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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给你的余生[娱乐圈] 第3节

    只听林嘉誉竭力克制激动,用微微上扬的语调对她说:“顾小姐,我来给这首歌谱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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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错位时空》
    余笙被门铃吵醒,迷迷糊糊爬起来,套上一件摇粒绒长睡衣,脚步虚浮地挪到门口。
    透过猫眼,她看见门外站着个男人,身姿挺拔,气场孤傲,似是覆雪的冷松。面容俊秀,眉眼很像剔除了柔气的她。
    男人那身看不出任何logo的西装,至少值六位数。
    是她哥来了。
    余笙心里发憷,她握住门把,纠结要不要开门。
    站在门外的余筝又敲了敲门,似有些许无奈:“别闹了,我知道你在家。”
    她暗暗轻吐一息,不情不愿地把门打开。
    余筝眼里的锐气顿时敛去不少,还没踏进屋,他先低头看向地面。
    鞋子们像是刚刚打过仗,四仰八叉躺在玄关,一眼望去凑不出一对。
    他略带责备的视线落在余笙身上,对方看在眼里,但也只是漫不经心打了个哈欠。
    余筝踢开门口的鞋子,给自己腾了个落脚的地方:“都中午了,你怎么好像刚睡醒?”
    头发睡成鸡窝的姑娘揉揉眼睛,又打起哈欠:“其实我还没睡醒……早上八点才开始睡的,昨晚在熬夜写东西。”
    她忽然看见她哥手里的袋子,眼睛一亮,乐颠颠跑近两步:“哥,给我买早饭啦?谢谢。”
    “是午饭。”
    才来几分钟,余筝数不清他已经叹了几口气。
    余笙对这些唉声叹气充耳不闻,她一挥胳膊,把茶几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到一边,挪出一块空位。
    桌子上凌乱的惨相,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我家也不总是这么乱,这几天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整理,你放心,我保证一会儿吃完饭就收拾!”
    将打包来的食物摆好,她招呼她哥过来一起吃。
    余筝摇摇头:“我吃过了。”
    不愧是最疼她的哥哥,饭菜都是她爱吃的。
    昨天和周凡吃的那一餐也不痛快,她的肚子正好咕噜噜乱叫。这下子美食入口,她舒爽得想要蜷起脚趾。
    先让她安心吃了一会儿,余筝才搬来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
    他上身前倾,小臂垫在膝上,双手轻轻交握。
    余笙开始紧张了,每次她哥一摆出这个架势,基本都是要谈些她讨厌的事情。
    果不其然,男人开口便道:“笙笙,是不是该回家了?你一个人在外面,妈特别不放心。”
    余笙只是低着头默默咀嚼。
    见她避而不谈,余筝又尽量放缓了语调,想让自己听上去不是在命令她。
    “回家吧,好吗?家里不比你租的这房子好?”
    余笙摇摇头,望向他的眼神写满委屈:“我想自己住,回家了,爸总是说我。”
    “他说他的,你不听不就行了。回家一样能写诗,爸也没禁止你打字。”余筝说着,抽了一张纸递过去,示意她擦擦嘴角的酱油。
    他这么一说,余笙更委屈了:“但他撕了我的诗集啊!那些手稿我都没有备份你知道吗?”
    高考后,余笙的第一志愿始终是文学系,她从小学开始就励志当个诗人。
    结果,她爸逼着她报了金融专业,欠缺理科思维的余笙在大学四年没少受苦。
    光是做到不挂科这一点,她的脑细胞就全死光了。
    就算大学四年的全部时间都砸在学习上,她最后仍旧一本专业证书都没考上。
    然而她爸不信她笨,爹娘都是斯坦福的高材生,怎么可能生出个笨女儿?
    所以无论她怎样努力,她爸还是怪她不够用功。
    毕业后,她爸安排她在自家公司里上班,跟着余筝学管理。
    有这位常常被称作“天才”的哥哥在,余笙心想,或许家里安排的道路也挺好。
    只是如此生活,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束干花。
    美的,像是活着,却早就死了。
    她坚持了两年,实在挺不住,偷偷去医院做检查,偷偷吃药,想要自己调整过来。
    结果保姆收拾房间时,偶然发现她藏在衣柜深处的药物。
    她的母亲拿着药盒去网上一查,发现这是精神类的治疗药物,吓得差点心脏病发作,马上让余笙回家宅着。
    可是,她的心理状态并没有好转。
    直到她重新坐回书桌前,每天对着文档打字,她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多了。
    本来余笙妈妈很是欣慰,不管女儿爱写什么东西,只要高兴就好。
    爸爸却在这时跳了出来,说她写诗是不务正业,父女二人大吵一架。
    最后,闹剧以余笙搬出那栋大别墅,一个人出来住而收尾。
    想起这些伤心事,她放下筷子,抱着膝盖窝进沙发里生闷气。
    “反正……我是不会回去的。我现在给各种杂志投稿,能赚钱养活自己,你别管我了。”
    余筝:“一个月能赚多少?有没有五千块?”
