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9)

    景明的脚程很快,宿主从小训练到大,虽然都是在学校里听老师的教导学着最普通的东西,可天资惊人的他依旧比同龄人强上很多。
    一路慢跑,连续跑了四个多小时,景明竟然只是额头微微出汗,估摸着自己的体力,在这么跑几个小时也不会力竭。
    这么好的身体景明已经好几个世界没有遇到过了,之前的宿主一个个不是弱的不行三步一喘,要么就是擅长学习疏于锻炼,仗着自己年轻平时跑跑跳跳,真让他跑个一两千米也都虚脱。
    景明能够监控的范围虽然缩小了很多,给他带来的便利依旧不小,一路上他跑跑停停,本来还算松快富余的包裹被他塞了各式各样的野果。
    此时景明正在溪流旁的树荫下,升起火堆烹饪那自己寻死找上门的低级魔兽。
    好歹宿主也是学校里面的优等生,身体里面的能量比起二十来岁的人也不差,对付个小兽,就算是宿主本人也是不会害怕的。
    地广人稀,景明一路远离城镇,路上也没碰到太多人,赶路的行色匆匆,散步的看他行色匆匆,劫匪嫌弃他穿的破烂,等他坐下之后,才遇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二个跟他说话的人。
    小兄弟手艺不错啊!一个身穿皮甲猎人打扮的中年汉子闻香而来,反正景明发现他的时候,他就是一直耸动着鼻子嗅着香气,那一副陶醉的样子,不知道的景明做的不是简单的烤肉,而是什么难得的御膳呢。
    还好。景明见怪不怪,这个世界阶级严重,好的东西基本都是实力强的人或者有身份的人才能享受到。
    普通人只能住着简陋的木头稻草泥巴房,而贵族却是青砖绿瓦尖顶房,一个个住的地方都像是城堡一样。
    贫民穿麻布富人穿棉布贵族穿丝绸,吃喝上平民可能一辈子就只能吃硬的跟石头一样的黑面包,里面全都是糠皮,而贵族就算吃面包也是绵软奶香十足还带夹心的那种。
    富人贵族吃着经过处理精细的膳食,而平民吃到的东西甚至夹杂着血丝或者焦黑发硬,毕竟工作繁重,怎么可能有那么多时间去研究如何吃好,那些猎人啊佣兵之类的,赚一笔之后更多是去酒馆喝点酸酸的啤酒,然后吃着那些平民厨师做出来粗糙的料理,不过就算这样,也要比他们自己做的要好吃太多了。
    小兄弟你太谦虚了!就这手艺在我们村子,要是开一家酒馆绝对是客源满满!我听说酒馆的那些厨师一个月有五银币工钱呢,做的绝对没有小兄弟你的好吃。那个大叔话虽然是对着景明说的,可视线却一直没有离开过那被烤的金黄酥脆的小兽。
    我这有刚抓的两只咕咕鸟,还有一窝鸟蛋,不知道可不可以换半只鲁鲁兽吃?
