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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兄日常 第104节

    “话又说回来,胡婆婆打算盖个新房子吗?”
    胡婆婆白他一眼:“我连砖瓦都已经买好,你说盖不盖?”
    林屿一拍脑门,他明明还问过的,结果现在又忘了。
    其实除了这些预防措施,他跟着付英练了一段时间的拳法,自保之力还是有的。
    但养狗的事情他还是记住了,打算从养狗的人家抱养一只过来。
    听说能养小狗,康平特别兴奋,一直念叨着想养一只白狗。
    “还是养黑的,看着没那么脏。”康安说。
    “噗,我想到春霞姐她们捡到的黄狗...”康平突然笑出声。
    春霞姐在铺子周围经常看到一只小黄狗,肉呼呼的,眼睛里蓝膜都没褪,经常过去碰瓷讨吃的,春霞姐看狗子可怜,想了想决定收养这只小黄狗。因为狗太小了就没给它洗澡,养了一个月后估计能洗了,洗下三大盆泥水,才发现那是一条白狗子...可惜小狗已经听习惯小黄这名字,叫小白一点反应没有。
    于是诞生了一条叫小黄的白狗。
    一想到这茬,康平就能笑的前俯后仰,乐不可支。但提到要给狗狗洗澡,他默了,“那还是养条黑狗吧,脏也不明显。”
    “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给黑狗取名叫小黄。”林屿也泛起恶趣味。
    没过几天他就抱了一只两月大的小黑狗回来,养在院子里,小黑狗葡萄一样黑的眼睛,奶声奶气的交换,可爱极了。
    两人爆发出难得的热情,先是给小狗搭了一个窝,然后又天天给它喂饭,把个小胖狗养的更胖了,奶膘厚厚的,小黑狗适应环境后,特别的活泼,只要来了人就会扑到人的脚边,蹭来蹭去的。
    袁大头这次过来交账,刚进屋就被小黑狗扑到脚背上,他冷不防被吓了一跳,康平连忙去把小黑狗抱住道歉。
    袁大头忙说没事,“狗现在还小,等大点肯定得控制起来,不然吓人一跳。”
    康平连连点头。
    袁大头进了书房,把账本一交,就露出神神秘秘的表情,一副有八卦要分享的样子。
    “外头有什么新闻吗?”
    “嗨,也不是新闻,还是以前的旧事,袁三这回彻底栽啦!”得到想要的反应,袁大头心满意足的分享:“上次不是说道,袁三被商户们追讨货款吗?全都围在他家商行门口,袁三咬死不肯给钱。”
    “做生意的哪有那么多现银,有钱也投入到仓库了吧。”一下子冒出这么多人要钱,很容易形成挤兑风潮的,一旦信用损失,没拿到货款的其余货商听说这个消息,再跑来要钱...那才是真的药丸呢!
    袁大头也很遗憾没看到这样的场面,因为袁家的其余人也不是傻子。
    “袁三是大房的,现在被二房的袁五顶了位置,袁五还拿出银子先给五成货款,安抚人心,勉强把事情平定下来,但是墙倒众人推,袁家再没以前的风光。”
    “想害人,当然要承担害人之后的反噬。”对于这样的结果,林屿一点都不意外。
    “除了这个...我听说好几个县城都想着要学你,养蜂蜜和种蘑菇呢。”失去了独家优势,袁大头也担心过以后蘑菇的销路。
    “那有什么好担心的?他们如果种的出来,尽管种。”林屿对于这点想的特别开:“我们就一个村子,人手再多,种出来的东西供应一个州城都不够,难道还能把市场全部占住?这种是消耗品,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别人也加入这个行业。或者说人数越多,新技术发展的越快。”
    人多力量大嘛。
    袁大头心里佩服,人家不仅脑子灵活心胸还宽广,难怪能赚到这么多钱,还在身边围了那么多人。
    *
    又过了几天,新兴隆商行的徐夫人终于姗姗来迟,她是过来商谈口脂的事,第一批打算精心订做,包装。
    两家本来是合作惯的,对彼此都很信任,林屿本来以为这次也是如此,结果徐夫人意外的慎重,甚至要求参观了香膏作坊的设备。
    当然没有问题,林屿平时就很注意清洁这点,进出人员都需要净手,匀面,把头发丝包裹的好好的,确保不出问题,徐夫人看过后很满意,一直点头。
    “咱们也是老交情了,这笔单子我也不瞒你,我们打算作为贡品呈上去的。”
    “贡品?”康平没忍住倒吸一口冷气,“真的吗?”
