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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节

    “什么声音?”丁达察觉到动静走了过来。
    猴儿们吓得爬到树上跑了。
    趴在地上的白狐狭长的眼儿一眯,转身躲到一棵树后。
    见丁达走了,这才走出来,几个跳跃,来到了金毓面前。
    它伸舌头舔了舔嘴角周围,看着金毓的眼神透着饥渴。
    正要去舔金毓的脸几下,就被一只手掐住了脖子。
    白狐:“……”谁特么的偷袭我。
    它想反击,却挣脱不了那只手。
    第32章 梁元发现自己是个“色胚子”
    白狐挣扎不脱那只手,心里怕得要死,浑身都颤栗起来,想叫又叫不出声。
    而手的主人则是梁元,他看着这只白狐,眼眸危险的眯起,见丁达看过来,就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正打算提着白狐离开,金毓却醒了。
    看到白狐,金毓还以为是狗,有些惊讶的问:“哪来的......不对,这不像是狗,倒像是......”她猛地睁大眼:“白狐!”
    白色的狐狸,在这种深山里极为少见。
    软又白的厚毛,短小的嘴,略圆的短耳朵,体长约莫半米,看着特别的可爱!
    金毓忙将梁月放在她身上的腿拿开,起身走到梁元面前,看着他手中的白狐,双眼泛着奇异的光:“哇塞!真的是白狐,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哎呦!太可爱了!又白又可爱,这眼睛,狭长狭长的,透着精明劲儿,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见她居然喜欢狐狸,眼底透着欢喜劲儿,梁元心底一动,问:“你喜欢?”
    金毓点头:“这么可爱的小动物,我当然喜欢了,不过毕竟是野生动物,野性难驯,我不能养着它。”
    而且野生动物喜欢自由,再怎么喜欢她也不能剥夺它们的自由,把白狐留在身边当宠物养。
    除非这小家伙自愿,且不会伤害她的家人朋友。
    想到了什么,她抬头对梁元说:“我不养它,但你也不能吃它,狐狸肉应该不怎么好吃,咱们现在也不缺吃的,就放过这个小家伙吧!”
    梁元摇头:“我没说要吃它,太小了,才八斤左右的样子,没啥肉。”
    金毓哦了声:“不吃就好,我还以为它是被你抓来吃的呢!”
    梁元:“是它自己跑来的。”
    一边的丁达这时候压着声音附和了句:“是的,小毓,这狐狸是自己跑来的,它刚才想靠近你,被梁元及时发现抓住了。”
    “原来如此。”金毓盯着白狐看,凑近了它两分:“你靠近我想做什么?”
    她一靠近,白狐就露出了很享受的表情,四肢白白的小短腿蹬来蹬去的,想从梁元的手里下来。
    金毓让梁元放开它,梁元松开手,白狐一得到释放,立马一跃跳进了金毓的怀里,贪婪的闻着她身上的气息。
    金毓将它稳稳抱住,柔软的白毛摸着特别舒服,她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转了个身,背对着丁达喂了白狐一口灵泉水,白狐立刻露出了餍足的表情,脑袋不断的往金毓怀里蹭,蹭到了金毓平平的胸口。
    梁元的眸子瞬间危险眯起,将白狐提过来,仔细辨认它的性别,见它是只公狐狸,脸就黑了:“这小家伙刚才在占你便宜,是只色狐狸,留不得。”
    金毓把白狐抢过来,护在怀里:“你想什么呢!色什么狐,它就是个小动物。”这小家伙是被灵泉水吸引来的。
    见金毓护着自己,白狐找到了大腿,心底欢喜无比,又冲着金毓拱了拱脑袋,一副讨好的表情。
    这个甜人喜欢本狐,太好了!
    她跟本狐一样,都是最美的。
    见白狐这番模样,金毓更喜欢了,小家伙很聪明,还知道讨好她。
    她抬头看着梁元:“我们养他好不好。”
    梁元还未说话呢,丁达就点头了:“好,小毓喜欢就养。”
    小毓是法器选的有缘人,深受动物们喜欢,那就好好珍惜这个缘分,说不定会是个善缘,一般人想要还一定能得到呢!
    听说有钱人家的小姐,就喜欢白狐这种可爱的小东西,会花大价钱让人去寻白狐,寻到之后再驯化,前后所花的银子,那是他们这种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可见白狐之珍贵!
