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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9章

    李治忽然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世界,这里和他以前十几年的生活完全不同。生存与死亡,野蛮与杀戮。每个人都在释放自己血液里面的兽性,人心在战场上是绝对的奢侈品。
    你必须拿起一切可以伤害对方的东西,从兵刃到石头最后是拳头和牙齿。每个人都得奋战,只要冲进战团就需要不停的劈砍。直到你的肉从骨头上劈下来为止!
    或许李家的基因里面,就有着野蛮的兽性。李治冲进战团的样子,让云浩居然想起了李元霸。
    一年的年青,一样的疯狂。所不同的就是铁锤过处不留活口,横刀过处鲜血飚飞。
    当然,云浩不会蠢到派遣李治去两军阵前,与大食人交战。即便李治砍死对方一百人,一千人,一万人。对方只要砍死了他,那就是辉煌的胜利。
    失去了儿子的李二,一定会找云家的麻烦。从始至终,李二都是一个护犊子的父亲。
    李治参与的战斗准确来说应该称之为屠杀,云浩不认为女人老人和孩子有多少战斗力。文明的延续需要种族的人口,想要消灭一个种族。所谓的灭其文化毁其精神,全他妈的是在扯淡。只要消灭了他们的肉体,云浩不认为人的精神会永久长存。
    即便有漏网的子孙后代,也只能成为这个世界的少数派。最终的命运,只能是被其他民族的数量优势所湮灭。
    就好像你会记得你父亲的名字,或许也会记得你爷爷的名字。可你父亲的爷爷叫什么?爷爷的爷爷的名字叫什么,你还记得?
    既然选择了征服地球这一伟大使命,就得干点出格的事情。云浩认为,在大唐人口不能有效占领这片土地的时候。减少这里的人口数量,是有效遏制敌人崛起的方法。
    哈里发的心在流血,他与优素福在君士坦丁堡城下杀得血流成河。云浩正在他的身后,成千上万的屠杀他的子民。整个波斯湾沿海的人都被唐人杀光了,没被杀死的也被抓去做苦力。恶劣的环境,使得工地上每天都死人。
    人死的多了,岸边的咸水鳄鱼也就多了起来。海里的鲨鱼同样的多,这是唐人处理尸体的方式。既不掩埋,也不焚烧。而是喂养那些凶猛的猛兽!通常情况下,扔进海里的人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大唐不断的有船来到这里,为了航行的安全。大唐在沿途建立了好几处补给港口,海上有了台风或者别的什么危险,都可以躲到海港里面寻求庇护。机帆船这东西虽然吨位不大,但非常的有效。顺风的时候,只用很少的煤炭就可以让货船抵达大食海域。
    大食这鬼地方什么都缺,尤其缺少技术工人。
    将作监派来第一批技术工人的时候,云浩欣喜若狂。这些天以来,运送过来的炼油设备终于可以开动了。大唐最缺的是什么,油啊!
    世界上什么地方油最多啊!中东啊!
    守着世界上最富裕的油田,如果把西征搞成一件赔钱的事情,云浩觉得自己可以一头撞死。
    除了油,大食这鬼地方也就地毯还成。其他的地方真没啥好说的!
    哦,对了还有女人。
    西征军的贸易名录中,女人是很重要的一种货品。女人孕育孩子,只能遗传男人的y染色体。不知道唐人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唐人认定。自己人跟异族剩下的孩子,就是大唐血脉。
    直接后果就是大唐新生儿中,好多都是混血儿。
    和高丽女人,新罗女人生个孩子。大家会道一声恭喜,和西域女人,大食女人生下孩子。大家也会道贺!
    如果你跟倭国女人剩下孩子,孩子的父亲一般都不会承认。谁会喜欢把牙齿涂黑,眉毛画成两坨球球的女人。这得多重口味儿!一般情况下,上了倭国女人的男人都会被人耻笑。而且这辈子都会被当成反面教材!
