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昀的大纲

    如果芙蕾雅没有摧毁穆歌尔德王国,那么晓央的人生轨迹应该是成为一名医生——也就是“自然女神的牧师”,为芙蕾雅女士奉献自己的一生。
    在和白茹雪相处的几年里,是晓央遭遇剧变后最悠闲的一段时光。她上了学,有了工作,认识了很多新朋友,明白了很多新知识,实力也在稳步上升,大家都很喜欢这个不怎么爱说话,看着有些冷漠,但实际比谁都要温柔善良的小姑娘。
    自上学开始,晓央身边就多了一个笔记本,她会把知识,见闻,发现的魔法公式,理论,模型以及逻辑等等全记在上面,很多年后,这个笔记本被她的教徒们奉为“奥秘圣典”。
    荒岛剧情结束后,晓央重走飞升之路时,得知自己的随身笔记兼日记本被无数人传阅,甚至还专门建了个殿供起来后,一时很难绷得住……
    总之,叁年里,晓央和白茹雪一起解决了不少大大小小的事,她自己也褪去最后一丝稚气,出落成了一名亭亭玉立的17岁少女。
    当白茹雪越来越强,她的魅魔武装也需要升级了,为了打造更强的武装,白茹雪需要一种名为“星蕴”的水晶矿物,为了得到星蕴晶矿,当年19岁的白茹雪带上一些朋友和晓央等人,前往了魔导之国艾斯拉特。
    而昀姐,就出生在艾斯拉特西北方的无人区——血刃荒原上。
    和大小姐一样,伊昀也并非人类,她的种族是血刃荒原的顶级掠食者——血妖。
    血妖是一种非常残暴,狡诈的独行魔兽,终身都在不断进化。
    它们动作矫健,四肢极其发达!浑身没有毛发,通体光洁,皮肤宛如覆盖了一层鳞甲,全身呈血红色,平时走路四肢并用,但战斗时也能两足站立,臀后还长有一条两到叁米的尾巴,与敌人搏杀时经常会发出瘆人而沙哑的笑声。
    血妖和地球上的鬣狗一样,雌性普遍强于雄性,一只成年的雌性血妖,一胎能够产下足足十几到二十余只幼体,但存活率比较低,因为血妖母亲所猎到的食物无法满足二十个孩子一起饱餐,所以小血妖们互相残杀对方来占有更多食物是常有的事,甚至,有些血妖在生产后会选择吃掉那些看上去弱小一些的孩子来补充自己的体力。
    所以,每一个成年的血妖,手上基本都沾满了自己兄弟姐妹,甚至是孩子的鲜血。
    血妖的进攻手段主要依靠体内的特殊血液——它们能将血液从指尖逼出体外,这些血液会和手指连成一体,瞬间凝固成十把轻薄,锋利又坚硬的“指刀”,很多偷猎者都会将这些指刀视为至宝,他们会想尽办法猎杀血妖,然后将对方的手臂剖开,再把指刀从血妖体内拔出来(因为指刀太过坚硬,难以破坏,只能连带骨头一起收走),再回国卖出天价——虽然失去活性的指刀比不上血妖不断利用血液循环的指刀锋利和坚硬,但也远超普通兵刃,且具有收藏价值,所以很受欢迎。
    (“她那白皙的指尖没有任何伤口,却有殷红的血液缓缓滴下,逐渐凝固成散发着寒气的赤红刀锋”——节选自《塞拉菲娜自传集·血妖篇》)
    此外,血妖还会一种血妖专属的5阶惑控魔法+诅咒魔法——血咒。
    血咒可以通过血液或精神感染,将实力弱于自己的生物转化为自己的眷属,并将其血妖化。荒岛剧情结束后,伊昀曾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将整个地下研究所的人都转化成了劣等血妖。
    另外,由于雌血妖比雄血妖多了一头猩红的长发,所以雌血妖还多了一个利用头发攻击,束缚敌人的手段。