    现在有免费得白狐送上门,不养白不养。
    “嗯嗯嗯,多谢姑父成全。”金毓感激道,然后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梁元。
    梁元无奈点头:“随你。”
    “怎么了?”金父几人被他们说话的声音吵醒了,一脸疑惑。
    丁达让他们看看金毓怀里的白狐,把事儿解释了一遍,闻言,金父几人都不反对金毓养狐狸。
    金父还双眼发亮的看着白狐:“小毓,咱们好好养,我听说这小东西可珍贵了,以后要是缺钱了,咱们可以把它卖给有钱人换银子。”
    金毓:“......爹,我不会拿雪团换银子的。”
    “雪团?这么快就取好名字了,别说,还挺好听的,比大白小白这些要好。”
    几个大人说了几句之后,就没再多管白狐了,打着哈欠又睡下了。
    梁元与丁达换班守夜,等丁达睡着了,梁元盯着金毓那边看了许久,见她抱着白狐睡在金娇和梁月的中间,心底不知为何,竟有些烦闷。
    “脑子有病啊!那白狐占她便宜就占便宜,关我什么事?”梁元拍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最近他总会胡思乱想一些东西,还会做一些不知羞耻的梦,梦里,他和金毓成亲了......
    他居然对她有非分之想?
    梁元给了自己一耳刮子:“呸!重生了一次,我居然变成了色胚子,这种情况下也能想那些,对象还是......”
    他又看了金毓一眼:“还是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瘦丑丫头!”
    他是中邪了吗?
    野牛王是翌日天刚亮的时候回来的,一回来看到金毓的身边多了只狡猾的白狐狸,老牛急眼了,冲着白狐就走了过去,凶哒哒的要把它赶走。
    白狐立马委屈的钻进金毓的怀里,眼里闪着泪光。
    呦!
    小家伙还会装可怜,像极了我见犹怜的娇美人儿。
    金毓把白狐护在了怀里,耐着性子与野牛王交流。
    金毓:“雪团是我的宠物,你不能赶它走。”
    野牛王:不,它必须走,否则它会把你抢走,我不能失去你。
    金毓:“雪团很乖,会把你当大哥看待,它以后可以当你的小弟。”
    野牛王:我不需要如此弱不禁风的狡猾小弟。
    “......”
    交流不成,金毓就把牛儿叫到一边,给它喝了三瓶灵泉水。
    野牛王:行,臭小弟可以留下,甜人,再来十瓶甜水。
    看到牛儿又张开了嘴巴,金毓:“......”
    幸好这水是用普通水稀释过的,要不然哪够你喝哦!
    第33章 日月部落也被称为野人部落
    白狐能够留在金毓身边,令山里的一些具有灵性的动物很是羡慕。
    它们也想留在那个香甜的人身边。
    于是乎,接下来在赶路的时候,金毓总能看到许多野兽在眼前闪过,梅花鹿、大白兔、黑豹、野狼......
    令她头皮发麻,这些动物都是趁着金父等人不注意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那意思表达得很明显了。
    求收养!
    养不起呀!
    她总不能把所有动物都养了吧!
    她的灵泉有限呀!还得留着以后种地呢!
    是的,种地。
    灵泉水有促进植物生长的功效,种出的粮食定是不一般的,她的手机里种子果苗齐全,只要努力耕种,应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所以灵泉水不能全用来养动物。
    养一两只可以,养多了就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她现在还在逃荒中,居无定所的,哪能养这么多动物,也不能一直住在深山里,毕竟她是因为有灵泉才能吸引动物,得到它们的喜欢的,若是灵泉被喝完了呢?
    灵泉不是取之不尽的,野兽多了肯定会有喝完的时候,没了灵泉,野兽还会亲近她吗?
    赌不起!
    还是得尽早出山,别想着把野兽都圈养了,没那么大的能耐。
    金毓无视了那些动物,看到可爱的小兔子,也不敢说养它的话,吃却是可以的。
    小白兔:“......”我不跟着你了还来得及不?
    我这么可爱,你怎么舍得吃。
    夜,下起了大雨,雷声震耳欲聋,山里雨水哗啦啦响,四处一片潮湿,泥地又烂又滑,一脚下去,全是泥,鞋子都重了。
    宽敞的山洞里,野牛王睡在最里头躲雨,白狐趴在它的背上,一牛一狐相处和谐,睡得香甜。
    石头堆积的临时小火灶上,煮着一锅炖兔肉,肉香四溢,围坐成一圈的金毓等人吃得满嘴香。
    “太好吃了,这两只兔兔太好吃了!”
    “咱们的日子过得越发好了,我都舍不得出山。”
    “不出山可不行,总不能一直在山里当野人。”
    “山里总归不安全,容易出事儿,咱们还是得出去,找个地方定居下来。”
    梁元吐出一块骨头:“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再走十二天左右,应该就能出山了,到时候,大家都得做好准备,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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