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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诡计 第54节

    法医办公室,灯火通明。
    负责人郭义接到通知,从楼上的解剖室下来了。他领着两名法医做尸体的接收手续工作。
    他拉开了尸袋,检查尸体状况。一个法医在一旁写登记表。
    “这跟许塘的案子有关?”郭义问。
    “对,这个就是杀害许塘的嫌疑人,叫胡磊。”帮着法医送尸体回来的小刑警答。
    “摔成这样了。”郭义感叹。脑袋都快砸成饼了,还能被认出样子来也算是幸运。
    “他跟另一个一起掉进了电梯井里。”小刑警道。
    郭义打开另一个尸袋:“这个吗?这个是新的受害人?”
    “新阳疗养院的清洁工,叫陈常青。”
    小刑警也忙着填表。
    “嗯。初步看两人身上都没有锐器造成的伤口,多处骨折,脖子断了,脑袋碎了,死因得解剖后确认。”
    小刑警没言声。没有锐器伤口,摔成这样,死因不是挺明显的?
    郭义又拿起两人的手看了看,指甲都挺脏的。他抬头叫另一个小法医拿工具。
    这回小刑警没忍住,他问:“需要验dna吗?我们葛队说,这两人应该有打斗。那指甲里肯定是对方的皮屑血迹之类的吧?”
    郭义“嗯”了一声,他亲自动手,把胡磊和陈常青指甲里的组织采样,装进了化验证物袋,填好物证袋标签后,交给小法医:“申请化验dna。”然后他转向小刑警:“也许不止这样,还是用证据说话。”
    小刑警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和法医继续弄表单,把尸体上的衣服、物品全都取下装袋、登记。
    郭义又让小法医拿指纹录入器:“把他俩指纹都采了,取血样,药检毒检dna检测全套申请。”
    小法医赶紧照办。
    ——————
    关阳家。
    房门被敲响时,关阳正歪在沙发上打瞌睡。他被声音惊醒起来开门时,脸上还残留着睡意。
    门外站着向衡。他正拨电话,电话那头没人接,他皱眉头挂了。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关阳先开口:“找谁?”
    “顾寒山。简教授送她回家,但我现在联络不上她。”
    关阳侧身让向衡进屋,道:“简教授当着警察的面送她回去,那肯定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知道。”向衡换了个话题:“你居然睡着了?你这么老了吗?”
    关阳没好气:“我三天没正经睡过一觉了。”
    两个人一起进屋里,向衡看到沙发上散着些案件照片,还有一张关阳儿子的照片。
    “别混一起,吉利吗?”向衡帮他把儿子照片拿出来,放茶几上。
    “不看点开心的有点熬不住。”关阳揉了一把脸,在沙发上坐下。
    向衡还开嘲讽:“只能看看照片,见不着人,能有多开心?”
    关阳看着向衡的脸:“谁揍你了?替我谢谢他。”
    “傍晚的时候抓的通缉犯。”
    “哦。”关阳把沙发上的资料挪开,向衡也坐下了,随手拿起资料里的一张照片看。他认得,那是一个年轻的失踪男人——熊英豪。他是他们警方调查范志远案的一部分。
    范志远案里,因为做案手法娴熟、反侦查意识超强、做案时间和地点都经过精心策划。所以关阳他们断定凶手必定不是第一次做案。
    因为秦思蕾之死没能查到更多线索,所以关阳带着专案组朝着从前未破案件和失踪人口方向侦查,希望能找出关联。
    还真给他们找到了。
    受害人秦思蕾失踪那晚,她离开酒吧时曾收到过一个人头号码的电话,她聊了一分钟,然后取消了网约车,步行离开了摄像头范围。这个号码她都没来得及做备注。
    这也是范志远律师童元龙辩护的一个重点。他主张当晚范志远并没有与秦思蕾通过电话,这一通最后的电话才是嫌疑人。而警方一直没有找到这个号码的真正机主,也没办法证明范志远与这个号码有关系。警方的工作失职,却把错扣在范志远身上。
    但关于这个号码,警方调查出与另一位失踪男性熊英豪的通讯记录里的一通电话一致。那通电话通了十分钟。
    通话后不久,熊英豪失踪。至今没有找到人,也没有找到尸体。这个人消失了。
    而警方追查这个人头号码,它在熊英豪和秦思蕾之后,还打过其他电话,接电话的那些人之间互相毫无关联。有些人有接受询问时,想起来说这通电话是广告推销的,也有人说可能是电信诈骗。
    经查,这号码与一批电信诈骗号码似乎是同一批号源。这批电信诈骗号,曾被举报到凤凰街派出所,派出所接受报案,但未能抓捕到任何嫌疑人。那批号码被弃用,事情就这样了结了。
    而这个可疑号码最后消失的时间,是秦思蕾遇害的那一天。
    太巧合。
    而且作案前费尽心思用诈骗人头号码掩人耳目,作案后却嚣张地陈尸荒野,生怕别人看不到,这很诡异,自相矛盾。
    关阳找了简语帮忙做分析。
    当时简语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他看了案卷,分析凶手的人格障碍,断言他是个职业体面,衣着讲究,自恋自大的人。
    凶手绝对不是第一次作案。之前犯的案没有找到,说明这人冷静、缜密,不但有反侦查意识,而且智商很高。
