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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20节

    妈妈说,以后只要他能考前前三名,就给从店里拿鸭腿吃。
    那天盛宇驰很快乐。
    他决心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好让妈妈不再那样辛苦。
    能读榕城一中,本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美好的转折。
    直到有个男人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冲进他家的米线店,飓风一样将店里能打砸的东西全都毁掉。
    那个疯女人一边指挥壮汉们扯烂墙上的招牌,踢翻盛汤的桶,一边在米线店的门前破口大骂。
    “勾引别家男人的烂货、贱人!”
    她声音尖细而高亢,看到瞧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并不觉得羞耻害臊,反而更激发了表演的欲望,指着七零八落的米线店,“她为了给她的野种上学,不知道和多少个男的睡过了呀!”
    她男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她男人只不过是个学校的临时校工,哪有什么让小孩跨区择校的权利?他连教务处和招生办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但他够奸猾,骗了个米线西施睡了几天,滋味美得很。
    这狗男人在家打牌时还和赌友炫耀,叫自己婆娘听了去,一发不可收拾。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全都议论起来。
    他们有些是路过,有些却是老街坊,也有米线店左邻右舍的商户,都认识盛宇驰的妈妈。
    他妈年纪轻轻一人带着个孩子,有人问就说是在老家生的,和丈夫离婚了。
    现在看来呀,这孩子真没准还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
    女人看围观者眉眼乱飞,不禁得意。
    ——敢勾引别家的男人,就要叫你名声臭到底!
    她又扭头跳着脚指着米线店里头大骂:“就你家那个小杂种也能念好学校,也是托了你千人骑万人睡的福吧!”
    那声音又尖又厉,好像一把钢刀,骤然刺进盛宇驰的大脑。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冲进店里,抄起剁卤水的菜刀指着那女人。
    他当时十二岁,像一只受伤的疯狗。就算弱小得能被人一脚就踢死,也要拼了命从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盛宇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要拉这群恶人一起陪葬!
    那女人被他不要命的疯劲吓住了,讪讪地又骂了几句“小兔崽子”,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他妈妈终于从店里面的小屋冲了出来,抱着他,拦着他,把刀从他手中夺了下来。
    盛宇驰颤抖着声音问:“他们是冤枉你的,他们是冤枉你的,对不对?”
    他妈妈却没有说话。也没有哭。
    而是慢慢、慢慢地,松开了抱他的双手。
    盛宇驰像在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他原本就是个过于早熟、过于早慧的孩子。
    他仿佛突然冷静下来,然后一步步跨过地上的汤汤水水,回后面的小屋里,打开书本写起了作业。
    妈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解释,而盛宇驰也一个字没有再问过。
    盛宇驰记得那天晚上吃得依旧是米线。因为熬好的汤全都被倒洒在地上,米线只能用清水煮,妈妈给他的碗里放了一只卤鸭腿。
    他没有考第一,也没有得奖励,那天他唯一做的,就是用刀指着那些人以后,又在自己的母亲心上插了一刀。
    他不该、也没资格吃。
    但妈妈看起来是那样的殷切,就好像这个鸭腿是她对他的亏欠一样。
    盛宇驰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个鸭腿。
    特别、特别、特别的咸。
    夜里,他无声地呕吐,眼泪流到嘴边,酸苦难言。
    *
    从此,盛宇驰不再是那个虽然家贫但是勤勉的好孩子了。
    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样优秀,善良,上进。在班级里,他永远是沉默安静,名列前茅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并不觉得他性格阴郁,只知道他家中贫困,身世不幸,甚至还多照顾他几分。
    他无比符合榕城一中的氛围,在这似乎单纯的校园里,他也是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
    可他并不属于榕城一中。
    盛宇驰,这个名字属于这条路灯失修的昏暗小巷,属于逼仄的充满蒸腾热气和卤水味的阿香米线店,属于他不堪启齿的身世,和他挚爱的,痛恨的母亲。
    每天放学,就是他回归那个属于他的“世界”的时候。
    在小巷众人人的眼光里,无论他怎样表现,也不过是个父不祥的杂种。
    他只能带着书包里总是年级前三的考卷,慢慢地背对着夕阳,走入昏暗之中。
    母亲日渐憔悴,偶尔也会有男人来店里,吃完一碗米线后到后面的小屋里去。
    母亲瞒着不让他知道。
    他就只能装作不知道。
    读书的每一分秒,做题的每一笔画,都像剜心蚀骨的毒药,将他炮制成一颗已经流脓的种子。
    他的心里越恨、越愤怒,他的脸上就越是平静、越是毫无波澜。
    盛宇驰也不知道这样的隐忍究竟有什么用,但这是他最后的一寸尊严。
    一个人做了坏事,自然有法律的惩罚;一个人干了好事,自然有口碑传颂。可是如果一个女人,被人说是破鞋,是烂货,是千人骑万人枕的表子,她就永世不得翻身,永堕修罗地狱,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可以折辱她,没人会管,因为她活该。
    盛宇驰不能不管。
    他妈是为了他。
    今天这些人,就是这条街上的一股小流氓,平时在各个店铺收点保护费,吃吃霸王餐,因为是纠集在一起的地头蛇,一般没背景的商户也不敢轻易得罪,通常就当破财免灾了。
    但他们把主意打到了他妈妈身上。
    盛宇驰碍了眼,这伙人就要给他一个教训。
    ——他不过就是个没爹的野种,打成个死狗模样,以后就知道利害懂得眉高眼低了。
    这群小混混谁也没想到,这看起来挺瘦小的小子不但是个大孝子,还是个狠角色呢。瞧瞧那牙关紧咬的劲儿吧!