    云浩不认为,把其他民族的女孩子送到大唐,为唐人生儿育女有什么错。反正她们生下来的孩子,都会接受唐人的教育。从小说汉语,从小尊崇唐人的祖宗。异族的弱势女子,到了大唐只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大唐需要人口,她们要为大唐人口爆发性增长,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苏伊士运河埃及人整整挖了十年,这个曾经建造过金字塔的国度。被一群愚蠢透顶的人占领着,人们也只有从恢弘的金字塔,才能知道这个国度以前的文明是多么辉煌。
    云浩只给了半年时间,所以无数劳工就填满了这足足有十九公里的土地。大食人被抓得躲在内陆不出来,薛西斯就去抓埃及人。甚至货船路过天竺的时候,时不时也会抓几百个男人过来。
    不用担心这些混蛋奇懒无比,皮鞭和棍棒会给他们很好的教育。再懒惰的家伙,在挨了一鞭子之后,也会兔子一样的乱窜,黄牛一样的干活。
    人多死人就多,以至于海里的鲨鱼和岸边的鳄鱼达到了一个恐怖的数字。没人逃走,敢下海的唯一后果就是成为鲨鱼的点心。半年的工期,让牛见虎彻底的发疯,他已经顾不得这里死多少人。反正死人都会被吃掉,不会引起瘟疫之类的疾病。
    猛兽们对唐人似乎很友好,云浩就曾经见到过。杀才们旁若无人的走过张着大嘴的鳄鱼身边,有些还向鳄鱼扬沙子。巨大的咸水鳄鱼对这种明显作死的行为容忍度非常高,没人因为这样作死而受到攻击。鳄鱼们还是整天张着大嘴晒太阳,日出的时候在这里享用人肉大餐。
    除了日渐肥硕的身体,还有唐人的恶作剧,基本上没什么烦心事儿。
    运河还没有修好的时候,炼油厂倒是先竣工了。每天都有牛车将石油运送到炼油厂,然后在这里制成成品油之后装船运到大唐去。
    因为需要许多的牛车,于是道路就得整修。云浩发现,其实掠夺也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自己不过是想在中东弄点油,就得在这里又盖房子又修路的。是不是还得抓点儿人当劳力!
    至于去内陆找哈里发麻烦,云浩觉得目前的状况就很好。哈里发和优素福在君士坦丁堡城下掐的你死我活,这个时候不应该打搅他。甚至云浩还给哈里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不会进攻内陆,让他专心的讨伐自己的叛徒。
    不知道哈里发会不会信自己的话,反正云浩真诚的连自己都信了。
    西征的生活是如此及的悠闲,十万大军整天在沿海的地方涤荡。他们消灭自己能够遇到的一切生物,在埃及的时候甚至干掉了好几头大象。
    象鼻子被割下来送给有美食家之称的云浩,程处默送过来一条巨大的后腿。据说是狮子的后腿,难怪比羊腿大那么多。
    当一整只长颈鹿出现在云浩面前的时候,云浩终于发现自己的厨艺已经完全不能应对层出不穷的食材。你能想象,一群杀才在一起研究长颈鹿如何清蒸这样的学术性话题?
    好奇心的驱使,杀才们基本上是什么都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当然除了鲨鱼和鳄鱼,吃这两种东西跟吃人没啥区别。杀才们虽然贪嘴,但对于这种过于奔放的食材还是敬谢不敏。
    已经在非洲了,当杀才们押送了一队黑炭头的人回来干活的时候。云浩才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和想象中的非洲黑人大不相同,抓回来的黑人普遍比较矮。个子高一些的也就一米五左右,不过每个男人的那个活儿倒是足够的大。大到必须做一个套子,把那东西套起来。免得在丛林里面活动的时候割伤!
    云浩看了一下,估计可以和大唐的驴子比拼一下长度。
    狠狠的嘲笑了一下程处默,这种家伙抓回来没啥大用。丛林里面打鸟的家伙,呃……或者说大鸟的家伙。干这种体力活,根本不适应。普通埃及人干上一天的活,这些混蛋能干三天。
    气得牛见虎把这些家伙活着就扔进了大海!
