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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清是林春先靠近陈秋,或是陈秋先凑上去,他们只是被一种抑遏已久的衝动所驱使,一贴在一起,便毫无章法地胡乱吻着,像久饿的野兽忽然见到猎物那般,不顾一切地扑将上去。林春看过很多书,可此刻,他一句话都记不起来,脑袋并不是空白,而是在燃烧着,将固有的理性与论据烧得连灰也不盛,就只有可以燎原的山火漫天彻地的熊熊烧着。
    那一句话好像引爆了什么,又好像解决了什么似的。那些挣扎如今看来比一颗尘粒更微不足道,人面对感情时,只是一隻动物,依循着原始的本能为所欲为,无论做了多过分的事,只要跟感情有关,就会得到理解。
    所以做第三者不是罪,背叛情人也只是作出一个简单的选择而已,你情我愿,不必呼天抢地,散了,就再找第二个。所以与同性相恋,也应该得到原谅。为什么男人与男人亲吻、恋爱、做爱,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不被教条约束,可以节育,更可以跟同性相恋,是的,感情嘛,你情我愿、情投意合就可以了。
    他和陈秋算是情投意合吗?他和陈秋算是相恋吗?林春不知道,但有很多事是他无法解释的。他为什么肯接受陈秋的抚摸,还能跟在他身下得到无数的欢愉?为什么他们分开时,他会想要怎样才可以令陈秋得到幸福?为什么他今晚会来了这个公园?林春知道的,他一开始就知道,一旦他今晚见了陈秋,就不可能再一次抽身而离。
    他太清楚陈秋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陈秋的cosplay固然美丽,但林春由始至终,都是被陈秋这一个人所吸引,而不是他cosplay出来的人物、或者是那个受欢迎的网络偶像「秋秋」。早在学校时,他就注意着这一个人——这个拥有一双美丽眼睛的男生。
    两人的舌头胶在一起,好像扭缠得要打结。来不及咽下去的唾液从嘴角流下来,顺着下巴、丝丝流下脖子。牙齿碰撞时,门牙也给顶出一阵钝痛。几乎呼吸不到,就像溺水般,只能将对方视为浮木,紧紧拥在怀里,公园里蚊虫很多,时有蚊子在他们身旁低飞,可他们没感到一丝痕痒,也懒得伸手一一拂去蚊子,大概现在忽然地震的话,他们会双唇胶着的、被倒塌下来的大厦活生生压死。
    这个吻一点都不浪漫或优雅,有的只是两个懵懂少年不知节制的粗暴,就连接吻时,也像小孩子在沙堆里扭打成一团般。然而,吻起来却有种非常甜的味道,是莲蓉的味道,很甜、很黏。他们在接吻时,没有想到爱与不爱的问题,就只是想要接吻而已。事情很简单,他们需要对方。
    陈秋退后一点,林春狭长的眼睛半瞇着,骤看一丝清灵水亮的,混乱得如同眼睛主人的思绪。陈秋又凑上去,温柔地舔着林春的唇,像小孩子吃棒棒糖般,又细细地轻咬起来,使林春心底滋生出一阵痒意,他懂得那种麻痒代表什么。他忽然又顺着嘴角至下巴的水痕舔着,由上而下,直滑到林春的脖子,在没有水痕的地方吻着、舔着,当陈秋的舌尖滑过他的喉核时,林春禁不住嚶嚀,搭上陈秋的肩,用尽全力将他推开一点,却有心无力。
    「好像有点不妙的感觉……」
    「不妙?」陈秋以指拭去林春嘴角的水泽,又带着一份妖气笑说:「我怎么觉得这滋味……真是妙不可言。」林春心中一盪,想要别开脸却移不开眼睛。
    那一晚,林春上了陈秋的家,在床上纠缠到凌晨,才想到没有给母亲打电话。他从床上弹起来,脚踏下地时尤感到一阵虚浮无力,他找回自己的牛仔裤,掏出手提电话打给妈,电话很快接通,想必母亲就是坐在电话旁,等着他的电话。
    林春听到妈的声音,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林母说:「喂?喂?阿春?」
    「啊、啊……嗯,是我,妈。」
    「你到哪儿去了?还不回来?」
    「我、我……我刚才跟朋友出外,一时有点不舒服,上了朋友家休息。」
    「朋友?哪个朋友?阿秋吗?」
    「嗯……嗯。」
    「不是说他爸每晚都会回家吗?你这么晚还待在他家,会打扰人家的,还是快回来吧。」
    「这个……不打紧。今天是中秋节,他父亲要跟人去应酬,所以不回来。」
    「中秋节还去应酬?有家庭的人今天都去享天伦乐了,有谁会挑这天去应酬?」林母疑惑地说,说得林春也静下来,心跳快得像鼓声。
    林母见儿子忽然不出声,就说:「算了,反正明天是星期六,只要你不打扰人家,就在阿秋家过一夜吧,也不是第一次了。」林母再叮嚀林春几句,便掛电话了,林春这才舒一口气,身子软下来,坐在地板上。
