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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兄又造孽了 第106节

    “妖女~~~尼补的号死,啊~~~我要草~~你全家……呜呜呜~~~”
    野蛮人没两下就昏厥了过去,萬莹上前拿过墙上的一个铁鞭子,对着他狠狠地就抽过去。
    空气里只有“啪啪啪”的抽打声,以及其余看客倒吸凉气的声音。
    他们只是普通人,何曾见识过修士手段。萬莹刚才的这些手段,当真是骇人听闻。
    谁也不敢再多说一个字,哪怕是那些没有开灵的野兽,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闭上自己的兽嘴,不敢哼唧出声。
    这么一通收拾,野蛮人很快就被痛醒过来,迎接他的就是一朵漂亮得令人心碎的花朵。
    那是一朵晶莹剔透的冰晶花,带着点蓝色,比那珠宝还要炫丽三分。
    即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即使野蛮人是个糙汉子,也忍不住被它夺去全部的注意力。
    他不知道萬莹为何要拿出这么一朵花来,他的眼神朦胧,已然陷入了那花的世界里,漫天都是蓝色冰晶花的影子。
    “告诉我,你叫什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通通交代出来!”
    随着萬莹指令的下达,野蛮人一点没有抗拒的把自己所有的事都交代了一遍,包括他几岁断的奶,还尿炕,何时摸进姑娘的闺房,陷害过哪些同伴,欺负过什么人……
    总之,在野蛮人的絮絮叨叨下,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男人是个不折不扣的采花贼,强盗,混蛋……对于他的遭遇,都抱有活该的感觉,再没有一分的同情。
    事实上,这地下室里的人和兽,都是一丘之貉,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那些人还好说,他们犯了错,被萬莹抓来,借着惩戒的名头,行实验的目的,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那些野兽可就不一样了,它们没有灵智,做什么都完全靠着本能。错就错在,他们不该噬主,反咬自己的主人一口。
    所以,他们和这群人还不一样,人最多就是被萬莹折磨得要死不活,最后还是能留有一口气在。
    这些野兽却是没有一个能活着离开的。
    它们被折磨到最后,只会变成一盘丰盛的大餐,进了别人的五脏庙。
    当萬莹在这个小小的地下室里玩的不亦乐乎时,此时的凌波城里也有一番别样的热闹可以瞧。
    也不知何时,从哪里跑来了一个力大无比的傻子,见人就问:“见到我的小哥哥了吗?我找小哥哥,小哥哥不要我了,呜呜呜……”
    硕大一个人,站在路中间,哭得像个孩子,鼻涕眼泪横飞,说不出的……可笑。
    一时间围拢了很多闲汉,看热闹的时候还不忘出言戏耍逗弄起来。
    “这位兄弟,你的小哥哥不要你了,这里有大哥哥,你跟我走吧,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一年四季衣裳都不缺哟。”
    “呸!我才不要你,我要我的小哥哥,呜呜呜……”
    “哈哈……大哥哥他不香吗?你要是不喜欢,那还有小姐姐大姑娘,总有你喜欢的,要不要去试试呀!”
    “呸!除了小哥哥,我谁都不要,你个坏人,走开!”
    壮硕汉子哭的眼泪八叉,狠狠地擤了一把鼻涕后,又接着哭了起来。
    “噫~~~”
    众人被他这野蛮的行为恶心到,有些嫌弃的退后了一步,深怕他把鼻子甩自己身上。
    有个打扮得油头粉面的男人刚好经过,扒拉开众人,不怀好意的打量了下汉子后,嘴角笑了笑,“哎呀,这位大爷,我那里小哥哥贼多,说不定就有一个是你要的,走走走,我这就带你找他们玩去。”
    说话的功夫,他就要去拉壮硕汉子。
    “啪!”壮硕汉子狠狠拍开他的爪子,“呸!我要在这里等我的小哥哥回来,哪里也不去。”
    “哟嚯,还是个性子烈的,不愧是一匹烈马,有个性,大哥哥就喜欢你这样的。”
    油头粉面的男子越看越满意,对着身后的人招呼道:“去,给我把这个家伙带走!那蒙大官人就喜欢这样的糙汉子,我正愁找不到好人选呢,哈哈哈……”
    他的身后窜出来几个穿着黑色短打服的男子,手里的家伙才一亮出来,那些看热闹的立马就后退了至少一丈远,深怕被波及到。
    “呜呜呜……已经很久了,小哥哥怎么还不回来,他不要我了吗?”
