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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124节

    他们要去见识一下,结果那青娘果然可以站在银盘上起舞,身材娇小,体重超轻,只不过再轻,那也是一个大活人,银盘是桌面那么大的一个超级大盘子,是平时用来盛放冰块在夏日里降温用的冰盘。
    几个人喝多了吹牛皮,说能抱起美人上楼梯,结果……云华清抱起来了……却只走了三步就摔了美人……。
    当时成了他们之间的笑柄,连个女人都抱不起来,你还能干嘛?真的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啊!
    丁田听了若有所思起来……这么一个人,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
    可能是很久没有人跟他说云华清的事情了,云华西非常乐意跟丁田分享一下云华清的过往,哪怕是糗事也行。
    丁田就很被动的听了一耳朵云华清的过去,虽然说都是美化过的了,但是丁田还是听出了云华清这个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儿。
    不过是一个秀才,就想当个狂生了,要是考中了举人,还不得当个狂徒啊?
    他们在这里待到了很晚,云村长请他们吃的晚饭,家里宰了两只小母鸡,炖了些蘑菇和粉条进去,蒸的二米饭,还有辣椒腌茄子。
    味道还不错,众人吃完了饭,要打道回府,田径给云村长留下了五十个铜板:“多少就是这些了,我们不能白吃百姓家的饭菜。”
    “这个……?”云村长看向了白战枫,平日里大家都有来有往的,没说给钱的啊?
    再说了,白云村是个富裕的村子,一顿饭而已,不至于吧?
    田径说完就上了马车,赶紧的往外走,白战枫点了点头:“您就收着吧。”
    说完,也赶紧的上了马,追着马车走,这一行人,快速的出了村子,将将在天黑关闭城门前,进了城门。
    直接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客栈。
    白战枫也跟着进来了,田径看了看他:“你不回去?”
    “我想知道,这位到底查到了什么线索?”白战枫对金不换查到的东西特别感兴趣:“说说,说完了给我找间屋子,我也在这里住一夜。”
    “你不回去,你家里的那位不担心么?”田径乐了:“再半夜找上门来。”
    “我路过城门的时候,跟我家隔壁的那个在城门这边当差的说了,我晚上跟你一起查案,就不回去了。”白战枫乐了:“我媳妇儿肯定放心,再说了,我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差事。”
    第一百八十四章 聪明的人
    他说的这么洒脱,田径也不好赶他走,不让人参与其中,再说了,这案子是在人家地盘上发生的,不让人知道内情,也不是个道理。
    “那你就留下来吧!”田径点头同意了。
    众人回来后,自然有小二送来了热水,洗漱过后再次聚到一起,眼巴巴的看着金不换。
    “第一个疑点。”金不换这会儿非常自信的开始了他的推敲之旅:“那阁楼之上,应该是只有女眷上去过,其次是云华清这个外男,然后是蔡家父子算是男的了,只不过他们恐怕很少上去。”
    “这个是肯定的,蔡家小姐生得好,蔡家人视若珍宝。”白战枫道:“据说蔡家小姐是我们县的第一美人,又知书达理,容貌秀丽,当时订给云华清的时候,好多人为此惋惜,都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田径也吧嗒嘴:“结果还死了。”
    “听金不换说!”丁田敲了敲桌子,示意他们俩闭嘴,对金不换道:“你继续。”
    “嗯。”金不换点头:“但是我在现场,仔细检查的时候,竟然发现了好几个小布条。”
    他从自己的箱子里,掏出来很小的一块布条,这块布条有些薄,灰白色,那白色不是原色,而是洗的次数多了,就掉色了。
    因为古代的衣料染色都是纯植物的,洗的时候,是掉色的,越是鲜艳的衣服,掉色的就越多,而这块布料很薄,灰色,洗的发白,可见这衣服是洗了很多遍的。
    “我今日问的那么多问题,就是怕蔡家人说这是他们家下人穿的衣物上的料子,结果他们家自己都说了,家里人用的料子是什么样的,跟这个布料可不是一款。”金不换道:“而且女子怎么会用这样的布料呢?又有些味道,这个味儿,又不是胭脂水粉的味儿,而是一股子……臭味儿!”
    丁田上前真的闻了一下:“是猪的味道。”
    “不错,猪的味道,还包括血腥气,这要么是一个抹布,要么就是……经常接触猪的人,才能带上这股怎么也洗不掉的味道。”金不换道:“这样的布料,怎么会出现在蔡家小姐的阁楼上?不要说是穿着这样衣服的人了,就是这个味儿,恐怕连蔡家的角门都进不去。”
    角门是什么门呢?
