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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 第70节

    江槐眉睫未动,很冷漠,似乎根本没把费宣薇刚才的话听到耳朵里,甚至连明霜的手都未松开。
    费宣薇极其惊讶,脸色一阵青一整白,“我懂了,你年纪轻轻,是不是出来卖的啊?就看她家有钱。”她手指指向江槐,声音半点不加收敛。
    淡淡的月光下,少年身姿修长,看起来含霜覆雪,气质极其清越,这种人怎么可以忍受得了这样的侮辱,费宣薇想来想去,只能想出这么一种解释。
    江槐很漠然,闻言,甚至连抬眼看她都没有。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被骂得更难听的也不是没有,早已经习惯且漠视。
    “你有病?”明霜却已经暴起,脸色阴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间,伸手就抽了她一耳光。
    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
    她私底下偶尔调侃江槐是一码事,算是他们之间一点小情趣,别人当着她的面侮辱他算个什么?
    “你敢打我?”费宣薇反应过来,立马尖叫,想朝明霜扑了过来,被江槐拦住了,他个子高,费宣薇根本越不过他,少年看向她,瞳孔漆黑冰冷,和刚才漠然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打我?”费宣薇气得嘴唇都在发抖,“我要去告她,你等着,我要去医院验伤。”
    他脑子很清楚,语气很凉薄,“一耳光够得上什么?”
    “验伤,轻微伤够得上吗?比起大庭广众之下说人出来卖哪个更严重?”
    他毫不在意,复述着她骂他的那种难听的话,声线清润平稳,似乎完全不含情绪。
    明霜很有跋扈的大小姐派头,江槐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好说话的,周围人越聚越多,费宣薇的两个朋友知道明霜有来头,一左一右架住她,好说歹说拉走了。
    人潮散开。
    江槐拿了湿巾,给她轻轻擦过眼睑和面颊,他手指凉凉的,触碰到她的肌肤很是舒服。
    他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只在意她的情绪。
    “我不高兴。”明霜声音闷闷的,“听她那么骂你。”
    “江槐,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可以说你。”她在江槐手心蹭了蹭,睫毛蹭到他手心。
    ……
    等他们终于到达临江餐厅时,已经差不多十点了,晚餐活生生变成了夜宵。
    明霜叹了口气,想着今天到底还是把江槐拉着陪她一起熬夜了。
    风吹了过来,远处是能看到檀州江,江水滚滚,随风往远处飘去,餐厅切换了背景音乐,小提琴手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是一首爱情歌曲,曲风缠绵又干净。
    “我妈妈以前很喜欢这首歌。”
    “姐姐,我可以和你合唱一段么?”她放下刀叉,跑到了提琴手边,“你给我伴奏。”
    女孩子长得漂亮干净,声音很甜,这个餐厅的预约费用不菲,女孩子愣了愣,餐厅经理急急跑了过来,看了明霜的卡后,立马同意了。
    明霜拿到了话筒,朝他眨了眨眼,比了个嘴型。
    “好好听”
    这是他第一次听她唱歌,少女声线清甜,唱着这首缠绵的小情歌。
    “你说会归来,在月霄那边等我,春风变作夏雨,秋霜覆为冬雪。”
    “一年又一年。”
    “谁知道,一等那么多年。”
    “很多很多的思念,结成云,化为雨。”
    “明天你会归来吗?明天是晴,明天是雨?”
    ……
    她实在太适合唱歌,十八岁的美丽少女,一把好嗓子,唱着遮阳挡歌曲,整个餐厅的目光都被她吸引。江槐站在暗处,笔挺修长,眸子一直看着她,似乎想把她的模样完全收到自己眼底。
    “好听吗?”唱完后,明霜回到座位。
    江槐给她拉开椅子,“好听。”
    “你不会说点更好听的?”明霜有点不高兴了,被他握住了手,那双清冷漂亮的黑眸直直凝着她,“很好听。”
    明霜耳朵莫名有些烧,她甩开江槐的手,“还高材生,你这是什么语文?”
    她轻声说,“这是我妈妈最喜欢的歌。”
    《月归》也曾经是明立诚和喻殷的定情歌曲。喻殷是小镇来的姑娘,一路靠自己考来了京城,当年,喻殷二十岁,在校园歌手大赛上唱了着这首歌,被台下的明立诚一眼看到。
    当年,他们或许也是真的相爱过。
    明霜很悲观,世界上爱情并不长久,不如把对对方最美好的回忆保存在这一刹那间就好,她会永远记得十八岁的江槐,一切都褪色后也是如此,何必一直这么维系下去,以后成为一对相看两厌的怨偶呢。
    她离开后,江槐迟早也会忘了她。
    女孩长长发丝在风中飘扬,少年把她的发丝掖在耳后,动作很温柔。
    “之后去哪里玩呢。”明霜靠着他,把手机里的图片给江槐一张张看,“想去哪里?”