    壮硕汉子只顾着哭,对于危险似乎一无所知的样子,那些打手还以为只是个简单的任务,像往常演练了千百遍一样的那种,两人在前抱住吴世勋,两人在后也抱着他,让他寸步难行。
    壮硕汉子是何等样人?那是能劈山开石的猛人,岂是这样的凡夫俗子抱得住的。
    他只是像抖虱子一样,浑身抖了几下,那四个人就被他震开了,近身不得。
    几人一计不成,还欲抽出武器打算虐一下壮硕汉子,让他知道好歹。
    结果,最后知道好歹的人,是他们几个。被壮硕汉子一人一跺脚,直接给剁出去一丈远。有好几个退得远远的看客,猝不及防之下,来不及躲开,做了几人的垫背。
    他这一手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干净利落又狠辣,和他刚才哭唧唧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一个人。看热闹的人,看着他虽然还像个傻子,却是不敢再上前肆意胡说八道了。
    教训完这波人,想着小哥哥不在身边保护自己,壮硕汉子哭的越发的难受,整个人卷缩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双腿,就像个被人遗弃的小可怜。
    事实上,他就是被人遗弃的存在。
    他也不是别人,正是随着任一离开太壹宗的吴世勋。这一路上就缠着任一,吃饭走路上茅厕跟着也就罢了,咳咳……甚至是晚上睡觉休息的时候,他也不知道避讳,一个劲儿的缠着。
    毛显得实在是被他这个蠢样子烦不得了,瞒着任一,在经过凌波城这个繁华的城市时,悄摸摸的把他丢弃在大街上。
    还美名其约的告诉他,不要乱跑,就待在这里不要动,他的小哥哥很快就来接他了。
    他自是把这个奉为圣旨,果真哪里也不去,一心只等着任一来。
    而任一呢,却不知道这么多。还真的当吴世勋自己打失掉了,满世界的寻找他,整整三天三夜,诺大的城市里,就像是大海闹针一样,如何能把一个傻乎乎的人找出来?
    毛显得又总是催他赶路,没办法,任一找了三天三夜后,只能无奈的放弃。
    此时的吴世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已经流浪了好几天了,渴了,他就打井水喝,饿了,他还是只能喝井水。
    毕竟傻乎乎的他,就连买包子需要银子这样的事都不知道。
    偶尔有一两个善心的人,丢给他一个冷硬的馒头,倒也没把他给饿死。
    但是,再这么下去的话,离饿死也是迟早的事。
    每天,都有这么多人围着他,打趣他,甚至有人想要拐了他,至于拐了去干嘛,也没有人知道。因为,就没有人成功过。
    在经过几次的敲闷棍和开颅手术后,吴世勋人是变傻了,但是也变得更加的单一了。
    他的眼里,只有任一这个小哥哥,任何人的话都不好使,就算拿着烧鸡来哄他,也没有人能把他骗走。
    至于用强,那就更不要想了。作为太壹宗的二长老,虽然是个傻掉了的二长老,吴世勋的武技本能还在,身体里的力量也还在。
    一般人别说来强拉拽他,就是再来十个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一群人围着看热闹,把一个过路的年轻男人吸引了过来。他原本随意撇了一下后,就想离开了,那脚都迈出去一步了,犹豫了一下,又忍不住收了回来。
    他扒开众人,不耐烦的撵人道:“干啥呢,都给我散了,这是我自家兄弟,谁敢为难他,我和他拼命!”
    第181章 不是大叔,是弟弟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年轻人举着自己砂锅大的拳头,嗷嗷叫嚷着,把围观的人群哄散了。
    转身一屁股坐到壮硕汉子的旁边,“哭啥哭啊,你还是个大老爷们儿不?”
