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走错门_分节阅读_42
霍老其实一直觉得自己是对不起霍东这孩子的,他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没给霍东一个正常家庭,没给霍东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霍东出柜时,霍老并没有太大反应,惊讶是有的,但没什么不赞同的,毕竟他自己这个直男,感情生活还不是一团混乱?还不如gay圈里的呢。
霍老只希望,这孩子别跟自己似的,舒义那孩子看着不错,霍老挺喜欢,希望霍东如果真跟人家好了,就好好爱惜人家。
不过,这寄匿名信的人……霍老危险地眯起了眼。
“啧,这女人的私生活简直……”霍东草草看了几眼资料,便看不下去,满脸鄙夷。
资料很详尽,甚至还细致到孟玲的每一任金主、男友,身份地位、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那些金主都是有钱有地位或有钱没地位的,一个个一条条被罗列下来。
被包养,说白了就算是变相的卖身,如果金主只是土豪,没什么,你情我愿的谁也管不着。但如果金主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甚至是官员呢?
这些详尽的资料一旦散布出去,不说别的,金主肯定得将孟玲挫骨扬灰。
“没想到她有这么严重的……把柄。还敢主动寻我们麻烦?”舒义叹为观止。
霍东正要说什么,电话响了,他一看来电,竟是霍老。
爸怎么会突然来电话?
霍东隐隐有不好预感,于是选择避开舒义去阳台接电话,舒义对此倒不在意。
“爸?”
“霍东啊……”
“怎么了?”
“你跟小舒在一起了吧?”
霍东愣了一下,才道:“是。”
“挺好。”霍老乐了几声,又立马严肃:“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吗?”
霍东眯起了眼,是那个愚蠢的女人行动了?
霍老没等霍东回答,便自顾自说道:“霍东啊,还以为你会跟我不一样呢,我看小舒挺好一孩子,你可别伤了人家,这样让我跟人家爸妈也不好交代不是吗?你说人家拜托我照看他们孩子,我这倒好,照看照看着就直接照看给自己儿子当玩物了……”
“爸!”霍东低吼了一声,额角青筋隐隐跳动,“我对舒义是认真的!”
霍老被吼得顿了顿,儿子的怒气让他愉快地勾起嘴角:“认真的好啊,儿子长大了。”这般感慨着,霍老的声音转瞬又沉了下来,“回头来我这把举报信拿回去,我不知道你惹了什么人,但你应该知道,如果今天这信不是寄到我这里,是寄到小舒父母那里呢?你打算怎么收场?”
“我知道了。”霍东的声音也沉了下来,“我会处理。”
挂了电话,霍东在阳台发了一会儿愣。
其实早晚都得让双方的父母知道,一段感情若要长久,不可能去瞒着家人。只是,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
本来霍东有打算找个日子让舒义正式以男友的身份和父亲后妈见个面的,结果被人以这样的方式让霍老先知道了,霍东觉得很愤怒,那怒火烧得他恨不能立刻将那女人挫骨扬灰。
而像霍老所说的,得亏这信是寄给了霍老,如果这是寄给了舒义的父母……那后果不堪设想。
这女人,得赶紧解决,不能拖了!
舒义在餐厅并不是什么都没听到,相反,他几乎听了全部。
其实霍东几乎没说几句话,而霍老说了什么舒义自然听不见的,但也足够舒义判断出发生什么事了。
舒义在心里叹气,即使隔着一个客厅,阳台拉门挡了视线,也仍可以感受到霍东满腔怒意,正随着风呼呼地灌进屋里。
舒义知道霍东的性向在他家不是秘密,霍老从未反对,也觉得霍老该是会支持他们的,虽然这自信来得不着边际,可舒义就是这样觉得。
他感觉霍老该是会喜欢自己的。
可为何,满满的笃定下,在这刻舒义仍会这般忐忑呢?
舒义正坐立不安间,霍东已经恢复平静,回到屋里。
舒义抬头看向他。
霍东被舒义眼底的不安刺得心窝里疼了一下,忙上前去抚摸他柔软的小脑袋,解释道:“刚才我爸来的电话,说他收到一封信。所以,他知道我们了。”
舒义带着紧张小心翼翼地询问:“那他……”
“别担心,我爸很喜欢你。”霍东在舒义额上吻了下,随即苦笑,“对不起,本来想以更好的方式把你介绍给我爸妈……”
舒义瞬间明白霍东为什么愤怒了。
他笑着捏了捏霍东的脸:“别生气了,我们赶紧把这事解决,就去正式拜访霍叔叔和……那姐姐叫什么来着?”
“你还叫她姐?”霍东两手并用掐住舒义的两边脸颊,“老实跟我一起叫妈!”
“她让我叫姐姐的!”舒义抗议,跟霍东对掐起来。
“没听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你这都嫁进来了还敢管我妈叫姐?”
“哈,所以我到底是嫁了只公鸡还是嫁了只忠犬?”
“……”
两人对掐了半天也没掐出个结果,倒是把霍东原本那一肚子憋闷给掐没了。
言归正传。
“我之前的想法,是引诱孟玲犯罪,这样就可以让她至少在牢里呆个几年。而最老套也有效率的办法,就是让她贩毒。”舒义将所有金主男友资料撇开到一边,显然没打算去利用那些倒霉蛋,而是将孟玲日常活动的资料拿来细细研究,“她经常进出各种乱七八糟的娱乐场所,这倒是为我原本想的计划提供了很大便利,直接能省去引诱这条,直接陷害。只要能有人神不知鬼不觉把毒品放她身上就行。”
“这个容易,甄赢手下有个神手。”霍东拿起被舒义撇到一边的金主资料,笑着晃了晃,“所以呢,这些你不打算利用了?”
舒义摇摇头:“虽然是现成便利,但为了坑害一个人把其他不想干的扯进来,不厚道。”
霍东笑着揉揉舒义脑袋:“什么都胡乱包养,就算被扯进来也不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