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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热了他的冷血_分节阅读_98

    这是生机勃勃的时候,也是最脏乱的时候。
    赫伦的职务愈发繁忙,他收到许多抱怨的来信。新一年的开启给他增添了许多负担,万物伊始之时便是劳累奔波的预示。
    作为护民官,他接触的都是最琐碎和实际的问题。从历史和哲学上习来的理论,在现实情况中就显得杯水车薪,甚至无力到不堪一击。废弃陶罐的处理,橄榄油的排放,街道的尘土清扫,这些于希腊圣哲的谆谆教诲和流传千古的政客名言毫不相干,却最贴近平凡人们的生活。
    罗马人每天都要制造大量的污水和垃圾。这些遭人遗弃的东西需要通过下水道,排入台伯河中。
    下水道的重要性就可见一斑了。
    由于排水道太细,下雨时河水涨高,反而倒灌进排水道。于是污水带着瘴气,连同使人掩鼻的垃圾,都流淌到街道上。
    人们对此叫苦连天,不敢再出门。开张的餐食铺只得关闭,只要油坊和粮食坊还在勉强营业。不良的排水,使得浴场的经营都受到了影响,倒灌进来的浓黑污水流到浴池里,一时间臭气熏天,把所有泡澡的人都吓得惊慌失措。
    罗马城仿佛被这场绵延不绝的雨水封锁住了,牢牢地被囚在这潮湿的牢笼里,陷入了一片死寂,失掉了以往的活力。
    赫伦决定建设新的下水道。
    首先就需要确定一个效益最大的地址。
    为此,他奔波了好多天,四处视察,将可能的地址研究一番。他曾把几处选址递交给元老院,请求那些看似经验丰富的白袍家伙们做个定夺。可实际上,狡猾的元老们不敢承担责任,便将这个决定又推了回去。
    回家后,赫伦劳累地躺在床上,四肢无力地瘫软着,脸上、头发上还沾有几道野外的灰渍。
    奴隶们点燃怡神的熏香,脱下他的官袍拿去洗净,替他擦干净手和脚,在他的额头上敷了一块蘸有薄荷水的红丝巾。
    他们做完活计,就飞快地离开了,只留下卢卡斯一个人与主人共处。
    他们对卢卡斯与主人的亲密关系心照不宣。这在罗马荒淫混乱的大环境中不算罕见。
    “老天爷!亚里士多德摸清了人的灵魂,凯撒率领铁骑征服了整座高卢,他们都没有说过该在哪儿建设下水道,让那些该死的污水和垃圾消失不见!”
    他扶着丝巾,闭着眼睛说。
    卢卡斯用湿布擦他的脸,捧起他的脚踝。不出他的意料,赫伦的脚上磨起了一片水泡。
    “从生下来就被丝绸包裹着的脚,果然无法与坚硬的雨鞋贴合。”他拿起一根银针,“您的脚可比您要造福为民的心娇弱多了。”
    赫伦的腿光裸着,大大方方地伸过去,“元老院那帮尸位素餐的家伙,他们把所有的智力都用在讨好皇帝和尔虞我诈上了。推脱责任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等到同僚倒霉时就在一旁看笑话。”
    卢卡斯仔细地挑破水泡,“您没有向克劳狄大人征求建议吗?他会给您最忠实的劝告。”
    “加图索可从来没有处理过下水道的事务,在这方面他的经验还不如我丰富。”赫伦轻叹,“他更擅长于混迹元老院,和他口中的白毛猴子一样玩弄权术,而不是做这些真正利民的麻烦事。”
    卢卡斯为他揞上药粉,想了一会说:“您还有我这个贫苦出身的爱人,我想我在这件事上有一点实际作用的发言权……”
    赫伦坐起身,攀着他的肩膀,饶有兴致地说:“说说看,我的宝贝!”