    并且,昀姐作为独一无二的血妖之王,除了能够使用十把指刀,还能将血液转化成长长的“荆棘血鞭”。
    如果说,晓央追寻的是“复仇”,大小姐追寻的是“自我”,那么昀姐追寻的,就是“至高进化”。
    时间回到几年前。
    一个漆黑的深夜里,在血刃荒原最深处,一只怀孕的血妖在自己的巢穴里生产了。
    几天后,昀姐和她的兄弟姐妹们睁开了眼睛。
    当然,昀姐那时还没有获得“伊昀”这个名字,也和优雅没有半毛钱关系,长相更是相当狰狞,是个妥妥的魔兽。
    因为出生较早,日后被称为“伊昀”的小血妖以微弱的优势杀死了其它叁只弟弟妹妹,成功赢得了活下来的资格,并且和其它血妖一起慢慢长大。
    然而好景不长,小血妖的母亲并不是血妖里最强悍的一员,生产后的血妖母亲身体虚弱,性格更加暴躁,能猎到的食物也在减少。
    终于,在凛冬即将到来的前夕,血妖母亲终于有一次空手而归。
    它闷闷地卧在洞穴深处,六七个孩子凑过来,习惯性地去吸自己干瘪的乳房,望着身下几团新鲜稚嫩的血肉,血妖空空如也的肚子更加饥肠辘辘,也是这一刻,作为血刃荒原上最臭名昭着的魔兽,血妖母亲露出了自己残暴的一面。
    她低头一口咬碎了挤在最前面孩子的脑袋,连骨带肉一起吞下了肚——带有腐蚀性的血液也只有血妖的胃才能受得了。
    小血妖被淋了一头血,感受到危险的它立刻和其它弟弟妹妹一起逃走。
    恐怖的骨肉咀嚼声在洞穴里回响,吃得兴起的血妖又伸出指刀,串糖葫芦一样串起两个幸运儿,脚下还踩住一个最迟钝,还没来及逃走的孩子。
    最终,只有小血妖和最先出生的大姐逃之夭夭。
    两个小家伙分别逃往了两个方向,冬天将至,食物短缺,小血妖又才断奶不久,独自一人的它生存几率极其渺茫,唯一能够仰仗的,就是自己还很稚嫩的指刀。
    小血妖一路走一路翻找食物——它吃过腐烂的风语鸟,在坑里刨过虫子,甚至吃过早已风干的岩鹿皮。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尽管有些瘦小,但小血妖还是活了下来,然而不幸的是,在凛冬彻底降临后,小血妖已经连干鹿皮都找不到了。
    有一天,运气爆发的小血妖猎到一只正在挖洞储备粮食的荒原地鼠——这是一种吃植物根茎和小虫子的小型生物,它们可以挖掘复杂的地下通道,有助于土壤的翻新和循环,是血刃荒原下层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鲜的血肉补充了小血妖的体力,虽然不多,但它知道自己又能撑好几天了。
    就在它趴在自己挖的简易巢穴里打盹时,一只落单的巨魔接近了它。
    “巨魔”是一种长相凶恶的群居生物,两足站立,会使用简单的工具,智力和猴子相近,体型大多强壮臃肿,成年时身高可达到叁米,肤色为灰绿色,因为经常有袭击人类冒险者的行为,因此还称为“食人魔”,与血妖一样声名狼藉。
    而接近小血妖的巨魔瘦骨嶙峋,根根肋骨极其突出,空有近两米的骨头架子,一看就是被逐出族群的半大孩子——巨魔族群施行女王制,在食物短缺时,巨魔女王会提前把半大的雌性巨魔赶出族群,让它们自生自灭,因为每一个雌性巨魔,都是女王的潜在对手,这一点和狮王会赶走其它小雄狮非常相似。
    很显然,这只巨魔就是因食物短缺而被赶走的小倒霉蛋,我们暂且叫它“瘦瘦”。