    吴世勋抹抹眼泪,气呼呼的把脸撇开了去,只给年轻人一个后脑勺。
    年轻人无奈的笑了笑,掏出怀里面的一个油纸包,递了过去,“诺,别说我吃独食,新鲜出炉,还热烘烘的烧鸡,你确定不吃一口?”
    “呃……”
    原谅吴世勋已经哭了好几天,一双眼睛肿得像个桃子,费力的看了看烤鸡后,他咽了咽口水,毫不客气的索要着,“我要吃,我要鸡腿,鸡脖子,还有鸡屁股。”
    “噗嗤……”
    年轻人忍不住咋呼道:“你说啥?你要鸡屁股?”
    他严重怀疑自己幻听了,鸡的这玩意儿能吃吗?不都是丢弃的废物?
    吴世勋饿得很了,动作粗鲁的催了他一下,“你没听错,我就爱吃这个。快给我啊!你到底给不给吃的?”
    “给给给!怕了你了!”
    年轻的男人很好说话的样子,手里动作麻利的把烤鸡撕成两半,把连着鸡屁股鸡腿鸡脖子的丢了给吴世勋,自己则大口大口的吃起剩下的鸡架子。
    “呜呜呜……真的太好吃了!好吃!”吴世勋就像个泪罐子,眼瞅着又要感动得哭了。
    年轻的男人停下手里进食的动作,看着吴世勋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叹了口气,“慢点吃,没人和你抢,我这一半也给你。”
    “嗯嗯……谢谢大叔!”
    吴世勋露出一张油腻腻的大脸,笑得分外的灿烂。
    其天真的样子,出现在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年汉子身上,说不怪异是不可能的。
    “噗……大叔?你才是大叔好不?我有这么老吗?”年轻男人气不打一处来。
    他才二十啷当岁,只不过最近霉运连连,诸事不利,懒得收拾自己的仪表。没想到,眼前的痴傻汉子这般没眼水,愣是把他叫得这么老。
    他自己胡子拉碴一把年纪,反而把他一个年轻人叫大叔,真的说不出的滑稽。
    “不是大叔?那你是谁?难道是……我爹?”
    吴世勋激动得两眼放光,“嗷呜……爹啊!你咋才来啊,勋勋被人欺负了,你知不道?呜呜呜……”
    他烤鸡也不吃了,“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抱着年轻男人的大腿,肆无忌惮的大哭特哭起来。
    他的那大嗓门惊天动地,很快又要把路人召来的架势。
    吴世勋这一身爹,堪比凌天一击,可把年轻男人吓得够呛,他气得直打哆嗦,赶紧争辩道:“我不是你爹,我……我我是你弟好不?”
    “呜呜呜……你不是我爹,那我爹呢?死哪儿去了?”
    吴世勋放开年轻男人,临了,脏污油腻的手还不忘在裤腿上擦干净。
    年轻的男人看着自己的裤子,再看看那个若无其事,继续啃鸡肉的痴傻汉子,深深了叹了三口气,才没让自己发作出来。
    这样的感觉,对于他来说,已经很久违了,久到仿佛像是上辈子才发生的事。
    透过吴世勋憨傻的身影,他的思绪,不由自主的被拉扯到了过往那些难忘的时光里。
    曾经,他也有一个痴傻的兄长,比他大上十岁,长得也是这般的高大威猛,和他纤细单薄的身子判若两人。
    认识的人,都说他们不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他更像是捡来的。他曾经哭着求证过,老实憨厚的父母沉默了很久,才告诉他,他是因为早产,身体才这般单薄,他绝对是他们家的种。
    年幼时候的他,不疑有他,自是满心欢喜的接受了。
    他从小活泼又聪明,嘴巴也很甜,父母自然很疼爱,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可劲的供应着他,从不让他受委屈。
    反观这个兄长,长的最像他们的爹,就是小时候生病烧坏了脑子,为人痴傻呆滞,到了十岁,只勉强说的清爹,娘,弟弟这几个字。
    这样的傻兄长自然是不受人待见的,他们的爹娘虽也不会太过苛责,但是,比起对他的溺爱,显然是有亲疏之别。
    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待遇,也不知道为什么,傻兄长从来不会吃醋,对他这个弟弟,反而特别的依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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