    至于为什么以前作案的尸体没被发现,而秦思蕾这个受害者却被这样陈尸。关阳原本认为凶手改变了尸体处理方式是觉得自己已经练好手了,打算挑战警方。而简语的结论是,因为这个受害人惹怒了凶手。
    这个凶手有一套自己杀人的方式,也有一套处理尸体的方式。他对受害人提出规则,他享受受害者执行这套规则时的恐惧和顺从。享受完了,他把人杀掉,再把他们处理干净。他觉得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要体面。
    这个在囚禁秦思蕾的时候体现了出来。
    根据尸检,秦思蕾死于尸体被发现的三天前,也就是失踪了七天后才被杀害。她仍穿着失踪那晚去酒吧的衣服。衣服上的污渍是在野外弃尸时粘上的,并没有捆绑囚禁摩擦地面的痕迹证据。
    秦思蕾的胃、十二指肠里有少量食物残渣,有米饭、肉、蔬菜类。也就是说,在她失踪的这七天里,她应该呆在一个有水有食物,环境干净的地方。她体内有微量镇静剂成分,阴道没有撕裂伤,身上也没有验出他人的dna,无法确认是否遭受过强奸。
    秦思蕾被囚禁时是换过衣服的,也进行过洗浴。她受害前穿回了自己失踪时的那套衣物,那套衣物干净整洁。由此可见凶手对受害人、环境和衣着都有讲究。
    但最后秦思蕾的弃尸方式却与这种讲究大相径庭。
    必定是秦思蕾惹怒了凶手,她顽强地进行了反抗,拒绝执行凶手的游戏规则。她非常勇敢,毫不顺从。
    对凶手来说,不但杀人的乐趣少了很多,而且他的权威受到了严重挑战,他的自尊心不允许这样的受害人享受死后的体面。
    简语的分析给了关阳新的提示。关阳再次审讯范志远,这一次他申请使用测谎仪。
    关阳用了简语的分析版本,他运用了审讯技巧,向范志远施加压力。他一句一句地说明了对范志远行为和心理的判断。
    关阳从范志远的微表情和眼神里,能清楚地判断简语的分析是对的,他的审讯策略也是对的,他说中了范志远的罪行。
    但范志远全部否认,而测谎仪判定他没有说谎。
    关阳非常惊讶,怎么会有一个人表情摆明了在说谎,而测谎仪曲线平稳地为他护航。关阳能确定,测谎仪没有坏。
    关阳在范志远的眼里又看到讥讽。
    事后,关阳再次向简语请教。
    什么样的人,能这样操控测谎仪?
    这一次,关阳在简语表情里看到微妙的变化。
    “脑子异常的人。”简语问:“这人是谁?”
    作者有话说:
    前情提要:
    范志远杀人案一审被判无罪,目前检方抗诉待二审,发回警方补充侦查。关阳亲自负责此案,他怀疑范志远是惯犯,除了目前在审的案子,手上还有更多人命,但他们没有查出线索,只能以一个案子起诉他(相关内容在19、22章)
    第42章
    现在。
    向衡拿着熊英豪的照片仔细看。
    这照片他看过很多次。照片里的熊英豪长相普通,方脸、单眼皮,笑容腼腆,看上去是个老实孩子。他也确实是家长、老师、朋友眼里的优秀青年。
    向衡问:“熊英豪的父母还是那个态度吗?”
    “也很久没联络了,我是打算明天再去找找他们。之前他们是把我的手机拉黑了,其他找他们调查问话的警方的电话也都被拉黑了。他爸说就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真的就这么执行的。”
    “何必呢。”向衡轻叹。“其实性向有这么重要吗?这都过了这么久了。一开始的震惊过后,不是应该早接受了吗?”
    关阳听得他这话,抬了抬眉头,若有所思。
    向衡又问:“你后来又跟简教授讨论过熊英豪吗?”
    “没有。他也没有主动提过,没问过我是否还在调查熊英豪。但他有问是否有其他新线索。”关阳道:“既然他是这样的的反应,我也不想引起他的警惕,就当熊英豪这条线索无效好了。”
    两年前。
    简语问那个能操纵测谎仪的嫌疑人是谁,关阳把范志远的个人资料给简语看。
    简语这时才知道杀害秦思蕾嫌疑人的具体身份。
    他对着范志远的资料看了许久。
    那时候关阳以为简语是对这个人的犯罪情况与犯罪心理有兴趣。一个脑子异常的罪犯,这正是简语的研究范围。
    “他是不是,从来没有显示出害怕的样子?”简语问。
    关阳把范志远的表情、举动仔仔细细地想了一遍:“对,他从来没有显示出害怕的样子。”
    就算明知自己说错了话,知道自己可能在警方这儿落下了把柄,就算被警察怒喝,他都不害怕。
    那些紧张的情绪,在他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
    “跟他接触过的人,都觉得他非常有魅力。就算他特立独行,就算他自我霸道,有些人觉得被冒犯,有些人会不愉快,但还是会觉得这个人充满了危险的吸引力。”简语道。
    关阳想到了人证们对范志远的描述,“对,确实是这样。”
    简语对着范志远的照片皱着眉头。
    关阳也看着那照片,那是个英俊的魔鬼。他问简语:“受害者会有什么类型上的限制吗?还是随机的,看心情?性别上呢,男女都可能吧?”
    简语抬头看向关阳:“你这么认为?”
    “我们在另一起失踪案里,找到一个有关联的线索。那位失踪人员是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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