    就是小门,这个小门平日里是进柴薪、倒马桶走的地方,因为总不能倒个马桶,也要走大门吧?
    “不错,蔡家人很讲究这些繁文缛节的,彰显自己的读书人身份,他们家大门只有老爷过来,或者同样是举人秀才的读书人过来,才会打开,就连下人,平日里走的都是他们家东边进出马车的那个侧门。”白战枫道:“他们家就算是倒马桶的下人,也是很讲究的,夏日里每日一冲澡,冬天也是一个月洗一次澡的,很干净。”
    身上带异味可不行。
    何况是这么大的味道了。
    只有一片拇指粗细的布片儿,就能闻到味道了,要是一整个人……那得多味儿啊?
    “这样的布片儿有三个,还有五根线,也是同样如此,这是一个人身上掉下来的,我猜测,大概是蔡小姐挣扎的时候,挠下来的,因为据说蔡小姐很喜欢留指甲……。”言下之意,当时是生死关头,女子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挠人啊。
    “加上去白云村的云华清的家里,我也检查过了,没有这种布料,云华清是个秀才,他的身上更不可能有这种带着味道的布料,何况他的家境优越,银钱虽然少,可也没到缺的地步,每日里穿戴的都是一些青色的士子常服,读书人都很讲究这些的,还配有香囊、荷包之类的零碎,他要是掉的话,也该掉的是这种东西。”
    众人听的眼睛放光。
    “还有一个疑惑,那绳子如今尚在梁上,我也看过了,绳子打结,非常结实,的确能吊住一个人,可是首先,那么高的地方吊一个人可不容易,云华清一个秀才,能有那份力气?再有,难道蔡小姐就允许他这么把自己吊上去?那她得多傻啊?”金不换道:“喊人,在寂静的夜里,肯定能传出去很远,今日我也看了蔡家的家丁,男仆人起码有二十个是壮汉,我们北地的老爷们儿可不是孬种,连关外的蛮族都能打退,何况区区一个秀才?喊一声,人一来,云华清还跑的了吗?可是云华清却是在家里被抓的,一点防备都没有,也没有跑路,搜出来的金银细
    软,跟蔡家报失的一样吗?”
    “这个……当时案子不是我经手的,还真没在意。”白战枫道:“我明天就去查一下。”
    “还有,当我问他们,侍奉小姐的奶妈子和丫鬟的时候,他们都说已经被暴怒的老爷太太打杀了,因为她们没能保护好小姐,这可是证人呢,就这么没了?打杀的太容易了吧?”金不换继续分析:“而且家里下人虽然看似不错,却太沉默了,检查的时候,我发现他们都手脚粗大,可见平日里做活儿很多,加上他们虽然极力的掩饰,但是依然有些害怕的样子……田儿跟我说,一楼竟然有新搭建的火炕,人都不住绣楼了,还搭火炕做什么?”
    世界上有那么一小撮儿人,他们的名字叫“天才”。
    仿佛生来就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据说他们的脑回路长的跟普通人都不一样。
    原来丁田不信,觉得勤能补拙,现在看到金不换,他信了。
    尽管金不换一再强调,那是他的个人推断,但是,田径跟白战枫的调查结果显示,他的推断跟结果相差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最恐怖的是,他缜密的心思,一环套一环的推敲,解密。
    使得此案在越发的扑朔迷离之后,豁然开朗,将案件剥丝抽茧,还原事情的真相。
    说来容易,想要做到,又何其之难?
    其实每个人都自认为聪明,总会多想一些,但越是多想,越想考虑的全面,却往往正好落在了别人设的陷阱内。
    而真正的聪明人,却可以从一团乱麻中,果断的找准切入点,然后排开疑雾,找出真相。
    大概,这就是智者和平庸之人的区别。
    丁田有了金不换,等于有了个强大的智囊,还是他一个人的。
    顿时笑的见牙不见眼:“不错,不错!带你来真是带对了。”
    “都是丁司狱你的功劳,你跟我谈过,于细微处,见真章。”金不换感叹道:“第一次讲这句话执行到底,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将那个阁楼检查了一遍,终于看到了一些细微的东西,而且不止一处。”
    “那绳结捆绑的非常结实,不然也扛不住吊上去一个人的重量,只是,云华清我可是跟他打听过得,他不会打绳结,更不可能是凶手了,那绳结打的非常讲究,而且绳子上还有一些黑毛,我想那是猪毛……。”金不换的脸膛烨烨生辉,非常自信的道:“由此发现,云华清不是凶手,而凶手必定从事一些捆猪、或者杀猪的行业!”