    陈秋伏在床上,看着林春,嘲笑他说:「难怪你被戴志他们叫作书kai子,连谎话都说不好。」林春带点委屈地瞟他一眼,心想:若不是你把我带上来,还留我到这么晚,那我也不必说谎。陈秋明白林春的意思,笑得更得意,桃花眼弯成两轮水月儿,显出一丝稚气。林春有点睏,又躺回床上,拥着被子想睡。
    陈秋的身子贴过来,从后拥着他,两人的脚交错搭着。因为房内开了空调,凉颼颼的风吹过来,有点冷,拥起来温暖又舒适。
    「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你。」林春在心内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说出来。他想了很久,除了「喜欢」这两个字能解释他的行为之外,就好似没有别的词能解释了。只是,两个大男生跟对方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听着古怪得很。「喜欢」这种词语,似乎只适用于女生之间。
    陈秋噗哧一声笑出来,林春感到身后、陈秋胸口的震动,他的脸热起来,有点后悔说了那句话,闷闷地说:「算了,你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那可不行,我可是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听入耳的。我只是笑你说话的方式而已。都是中七生了,你却说那种只有小学生会说的话,小学生跟对方告白,很喜欢将话拖得很长,中间再穿插一大堆无聊的用词,比如说『我似乎好像或许可能有点喜欢你』,十分饶舌。因为他们觉得表白的话说得愈短,就愈有爆炸力,比如就只说一句『我喜欢你』,感觉忽然很认真。」
    林春想了想,似乎说得有点道理。他知道陈秋在哄他说一句「我喜欢你」,可林春就是不肯说,一张嘴像蚌壳般死也撬不开来。陈秋等了良久也听不到林春回话,便长叹说:「唉,果真是书獃子。」林春忍着笑意,身子动也不动,他想,总有一天他会说的,姑且就吊一下陈秋的胃口吧。
    「但是,我直到现在这一分一秒,也不觉得我是同性恋。」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说:「我想你也不觉得自己是同性恋吧?我只是喜欢你,而你刚巧是一个男人。无论你是男人或女人,我想我都会喜欢上你。所以我只是喜欢林春,而不是喜欢男人。你呢?」
    「大概吧。」林春故意说得含糊,不肯正面说喜欢。
    陈秋放弃了,自顾自的说着:「我是一个及时行乐者,而你则是现实主义者。从你吃月饼的故事就看得出来了。如果你不是跟我廝混,你就会平步青云,虽说现在你也没有堕落到哪里去。你会考好高考,上最好的大学,大学毕业一出来就去做政府工,铁饭碗,不愁吃不愁穿,很自然就认识一个中等漂亮的女人,在三十岁左右结婚,真是无趣的人生。但是,就因为你跟我混在一起,至少你人生中有过两年出轨的时间,那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吧?」
    林春微笑:「怎么听起来像是老王卖瓜?」
    「哪有,我只是实话实说。」陈秋笑说,啃了啃林春光裸的臂膀,使他一阵痒痛。陈秋再说:「我做事很少会顾后果。就好像我去玩cosplay,穿女装,只图一时好玩,过后其他人会怎样看待我,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但你就不同。你太神经质,时常介意别人以什么目光来看你,当你见到旁人脸上现出一丝厌恶的表情时,你就会缩回自己的壳里,寧愿得不到别人的喜欢,亦不要受到伤害,只喜欢隔岸观火,与任何人都保持一段恰当的安全距离。
    「所以你怕自己的人生会出错,也不知道你是否气数已尽,偏偏就跟我混在一起。」陈秋一顿,享受着这时的寧静。
    「跟你混,也许我会学到什么东西,或者见到一些未曾见过的东西。」
    「哈哈,还是一副模范学生的口吻。好像老师问你,参加课外活动能学习到什么啊?然后你一本正经地说『可以学到课堂和书本以外的知识』,真是无趣。」
    「……我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
    「不,从某种角度而言,你是我所见过,最有趣的人,所以现在你才会躺在我床上。」陈秋的答案正经起来,倒教林春感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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