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生长日志_分节阅读_44
☆、第42章 1.1
在这一天夜晚,最北边的瞭望塔发现了一场骚乱。
降雪已经停下了,银白色的积雪让夜晚明亮得像凌晨。在月亮爬上中天之前,一声巨响打破了北方哨卡附近的寂静,紧接着一连串巨响纷沓而至。雪堆与路障被气流打碎再卷起,如同巨浪在礁石上拍碎,白色粉末涌出数十米的距离。叫喊声被掩盖在一连串的轰隆破碎声中,在扬起的雪片还未落下的时候,高头大马冲出了雪幕。
两匹,三匹……足足六匹马两两并行,疾驰如风,水勒缰连着身后巨大的马车。它从雪片和路障碎片中徒然冲出,仿佛从天而降,让人想到童话故事里在半空中变形完毕的南瓜马车。若非马夫正拼命挥动着皮鞭,从马车中探出头来的人也一脸紧张,这个充满混搭风的场景说不定会显得有点滑稽。
哨卡爆炸了,那种轰鸣和爆裂只能让人想到爆炸,要不然就是奇幻世界里与爆炸相似的魔法。高高竖起的路障被夷为平地,前方的壕沟被路障填上,有计划地架起一座临时桥梁,能容多轮马车飞快地驶过。木板在马车的后轮经过时垮塌,马儿在嘶鸣中狂奔,将下陷的车子拖了上来。上述场景惊险得好似一部有爆炸有追击的大片,可其中的主角,那辆马车,却极具童话的气息。
它大得像一间小屋,有很多个弯曲向上的角——不是能威吓人的尖刺,而是那种圆润弧度、仿佛奶油尖的装饰。整个马车被涂上了一层鲜艳的色彩,红白相间,黄绿装点,让人想到草莓牛奶糖,最瞎的色盲都不会用这种涂色当战略伪装。马车四角甚至悬挂着铃铛,随着车子的晃动叮叮当当作响。这浮夸的马车在白雪中行驶,像黑夜里的信号灯一样闪亮。
理所当然地,追兵黏了上来。
马车冲出后不久,一片混乱的哨卡就反应了过来,开始有骑兵冲出关卡,战马飞跃过前方的壕沟。六匹健壮的马和几只巨大的轮子让马车速度很快,但它的速度终究不能和骑兵相比。时间差拉开的距离被慢慢缩短,而塔砂调动的军队来得还没那么快。正当她考虑是否要自己出马时,马车周围的骑手主动慢了下来。
六匹马拉动的马车并非唯一从缺口中冲出来的成员,除了马车本体外,周围还围绕着零星骑手,只是和马车相比不太显眼罢了。此时,一个骑手率先掉了头,向追来的敌人迎了上去。
跟的最紧的那个骑兵,忽然从马上掉了下来。
哨卡附近有很长一段隔离带,草木全被烧掉,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布置瞭望塔,最北边的瞭望塔距离事发现场也有颇远的距离。塔砂远远望去,一时没发现骑手用了什么武器。等在周围待机的幽灵姗姗来迟,她才发现骑手使用的不是什么远程武器,而是绳子。
确切的说,是套索。
那个骑手扣着一顶灰扑扑的宽檐帽,身上的服装却相当鲜亮显眼,与马车的风格如出一辙。他手中握着一根绳子,绳子一端被拴在马鞍头,他大腿前面一点的位置上;另一端则系成一个环。绳索在他手中旋转,在半空中转出一个规则的圆形。骑手夹着马腹,压低身体,靠近下一个追兵,猛然扔出套索。
圆环迅速套中了追兵,就像那种套奖品的地摊游戏。它大得足够圈住追兵的腰,又是个活套,在抓住对方时骤然缩紧,一下子将骑兵从马上拉了下来,在地上拖了好一段路。“道格拉斯两分。”骑手说,吹了个口哨,手上一抖,那套索便从追兵身上滑了下来。他收回套索,手上摆弄一下,又将绳索一端的圆环恢复成了刚才的大小。
“三分。”第三个追兵摔落时,骑手这样说。
追兵来得太仓促,没有良好组织,骑兵跑得参差不齐,添油战术好似一个个给骑手送菜。等他们终于意识到这点,开始休整队伍齐头并进,接到塔砂信号的上尉已经带兵前来。
追到南边来的骑兵们一触即退,可能比那更夸张,他们在看到对面的援军时立刻便调转了马头。他们看上去很不愿意跟这边的人接触,像躲避什么瘟疫。
没准他们真在躲避想象中的瘟疫,这些人可将隔离带维持了小半年。
上尉的军队来了,骑兵打头,步兵在后,围住了来自北方的意外客人。被围住的那个骑手毫不反抗,他配合地勒住马,举起双手。
“嘿,别那么紧张!”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摘下了帽子,“我是道格拉斯,大家听说过我吧?”
