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离魂之症 (一)
路野,烟雨巷四人里唯一活下来的幸存者。
他的命很硬,被人发现的时候整个人被掩埋在倒塌的杂货箱子下,陷入了假死状态。经过了一番抢救,更是有太医院赶来的名医施针,这才苟且保住小命。
命是保住了,人却是变得疯疯癫癫。
灵神混乱,就像是失了三魂七魄一样。
这样的状态就算是刑部再高明的审讯官,也套不出一星半点的情报消息。变成这副模样,整个人也算是废掉了,运气好一点也就是领着枢密院的隐退俸禄,疯疯癫癫的过完一辈子。
.......
作为烟雨巷唯一的活口,路野可谓是风口浪尖儿上的人物。
尽管他被送回了家里修养,身边还是跟着日常监视的探子。
这家南亭坊的大门两侧,就有意无意的走过几名市井摊贩向着狄仁杰点头示意。刑部为了保住这个关键的活口,暗中派出了不少人盯梢。
从狄仁杰的口中听到了路野的名字,叶初雪微微蹙眉。
.......
果然这位狄大人带着他们走了这么久的路,绝对不是顺路走过来吃碗豆花这么简单。坊市门口的店铺,一个大木桶里放置着温热的豆花儿。靠门侧的灶台上就摆放着切好的豆皮丝,肉冻,青菜碎,还有油花生。
若是来了上门吃食的食客,很快就能做出一碗红油豆花来。
吃豆花儿功夫简单,图得就是一个方便。
应了叶初雪一声后,狄仁杰大大咧咧的端着空碗走进了店铺里。豆花铺子里没有多少人,零零散散的坐着三五名食客,大多数是街上挑夫走贩,响午时分抽空吃一顿饱饭。
.......
店里除了豆花,还贩卖油酥饼和糖糕。
简单的冷碟,配上散装的自酿白酒倒是可以喝上一顿。
小店不大,里面一些用饭的食客瞧见狄仁杰等人走到了屋里。从这些人的衣着和佩剑上就瞧出了绝对不是普通人物,至少在长安城境内还能腰间佩剑挂刀的主儿,谁家没有几分本事和人脉。这样的角儿到这街边小店来,十成不是善茬。
混迹长安城久了,小人物也懂得避祸的本事。
这种时候走的越快越安全,真要是闹起事儿。
到时候轻了是被逮进大理寺和巡捕房招呼一顿,重了保不齐就顶了谁家的大黑锅,有苦都说不出。哧溜哧溜喝干了碗里的豆花儿,几口吞咽下碟子里的油饼,桌子上放下几枚大钱就匆匆离去。
.......
“路大娘,打扰你开张做生意了。
我过来还碗,顺便给你家拉两个大客。二位都进来坐,随意一点,这家的豆花儿我刚才尝了一碗味道的确独特。
小先生能吃辣吗?
算了,你随意点菜就是。到时候全部挂我账上,别想着给我省钱。”
........
似乎熟悉了长安城里独特的保命规矩,狄仁杰对这些匆匆离开的食客也是见怪不怪了。是啊,谁也不想平白无故的惹祸上身,各人有各人的难处。
空碗放在了一张木头桌子上。
狄仁杰向着柜台里一个磨着干辣椒的妇人开口唤道,妇人缠着花布头巾,束发插着一根水色淡清的玉簪子。她的脸色有些憔悴,发丝上已经隐约瞧见一丝灰色。穿着干净利索的青布衣裳,憔悴的中年妇人强行打起精神来,对着狄仁杰淡淡一笑。
........
“官爷您客气了,您就是白吃我这一碗也没什么。
店里小,让几位见笑了。
你们想吃什么尽管开口,我这就给几位官爷去准备。”
........
像是强打起精神,妇人不再转动手上的小石磨。她用力的在衣裙上蹭了蹭手上的辣椒末,然后站起身来去收拾桌上的碗碟。
小店里,叶初雪和左东辰随意落座下。
店里的确很小,就连一本菜谱也寻不得。
似乎是看到了这个少年人有些疑惑,妇人放下碗碟掀开了盖在木桶上的浸水棉布。里面尚有半桶豆花儿冒着热乎气,向着叶初雪微微一笑,中年妇人开口说道。
........
“这位公子咱家不是什么名贵酒楼,做的都是小本生意。不过我们家的豆花是一道招牌,附近几道街口没几家比得上这个味儿。
您瞧瞧吃啥味儿,随意淋上浇头就成。
我们这里红油豆花卖的最好。
若是公子吃不惯辣味,鸡汤咸口,糖水浇头也是味道不错。您又其他想吃的尽管开口,店里要是有材料我就给您一并做了。”
........
路家豆花铺临近坊市门口开张,这个地段的租金怕是不便宜。所以店铺里做的也是小本生意,能简则简,起早贪黑的开张倒也能赚一些零散闲钱。
听到了路大娘的话,叶初雪起身瞧着木桶里的豆花儿。
他仔细的嗅了嗅弥漫的豆花味儿,然后向着妇人甜甜的一笑。
.........
“婶儿的豆花的确别出心裁,芝麻碎和牛奶跟大豆一起磨出来的豆花儿。本身单独吃起来就有着一种淡香口感,这种回甘的香味配上红油辣子,味道的层次感更上一层。
只不过这种甜豆花,我还是喜欢淋糖水浇头。
再来一碟芋头糖苗,和一小块豆糕酥。
您家的豆糕酥也应该是清早的时候新鲜做出来的,隔着老远就能闻到豆酥香味。”
........
叶初雪有着一嗅辨汤药的本事,这种豆花里的加料自然可以察觉。
听到了叶初雪的话,原本面色憔悴的路大娘倒是忍不出笑了一声。
.........
“小公子真是好本事,我们家的独门料子被你一闻就知道了底细。这种事情您可不能出去乱说啊,要是被旁人家学了去,谁还来我们家吃饭。
您也真会挑食,这豆糕酥是我自家做的点心,本来不是拿出来卖的。
公子既然瞧见了,也就给您尝一尝。
不用给我银钱,当做婶儿请你吃的。
我们家那个混小子,他小时候也喜欢吃这个点心。一直到现在都戒不了这一口,只是那混小子不争气,他要是有小公子您一半的听话乖巧,当初听我这个当娘的话,好生守着自家的生意,也不会落得现在这副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