    瘦瘦也有自己的梦想——它希望能成为统领几十只巨魔的大族群女王,然而事实给了它一记耳光,它在族群里地位最为低下,每次进食即便压低姿态,也会受到其它地位更高的巨魔的欺负,最终,瘦瘦硬气了一把,独自离开了族群。
    但只过了半天,瘦瘦就后悔了,在族群里,就算受欺负,好歹还能和同类一起生活,现在成了独狼,不出几天,自己可能就会饿毙于荒野。
    流浪了几天后,饿得两眼发绿的瘦瘦突然闻到了一股诱人(魔)的血腥味,它沿着味道一路前进,最终发现了小血妖的暂时巢穴。
    巢穴外丢着小血妖吃剩的地鼠骨头,虽然已经一点肉渣都没有了,但瘦瘦仍然直流口水,它很想抓起骨头舔舔味道,但却忌惮着对面已经进入备战状态的血妖。
    虽然都很落魄,但双方都是有名的掠食者,血妖更是以残暴狡诈着称!若是平常时分,互为死对头的双方一定会打个你死我活,但眼下食物凋敝匮乏,两只魔兽看着对方,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会消耗掉宝贵的体力。
    为了震慑对方,小血妖亮出了自己的指刀,做装牙舞爪状,同时将剩下的地鼠紧紧护在身下。
    瘦瘦果然被吓住——长出了指刀的血妖可都不好惹,这是每个巨魔都知道的事实。
    但一走了之瘦瘦又不甘心,索性它便守在了血妖巢穴外,期望等小血妖困倦时,能偷走一点骨头残渣,当然能吃到点碎肉就更好了!
    小血妖看出了巨魔的诡计,干脆一口气将地鼠吃了个精光!看得瘦瘦流了半天口水。
    到了后半夜,接近黎明时分,瘦瘦终于摸到一小节骨头,新鲜的肉味让它兴奋起来,直接将骨头都嚼碎吞进了肚子,打盹的小血妖虽然注意到了瘦瘦的小动作,但却没有理会——骨头的吸引力对于血妖一向不高,还是剥下猎物的皮更能让血妖兴奋(昀姐在游轮里对晓央说自己每年都会花大价钱买高端皮包,就是血妖的本性在作祟……)
    吃完骨头的瘦瘦反而更饿了,就在这时,远处的一群碎石牦牛慢悠悠地走了过来,如果族群在这里的话,瘦瘦是敢冲上去扑杀一头小牛犊子的,碎石牦牛的肉紧致有弹性,内脏软糯,瘦瘦光是想着就要口水流不停了,但它孤身一兽,没有帮手,不可能从那些大牦牛的坚蹄下捕杀小牛,搞不好自己还会被牛群踩死。
    看着牦牛们开始在四周悠闲地吃草,瘦瘦将目光转向了正在伸懒腰的小血妖上……
    对血肉的渴望让瘦瘦下定了决心——为了活命嘛,不寒碜。它伸出手,指指远处的牦牛,示意小血妖和自己去猎杀牦牛群。
    小血妖则恶狠狠地打了个喷嚏,示意瘦瘦滚远点——开玩笑,两个幼年体的魔兽就敢去招惹牦牛群,小血妖表示自己还想多活几年。
    见血妖拒绝,瘦瘦急得抓耳挠腮,它指指地鼠骨头,比了个小的手势,又指指远处的牦牛犊子,比了个大的手势,然后又做出一脸陶醉啃食的样子,表示牦牛肉很好味!
    血妖一族是极其狡诈的,它们虽然实力强悍,但因为独行的原因,会尽力避免自己受伤,有时看上去甚至很怂,但血妖也是格外贪婪的,看到瘦瘦笨拙但声情并茂的描述,小血妖陷入了沉思……
    最终,对食物的饥渴让小血妖做出了决定——它示意让瘦瘦去恐吓牦牛群,自己则蛰伏起来伺机而动,这样就算有危险,自己也能立刻逃命。
    瘦瘦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照办。它故意将牛群朝小血妖的大方向赶,而其中一只小牦牛慌乱中正好跑向小血妖的方向。
    血妖无愧于血刃荒原的顶级掠食者——尽管只是幼年期,小血妖的刀锋仍给了小牦牛近乎致命的一击!