    大军就在中东这地方漫无目的的游荡,遇到看顺眼的东西就抢一些。当云浩终于发现金发碧眼的人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到了叙利亚。
    金发碧眼的女人,唐人其实不大喜欢。因为她们生下来的孩子,总是带有异族的某些影子。例如头发的颜色,眼珠的颜色。至于皮肤的颜色……,唐人还是比较喜欢白白的皮肤,尤其是白白的俊俏小娘子,尤其招人喜爱。
    所以唐人喜欢睡高丽女人,新罗女人,百济女人,甚至是大食女人都没太大问题。因为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眼珠也基本都是黑的。虽然西域女人的后代会有深目高鼻的现象,但好歹头发是黑的,眼珠是黑的。
    当云浩站在戈兰高地的位置,遥望大马士革的时候。所有杀才都兴奋的舔了舔嘴唇!
    圆圆的带着尖儿,蘑菇状的屋顶在阳光下散发着金光。所有人都认为,自己到了传说中的地方。他娘的屋顶都是金子做的,这不是金子国还能是哪里。
    大马士革高大城门,两轮炮击就被轰开了。紧接着大唐的铁骑风一样就刮了进去!
    士卒们进城的样子,好像是决了堤的海水。
    守卫的士兵连个泡都没来得及冒,就被大唐的军卒们吞没了。他们到死都不明白,那么高大厚重的城门,这些人是怎么进来的。
    城墙上的战斗更是无趣,唐军基本上不给守军战斗的机会。他们三个人一组,两人拿着强弩,一人拿着横刀。几组人马在城墙上面交替掩护前进,所有见到的守军全都用弩箭招呼。
    遇到在箭楼里面的死硬份子,手榴弹就成了很好的武器。那些家伙还没弄明白,这冒烟的铁疙瘩是什么的时候。一声巨响,他们也是不是问题了。
    区区两万守军,在十万虎狼一样的大唐军卒们面前,就好像是待宰的羔羊。云浩没闲心担忧麾下的伤亡,反正他在望远镜里面没有看到有人受伤。至于阵亡的,云浩只能说一声抱歉,运气不好。在这种绝对优势下,还能阵亡只能说真的是运气不好。
    修建倭马亚大清真寺的人做梦也想到不,他们彰显恢弘气势的金顶,有一天会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几千年来,大马士革既是征服者,也曾被征服,是东西方强国角逐的中心,命运往往与遥远的都市相关,地中海东岸和内陆的人民在各时期哺育它成长,这里的人民既贫穷又富裕,在胜利和灾难面前不屈不挠。
    云浩站在这做号称号称“人间的花园”、“地上的天堂”城市里面,阿兹姆宫的华丽让云浩感觉到窒息。单单从华丽方面看起来,李二的太极宫简直就是暴发户的别墅。
    这座城市被亚历山大统治过,被波斯人统治过,被罗马人统治过。如今,它踩在唐人的脚下。站在阿兹姆宫的高塔上,云浩可以清晰的看到大唐军卒在街上,挨家挨户的搜查。巨大的四轮马车跟着他们,只要士兵们看中的东西。从金银器皿到漂亮女人,都会被扔到马车里面。
    女人敢跳下车,当头就是一刀。砍了几个之后,再也没人跳车了。她们都躲在车厢的角落里面哭泣!
    就抢劫来说,杀才们似乎比打仗还专业。他们组织严谨,分工明确。每抢过一家,就在这家的门上插支箭以示区别。免得后来的兄弟重复劳动,耽误效率!
    程处默懊恼的从倭马亚大清真寺里面出来,在搞清楚那圆鼓咙咚的东西不是金子打制,而只是刷了一层金粉之后,对这里再也没有半点兴趣。如果不是里面的长老答应给他一箱子黄金,他都有心把这里一把火烧了。
    尉迟宝林刚刚到达阿兹姆宫的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布防的郭淮。黑大个扭头就走,从云浩嘴里抢食吃,他自问还没这个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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