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日
又是无事一身轻的一天。
温迪躺在床上, 寒冷与倦怠感袭来, 双手紧紧抓着睡袋, 不想起身。
倒是黑毛居然先她一步下床了,正在折睡袋。
他走到温迪床前, 诧异地问:“你还没起床?”
这话可辣耳朵。
温迪反问:“你起床干嘛?今天没事要做。”
“哦,我忘了。”黑毛挠了挠头说,“那我回去接着睡。”
说完走回自己床边,又把对折的睡袋重新展开。
温迪受不了这个声音, 赶紧叫他:“哎你起床了就别再睡了,我也起了。”
她可不想显得好像是自己带坏风气,搞得大家都变懒。虽然这里只有她和黑毛两个人,可温迪还是很重视自己的面子。她迅速从睡袋里爬出来,冷风刮在脸上, 冻得刺骨, 她眨了眨眼睛,纯当没知觉,穿上外衣踩进鞋子,她走进浴室拿出洗脸盆,把火灶上烧了一晚上的热水倒出一半, 再兑上冷的, 调和后把一块布浸进去揉搓几下,拿出来开始搓自己的脸。
这就算洗脸了。
她醒了。
不过还是冷。
温迪觉得, 她应该做点暖身子的食物, 比如羊肉就该利用起来。这玩意剩下不少, 由于扔进了冰库里,她总觉得它可以放很久,反而忽略了。再往前推,之所以吃得少,主要是因为她想用羊肉炖白萝卜——但是她没有白萝卜,于是羊肉在她手中也仿佛没有用武之地了。
上回惨被同类踩死的羊,给她贡献了许多羊肉,还有一些羊杂。
不过羊杂被踩得挺碎,温迪洗干净后又觉得没食欲,往盐堆里一扔就没管了。现在想起它们,温迪从脑子里挖出一道菜谱叫羊杂汤,于是这些边角料就又有了用处。温迪把那些被踩扁的羊心羊肺从盐堆里扒拉出来,用水冲干净,闻了闻,没有腐臭味,可用。
“吃这个啊?”这回黑毛真的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了,他见温迪听得没反应,又重复一遍。
“对,吃这个。”温迪看他一眼,“你要是不愿意,等下我煮好了你别吃。”
她可难得对黑毛说这种赌气的话。
黑毛顿时怂了:“我没见过嘛……我吃。”认怂这方面,他是专业的。
反正荒岛上只有两个人,温迪要面子,他可不要。
“你还真机智。”温迪瞟了他一眼,“算你这回聪明。”
“聪明吗?”黑毛说完就又挨了温迪一个白眼,赶紧改口,“聪明聪明。”
虽然,不管他怎样看,这些羊心羊肺都难看得要死,看起来一点都不好吃。
温迪懒得理他,对于没吃过羊杂汤的人,先看材料肯定嫌弃,腥,膻,加上这些食材还被踩扁过,是温迪好不容易抢救回来的,在旁人的视角就是一堆烂肉,难怪黑毛不信她能把这些食材救回来。可是,再高明的厨师都不可能将食材“救回来”,只能将食材的本味“表现出来”。
这些羊杂长得难看,但并非烂肉,它们的味道保存得非常好。
温迪叫黑毛帮忙,把木桶里的清水倒进铁箱,将铁箱灌满,然后将它架在燃烧的火坑上,开始烧。然后黑毛就被她派出去打水,她则留在院子里煮这一锅羊杂汤。首先,她取了一些生粉——即土豆淀粉,加一块岩盐,把岩盐丢进石臼里捣碎后,用这种粗糙的盐粒加上生粉,把羊杂拿过来,滚着这些生粉和粗盐不断抓揉,揉搓干净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
这回才算是洗干净了。
然后另取一个火灶,架上石碗煮,它装的水少,沸腾得快。在烧水的过程中,温迪迅速切好姜片,在水烧开后丢进去,再丢进花椒粒,一小勺盐,最后把羊杂扔进去煮,煮至断生后捞出,放在案板上切片。