    不过他们的注意力已经被突然出现的宁馥分走了大半。
    “小妹妹,拦着他做什么呀?这么心疼你男朋友?”
    被撞倒的那个还坐在地上没起来,旁边的人却丝毫没有感到危机,反而还调笑起宁馥来。
    “你放开他,哥哥收拾了你的弱鸡男朋友,再来好好疼你啊——”
    其中一个黄毛故意拉长音调,色眯眯地上下打量宁馥,目光中是馋涎欲滴。
    “喂,哥们义气讲不讲了还?!你可不要想着吃独食啊!”黄毛旁边一个满脸痘的胖子不满地怼了他一肘子,“要上也是咱哥们一起上哪!”
    宁馥幽幽地叹了口气。
    她没有去理那几个小混混,而是对被她拎住领子的盛宇驰道:“打个商量,”她浑不在意盛宇驰那仿佛要将她也生吞活剥的目光,“他们既然冒犯了我,这件事就和我有关系了。”
    “我这个人哪,一向是恩怨分明。不如这样,你先让一让我,让我先把他们的嘴巴抽了,你再和他们拼命,如何?”
    盛宇驰漆黑的眼瞳中掠过一丝迟疑。
    几个小混混都听见了宁馥的话,先是面面相觑,随后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就这么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也敢说要抽他们的嘴巴?!
    宁馥像撸猫一样捋了捋盛宇驰的后脖颈子,“多谢,马上就好啦。”
    盛宇驰觉得身上一松,钳制他的那股力量消失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做再多的反应,便觉眼前一花——
    穿着白色衬衣和校服长裤的女生已经旋风一样,狂飙出去!
    “啪——!”
    “啪——!”
    “啪——!”
    三个巴掌,抽翻三个人。
    她宁馥,酷爱装x,不说大话。
    说打耳光,就不出拳头。
    只不过她这巴掌的分量,普通人当普通耳光来接就大错特错了。
    宁馥慢悠悠地,从三个奇形怪状倒在地上呻吟的人体间走过,在昏黑的小巷子里,这几步跨出了战地硝烟披荆斩棘,挥退万马千军回首立看斜阳的气势。
    ……虽然她只是抽了几个最贱的脏东西而已。
    饶是盛宇驰这样自诩城府深沉的,也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瞳孔里溢满不可思议的震惊。
    宁馥闲庭信步地走回他身边,在他身上擦了擦手,又溜达到另一头,居高临下地瞧那刚刚被盛宇驰撞飞出去的家伙。
    “我、我刚刚没说!”那人惊恐大叫。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他几乎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站起身来,情势就在顷刻之间从四个“身经百战”的社会人士玩小鸡子儿一样玩弄两个小孩儿,转变成了另一方单方面的凌虐。
    小混混的目光忍不住飘向在地上摔成一团的同伴。
    他们还在地上蠕动,像一群蛆虫。
    宁馥“噗嗤”一声笑了。
    她一边笑一边扭头对盛宇驰道:“你看,他比那几个人聪明。有急智。”
    盛宇驰不远不近地站在她身后,深黑的眼睛看不出情绪。
    坐在地上那人下意识地松了口气,庆幸自己刚刚没有嘴快。
    ——谁知道这小娘皮竟然是披着美人皮的母夜叉!老天爷,她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要是被她抽上那一巴掌,可是要死人了!
    下一秒……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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