    “当然。”徐夫人很直白,“本来我们是想呈上丝绸刺绣作为贡品,但是丝绸实在太常见了,再精美的刺绣贵人们也是见惯的,倒不如剑走偏锋,选个她们都没见过的,说不定能脱颖而出呢?”
    林屿一想就明白其中道理,这样说不定还真的能成。
    徐夫人又细细问过林屿前后做了多少只口脂,听说只送给亲朋好友后,觉得还好,应该没问题。
    “暂时不能送了,等以后再说。”
    “这个没问题。”
    徐夫人得到保证后,于是开始研究口脂要做成什么颜色,最后定下的是浅红,正红,以及豆沙色。这三个颜色经典百搭,不论什么场合都能使用,徐夫人甚至还分给它们取了名字,叫豆蔻色,牡丹色以及清兰。为了显出包装的精美,把以前的木头管子改成了金银错工艺,雕刻了对应的花纹。
    这么一改,档次立刻飞升,奢侈品的感觉扑面而来。
    一根手指长的口脂,通常重量是3克到4克,林屿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结果徐夫人否决了整个想法,觉得装的太多了。
    “为什么?”
    “你见过螺子黛吗?”徐夫人反问道。
    “我只知道画眉用的黛笔,很是贵重,听说是用一种特殊的海螺螺粉做的,产量特别稀少。而且每次只需要用黛笔笔尖蘸水就能使用,比青黛每次都要研磨方便。”他还是打听过同行业的佼佼者的。
    “嗯对,大概信息是正确的。”徐夫人突然一笑,“但是你不知道,螺子黛只有笔尖那一点能用吧?用起来特别快。”
    林屿:“???笔尖那一点?那能用几次?”
    “对啊,只能用个一两次吧,消耗起来特别快,但也显得格外贵重。”徐夫人说:“一根管子里如果装的多了,就算用不完也会用倦的,当然要少装点,而且壳子会变旧的。”还能衬托一下来之不易。
    林屿一抹额头,“我懂了,按照现在的规格,再减少一半吧。”
    “减少到三分之一也无妨,重要的是漂亮的颜色和精致的外壳。”徐夫人显然更加深谙贵妇人心理,坚持要这么做。
    她是定做商当然听她的,林屿只是想起学姐们抱怨买的小细跟口红,颜色绝美但是擦几次就没了,又要重新买。
    原来奸商竟是他自己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
    经过大半月的忙碌, 一套三只的口脂正式做好了,一共做了二十套,还有配套的紫茉莉脂粉。徐夫人相当满意, 拿着礼盒爱不释手。
    “要是真的能成功,这算是不亏了。”徐夫人长吁短叹的合拢盖子,“我先走了。”
    “夫人一路顺风,马到成功。”林屿也衷心希望她能成功。
    这笔生意说好的, 林屿出技术和配方, 新兴隆出人脉和渠道,最后的利润是三七分。酒香也怕巷子深, 尤其是现在这样向上走的,消耗的金钱和人脉不计其数,林屿觉得自己厚着脸要二成已经足够,没想到徐夫人硬是谈到三成。
    反向谈价格,她也是头一人。
    徐夫人笑而不语,她觉得这是林屿应得的, 也算是摸清林屿的性子, 对他好的他记在心里在找到机会就会报答, 对他不好的也同样如此,并且再也没有接近的机会。
    他们一向合作愉快,并且对方新点子不断, 是绝佳的合作伙伴。
    徐夫人带着口脂走了, 宅家十多天的林屿终于可以出门转悠两圈。
    正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转时, 他发现村口聚了一大堆的人, 人挤人的不知道在干嘛, 走进一看, 才发现分菜分肉。屠夫直接拉了半片猪来, 谁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堪称流通摊点,造福群众。
    林屿刚一走进,村民纷纷让出一条道理,让他先买,林屿摆手:“先来后到,大家这么让我,我可不买了。”
    惹的村民都笑了起来。
    买了骨头回家炖汤喝去。
    林屿提着大骨汤回家后,正在点算账目的康安从书房里探出头来,“大哥,吉庆超市的人,说是让你去领上半年的分红。”
