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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归 第3节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宋书华一向很有耐心,等了他快一个小时,什么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了对方的手。
    手指交握的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的动作。但对方假装什么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的手指让婚戒碰在一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了一点安心。这是种特有的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一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的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了男装店:“都到这儿了,去挑两件衣服。”
    一进门,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宋书华不动声色地往男人身后侧了侧。陆明臣瞟了他一眼,对导购说:“你先去忙吧,我们自己看。”
    回过头,陆明臣轻声笑:“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害羞。”
    也不知是害羞还是难堪,宋书华脸红了。知道他脸皮薄,男人也无意再拿他开玩笑,只是亲昵地揽过他的腰:“去看看,挑你喜欢的。”
    宋书华沿着衣架和饰品架默默看起来,陆明臣跟在后边,看着丈夫高挑的背影,想他只比自己小两岁,如今也三十出头了。但岁月似乎在他身上出现了某种停滞,不光是身材和外貌和他们初见时一样,连那种青涩和拘谨也和当年一样。
    这些特质出现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有时让人很恼火,然而有时也别有一番风情,这完全取决于他什么心情。
    “这件衬衫喜欢吗?”陆明臣指着模特身上一件刺绣的宝石蓝真丝衬衫。光滑的丝绸材质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十分夺目。
    不远处坠在他们身后的导购一听这话,立马凑上来介绍:“这款是天然蚕丝的,花纹也都是纯手工刺绣,纽扣的材质是纯珍珠母贝。先生要是喜欢,可以上身试试。”
    “是给他。”
    导购打量宋书华:“这款颜色一定很衬这位先生的皮肤,模特身上那件有些大了,先生您穿什么尺码,我立马安排调货。”
    “不用了,谢谢。”他一脸难为情对陆明臣说,“试衣服太麻烦,算了吧。”
    这大冬天的让宋书华去试衣服的确有些难为人,陆明臣对导购说:“他穿37码,你调完货直接打包。”
    导购没想这么容易就卖出了一件商品,连连答应,又告诉他如果回家试过尺码不对,随时换,他们还有送货上门的服务。
    一路逛下来,陆明臣又给他挑了些里里外外的服装。宋书华对陆明臣强硬地决定他穿什么衣服没什么异议,也没有自己主动看上的,逛来逛去他只选了一条围巾。
    结账时,陆明臣直接递出卡,宋书华却把那条围巾挑出来,说他自己付钱。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宋书华少有这样坚持的时候,陆明臣只好作罢。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车,宋书华才把一直拿在手里的围巾递给陆明臣,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明臣,纪念日礼物……”说着他垂下头去,“……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也不知道送什么……”
    陆明臣发动汽车的动作一顿,才知道他坚持自己付钱是这意思。
    这围巾差点五位数,虽在他们购买的那一堆东西里是单价最低的,但要是兑换成宋书华钢琴课的收入的话,也是好几个月的薪水。
    陆明臣接过来,当即拆开了围在脖子上:“挺好,很舒服。”
    听他这话,男人像是舒了口气。
    第4章 冷淡
    车里暖气开得很足,围着围巾的脖子微微有些发汗。陆明臣专心开车,宋书华胳膊肘抵在车窗沿,撑着下巴看窗外,两人惯常没什么话说。
    可能是再也没有什么阴暗秘密,也决心不再背叛家庭,今天的沉默令陆明臣舒适。暖风呼呼吹出来,让他想起小时候冬天外婆家里取暖用的煤炉子,上边那壶水一直咕噜噜响,白雾和热气一起冒出来,整个房子就都暖和了。
    一旁沉默的丈夫好像也有了一种平日没有的温度。
    “阿华,我们结婚七年了……”
    听到这话,宋书华转过头,诧异望着陆明臣,等待他的下文。
    “这些年,你对我们的生活还满意吗?”
    宋书华眨了眨眼,对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有点慌:“满意啊,怎么了,明臣?”
    陆明臣牵起嘴角,笑着伸手摸了摸宋书华的脸:“没什么,要是有我做得不够好的,你要告诉我。”
    “没有,你很好。”
    “那就好。”
    回到家,陆明臣把那一堆包装袋放在玄关。宋书华把外衣挂上衣架,就要去收拾,却突然被对方一把从身后抱住。
    陆明臣贴在他耳边说:“明天再收拾,先看纪念日礼物……”
    他吓了一跳,陆明臣的呼吸直往他耳朵里钻,痒得他汗毛都快竖起来了。这时低头一看,腰间的一只手掌里躺着两枚钻石耳钉。
    “……喜欢吗?”陆明臣又问。
    情之所至,男人突然咬住他的耳垂,舌尖代替手指,把那团肉球顶在牙齿上揉。
    宋书华头皮有些发紧,偏着头躲:“……嗯,喜欢……”
    “我看你有耳洞,我给你戴上好不好?”