    按照这个世界的价值观,鲁鲁兽是最下等的魔兽之一,肉粗而臊又瘦又小,处理后能剩三斤肉就不错了,一斤顶天能卖一铜币。
    而咕咕鸟肉细致嫩滑还难抓,而且成年咕咕鸟处理之后至少能剩五斤肉,一斤至少五到十铜币,而且还是抢着要。
    这大叔可以说是相当舍得了,一百铜币等于一银币,一个厨师一个月五银币的待遇还是会被别人羡慕的,他一下拿出一银币和景明换半只鲁鲁兽,材料价格连两铜币都没有。
    可是景明的手艺确实是没的说,至少他处理食材的手法,各个世界学习来的小技巧,绝对是比这信息不发达,连一个简单的菜谱都会当做传家宝,绝对不外传的世界好多了。
    景明清洗的干净,花刀切的漂亮,肉虽然没有提前腌制,景明却把鲁鲁兽肚子里塞满了切碎的野菜,烤制的时候一会刷油一会涂果汁一会撒盐,均匀有耐心的翻烤,让鲁鲁兽身上的肥油被火力逼出来,让外皮有一种油炸的酥脆感。
    外焦里嫩咸中带甜,比起这里只会撒盐啥都不知道加,就算弄也多是黑暗料理的厨子好多了。
    景明看着那两只鸡,沉默了一下,这玩意他拿走又费事,还不如想吃的时候自己抓,完全不想换。
    大叔你家在附近么?景明不提交换的事情却问起了这件事情。
    顺着那面那条小路,再走不远就有个村子,我就住在那。那个大叔用手比划了一下。
    大叔你家有兽皮么?我用半只换一块兽皮褥子,不用太好足够保暖就行。景明出门的时候没带太多东西,因为是夏天,衣服带的也单薄。
    阿婆主要是想着自己给了盘缠,足够景明去找个旅馆,或者去别人家借宿,完全没有想到景明啥都没说,结果却打定主意要野外露宿。
    兽皮褥子我家多得是!一会你跟我去挑就行了。作为猎人,他接触最多的就是各种野兽和魔兽。
    家里正在炮制的兽皮,炮制完还没买放在箱子里的兽皮,零零碎碎找邻居拼接好自己用卖不上价的兽皮,那简直就是应有尽有,一个银币至少能买一个中等品质的完整兽皮了。
    景明听到他的话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那张稚嫩的脸上露出这种笑容真的是太纯洁太稚嫩了,看得大叔有一种自己孩子长大了也会是这样的感觉,忍不住父性泛滥,决定到时候一定要给景明弄一块又轻又暖和的上好兽皮!
    景明拿着木棍又翻烤了一阵,等这块肉里面也完全熟透后,一刻不停的拿了下来,放在了事先准备好已经洗干净了的片石上,然后用匕首快速拆解开。
    习武之人胃口大,这三斤重的鲁鲁兽烤完之后肯定是会缩水的,两人肯定是吃不饱的,但里面的野菜、蘑菇、土豆这些东西却弥补了这一缺点,而且被肉包裹烤制,明明是菜却有着一股肉味,而肉也因此多了一丝蔬菜特有的清香。
    真香!那个大叔仗着自己手上有老茧,抓起肉吹了吹就放到了嘴里,他觉得他活了四十多年,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人饿了的情况下就会吃的非常专注,等这个大叔吃差不多停下的时候,发现自己至少吃了三分之二的肉和菜,那沾满油的手不好意思的在身前搓了搓。
    小兄弟,一会到我家里多挑点,你这是成年礼之前的历练吧?看你东西带的这么少,才出门?要不今天你就在我家住一晚上,我婆娘烤面包特别好吃,刚出炉的时候软的很!这大叔刚说完,就想起来刚才吃的那些东西,他以前都不爱吃鲁鲁兽,肉又粗又老,咬起来非常费力,再配上冷硬的面包,每次都要喝下满满一壶水才能把东西咽进去,可这一次的烤鲁鲁兽,感觉比水煮的还要软嫩,吃起来比他婆娘做的面包还要香软。
    不了,我想多走一点,天黑还太早。景明拿树叶把剩下的肉包起来递给了这个大叔,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估计是想要给家人带一些,用来换面包。
    你这样我怎么好意思啊大叔挠了挠头,叹了口气,这东西他想要,可绝对不能只用面包换,看着小伙子要一个人出门闯荡,身上行囊这么瘪,武器也只带了一个匕首,他家里还有年轻时历练的武器,每年都有打磨保养,虽然材料不贵但做工很好,坚硬又锋利,而且常年打磨淬炼比他当时轻便了很多,送给小兄弟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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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明这种开了挂的存在,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锅碗瓢盆也能使用的很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出得战场入得卧房,从长远看,还很宠媳妇,便宜高阳了~
    第141章 借刀杀人
    景明跟着大叔回家,被盛情邀请品尝完刚出炉的面包, 然后塞了一块上好的兽皮披风, 还有一张小块兽皮拼接出来很漂亮暖和的褥子, 其实景明觉得一顿烤肉换这么多东西已经很足够了,结果最后还被塞了一把短剑。
    有的地方虽然没开化却能遇到特别淳朴的人,景明觉得自己占人家便宜了,干脆直接把大叔打回来的咕咕鸟也处理了, 用炖菜的方式,借着大叔家里存的粮食, 做了满满一大锅。
    阿莫斯你家做啥东西了,咋这么香呢!