没人理他。
“‘驭龙者道格拉斯’?”骑手继续说,环顾着士兵们面无表情的脸,遗憾地叹了口气,“看起来没听过,真是你们的损失。”
马车夫不再挥舞皮鞭,那辆大马车在惯性下又跑出一段距离,缓缓停了下来。马车夫比嘴上跑马的骑手简单明了许多,他的话中没有这么多插科打诨的内容。
马车夫说,为了能和被困在这里的亲友相见,他们乘着在此巡游的马戏团大车冲击了哨卡。
巨大的马车被停在城镇外的军营边,马车上的人和物品都被士兵们请下来。那马车里装了许多干粮和水,还塞了十多个人,加上骑马的那些便有二十人。这其中大部分是青壮年,但也有老人和年轻女人。当上尉将每个人分开来审问,他们的说法大同小异。
“我在北边遇到了弟弟的战友,他们说他失散了,被困在了南边。我有些渠道,知道弗兰克马戏团的也想去南边,所以我加入。”一个男人说。
“我在红桉县出生,虽然很早就跑出去了但这儿还是我家。所以我们就抢了来巡演的马戏团的大车……”动来动去的独眼龙不耐烦地说,“嗯?哦,是搭车,马戏团团长是自愿的,是吧?”
“老板让去哪我就去哪,反正都一样。”脸上带刀疤的瘦高个无所谓地说,“反正我是个跟马戏团混饭吃的孤儿加光棍。”
“晚上好,长官!鄙人便是马戏团团长弗兰克。”留着两撇胡子的人拿着他的丝绒大礼帽,彬彬有礼地说,“我虽然也算事业有成,但此生挚爱却离我而去,她曾来信说如今隐居在塔斯马林州东南部的村庄中。即便我们已非爱侣,我也不能眼看她被困死在此处。因此我解散了马戏团,招收了一些同有此志的伙伴,带上一些应急的粮食,趁着马戏团在附近巡演的机会奋力一搏。长官,现下此地的情况可还好?”