    “你去领了,不就行了,我懒得跑一趟。”林屿嘟囔着:“天气这么热。”一动就是一身的汗。
    康安无奈补充:“他们还想顺便问一问下半年怎么经营,怎么进货。”
    “唉,这些事情他们自己做不了吗?”尽管抱怨,林屿还是支棱起来,“好吧我去,康安你跟我一起。”
    到时候好找借口偷偷提前溜走,嘻嘻。
    不过这半年林屿的确很少出现在吉庆超市,专心在忙活下河村的事,巧姐他们想要看看碰面求个心安也是理所当然的。
    宴会就设在吉庆街不远的酒楼里,巧姐提前把二楼的包间准备好,两边人一碰面就是恭贺声。
    毕竟林屿还在衙门挂了个名头,再也不是普通的商户。
    林屿面对他们的恭喜淡然处之,反过来恭喜他们家里的喜事,谁家过寿谁家添丁,他都记在心里。
    巧姐们都十分感动,表面上对方一直没来,实际上对他们的事都放在心里啊。
    作为小秘书打听消息的康安深藏功与名。
    酒过三巡后,巧姐不得不把话题引入整体,她把最近吉庆超市的事务汇报了出来,还有一些想要加入的商户。
    “这些你们自己做主就行,看看对方的资质和诚意,没问题就答应下来。”这种日常经营他不会插手。
    巧姐又说了他们的经营策略,没有大的漏洞林屿就随着他们去了,毕竟有时候犯点小错更能让人成长嘛。
    这场酒宴吃了一个多时辰,最后吃的林屿撑的不行,于是放弃了骑马,叫了一辆马车送他们回去。
    从县城回去需要半个时辰,快要走到林家村时会路过一片森林,绕过森林就到了目的地,结果往常走惯的那条路,路旁的枯树连根拔起,正正好的倒在道路中间。
    眼看绕不过来,车夫只能让乘客先下车,准备把树搬开。
    林屿看他一时半刻没有搬动树干,干脆也说:“我们一起搬吧,三人动作更快。”
    康安点点头,也跟着去搬树木,三人一起蹲在枯树旁边使力,没一会儿就把树挪动起来,正要扔到路边。
    三人搬树自然不可能都在一个方向,而林屿的角度,眼角的余光正好能看到有人影靠近了,越来越近不说,似乎还是朝着他身边。
    林屿本能一闪,顺便把侧面的康安一巴掌拍开,康安没防备摔个屁股蹲,树木差点砸脚上。
    林屿闪开后再回头一看,好家伙,竟然是三个身穿黑衣,连脸都遮的严严实实的人,手上拿着木棍,正对着林屿他们虎视眈眈。
    这是碰上劫道的吗?
    不,劫道的不会选在这么靠近有人家的地方,当然是要找人烟稀少的地方,抢了就跑,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但总之这两来着不善。
    林屿瞬息之间就想明白这点事情,总之这次不少善了。
    康安被推了一把后愣神三秒,在一回头就看到三个大汉,心里一紧立刻爬了起来,想要寻个趁手的家伙。万幸的是,对手体格健壮却没有拿着武器,不然他们仨今天就要白给。
    “你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为首的大汉阴沉沉的说:“以后自己小心点。”说完就扑了过来,准备开揍。
    紧急时刻,林屿还能回头去康安说:“跑!”回去叫人!这里眼看就要到村里,只要撑个一时半会儿的,根本出不了什么事情!
    “我不!”康安抹了一把汗,“让车夫去!”他至少也学过拳脚功夫,还能撑更久的时间,而车夫什么都不会,吓得在旁边发抖。
    哎!这孩子怎么关键时刻不听话呢!林屿躲了几下拳头,眼看劝不住,只能干脆拉着人飞奔起来,在树林里跟黑衣大汉玩起了捉迷藏。这里地方大又到处都是树和草,只要跑着转圈圈还真的一时半会儿逮不到人。
    趁着引开了大汉,也好让车夫过去报信。
    二人一溜烟跑了,腿软的车夫也顾不上起来,爬起来就要去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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