随后,再取两块姜,去皮洗净,切成极薄的片,在铁箱里的水烧开后放入,再倒一小勺白酒,加入已切片的羊杂,开盖炖煮。羊杂汤的好处是不用熄火,可以随时取用汤,不必担心肉会煮过头。羊杂的要点是给汤提供鲜味,按照温迪的喜好,她本来就不喜欢吃羊心和羊肺,口感她不适应,但它们煮起汤来,味道却极好,无比鲜美。
在水再次烧开后,温迪就开始向汤里加白胡椒粉,用木勺撇去汤面的浮沫。
接着她取一份羊肉,放进刚才煮过羊杂的香料水里烫一下,煮掉血沫后就从石碗里捞出来,切片后加入羊杂汤里。这时可以放些香菜,温迪没有,但她马上选择将地瓜秧和雪菜洗净,斩去根部,将杆和叶分开,杆切断,叶子切碎,先放入菜杆,煮一阵再放入菜叶,最后放入豆芽,加一点盐,再榨一个梅子的汁入锅,提供一点点酸味。
羊杂汤本身的腥膻味其实不重,也许这跟羊的品种有关,温迪接近它们时就感觉到它们身上没有多少异味,因此连羊杂和羊肉的腥膻味也很小,这使得汤的鲜甜味更加明显,温迪不需要加入太多有本味的菜将它的本味压制,她只用了两块姜,要是羊肉太腥,她需要处理羊肉和羊杂的步骤会更多,姜也得放五块以上。
等到那时候,与其说她在喝羊杂汤,不如说她在喝姜汤了。
现在这个味道是最好的,谁来都不会质疑它的美味了,羊杂汤的香味站在十步外都能闻到,受它吸引,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过来装一碗。
温迪得意地朝着右边望去,一个典型就站在那,傻呆呆地抱着一个木桶,垂涎欲滴。
“行了,把水桶放到储藏室去吧,我没说不让你吃。”温迪说。
“哦!”黑毛连忙跑进储藏室,然后用更快的速度跑出来。
“吃这个?”他接过碗,自己装,“这个就是羊杂汤?”
“原来你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嘛。”温迪已经装好一碗,坐到餐桌前,用勺子先舀了一勺汤,放在嘴边吹冷后迅速将勺子放进口中。“唔!”羊杂汤鲜得让她差点吞了这个勺子。鲜味往往和腥膻味并存,温迪不由得想到,这或许就是大自然的保护吧,如果要获得这鲜味没有腥膻味的阻隔,这种绝顶美味恐怕在一千年前就被吃绝了!
她喝完了这碗汤,开始吃羊肉。
羊肉泡在汤里,吸饱了本味的汤汁,又因为煮了很久,几乎到了入口即化的地步,每次融化都将汤汁一并送到舌尖,留下淡淡的鲜甜味,让人欲罢不能。余下的三种菜也都一样,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全靠调料提味,伴着汤和羊肉吃下去,非常对人胃口。尤其是地瓜秧和雪菜的菜叶,它们也同样能吸汤汁,咀嚼时会像吃肉一样有挤压感,每次挤压都伴随着汤汁的飞溅,如同新年时在夜空绽放的礼花,就像夜晚与烟花,菜叶和汤汁是同样美妙的搭配。
她喝了四碗汤,仍然觉得肚子空空。
这是当然的,她只切了一份羊肉,又不碰羊杂,汤再美味也只是喝了四碗水。
于是温迪在石碗里又煮了面,煮熟再夹进汤里卷一卷,和黑毛分了,正好一人能再吃两碗。
“这个可比人肉好吃多了。”温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啊?”黑毛被她的话吓了一跳。
“我是说,要是能让野猪吃一份羊杂汤,也许它能放弃吃我们。”温迪开玩笑说。
不过黑毛不会开玩笑,他一本正经地回答:“它会选择吃完羊杂汤再把我们吃了。”
温迪讪笑:“你说得对。”
她也不是平白想起野猪,她是想,她要再去一趟野猪林。
吃粉的时候她就顺口给黑毛说了一嘴。
黑毛听完,点点头:“行,不过休息一下再去吧,我怕我跑不动。”
温迪不由得笑了:“你现在已经接受去野猪林很正常的事实了吧?”
