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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路遇狼獾(上)

    在距离村长营地不远的河道里生活着一对秋沙,人类可以说他们这个族群非常愿意与别人进行争斗。
    他们与别的人总是在争执或者说争斗着一些东西,好像这一切如果不进行争斗和争执就毫无意义了一样。
    每天只要有空闲的时间,他总会带着东西去一些地方,因为他每天出现,而且总是跟他们保持一个安全距离,所以这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直接在前游,视他如无物。
    此时正是赢朝后代的季节,但他一直没有发现这些东西,据说他们会把生活迁移到树洞里,在那里进行真正的过日子,否则的话其他时候他们不愿意被别人伤害。
    每次晨飞出行这两只年轻的小怪兽都想随行,其实为了是为了拍到更好的东西,他并不应该带着他们,但是拒绝热情的实在是这世界上最残忍的事儿。
    所以他有时也会带着他们一起过去,不过这意味着也就拍不到什么像样的东西了,找不到更多像样的资助了,这也是很正常的或者说这才是合理的。
    两只小怪兽兴奋地在河岸上跑来跑去,甚至冲进河的水里扬起水花,将两只小人的翻飞而起,飞往他处或是一个猛子潜游而去。
    每一天都是这样,当然飞走的意味着一天的工作到此结束,不过他们倒不是真的会离开,而是盘旋一圈慢慢的寻找机会继续回来。
    陈飞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种所谓的慢生活,这种缓慢的日子一直盘旋在自己脑海当中,可以说自己一直在想找到这样的生活方式。
    穿越之前的他是没有这样的能力的,或者说春运之前的他,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根本都不由自己做主,而是由自己老板做主,老板让自己怎么样,自己就只能怎么样。
    老板怎么会轻易放开自己,任何一个他认为的老板或者他见过的老板,都把员工当做压榨的劳动力。
    而这里真的可以称得上是想怎么做怎么做,想做什么做什么了,单凭这一点。其实可以毫不留情面的说,总比外面要强多了。
    陈飞更享受的还是带着两只年轻的小怪兽,穿越丛林散步的整个过程,这种过程让他感觉兴奋幸福,甚至感觉有一点欢乐。
    那天早上看到他背起背包,本来卧在他门前的两只年轻的小怪兽,立刻一跃而起,兴奋地赢了下来,他们已经习惯了每天的出行,甚至现在一天不出去,他们还有些难受呢。
    七夕的那段河道,距离营地不到2公里,他走了大概一半的距离,突然听到左前方的谷地里传来了乌鸦的叫声,那里很有可能有被坏人不加的套索,套住的野生动物或者是别的东西。
    林子里真的什么都有,除了完完全全的森林,精灵是非常爱护动物的,之外,其他大部分的种族对于动物都是采取一种放任不管或者说什么都不做的态度,有时候甚至要去因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伤害。
    一直自诩为民间保护者或者说森林保护者的森林精灵,肯定是不愿意这种事情一直发生,但想来想去其实也没有办法,因为看来看去也不代表他们做的都好,他也没有办法说这种事情对与不对。
    他曾经确实想阻止过一些人,但想来想去,好像自己的能力一点都不能够做到,反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这么做,也就没有办法多说什么。
    随后从森林里不同的方向传来其他鸟应和的鸣叫声,他们一边快活的鸣叫着一边匆匆忙忙赶赴集体的地点。
    三年内杰一家的群体中就有弊命于坏人套索,还有一头众套,逃脱的已失去半截前腿换来的自由,更可怕的是,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什么东西,普通人被套住,他们可能要经历漫长的痛苦和折磨才能死去。
    甚至可以说如果再次出现问题的话,可能是。可能就是那个尤格索托斯的此次已经出现了,这种事情都是有可能的,或者说这种事情并非是毫无任何根据的。
    陈飞向着最初那只乌鸦发出叫声的方向加快的脚步,虽然他不知道如果真的遇到了尤格索托斯的子嗣,自己能怎么办?但总比在这里做一代比较强。
    在前方一趟一片谷地里,远远的看到一头孤独的小鹿正低着头,我以为它是被套索套住了鹿角,正要过去看到了挂在鹿角上的黑色一团。
    原来这头鹿是在跟这个黑色的东西较力,当他抬用力抬起头的时候,那黑色的东西也跟着猛的弹起,露出的上半身看起来像一条被激怒的眼镜蛇。
    这是一个巨大的灵魂,狼獾是一种特殊的存在,陈飞跟不少朋友谈起过这种隐秘的动物,他们在分布地域非常狭窄处了这里只有有少量的分布。
    “这是很正常的,大部分人都不了解这个东西,很多时候他们习惯性的把那个字念做惯,这确实是一种非常令人感到尴尬的事情但即便如此也并不代表着所有的事情都是正确的,更不代表所有的问题都是对的。”
    他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已经是大概十年前了,那时候还是在母亲的老家,他和一起出去也是为了寻找一个东西,他们找到的那头是他已经伤害了很多人。
    这是没办法的,更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事情太多了,他遇到的过多碰见的也很少,慢慢自然而然的自己心里知道,看来事情远远超过他曾经想的。
    狼欢比他们更早的发现了这个东西,他想要独占这份食物,为此他击退了一个很大的力量,那是他第一次对这种动物有了真实的了解,也可以说从那之后他是非常厌恶这种小野兽。
    对于那头狼欢他一直耿耿于怀,因为他偷走了他设计保护住的野兔,这也是最为致命的,也是最为招人反感的,就是他开始与大家争抢起的生存空间。
    三年前营地就搬迁到新的地方,这里更靠近早年伐木队运送木材的临终变道,距离镇子也更近了些,生活上就更为便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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