    景明做饭加各种东西,看到大叔眼花缭乱, 一家三口围着景明对着锅流口水,那香气逼人,别说是他们,就连离老远的邻居都被引了过来。
    我在外面遇到一个特别会做饭的小兄弟,炖了一锅咕咕鸟, 你直接叫嫂子过来一起吃啊!那大叔真是百忙之中从厨房中探出了个头,招呼他邻居过来一起吃饭。
    阿莫斯你居然连咕咕鸟都炖了, 不是说好了要卖钱的么?收货的商人听到消息都往这边走了!
    当猎人基本就是靠天吃饭,有时候运气好了猎物多,有时候天气坏了三五天都抓不到, 天气季节好多因素都能够影响到他们的收获, 不趁着运气好多卖点钱, 冬天的时候可是要饿肚子的!
    景明就在厨房里面专心做饭,本来就想着很简单的事情,炖个鸡肉作为小小的报答,结果没想到那大叔邻居过来了不要紧,被围观而已,结果没过一会外面走进来一大堆人。
    阿莫斯听说你今天收获不错啊!什么东西这么香?快给我也来一碗。
    咕咕鸟在这个小村镇可以说是最好的食材之一了,难以捕捉不说,数量还很稀少,有的人一辈子都见不到几次,也就阿莫斯这种专业的猎人才能捕捉得到,像是一次抓到两只,那可真是值得兴奋的事情!
    阿莫斯他把咕咕鸟炖了。那个大叔的邻居,另一个猎人大叔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一脸的心疼,不过如果能放下那个碗吃慢点,那就更好了。
    那我不是白来了?不对不对,阿莫斯你一家才三个人,咕咕鸟至少也有十斤,怎么可能一次吃两只,一只整的我六十铜币收,剩下那一只你剩下多少?一斤肉十二铜币,骨头太多的地方六铜币。那个穿着一身棉布,一脸络腮胡胖乎乎的商人,从腰间拿出自己的钱袋,晃得哗哗作响。
    就剩一只了。阿莫斯大叔嘴里还叼着一个大腿肉,口齿含糊的走了出来,一手端着碗,一手拎着被捆好咕咕直叫的咕咕鸟。
    大妹子手艺见长啊,真香!有这手艺在家处理什么皮毛,找个酒馆做饭,每个月至少十五银币啊!要是我早知道大妹子这么会做咕咕鸟,去年冬天你们根本就用不着吃土根充饥,把大侄子都饿瘦了。
    那个商人大叔直接豪爽的拿出一银币放在桌上,伸手接过咕咕鸟递给后面的小弟,然后咽了咽口水说道,四十铜币,分我一碗炖咕咕鸟!
    卡尔你太客气了,不过这钱我收下了。阿莫斯接过钱,转手塞进了景明的包裹里,到厨房端了一碗炖肉放到桌上,我婆娘什么手艺,认识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这咕咕鸟根本就不是她做的。
    那是你家远方亲戚来窜门?商人大叔扶着桌子往厨房方向看了看,啥都没看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说道,也不知道人家是做什么的,你说我要是出十五银币一个月,也不知道能不能请得动,就这手艺,我现在去开个酒馆都不能赔钱!