    “这个月……有一千多吧,上个月有三千。”
    除此之外,余笙还罗列起自己做的其他兼职,比如当雅思口语陪练,还有在网上帮中学生改作文等等。
    她想告诉哥哥,她能养活自己。
    然而她说得越多,余筝眼里的愁绪便越重,她急得辩解道:“万事开头难啊!已经比之前好很多了,我现在起码能靠写诗挣到钱。”
    可她的声调马上又弱了下去,像是很没有底气:“所以……别再说我不是这块料了,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当诗人的天分吧。”
    余筝苦笑,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我从来没有怀疑你,我只是认为,天分不一定要用挣了多少钱来证明。”
    “而且……”余笙不吃他这套,轻轻挥开他的手,“回家还会被爸催婚。我才二十四岁,干嘛要结婚?就算我这辈子当不成大诗人,那我就得去当别人的老婆吗?”
    她垮着脸,不停绞弄自己的手指。
    余筝又是一声轻叹,二人无言地对峙良久,最后,她哥站起身来:“我给你叫个小时工,你再去睡一会儿。”
    见对方不再逼自己,女孩眼里的光又回来了,阴霾一扫而空,神色变得清亮。
    余筝也不忍心再让妹妹的脸庞染上灰暗,决定今天先到此为止。
    余笙送他出门,临走前,她突然说:“我昨天找了周凡,跟他说以后不联系了。”
    这大概是余筝此行听到的最好消息。
    其实,他一直也弄不清那周凡和自己妹妹究竟是什么关系。
    他看着微博上那些热搜,越看越心堵,但又不敢直接找妹妹问个清楚。
    这时候表现得太高兴,他又怕余笙难过,只是略略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膀。
    随后,离开了只有30平的杂乱小单间。
    余笙在门口呆立良久。
    “也许,我真的不适合写诗吧……”
    她喃喃低语,最后拖着虚软的步伐回到卧室,躲进被窝。
    -
    一周后。
    余笙在机场办完登机牌,准备过安检。
    她要到外省参加讲座,见诗界的一位前辈。
    顾筠曾经劝她,要是真想在写诗这条路上走下去,不能总是单打独斗,得多混一混文人圈子,说不定能遇到伯乐提携。
    于是,她报名参加了这位前辈的讲座,会有不少业内名人到场。
    她拖着行李箱走向安检通道,发现有不少人堵在大厅。
    为了图便宜,她特意买了凌晨的机票。按理说这个时间段,机场不可能有这么多人。
    他们看着不像乘客,行囊轻便得很。兴奋的面孔都非常年轻,一个个抻脖远眺,手机举得老高。
    余笙也不奇怪,原因大概只有一个:有明星。
    她对这种场面还算熟悉,周凡之前也常常被粉丝们在机场围追堵截。
    她艰难挤过人群,瞥见粉丝举起的横幅和灯牌,上面印着【誉满天下】【载誉而归】【享誉世界】【你是我们的荣“誉”】诸如此类的字眼。
    余笙了然,原来是林嘉誉的粉丝。
    还没挤进安检通道,忽然有人爆发出一声尖叫,人潮化作翻涌的骇浪,推着她连连倒退好几步。
    她眼疾手快扶住防火栓,才勉强从逆行的人群里脱身。
    余笙朝后回望,在密密麻麻的人海中心,林嘉誉被一位身材不算高大的男助理保护着,向安检口这边走来。
    他穿着某个大牌最新款的秀场服装,能看得出那身行头出自造型师的精挑细选,然而丝毫不显得刻意,好像他生来便是完美而随性的。
    林嘉誉看人时神色很淡,可那淡烟疏雨般的眼波却常常引人遐想,被看的人总觉得他深情。
    这样一双眼,哪怕只是轻轻扫过人群,也会激起一片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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