“找我儿子。”威严的老人简短地说。
“……”娇小的女孩不说话,她看上去只有十岁出头,对靠近的士兵相当紧张。她抱着一把竖琴,像抱着一个熊娃娃。
“名字?驭龙者道格拉斯,我可是马戏团的明星人物!没听过?唉,或许你们该和附近的小姐夫人们打听看看。”骑手坐没坐相地歪在凳子上,“目的?助人为乐啊。车里有位小姐,就是那个抱着竖琴的,她没见过面的父亲就在这儿,说真的,要不是这种要命的情况,她也下不了来的决心呢。这样可怜的小姐要去龙潭虎穴,哪个好人能拒绝她?你们别去问她,她可怕生了,除了唱歌之外可不和人说话。要是你们有人来看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巡演,就会在魔术表演的背景音里听见她,她从来唱得……没来看过?好吧,为你们繁忙的工作遗憾。”
“你相信他们?”维克多说。
“不好说。”塔砂回答。
不少人听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名字,这个小有名气的马戏团在埃瑞安各地巡演,属于那种不会让人赶去邻镇观看,但你不会想错过他们来到自己城市的巡演的类型。观看过弗兰克马戏团表演的人确定那个小胡子是马戏团团长本人,而更多人能认出道格拉斯,一个技术优秀而相当高调的马术明星。他不仅会骑骏马,还会骑野牛和山羊,道格拉斯毫不谦虚地声称自己连龙都能驾驭,只要你把龙牵到他面前来。性格和本领一样富有戏剧性的骑手被印在马戏团的海报上,在巡回表演中贴在每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相形之下,其他人就没那么有辨识度了。没有一个看过表演的人能说出马车夫是否也在别的场合架势着马车,当你的视线全被那个移动糖果屋似的马戏团马车吸引,谁还会注意驾驭马车的人?马车假不了,里面的人不好说。马戏团的大力士和魔术师不见踪影,据称只在幕后歌唱的竖琴女孩杰奎琳从未与观众碰面。不过这也称不上疑点,毕竟团长弗兰克说他解散了不想来的人,又招募了一批。
“为了一个缥缈无影的旧情人解散马戏团,与埃瑞安为敌,冲入据传充满瘟疫和死人的区域,还有这么多人响应。”维克多讥讽道,“真是相当可信。”
塔砂怀疑的重点倒不在动机。
除去助人为乐的道格拉斯和一些被团长弗兰克雇佣的人,剩下的人全部声称有亲友被困在此处。马戏团团长在村中走了一圈,在一座空屋前黯然伤神,那里偏僻而废弃多年,没人说得出之前是不是住着一个女人。没有士兵来认父亲,倒是有好些在别处风流过的男人手足无措地来看小女孩儿。那个疑似受惊过度的女孩说不出囫囵话来,她拿的信物是某种风干的花朵,代表爱情,十分烂大街,骗#炮的男人都爱买给情人,父亲的范围并没有因此缩小。绝大多数人的寻亲之旅无疾而终,要么找寻对象已经人去楼空,要么已经埋进了墓园,无从相认。
只有一个人找到了亲人,瘦子激动地拥抱了他的叔叔,那位樵夫没他这么激动,还显得有些尴尬。
“我没想到你会来。”他嘀咕道,僵硬地拍拍侄子的背,“我是说,你都走了十几年了……”
“血浓于水!”侄子深情地说,“尽管当时我们有些争执,但我不是真生你的气。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啊!”
以上线索加起来的可疑程度,放在一本侦探剧当中都能定罪了。
但这不是个侦探剧,严谨的作者不会给出大量冗余信息或荒诞的结局,有时候真实世界里却真有那么多会让读者发出嘘声的巧合,比更故事夸张。倘若认定这群来者不安好心,又出现了另外的疑点。
从他们冲过哨卡的方式说起。
马戏团团长弗兰克承认,自己从黑市当中获得了某种一次性武器,那种古迹中出土的武器足以炸穿钢板。“我做过一点实验。”弗兰克含混地说,“它的确有用,和军方现在还在用的一样。啊,我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上尉,别奇怪,我有我的渠道。”
那个在“正确时机”使用的秘密武器,炸掉了整个哨卡。
这么说太简单了,那个秘密武器充其量是个引爆器。就在不久之前,哨卡新运到了一批武器,弗兰克的人成功让他们的秘密武器引燃了军方的军火库,一连串连锁反应爆发,就如塔砂当时听到的连环爆炸。
他描述的秘密武器听起来像炸弹,来自古迹的古董炸弹?有够奇怪的。第一次爆炸的规模相对较小,之后的连环反应则相当惊人,将花费这么长时间才建造好的哨卡扯开了一个大口子。如果这是北边的人和马戏团自导自演的结果,他们有这种先进的武器,为什么不直接用来进攻?
