟悉鼓鞞,骑马弯弓这么威风的事根本轮不到他们来。
    若非他本身就是猎户,恐怕就算能借到马也不会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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