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怪物_分节阅读_12
我没理他,我已经懒到说话都犯难了。
等他进来,给我儿子洗完澡,我还是趴在沙发上,动动触手,我又抽飞了一只人形怪物。
他俩已经跑去睡觉了,我暗觉无趣,也起了身跑去找许华谦昨晚给许华谦抹过我的唾液,这会儿我又把他催睡熟,掰开他的腿查看。
他下面已经好了很多,只有一些轻微肿胀,没有昨天那么吓人了。
昨晚里面的粉肉都露出来了。
我闲着无聊,就近观察他,他平时可能从来没睡过这么熟,这两天因为我总是催眠他,他脸色好了很多。
以前浓浓的黑眼圈眼袋什么的,现在已经消下去了一圈。
我把他的胳膊拉出来枕着,一歪头就能看见他的脸,离得这么近,呼吸喷在我脸上搞得我心痒难耐。
我转过头,眼不见心为静。
第二天,屋外突然响起嘈杂声,我动动耳朵,有好几个人上楼,现在刚刚站在门外。
砰!门被踹开,歪头一看,外面是三个大汉,手里拿着武器,居然是枪。
那三个人一进来就大喊,“都起来抱头蹲在墙角。”
眼看许华谦还在睡,他们把枪口移到床边,对准许华谦。
我偷偷摇摇许华谦,许华谦迷迷糊糊睁开眼,就看见三支枪杆对准他。
他们已经彻底忽略我了,因为我就是个孩子,我也装模作样的躲进许华谦的怀里,恐慌问他,“华叔,肿么办?”
许华谦抱着我倒退一步,皱着眉望着三名大汉,“你们是什么人?”
领头那个笑了,“你还有心思关心这个?带走。”
他话音一落,另外两个人拿着枪抵在许华谦的身后,逼迫着许华谦向前走,许华谦没穿衣服,只有一条内裤。
我有些不爽,老婆竟然被人看光光了。
我忍住了抽飞他们的打算,跟着许华谦一起走。
到了客厅才发现原来我们不是一个人 ,五分钟,七分钟,十一分钟还有我儿子,外加乱七八糟的分钟都在。
我们被逼统统坐在沙发上,一个身穿军装的男人背对着我们说话,“这地方不错,我打算当做基地,你们有意见吗?”
几个大人大眼瞪小眼,最后统统说不出话,还是许华谦最冷静,“你们随意,放了我们就成。”
背对着我们的人转过身,“‘放’是怎么说?我没有逼迫你们的意思,你们完全可以自由,当然我希望你们留下来,做基地的元老,作为第一批元老,你们的待遇从优。”
几人又对视一眼,还是许华谦说话,“有什么待遇?”
“这件房还是你们的,粮食上交一半,我们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男人双手交叉,说话时语气不容置疑。
几人依旧大眼瞪小眼,还是许华谦说话,“我们要是走呢?”
“走?”男人皱皱眉,“走的话就要净身出户,粮食不能带走,你们好好想想,现在外面不太平,你们没有粮食没有武器,出去了只有一条路,死。”
作者有话要说:
☆、第 8 章
还是大眼瞪小眼的对视,许华谦主动说话,“我们答应了。”
对面的男人笑了,走过去拍拍许华谦的肩膀,“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个男人走了,带走了一半的时候,临走前还留下话说,“为了保证我们以后的安全,强壮的男人们出去狩猎,寻找物资,老弱病残就留下来建造属于我们的城墙,当然了,如果心疼他们,也可以多交一份粮食,免去这份活。”
他们那一群人一走,大人们就坐在一起面面相觑,我毫无压力的趴在许华谦身上,眯着眼昏昏欲睡。
他们也没谈什么,就是说以后肿么办?最后统一决定静观其变。
我觉得粮食不用愁,管够,十一分钟空间里的粮食不要太多,但是我不想让他暴露出来 ,他自己也不想变成香喷喷。
最终敲定男人出去找吃的,女人小孩留下来干活。
许华谦开始想给我付粮食,我说我要锻炼身体。
于是我也在干活之内,你们以为我真的回去干活那就错了。
我这么懒,动都懒的动的人怎么可能干活。
我自然是让十一分钟把我的粮食交出来,然后独自溜之大吉,干活的地点不在一处,所以我和五分钟七分钟没有碰过面。
她们也不知道我根本没干活,两个女生顶多就是做做饭洗洗碗什么的,男的就算十一二岁的小孩也要搬搬砖什么的。
话说开始以为附近就我们几个人,没想到经过他们这么一闹才知道附近很多人,有老有少还有女人。
有人身上还算光鲜,有人就不行了,饿的动不了。
干活的都管饱,虽然吃的差一点,但是总比没得吃好吧!
我也就是逛了一圈又跑出去了,谁都没带上,我自个跟着许华谦的气味出来的,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一家小超市里。
他们开的是货车,空间很大,所以路过的店面都被他们砸开了拿物质。
衣服,被子,生活用品,一切可以用得上的统统不放过。
以前上千上百的东西,现在随便拿,此时我站在一家男装店,看着自己脏兮兮的衣服有些嫌弃。
奈何店里没有小孩穿的,我只好把身体变大了穿,我闲着无聊,并且没有丝毫危机感。
别人都在紧张的生活,我却在悠闲的换衣服,甚至在柜台那里找到了一台电脑,外加一部手机,也不知道是谁丢的。
手机是新款爱疯六,有讨厌的密码,我试了好几遍也不行,只能先塞进口袋里了。
我又试了一下西装,领带打法怎么都打不好,要不太紧了呼吸困难,要不就是打出来不好看。
我失望的脱下来,又拿了一套卫衣卫裤套上,自我感觉良好,又把脸变了一下才走出去装逼。
自然没一个人鸟我了,人形怪物都好脏,我嫌弃他们。
路过卖金店,我走了进去,我在人类的记忆里知晓,人类想结婚了就买个戒指给自己和老婆戴上,这叫结婚信物。
我比较俗,也看不出来哪个好看哪个不好看,只好挑大个的,我挑了一个玫瑰花的,玫瑰花大的遮了半个手。
戴在手上还沉甸甸的,有些不方便,我皱皱眉,为了结婚幸福就委屈一下戴上吧!
我暗暗觉得人类真是闲着蛋疼,做什么搞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折腾人。
都弄好,我找了个镜子看看我现在的样子,还特意把手上的玫瑰花戒指放在显眼的地方照。
自觉各方面都比较完美,我终于安心的去见我媳妇了。
我媳妇就在不远处,我刚刚就已经找到了,但是我穿的难看,样子还保持着十一二岁的时候,当然不能就那么随意见他了,不然我前面的伪装都白伪装了。
因为离得近,所以我没费多少时间就找到了他,他和别人一起在小超市里搬物资。
我还听见了他和别人小声的交流,好几个人劝他,“干嘛不和我们一起走?因为那个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