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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第51节

    “这……”
    王安石顿时陷入沉思。
    *
    明远先赶回驿馆,果然见到了向华依约在驿馆里等他。
    “向华,你在驿馆里稍等,我去接种师兄去,一会儿就回来。”
    明远算算时辰,觉得种建中怎么都应该考完了。
    他在驿馆中问明了去中书门下流内铨的道路,出门雇了两匹马,一匹骑着,一匹牵着,慢慢往那边过去。
    流内铨本是吏部门下的一个官署,后来拨入中书门下,专管对官员的铨选注拟和对换差遣、磨勘功过等事,是负责官员资格考试的专门机构。
    明远带着向华,在拥挤的汴京街道上晃悠了很久,才抵达流内铨署衙跟前,刚好看见种建中迈着他惯常的方正步子,从门内走出来。
    “彝叔!”
    听见明远的招呼,种建中双眼一亮,连忙赶来。
    “远之!”
    “彝叔,如何?”
    明远不用种建中回答,只看对方的脸色,已经得到了答案:必定是过了。
    “师兄,恭喜啊!”
    明远想:他有个师兄要当官了!这种即将有人“罩着”的感觉还是相当不错的嘛!
    种建中刚见到明远时,脸上的笑容灿烂,心中骄傲。待到明远向他道贺,种建中脸上的笑容却悄然淡了三分。
    他看上去自然是欢喜的:这些日子里的日夜攻读,下的苦功没有白费。
    但是这次成功转文官,却意味着他离开了自己自幼选择的道路,向冰冷的现实妥协,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他这些心潮起伏明远都看在眼里,顿时将手中的缰绳抛向种建中,大声说:“走,种师兄,今日无论如何都要找一间正店为你庆贺一番,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
    种建中听明远这么说,便知道对方想要借机开导自己。
    那就一醉方休吧,从此将往事都忘掉。
    种建中本就是个不喜欢纠结的直性子,既然已经做出选择,那便绝不后悔,也不再想着走回头路了。
    如是一想,种建中纵身上马,一提马缰,摆出一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汴梁花”的架势——
    两人并辔,在汴京拥挤的街道上慢慢磨蹭,几乎是龟速行进,过了好久才抵达驿馆跟前。
    这时向华已经在驿馆门前翘首期盼了,一眼见到明远与种建中,立即赶上来说:“小郎君,种郎君,有客来访。”
    有客?
    明远与种建中对视一眼。
    他们在驿馆住了十来天了,还从来没有“客”来访问过他们。
    究其根底还是因为陕西士子的文名不盛,拼不过其它文化大省——比如王安石是江西人,苏家三位是四川人,刚刚联袂登科的蔡京蔡卞兄弟是福建人。
    陕西士子,要数张载的横渠学派最负盛名,在陕西境内人人都知道,但是一出了陕西,便无人知晓。
    明远这么想着,一跃下马,与种建中并肩上前,面对来寻访他们的“客人”。
    只见同样是两人,穿着文士襕衫,头戴青色的书生巾,甚至年岁都和种明两人差不多,一个是弱冠年纪,另一个看起来更加年轻,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
    明远望着眼前,和自己身量一般高的少年人,看着他白白净净的一张脸,眉眼间透着几分少年人才有的锐气与傲气。
    而少年身边那一位,则身材挺拔,身量颇高,五官眉眼极为英俊,脸上却挂着谦和的笑容,笑容里透着世故洞明、人情练达。
    这两位相貌相似,显然是亲兄弟。
    明远只看了一眼,心中一动,便猜到了来者的身份。
    “敢问两位,可是来自福建?”
    明远一面慢慢行礼,一面问那两位。
    年少的那位,一听便惊奇地睁圆了眼睛:“你……你怎得知?”
    果然带着很明显的南方口音。
    “想必便是今次并肩登科,双双进士及第的蔡氏贤昆仲了。小弟明远,这位是敝师兄,种建中。”
    蔡氏兄弟闻言同时向明远与种建中行礼,口称“不敢”。
    明远却没什么不敢的,一开口就是舌灿莲花,将蔡氏兄弟两人吹得是才高八斗、诗成七步。
    蔡卞到底是年轻面皮薄,一张小脸微微涨红,但又忍不住抬起眼,用好奇的眼神打量明远和种建中——头回见面,还未通名,明远就猜出了他们兄弟的身份,真是好厉害!
    而蔡京则温文尔雅地笑着,看似正在平静接受着明远的恭维,但他时不时将探究的眼神从明远面上扫过——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不过是拥有一副好皮囊的寻常子弟,为何今日被误打误撞请入相府,王相公却对他念念不忘,催促着要将人寻回来。
    蔡京是福建人,福建士子在汴京的人数不少。今日听说王相公急寻一位“横渠弟子”,他便用“横渠门下”这四个字一打听,就立即打听到种建中和明远两人住在城南这边的驿馆,所以才怂恿了弟弟一起过来,寻访这两位。
    此刻蔡京望着明远,根本不在乎对方的客套,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王相公,究竟觉得这个年轻人哪里不寻常呢?
