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自己是个女子

    宴会之后,不知怎的,太平几乎又日日都来政务殿,不再躲着她了。可那人是个陌生人,再不粘在她身边,端茶送水嘘寒问暖。凡是讨论起政务,脑子灵光,嘴巴也厉害,说的头头是道,时常还能奚落她两句。婉儿不是没话可说,但吵架得看气势,气不足,即便占理也难以回击。又不是比谁更能撒泼,她只好忍着。于是这人总能把她噎住,还摆出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弄得倒是自己不懂事一般。女皇呢,由着她任性使气,也不怎么管。
    婉儿只当她仍在赌气,心下暗想,既然公主愿意回来见自己,一切正慢慢向好的方面发展。记起公主举荐过萧至忠和崔湜,还进言提拔了两人。崔湜生得漂亮,文辞又优美,以左补阙之职,被选中参与编制《三教珠英》。婉儿曾私下与他说,今日之位,全仰赖公主进贤。崔湜一笑,说他自然知道,不敢忘记。
    那一笑,婉儿愣了片刻,总觉得有些熟悉,哪里见过似的。之后方才惊觉,这么盯着一位年轻的大臣,的确有些无礼,于是连声致歉。崔湜彬彬有礼,拜手说自己官阶低于才人,承受不起。把外庭的官与后宫的职衔混为一谈,她还是头一回见到。她想着,公主保举的人,的确非同寻常。
    圣历二年,春[r1] ,洛阳龙门香山寺。
    清景年开松岭月,乱流长响石楼风。[r2] 女皇与众臣子登上望春楼,只见遍山苍翠,春色欲滴。武曌兴致正高,命群臣赋诗,先成者赐锦袍一件。众人坐定,研墨铺纸,皱眉咬笔,窸窣之声渐起。
    婉儿站在武曌身后,微笑看着他们,不发一言。
    “婉儿不趁兴作一首么?”武曌笑问,“上次见到你的诗,还是‘月下洞庭初,思君万里馀’。如今还能作出那等好诗否?”
    “臣知道陛下爱诗,”她颔首,“只是如今,陛下都不愿出风头了,我再与群臣争夺,有些不识时务。”
    “你啊——”女皇要说什么,左使东方虬已呈上诗作。看了几眼,女皇亲自取了锦袍,披在他身上。他回座未坐定,宋之问也写成了,女皇反复诵读几遍,啧啧称奇,递给婉儿。
    “宿雨霁氛埃,流云度城阙[r3] ……”她朗声读起来。
    “婉儿觉得,这锦袍该赐予谁?”话音刚落,女皇这样问她。
    “诗文通理,不论气韵、声势,抑或辞藻,铺陈,再到以情入理,都是宋丞更胜一筹。”她没有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迅即答上来,“陛下若令臣评判,还是给宋丞合适。”
    “此话得朕心!”武曌走下御座,东方虬略有些尴尬,起身剥了袍子,双手呈给女皇。
    宋之问也是当朝叫得上名号的才子,因其才名,被二张编入麾下,参与进《三教珠英》的编撰。此人人品不敢恭维,婉儿也知道,但诗文是诗文。自小范先生便对她说过,诗文与仇隙无关,与人也无关,她一直记着。
    武曌把锦袍赐予宋之问,群臣一片沸腾。[r4]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唐代重诗的风气,从武周开始蓬勃,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
    赋诗饮酒,澎湃激扬,转眼日色西沉,皇帝起驾回宫,众臣也收拾起了笔墨。
    “陛下,臣欲与东方左使一谈。”她向女皇请辞,随后步下台阶。
    东方虬此时正欲洗笔,不防婉儿过来,夺过那杆兔毫,笔尖砚边一蘸,展开那张成诗之纸,墨杠一划,落笔珠玑,一气呵成。
    “下臣献丑,只觉这句‘春晦香竹翠’有些不合,斗胆改一字。”说着,笔入清池,墨散烟消。
    “春日既‘晦’,便无艳阳,香竹何翠?不若改成‘春晦香竹冷’,如此半明半暗,寒风料峭的早春呼之欲出。冷清凛冽中,香竹挺拔坚韧,是大与小之争。起承转合,这句一转,文气便有了,末句抒胸臆,不至于突兀。[r5] ”
    婉儿把纸卷推给东方虬。
    “东方左使,我很喜欢您的诗。‘不知园里树,若个是真梅’,文风俏皮可爱,别具一格。也许正因如此,应制诗这种端庄的格律,不太适合您。再者,在我看来,今日其实只差一字。东方左使有才,只是与人角逐慌张了些,再修修文字,也许下次便能一举夺魁。
    “今日确是左使先成的诗,劝皇帝出尔反尔,是我的过错。我想,陛下赞同我的意见,大概是想教导群臣,即便圣上赏识你理事迅速,也不能因噎废食。事情做得尽善尽美,才是最重要的。所以陛下宁可食言,也要将锦袍赐给宋丞。借左使的一件锦袍,教化了满朝大臣,可比锦袍还要贵重。还望左使领会陛下的深意。”
    东方虬佩服至极,连连说:“才人是我的一字之师啊,所言妙极!经您点拨,卑职茅塞顿开。”他行了礼,深深一拜。
    “左使不必。”婉儿忙说。
    “我看倒不为过。”谁在后边说了一声,婉儿回头,看见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这人看上去与自己年岁相当,有些面熟。
    “下官凤阁舍人张说。”他低眉行礼。
    她便想起来,这人也在控鹤监做内供奉,算得上是编书者中官阶较高的一位。当年首开殿试,张说一举夺得头名,当世负有盛名。
    “今日即便不服宋丞,也服上官才人。”他道。