    明霜的毕业旅行里,给他留下了位置。
    “高原可以吗?”明霜说,“你不会高反吧,到时候路都走不动,需要我来背。”
    ……
    江槐和她一样,生在平原长在平原。
    “我身体没那么差。”少年终于说,声音很淡,也不看她,看着远方。
    明霜忍不住笑,一勾他的手指,声音染着说不出的暧昧,“哥哥,那你来证明给我看啊。”
    少年耳尖覆上薄红,握着她的手克制不住用了点力。
    明霜哈哈大笑起来,少女发丝被晚风吹乱,显得狡黠又清丽。她知道他脸皮薄且清冷矜持,在这种事情上,就是还不了嘴,只能受着她的欺负。
    天空那么高远,海洋那么广阔,她想亲自去探索,去翻过最险峻的高山,去所有未被人及的地方。
    两人就这么走着,到了明霜宅邸附近,夜晚静悄悄的,越来越晚,但是两人谁都没提回去的事情。
    “小时候,我经常和徐天柏他们出去玩。”明霜指着前方一个儿童公园。
    这个儿童公园很简陋,和这片富人区格格不入,周围满是樟树,有些荒芜了,天色已晚,没有一个人,只听到书上隐约的蝉鸣。
    明霜拉着他过去,眸底满是怀念。
    她指着跷跷板,“以前徐天柏和我一起玩这个,后来就不行了,他发胖了,太重了,有两个我这么重。”
    还有秋千,那时候,陆措经常在背后推着她。
    “锈得好厉害。”明霜看着秋千,恍然才意识到,长大原来是一个这么快的过程。
    明霜童年有很多人陪着,热热闹闹,喧嚣地长大。
    江槐只是听着,听着那些她生命里不曾有他的部分。之后有他就好了,明霜会待在他身边,一直到很久之后,他也化为一缕游魂。
    “那时候,我们都是背着大人出来的。”明霜说,“江槐,你小时候有没有上过什么辅导班?”
    江槐摇头。
    “果然补课没用。”明霜嘀咕,“我们都被家里报了许多各种各样的课后班。”
    她不想被送去学跳舞,翘课跑出来的,明立诚从她很小的时候,开始试图规劝她,让她变得更加像一个女孩子。明霜不愿意,长大后,她喜欢打扮,也是因为自己喜欢而已,不是因为别的任何人,没有人可以控制她,让她成为什么样的人。
    “其实我也不讨厌跳舞。”明霜说,“但是我爸要我去,我就非不想去了。
    “你小时候是怎么样的呢,江槐。”
    半晌,他说,“没有什么特别的。”
    一直一个人。
    小时候,他没有朋友,长大了,似乎也没有,他的人生是荒芜冰冷的黑白二色,往来熙攘皆是过客。
    两人离开了儿童公园,继续往前走。
    江槐凝着远处的天幕,神情静静的,“我记得最多的,是天。”
    一天,从早到傍晚的天空,一个人在门口,看着天上浮郁的流云,从这边流到那边,天慢慢地黯了,从白变到红,再黑下去,越来越晚,很快,一天就过去了,于嫣有时会出来叫他吃饭,有时不会。
    不会的时候。他就安静地蹲在家门口,看着远处,万家炊烟灯火,一点点亮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与过往。
    就像明霜,这辈子也永远不会忘记,喻殷合上眼睛的那个雨夜。
    “江槐,你以后不要这样了。”明霜轻轻摩挲着他手腕处的伤痕,“要对自己很好,很好。”
    “已经很好了。”他轻轻握住她的手,不让她再触碰那里。
    他不希望把自己丑陋的这一面给她看,永远不想。
    他所求不多,这辈子,可以一直陪在她身边就好。
    作者有话说:
    抱歉在写转折,所以写得有些卡,二更迟了很久。
    马上要开始掰了,但是掰也不是一会儿能掰的233,要拉扯一阵子。
    ——
    第五十四章
    徐天柏和李恒远在水群, 疯狂在群里发景点介绍,知道明霜不想出国,打算在国内玩之后, 他们就开始使劲儿搜集信息, 其实这个毕业旅行是很早之前就说好的了,他们四个人, 可以带家属。
    不过现在四个人里,就徐天柏有女朋友, 也打算带着一起。
    和江槐的聊天框没有新信息, 明霜随手翻看,惊讶地发现,自己和江槐居然聊了那么多, 每天都有联系, 虽然大部分是她说, 江槐回复, 他原本话少, 不过她说什么都有回应, 明霜倒是也不觉得无聊。
    对于明霜而言, 对一个人失去兴趣是很快的。倒是没想到,她也认识江槐这么久了,要说腻……好像倒是也没有很腻。
    明霜把原因归结为被美色迷昏了头。
    放下手机,李燕在门口敲门,“霜霜, 陆先生陆太太过来了。”
    等明霜收拾好, 换好衣服下楼时, 陆成业和方想云已经在一楼客厅喝茶了, 陆措坐在父母对面, 一家三口穿着收拾得都很正式整齐。
    两人很久没有来明宅,明立诚现在不在家,也只能明霜出来招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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