    蔡京这么想着,观察着,猛然觉得一对凛冽的眼光扫来,犀利得几乎令他当场一震。
    接下来蔡京看清了站在明远身边的种建中,正冷然望着自己。蔡京身材虽高,但和种建中比起来还是略逊一筹。
    因此种建中的眼神带着锐意十足的强烈压迫,仿佛在说:你打谁的主意都行,就是不能打我师弟的。
    第48章 百万贯
    蔡家兄弟来找明远, 主要是好奇。
    王安石家的家丁,错将明远当成是蔡卞,从礼部试放榜现场“捉”了回来。然而明远一旦说明误会便潇洒离开, 一点儿也不想借此机会见见天下士子都想见的一国宰辅。
    这倒也罢了,偏偏王安石听闻错过了“陕西明远”, 也表现出十分惋惜,甚至让管家再去将明远追回来。
    那时蔡氏兄弟二人刚刚赶到相府。蔡京听闻此事, 便主动与弟弟蔡卞一起, 出门寻访, 果然在城南这边的驿馆找到了人。
    当下双方见礼, 互通了姓名。
    这时蔡卞终于流露出吃惊的神色:
    他们兄弟来此之前, 将明远想象成了多么厉害的人物,可真见面了,才发现明远不过是和蔡卞一样,未及弱冠的少年。更夸张的是, 他还是一介白身, 只是想来京中读书而已, 在国子监中的学籍竟然还被人挤掉了。
    至于明远身边的种建中, 人确实生得高大英武, 仪表堂堂, 但也只是一名刚刚通过铨试,将从武职转为文职的小官。这种品级的官员, 在天子脚下的汴京城里多如牛毛, 数不胜数。
    若是当街遇上, 蔡京恐怕连正眼都不会看种建中一眼, 别说特地寻访了。
    不明白王安石对二人的兴趣从何而来, 难道真是看在“横渠先生”的面子上吗?
    但还是蔡京会做人, 既然是他们兄弟找上人家的门,就绝不能丢份。
    于是,蔡京冲种明二人一拱手:“今日正逢种兄铨试得中,将来必然要大展宏图的。而舍弟与明兄年纪与相貌都很接近,虽籍贯天南地北,却能在这汴京相逢,也是有缘。不如就我们四人,随意前往哪家正店,一起庆贺一番吧!”
    明远顿时拍手叫好。
    “元长兄说得没错,相逢即是缘分。今日合该庆贺元长兄与元度兄,双双高中,再庆贺我师兄,顺利转官。小弟今日做东,请两位前往遇仙正店庆贺。”
    刚才他在接到种建中的时候,就已经从路边叫了一个“跑腿”,给了两文钱,让那小孩去遇仙正店订下了一个雅座,时人叫做“閤子”1。
    当下蔡氏兄弟不再推辞,而种建中也没有异议,四人带着伴当,联袂而行。
    去的路上,明远顺便给向华科普了那栀子灯是什么意思,遇仙正店里究竟能遇上什么“仙”。
    向华总算是明白了,晓得正店里的小姐姐们都非常好看,但若是由她们陪一陪,坐一坐,唱一支小曲,他向华一整年的工钱就没有了。
    于是这少年下定决心,进了店,要做到绝对自觉,绝不看店里的“仙人”一眼。
    谁知到了遇仙正店,情形却与众人的想象相左。
    因为今日是礼部试放榜的日子,汴京城中七十二家正店,各家都摆满了为登科士子们庆祝的酒宴。
    因士子们大多清高,而且多半囊中羞涩,因此各家正店都很识趣,将歌姬陪酒唱曲这些虚头巴脑的桥段撤了去。
    种明二人和蔡氏兄弟抵达遇仙正店的时候,早有“茶饭量酒博士”2在店门处迎接。
    酒博士身后则是一名低眉顺眼的小伙计,双手托着一只黑漆的托盘。托盘中则盛着若干枝刚刚从枝头剪下的鲜花。
    那酒博士极会察言观色,一见到蔡京蔡卞兄弟那般志得意满的神色,便知这两位定是高中的士子,当下赶紧拱手道:“有登第的郎君们光临,小店真是蓬荜生辉。京中旧俗,仲春簪花,值此庆贺之际,簪花更是应景,郎君们请——”
    明远低头看去,见那少年盛着的托盘中,摆了各种鲜花,如碧桃、海棠、刺玫、连翘,但最多的还是芍药。
    蔡京与蔡卞相互看了一眼,都忍不住微笑。
    对他们这些已经登科,即将步入仕途的士子们而言,簪芍药的寓意无疑非常吉祥。
    传说三朝重臣元老,宰相韩琦,当年出任扬州太守时,后院一株“金带围”芍药,同时开了四朵。
    据说这花开放时,金黄色的花蕊会出现在重重叠叠的花瓣中间,宛若围了一条金色的腰带。因此民间有传言,“金带围”开放便意味着扬州城中会出宰相。
    于是韩琦便请了三位同僚前来赏花,这三人分别是王安石、王珪、陈升之。
    如今韩琦、陈升之、王安石等三人已经先后当上了宰相,前些日朝中也有传言出来,说是王珪即将升任参政知事,眼看要当上副相了。
    在酒博士与伙计的凑趣声中,蔡京与蔡卞都各自伸手,取了一枝芍药,簪在鬓边。
    酒博士便转向明远:“这位小郎君,您也……”
    待他看清了明远的容貌,一时竟舌头打结,连话都说不下去了。
    明远那副少年人面容,清澈而明净,完美无瑕,几乎教人不想用寻常俗艳花朵去打扰。
    明远自己盯着那盘中盛着的鲜花,矜持地笑着。
    “说实话,在下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戴过鲜花。”
    “听闻王相公是从来不簪花的,当然,扬州簪‘金带围’那次除外;司马十二丈据说也是不戴的,唯有登科高中那日除外——”
    “但是今日呢,既然是为元长元度两位兄台庆贺登科,小弟自当从命。”
    明远将手伸向托盘,却避开了颜色鲜艳的芍药,而是取了一枝金黄灿烂的连翘,随手戴在鬓边,笑着说:“这个比较配我。”
    他对自己的定义,大概就是一只浑身金光闪闪的貔貅吧。
    谁知这枝连翘却格外衬他的肤色,这枝花簪在鬓边,更衬得他唇红齿白,双眸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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