“是不得不接受。”黑毛纠正。
“ok,你愿意这样想也行,只要你愿意去就行。”温迪想得开。
休息片刻后,温迪和黑毛就出发了,带着筐子和小锄头。
到了野猪林,这回两人已经非常熟悉了,直接进入搜索阶段。温迪跳过自己已经在别处发现的所有植物,专门挑着没有见过的新植物找,越找,走得越深入。这片野猪林中确实有不少荒岛别处没有的东西,温迪找了一阵,果然又发现一样新食材。
萝卜秧。
萝卜秧就是萝卜菜,是萝卜苗,也可以叫萝卜缨子,都是同一种食物。它本身可以吃,配合芋头可以做一道非常下饭的菜。不过温迪没有芋头,也没有米饭,所以对那道菜不是很热情。可是这并不影响她露出惊喜的表情,因为,有萝卜秧就意味着有萝卜——白萝卜。白萝卜是非常好的食材,配合大骨头煮汤,做麻辣烫,切片煮火锅,做泡菜……它有很多种吃法,可以吃淡口,也可以吃重口,对各种口味都消化得很好。
萝卜秧就是白萝卜露出地上的“头发”。
温迪当即挥舞着小锄头开始收割,顺着萝卜秧往下挖,连续挖了好几个,全都圆溜溜的,又长又大,每一个都是大个头,看起来能吃很久。温迪把挖出来的白萝卜放进筐子里,才装半筐,突然就被黑毛给拦腰抱住。
行,她明白了。
温迪认命地抓紧了小锄头,反正筐子有黑毛拿着,他把她往自己肩膀上一甩,然后拼命地朝着野猪林外跑。温迪被他颠得肚子疼也不敢抱怨,直到黑毛停下把自己放下来才说了一嘴,“你今天好像跑得特别慌张,平时没这么胆小呀。”
“呼……呼……呼……”黑毛连续喘着气,“今,今天来了三只。”
“啊?”
“有三只野猪追我……呼……呼……”黑毛喘着气说,“它们今天特别激动。”
“呃,不会是到发情期了吧?”温迪说完又自己摇头,“不对,哪种动物大冬天的来感觉呀,开春还差不多吧?”
“不管了,最近几天还是别来了,不太安全。”黑毛劝说她。
他本来以为这次要劝半天,没想到温迪马上就答应了:“没问题,反正我也找到新食材了。”
黑毛便换了话题问她:“你找到什么了?”
温迪把筐子里的萝卜给他看,“喏,白萝卜。”
黑毛皱了皱眉,想说这个看起来也不好吃,闻起来更奇怪。
但他刚刚被羊杂汤狠狠打了脸,这话说出口也挺没底气的,索性闭嘴。
他说:“那你做吧,我看看好不好吃。”
“我看你先喝点水吧。”温迪发现黑毛的脸都胀红了,便不计较他语气里的怀疑,“你刚才真是跑得太狠了,先回去休息一下,今天也别吃辣的了,我给你炖点养生汤。”
“好喝吗?”
“好喝。”
“好喝就是好汤。”黑毛的逻辑自成一派。
不过温迪的想法也跟他差不多,所以也很支持:“放心,绝对让你满意。”
她晚上炖的汤就是萝卜炖排骨,汤味清甜,这种汤算基础汤,从来不出错的,除了绝对无法接受白萝卜的口味,基本没人会不接受这碗汤。白萝卜本身性凉,可一旦用于食疗,性味就会偏于平和,而且清热生津,消食化滞,大有好处。果然,这碗汤很让黑毛满意,他看向白萝卜的眼神,再无嫌弃。
他倒是又问了温迪一句,明天还喝萝卜炖排骨汤吗?
“你想喝就喝。”温迪又说,“不过,我觉得明天还是吃点别的比较好。”
吃别的。
这三个字现在似乎就意味着美味。
黑毛当即改主意:“那就听你的,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温迪往睡袋里一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