    不是亲戚,我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不过估计悬。阿莫斯大叔挥了挥手,抓了一块肉塞进嘴里,今天打猎的时候遇到的小兄弟,手艺可好了,烤鲁鲁兽做的比我婆娘的面包还软,不对,皮还是很脆的!反正就是特别好吃,我闻着香味就过去了,本来想用咕咕鸟换点肉,没想到被拒绝了,只要了点皮子,我多塞了点东西还非要给我再做一顿饭,可惜了马上就要到成年礼,正忙着历练呢,刚出门,估计是不会留下了的。
    刚出门?我走商的时间也不短,每个月都会在附近转一大圈,也没听说哪家酒馆有个这么好的厨子啊。卡尔大叔嘴里塞得满满,一边咀嚼一边疑惑的说道。
    成年礼对大陆的每个人都很重要,一般因为这件事情出发的人,很少会在途中停留,除非他选择好了自己要躲避的地方,或者已经进入了塔。
    这小兄弟是不想去塔吧?哎咱们这些人和贵族不一样,亲戚帮忙看能看多久?专门雇人的话,一年的工钱我半辈子都不一定能够赚够钱,听说能够成功拦下的,至少要十人轮流单独看守不能心软,成年前修为稍微强一点的,几十个人都不一定够。
    卡尔回想自己当年,走商赚了笔钱,花了一金币找到了一个帮忙看守的地下组织,成年前几天就进入了地牢,每天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吃喝不错,就是因为人员超载,最后成年的人一起聚众出逃了,白瞎了他花的钱,连两个月都没看住。
    走一步算一步吧,大不了也就进去一趟,虽然回来后会大病一场,挺过去就好了,如果能路上攒够钱,或者找一个完全封闭出不去的地方,等成年礼过去之后让人弄出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阿莫斯没有想那么多,他不像卡尔,接触的多了对真相了解的也更多,一个一辈子都在村子里生活的人,无知却幸福,没有那么多烦恼。
    但愿吧。卡尔摇了摇头,也不愿想太多了,反正做饭的人他又不认识,之前的忧愁伤感只不过是有感而发而已。
    大叔,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景明收拾好东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小兄弟,你要不要留下来当个厨子?一个月十五银币。卡尔看到人出来,赶紧擦了擦嘴,就算成功的几率不大,怎么也要试试再说啊。
    不了,我还有事情,我还想趁着没成年多走走。景明其实都听到了,他在这个世界要待多久还不一定呢,他是来完成任务的,要银币又没有用。
    小兄弟,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商吧,咱们商会明天要出发往奥姆峡谷,差不多要走个十几天,你要是想到处走走,可以跟着我们,住处不用担心,还能骑着疾风兽赶路,你只要帮忙做做饭,我一餐给你五十铜币,怎么样?要是一天你做三顿饭,到了奥姆峡谷就有将近二十银币了!卡尔眼巴巴的看着景明,吃了这一顿就想要吃下一顿,这么好吃的东西,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是头一次吃到,就连上次什么城主成婚宴请大家,吃的东西也没有这个好吃!
    小兄弟你要是信得过大叔我,你就跟卡尔去吧,你年纪这么小,第一次出门,多一份照应也是好的。阿莫斯拍了拍景明的肩膀,卡尔这个人从商多年为人仗义,和他也是二十几年的交情了,想当年他们还是在地牢认识的,那次逃狱成功,他也是出了很大一份力,被卡尔埋怨了好久。
    奥姆峡谷是哪里啊?景明没有在宿主的记忆力获取到这里的记忆,对他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奥姆峡谷啊,是距离莱菈森林最近的一个据点,卡尔每隔一阵都要去收购点冒险者得到的资源,那里栖息的野兽也魔兽比较多,草药魔药什么的也能弄到一些,换取到的资源都是比较稀有的东西,很难得。阿莫斯一副追忆往事的样子,感叹了一下,大叔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去了那里不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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