    卢卡斯笑了笑,“我想……下水道可以设在沼泽附近。”
    “沼泽?!”赫伦惊疑,“我见都没见过那种地方。”
    “那是个充满瘴气、孕育疟病的地方,只有买不起通风房屋的穷人才会住在那里。我小时候,就因为要抓一只麻雀烤来吃,差点跌进去淹死。”卢卡斯说。
    “我只在童谣里听说过沼泽,它多半以恶巫的蜗居为形象出现。”
    “所以,下水道就应该设在那里,使其与河流相连。”卢卡斯说,“涨水时河流倒灌,沼泽就会变成湖泊,然后再将湖水引入台伯河。这样的话,沼泽的毒气就能得到减弱,被人诅咒的湿地也能成为造福人们的地方……”
    赫伦呆愣住。他静默地盯着卢卡斯,嘴唇抿和着微微努起,黑眼睛外罩一圈温暖的光晕,象黑玛瑙石反射的亮光,也变得沉静幽邃起来。
    他凑近点,将头搭在卢卡斯肩上,眼睫颤动起来,抱着他说:“卢卡斯,如果没有你,我什么都不是。”
    “噢别这么说!”卢卡斯微笑道,“我只是比您多吃了点苦。苦难以凶悍的方式赋予人智慧,您只是过得太平顺了。我愿意替您承受得到智慧所付出的一切代价,您只要坐享其成就行。”
    赫伦摇了摇头,发出喟叹,轻轻地闭上眼睛,“不仅是这样,卢卡斯……你已经救了我无数次了,可不只是一个下水道这么简单。”
    他顿了一下,“我有时候可真觉得,你才是我的主人。”
    作者有话要说:
    查资料很耗时,更晚了。
    这一章关于下水道的知识,我看的是一篇学术论文《古罗马城下水道的修建及对城市发展的作用》
    我会给赫伦最适合他性格的结局,让他永远幸福。
    第60章 无言的默契
    自从空闲在家,达荷的脾性就象被囚禁于木笼的困兽,只要寻觅到时机,就会伸出利爪,咆哮着抓伤所经过他的人。
    天色黯淡下来,暗色象黑雾般聚合于中庭,蜡烛的火苗微黄,跳动着散布在黑暗中。地面一尘不染,干净得令人发慌,这里仿佛不是流汗流血、需要吃饭排泄的人该住的地方。
    “天啊!我警告过你们,庭院里的蜡烛必须要一样高才行!”达荷指着挂在石柱上的烛台,红着眼大声训斥奴隶,声嘶力竭的模样。
    “这些不整齐的烛苗,看起来就象一群该死的、不受管控的萤火虫!”
    奴隶畏缩地下跪,双膝不能自控地发抖,额头颤抖着贴在地面,卑微十足。
    “你们就是故意都与我作对嘛?!”他过去踹了奴隶一脚,“还是说……你们想早点摆脱我这个没有权势的主人?!去伺候那些对得起穿白袍的元老?!”
    奴隶吃痛地弯起腰,象一只受到刺激的虫子。他的嘴里发出呜咽,惊慌地发抖。
    “你那不受待见的怪癖还没好嘛?!哥哥?怪不得呢……连你的妻子都觉得嫖客比你这个丈夫还要称职。”
    一记有嘲弄意味的女声传过来,宛如刮拉出倒刺的箭尖,一下子扎入达荷的心口,扯拽出一滩血淋淋的鲜肉。他觉得浑身都因此而疼痛起来。
    “闭嘴!你这个衣着凌乱的丫头!”达荷一下子狂躁起来,恶狠狠地瞪过去,“不要觉得你有奥古斯都的血脉,就真的高人一等了,菲碧。”
    “收起你那乱揣测人的毛病吧!”菲碧揶揄道,“母亲已经厌恶了你,你的岳父与你没有了关系,你所骄傲的法官的职位也被别人夺取。我敢说,再没有比现在还要狼狈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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