    “张舍人过誉了。”她谦让道。回首去寻女皇,陛下已经出了楼,不见踪影。于是张说自荐与她一道,向楼外春色行去。
    “依我所见,才人安慰起人来,算得一把好手不着痕迹。虽说是一字,整个文气、文眼、文脉都在这一字之上。左使自己抓破头皮,也许真的写不出这一字。”他赞道。
    “此话有失偏颇。东方左使诗文本就不错,有个好的雏形,才有改动的余地。若是叫某个不学无术的臣子来写,怕是救也救不过来的。”
    两人一言一语交谈起来,张说有些惊讶,诗文上的鉴赏,自己与她几乎一般无二,首推李峤、薛稷,宋之问[r6] 三人。再细细议去,都喜爱细密华美不失遒劲的文风,一来二去,不免引为知己。张说心中暗自赞叹:才人锋芒不露,甘让锦袍于群臣,此一善容;评点诗文只改一字,全篇起死回生,此一多才;好言劝慰左使,推功揽过,此一仁德。这要是男子,必是一代文豪引领风骚,称得上当世文坛之杰。
    “才人不是男子,不为自己感到可惜么?”他忽的问出口,“像您这样,既能从文亦能从政的人,男子中也少见得很。若是男子,定是名臣流芳百世,在史书中留下千百字的传记。既然是女子,从文从政都受人非议。既非公主,又不是一二品的后妃,为大周做了这么多事,史书留下姓名已经是万幸,一字都无也不为过。才人就不觉得,心有不甘?”
    婉儿闻言,停下脚步,端详了一下他。尔后笑道:“张舍人,我若是男子,能否活到今日,我自己都不晓得。”
    随后她收起笑容,坦然正色道:“我喜欢自己是个女子。”
    哪怕要做更多的事,承受更多议论,活得更艰难,但是我喜欢。张舍人,你不觉得,女人们很可爱么。有的女人呢,虽然蛮不讲理,心眼却不坏。有的女人呢,表面不近人情,私下里温柔可亲。有时我会觉得,女子,是这世间最美好的存在。
    所以我喜欢自己是个女子。
    她的微笑绝美,让人看得恍神。
    [r1]龙门夺锦袍事件大概发生在699年春,与武皇题写升仙太子碑大约是同一时间。
    圣历二年(六九九)二月四日,武后幸嵩山,谒升仙太子庙,题碑。升仙太子即周王子晋,世傅其升仙于嵩山,曾骑鹤驻缑氏山顶,后人因立祠于缑氏。碑立于本年六月,名《升仙太子碑》,今犹残存,有拓片传世。则天好书法,曾从晋王导(羲之堂伯)十世孙方庆家获其祖父王氏二十八人书法真迹,因刻意临写,笔力益进。此碑额系飞白书,作鸟形;碑文系草书。飞白书体久不传,草书写碑亦不多见,故此碑弥足珍贵。论书法者,咸谓则天工草书,行书有丈夫气,飞白亦佳,系卫夫人之后著名女书法家。
    此段就不详写了,因为我对书法研究也不多,怕只能献丑。
    [r2]唐代武元衡赞望春楼诗作。
    [r3]出自宋之问《龙门应制》。
    [r4]《旧唐书宋之问传》:则天幸洛阳龙门,令从官赋诗,左史东方虬诗先成,则天以锦袍赐之。及之问诗成,则天称其词愈高,夺虬锦袍以赏之。
    《唐诗纪事》:武后游龙门,命群臣赋诗,先成者赐以锦袍,左史东方虬诗成,拜赐,坐未安,之问诗后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夺锦袍赐之。
    《隋唐嘉话》:武后游龙门,命群官赋诗,先成者赏锦袍。左史东方虬既拜赐,坐未安,宋之问诗复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就夺袍衣之。
    [r5]梦回语文阅读。这是作者原创的诗句,由于本人没有学过诗,写诗文的部分会比较拉胯,不写又表现人物总差了些什么。一稿写完之后,暂定安排学诗的计划,尽力在二稿修复。大家先凑合看看。
    [r6]《大唐新语》:说曰:“李峤、崔融、薛稷、宋之问,皆如良金美玉,无施不可。
    婉儿对宋之问的诗文评价很高,两次有记载的判诗都是宋夺魁。张说是李隆基的党羽,与太平公主政见相左,甚至给李隆基递剑要他杀了太平。但在赞美婉儿方面,两人却达成了出奇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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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写得自己也觉得有些吃力,的确比较难。主要是当年看“龙门赋诗夺锦袍”时,我觉得自己如果是东方虬,现在已经开始生气并且强颜欢笑了。算是圆了自己的遗憾。
    某个同学曾经问过我一次,最近又问我:你有没有想过要变成男孩子。我:???我又不喜欢男孩子,为什么要变成男孩子?于是在这里夹带私货哈哈哈哈。
    知道大家喜欢看小甜饼,也许会觉得单人的不好看,觉得你怎么还不进正题呢。但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总写小甜饼,追更的时候比较爽,回过头来整本阅读的时候,难免会吃腻了奶油嘛。还要预告下最近会进副cp,又是个——嗯正题之外的支线。
    我喜欢你们每个读者,但同时,我也是个任性的创作者。希望大家多多包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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