    “本县可是有五个屠户,每日里杀猪宰牛的……这要怎么找?”白战枫懵了:“总不能五
    个都是吧?”
    “那怎么可能?”丁田哭笑不得:“这五个屠户,都是什么样的?你先说一说。”
    “哦哦。”白战枫点头:“牛屠户就是杀牛的,是草原来的肉牛啊,他是我们县里唯一一个只买卖牛肉的铺子,五十来岁的人了,还能砍得动牛骨呢!”
    “这个应该不是,这里是猪的味道,没有腥膻的牛肉味儿。”
    于是,这位牛屠户就被排除在外了。
    “还有一个白屠户,是我的族兄,他是杀羊的,冬天的时候生意好,他就杀羊,卖羊肉,不过他家里还有三十亩地,每年也需要耕种,也四十多了,最近正在给他大儿子相看人家,要娶儿媳妇了,案发的时候,应该不在县城,回老丈人家去探亲了。”
    “这个也不是。”金不换继续摇头。
    “那就剩下三个了。”白战枫一看他摇头,顿时心里松了口气:“朱屠户是专门卖猪肉的,他们家没地,人也是外来的,只不过他们家有个店铺,平日里的猪肉也不断,谁家买猪肉都是第一个选他们家,生意非常好,跟几个酒楼的人也关系不错。”
    “一个是杨屠户,是从杨树县过来的,家里有个肉摊子,除却猪肉之外,还贩卖一些鸡鸭鹅之类的家禽,每年也不少赚咧!”
    “最后一个是安屠户,这个人力气大,本来是逃难过来的,后来凭着力气去了山里头打了野猪回来,这才有了后来当屠户的本钱,不过他在城外住啊?在城郊的一个自己盖的院子里,他怎么进城啊?”
    “他住在城外,不代表就不能在城里过夜。”金不换道:“明天,我们第一个去他家……不不不,去他的猪肉摊子上买猪肉去!”
    丁田看了看金不换:“你不能看一眼就认定人家是凶手吧?”
    “我只是想看看,自己推断的对不对。”金不换谦虚了一下:“再说了,五个都要看过,
    不能说不是,就放松了对他们的勘察。”
    “好吧。”不等丁田点头,田径已经同意了:“明天去,买点肉回来,让厨房给炖了,大
    家辛苦一天,都回去休息,明天去肉摊上转转。”
    这帮人折腾了一天,如今也累了,纷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倒是白战枫,拉着田径小声嘀咕:“那个丁田……就是丁司狱吧?那个……那个人?”
    “你知道就好,别乱说。”田径警告他:“那位可是在郊外驻扎着呢,敢打丁司狱主意的人不是没有,你看谁成功了?”
    “我就是问问,我看你对他颇为忌惮……。”白战枫尴尬了一下。
    “废话,换成是你,你不忌惮?”田径乐了:“别说我一个没有品级的捕头,就是我们府
    尊大人,那也是哄着田儿的,他可是有正式品级的官员,从九品的司狱。”
    白战枫撇嘴:“从九品……比七品芝麻官还小……。”
    “那你还没品呢!”田径道“别不服气,他年纪虽然轻,却参与了两个大案子,一个是贪腐案,一个是拐子案,这两个大案子,哪个没在刑部挂号?这一年来砍头的数量,都快赶上百年的了。”
    “真没看出来,他的那个什么不换先生,果然厉害!”白战枫又有点羡慕了:“怎么不见
    那位不换先生为衙门效力?”
    这样的破案高手,不该出人头地的吗?
    “你懂什么?”田径也同样羡慕的道:“人家不换先生,是被丁司狱高价聘请来的帮手,只是丁司狱的先生,不是衙门里的人,衙门也雇佣不起这样的高手……。”
    第一百八十五章 抽丝剥苗
    金不换在衙门里什么地位?
    那是连丁田都要供着、让着的主儿。
    别看他要身份没身份,要功名没功名,可是他有能耐啊。
    丁田每年给金不换的各种礼物、工钱那都比他这个捕头高。
    加上他是读书人,认识字,每天给大家上课,识字还不算,还教大家实数,最起码的加减乘除要搞清楚,有的人真的……真的不识数啊!
    这会儿教导他们知道怎么算术,真是求都求不来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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