    “……戴不上……小时候不懂事打的耳洞,里边已经愈合了……礼物我很喜欢,我先把它收起来吧。”
    他从陆明臣手里拿过耳钉,对方却不让他走,直接把人打横了抱起来,几步走到客厅沙发边,把他一把抛进柔软的沙发里,男人扯开领带,就按上去热烈亲吻。湿热的气息在他脸上蔓延开,像一张张开的网,蒙住了他的呼吸。
    陆明臣很激动,少有地乱了分寸,毫无章法。
    宋书华被迫接受着这样的唇舌交换,清晰地感受着他无限膨胀的情欲,这让他害怕,让他下意识想要躲避。
    “……明,明臣,我先去洗个澡吧……”
    陆明臣哧声喘息,嗓音低哑:“不用洗。”他一手把男人的两只手腕按在头顶,另一只手开始解他的腰带。
    “……脏,我想先去洗澡……”
    皮带扣咔一声解开,宋书华已经忍无可忍开始用手把身上的男人往后推。
    陆明臣愣了愣,再抬头去看男人涨红的脸,瞬间清醒了不少,从他身上下来了。
    宋书华提着裤子逃似的跑进浴室,关上门,撑在洗漱台上好一阵才缓过来过快的心跳。反应过来,才发现装耳钉的首饰盒把他手心硌红了。
    宋书华洗完,陆明臣又去,等他再回到房间,心头烧开的水也已经冷却到了温吞的状态。
    程式化的前戏,到最后一步时,宋书华要求关灯。
    黑暗笼罩下来,手掌下面的皮肤也像是逐渐失去了温度。陆明臣在静悄悄的夜里,眼睛只能看到虚晃的影子。身体的需要还在,但已经对这重复的机械动作感到了无聊和厌烦。
    为了尽快结束,他只好回想起一些和黎阅欢爱的细节,想象对方竭尽全力取悦他的样子,他想把那张脸换成自己丈夫的,但尝试过后发现做不到。
    他没办法想象丈夫放浪诱惑的模样。
    所有情人的脸在他脑海中杂乱浮现,也同时迅速模糊起来,随着快感的叠加,心里的空洞逐渐变大,最后一刻,直至被黑暗填满。
    灯亮起的一刹那,宋书华猛地扯过被子把自己整个包裹起来,包括头。
    陆明臣下了床,他才伸出一条胳膊,把散在一边的睡衣抓进被子里。在被子底下胡乱穿好衣服,他又要下床,却陆明臣一把抓住了手腕。
    “明臣,我先去洗洗……”他用一种失措又无助的眼神看着陆明臣,刚刚那下突然开灯,已经让他够慌乱了。
    陆明臣十分不悦,但看到丈夫这种神情又不忍心,手上松了劲儿,语气也尽量柔和:“没那么脏,你先坐下。”
    宋书华在床边轻轻坐着,不怎么敢坐实,他低着头,像在等待一场审判。
    “阿华,我们都是男人,我就直说了。你是不愿意做下面那个,还是不愿意做这档子事?”
    这么多年了,陆明臣才终于挑明这件事。但等了一阵,宋书华抿紧嘴角,只是沉默。
    陆明臣揉了一把脸:“你要是不愿意在下面,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分上下,获得快感的方法有很多,一定也能找到让你也可以接受的,下次我们试试用嘴怎么样?”
    男人像是被这么大胆的提议给吓到了,涨红了脸,嗫嚅着开了口:“我没有不愿意……在下面……”
    “那你就是不愿意做了?”
    陆明臣心往下沉:“为什么?”
    “……”
    “性冷淡?”
    “……”
    “我给你约一个医生……”
    话未落音,宋书华少有打断他的话,冷冷回答:“我不去看医生。”
    “这不是什么……”陆明臣看到他的脸,劝导的话突然说不出来了。
    刚刚涨红的脸,此刻血色已然褪尽,白得像一张新拆出来的打印纸,男人只是木讷而低声地重复请求:“我没有生病,不用去看医生。”
    “……”陆明臣只好改口,“那就不去吧。你去洗澡,洗完睡了。”
    第二天一早,陆明臣去公司前吃到了热气腾腾的海鲜粥和蒸饺、煎包等小面点。
    他每天固定七点起床,洗澡、拾掇,七点四十分准时出门去公司。这个时间宋书华一般都还在睡觉,他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丈夫给他做早饭。
    他不知道宋书华几点起的床,也不知道他现做这些东西花了多少时间。对方把第二碗粥放他手上,问道:“吃得惯吗?”
    “嗯。”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宋书华像是松了口气:“以后都在家吃早饭吧,总在外边吃也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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