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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老鬼要娶妻

    宁身形一晃就不见了,败邪小老头儿脸上被猫抓的伤痕还在,看上去有点……说不出来的喜感。我笑着说道:“你丫的明明是醒的还装晕让我拖回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怕死怕到了一种让人咋舌的境界,真是佩服!”
    他有些心虚:“小的……小的也不算装晕,已经被猫给挠得神志不清了,听见那小女孩儿的话也是恍恍惚惚的,勉强听清……”
    我也没想跟他计较,只是觉得好笑而已,他什么德行我太清楚了。
    天刚黑老鬼就来了,他气色很差,来了就在打坐。我还指望他给我‘俸禄’养活自己,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的陪着他打坐,谁也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先开了口:“三日之后,我会派人接你到地府,只需在那里停留两日即可,我会用丹药保护你不被阴气侵蚀。”
    我被他没头没脑的话弄得一头雾水:“为什么三天之后要去地府啊?还要呆两天……有什么事儿吗?”
    他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也没再多问,如果去地府可以跟他呆在一块儿的话,我还是很乐意去的,省得又成天在家里盼星星盼月亮。
    三天时间很快就过了,老鬼派来接我的人是秂,败邪小老头儿今天表情怪怪的,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
    到了地府之后秂把我交给了一个丫鬟,说带我下去梳妆打扮。我觉得莫名其妙,难道还要我盛装出席什么重要的场合?
    虽然他们叫我小娘娘,我的身份却没有得到彻底的公开,说穿了就是没名没分,难道老鬼想给我个名分了?不应该啊……我还是个活人,而且身份平平,配不上老鬼,在地府所有人看来,这都是上不了台面的……
    我心存疑惑,被带到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房间里梳洗打扮,先泡了香汤,身上带着一股子玫瑰花的香味,然后换了套看上去略微有点喜庆的衣袍,头上也是粉白加红的珠花,不算太繁复,加上我皮肤白,看上去还不错。
    平时我没好好打扮过,那小丫鬟人长得水灵,手也巧得很,给我倒腾一番看上去还挺好看。小丫鬟说我适合淡妆,就只给我描了淡眉,点了朱唇,抹了点不太明显的眼粉和胭脂。
    我还对着镜子照了好一会儿:“你叫什么名字?第一回见到你这样心灵手巧的……”
    小丫鬟有些害羞:“奴婢叫清歌,小娘娘您别这样说,奴婢这样的还上不了台面,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主要是小娘娘您底子好,长得好看……”
    我知道她的话里多半有些奉承的意思,这些小丫鬟在这种地方想活命一举一动都十分小心谨慎,自然懂得祸从口出,我一般都不信。
    我随口问道:“你们地府这两天有什么事儿吗?干嘛把我打扮成这样子?”
    清歌有些诧异:“小娘娘您不知道?”
    我摇头:“不知道啊……”
    她手拽着衣角似乎有些害怕:“那奴婢就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您了……”
    我隐约觉得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在我再三追问下,清歌告诉了我:“是阎君……他要娶王妃了……请小娘娘来,也是礼数,您理应在场……”
    我屏住了呼吸,心里的疼痛蔓延了开来。我没说什么,因为我知道我的身份注定不可能是老鬼的正妻,不能与他携手站在一起,只是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在我的世界里,我一直觉得是一夫一妻制,我心眼没那么大,不可能跟别人拥有同一个男人。
    老鬼要是早告诉我,我绝对不会来,我宁可别人不喊我那一声小娘娘……
    他明明那么薄情寡欲,为什么还要娶妻?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缓过神来:“他要娶的是谁?”
    我这么问的理由是如果老鬼娶的女人是丛雪的话,那我也就认了,毕竟他们俩的事我一直都知道。清歌见我脸色不对,声音也小了许多:“是……是北殿那边的阎王,叫尧映雪,听说……是冥后为了巩固人脉,想要吞并四殿才做的决定……”
    原来黎帧那边不是冥后最大的敌人,其他两殿才是,可以跟老鬼联姻,肯定没有血缘关系。
    我基本弄清楚这四个阎王殿的关系了,但也没用,我不怨自己只是个普通人,我一开始就是,老鬼明明知道,是他先招惹的我……
    可笑的是,他的其他两个女人名字都带个‘雪’字,还真是神奇的缘分。
    我起身往外走去,清歌有些担忧:“小娘娘您去哪儿?吉时快要到了,您可不能走远……”
    我没说话,老鬼要是不想娶,冥后也逼不了他,想必那尧映雪也是国色天香。没意思,我不想在这里呆下去。
    清歌一直跟着我,走了一段儿我说道:“不用跟着我,我就随便走走,等会儿就回去。”
    她犹豫着停下了脚步:“那……您当心啊……”
    我勉强扯出了一抹笑容:“嗯……”
    离开清歌的视线之后我就出了鬼门关,鬼才要在那里呆下去,再呆下去我会死的,心里的疼痛在叫嚣着,我受不了……
    我一边走一边扯下了头上的珠花,任由头发散落下来。我脱下了身上透着嘲讽意味的衣服,只穿了件白色的里衣,迎着阴间的阴风,却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
    “哟,今天这样的日子,能在这里见到的活人,想必是南殿阎君黎珏的……侧妃,昨日才知他有个人类侧妃,本王正奇怪是何等姿色能让他那样的人动心,今日一见,倒也不奇怪了,像你这样清丽脱俗的女人,也对他的眼。”
    我循声看去,一个穿着暗金色长袍的男人站在不远处,长得有些嫩,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出头,倒也算得玉树临风。他在说‘侧妃’二字的时候停顿了一下,估计是在为怎么称呼我为难,说侧妃算是好听的,我连侧妃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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