目前为止的战斗中,塔砂见到的疑似科技产物有这样几种:幽灵无法靠近的红色猎犬,以地下城核心为能源的魔导炮,像生化武器一样的枯萎公约诅咒气体。它们都非常有用,也非常珍贵稀少,按照上尉的话说,连埃瑞安军校的毕业生都不曾真正用过它们。假如他们那边还有魔导炸弹之类的东西,干嘛要消耗在演戏上?就为了让一支普通的马戏团队伍,羊入虎口似的进入南方吗?
还得怪监控系统不足,要是地上和地下城中一样了如指掌,塔砂便不用这样猜来猜去了。
瞭望塔的监视范围和高度挂钩,不到两米的瞭望塔仿佛高度不足的天线,基本是个废物(拟态成草的瞭望塔只能在之前的特殊情况中传播一下诅咒而已),几米高的瞭望塔则太过显眼,不能忽地出现于敌营;距离地下城核心越远,幽灵消耗的魔力越多,远到一定程度后哪怕地下城能开辟到那儿,幽灵之躯也会寸步难行。除此之外还有数量限制,塔砂目前能动用的两个幽灵能监视的范围有限,停留在原处消耗大又速度不快,不能及时调动。
——倒不是说这就会让塔砂陷入多大劣势,只是优势拉平了一些,作弊器受限。
马戏团大车中的食物就只是普通的食物,寻亲队伍听说这里被封锁,才带上这些物资。“你们这儿的情况可比我们以为的好多了。”有人说。所有人都接受了简单的搜身,他们身上没有特别值得一提的东西,尤其考虑到其中不少人以为要来此打僵尸。有些人带了防身的刀箭和匕首,老人有一根很沉重粗大的木杖,小女孩抱着她的竖琴不放,道格拉斯管他的牛皮绳叫“我的美人”。仅此而已。
还有一个问题。
当每个人的检查完毕,暂时找不出特别可疑的地方,姑且送进红桉县的旅店住下时,所有住户,包括那个住进樵夫叔叔家里的侄子,都从行李中拿出一种像是绳结护身符似的玩意。他们将之钉在门内侧,之前检查中以为是什么纪念品的东西嗡地一震,冒出了微弱的光芒。
幽灵没法再进入他们的房间。
“这是什么?”塔砂问,“你之前没说它们有问题。”
“都过去几百年了!”维克多又用起了老借口,“大概是某种驱灵护符,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幽灵本来就不是多厉害的东西啊!随便去个战场就能收一打!几百年那会儿,是个跑长途的人都知道要带驱灵护符,更别说要跟地下城打交道的那些了,你的幽灵至今无往不利,只是因为敌人无知而已啊!”
塔砂想用手指揉一揉眉心,但她只能摸到骨头。
“它看起来有点像……有点像个什么风格。”维克多徒劳地说,“某个部族遗留物?哪个王国的后裔?真该死,我记不起来了。”
这不能证明什么,维克多说。这不能证明什么,问及驱灵护符的军人只得到了“护身符”的答案,马戏团从很早之前就带着这个,多年的传统之一。幽灵无法靠近,塔砂也不想派人强行将之拿下来打草惊蛇。房间里的空间暂时成为了秘密,但没关系。
别有心思的人,总会自己出来。
道格拉斯走在红桉县的街道上,他没换下那一身花花绿绿的刺眼服装,每当有人对他投来视线,他总是按一按帽檐,向对方回以闪亮的微笑。
路过的人很难不看他,无论是否认得这位马戏团明星。道格拉斯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红色的方巾,身上穿着黄绿相间还带着五角星图案的条纹衫,裤子勉强配色没那么可怕,蓝色帆布被磨得发白,还有各种划痕与洗不掉的污渍。若非那张留着短短络腮胡的面孔还算英俊,每个人的目光一定不忍心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两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