    眼见牦牛妈妈红着眼朝自己奔来,小血妖和瘦瘦拔腿便跑!
    受了致命伤的小牦牛挣扎了半天才慢慢死去,牦牛妈妈围在孩子的尸体面前叫了好久,才不舍地跟上大部队离开。
    早已等待多时的瘦瘦发出一声兴奋的怪叫,和小血妖一起冲向小牦牛。
    锋利的指刀切开皮肉,露出了热气腾腾的内脏和嫩肉,两只魔兽趴在牦牛尸体上,大啖其肉……
    从此,互为死对头的两种大型魔兽,就此形成了一种极为诡异的合作关系。
    在漫长的寒冬中,它们分工明确,一个诱敌驱赶,一个伺机猎杀,捕食成功率高得吓人!有了充足的营养,小血妖在一年后便迎来了初次进化,它的指刀变得更长更锋利!身体表皮变得更光滑,还长出了鳞片,身体和尾巴也更加有力!瘦瘦则吃得膘肥体胖,格外魁梧!小血妖还用指刀砍倒了一颗巨树,并削出了一根大棒子送给瘦瘦当武器,瘦瘦挥舞着自己的血妖朋友送的武器,手舞足蹈地开心了好几天,连睡觉都抱着不放手。
    后来在被荒原狼群围攻时,瘦瘦和血妖逃命,瘦瘦一口气跑出老远,狼群便将血妖围住,小血妖无奈爬到树上,最后还是瘦瘦挥舞着大棒子,嗷嗷叫着跑回来,引走了大部分荒原狼,才给了小血妖逃命的机会。
    然而,随着时间流逝,两兽愈发强大,瘦瘦的本能开始觉醒——它想成为巨魔族长!
    瘦瘦将盯上了一只已经进入中年末期的巨魔女王,作为年轻的挑战者,瘦瘦对巨魔女王发起了决斗。
    凭借小血妖拖住巨魔女王的手下,瘦瘦成功击败女王,成了新的巨魔女王,它对小血妖发出邀请,希望对方能成为“瘦瘦巨魔族群”的一员,看着身高叁米多,意气风发的新任女王,小血妖拒绝了瘦瘦的邀请,再次踏上旅途,追寻着更强大的进化,这段诡异的友谊暂时结束。
    小血妖一路朝着荒原边境前进,几年时间里斩杀过大量强大的魔兽和冒险者,渐渐的,艾斯拉特冒险家协会里,慢慢多了一个“血刃荒原边界上游荡着一只格外凶残暴虐的年轻血妖”的传说。
    小血妖最终被多名冒险家捉住,卖给了帝国斗兽场,每天都在和各种生物进行殊死搏斗,也因此,它的战斗水平开始急剧上升!身体也在不断进化。
    时间又过去了一年。在又一次战斗后,“红月亮舞团”在斗兽场进行表演,小血妖看着团长尤利娅在台上翩翩起舞,那优雅的身姿舞动着两把闪着寒光的长刀,给了它深刻的印象。
    也许……这种战斗的方式会让自己更强大。小血妖产生了这种想法。
    从此,它刻意去模仿尤利娅的舞姿进行战斗,东施效颦的样子在一开始引得人们哈哈大笑,但慢慢的,它的身姿越来越曼妙,动作越来越灵活——它把尤利娅的舞步成功融会贯通到了自己的刀法中!
    而在又一次进化后,小血妖已经可以自如地两足站立,身体也比之前更加娇小精悍,智力也有着大幅增加!在这一刻,史上最优雅的血妖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但凡在斗兽场看过小血妖战斗的人,都会惊叹于对方优美而强悍的战斗水平。
    很快,在艾斯拉特巡演的尤利娅注意到了这只在不断模仿自己的魔兽,经过几次交流,她确定了小血妖比普通血妖有着更高的智慧,且对自己没有进攻性,她很中意这个血妖,便和团员们一起凑了一大笔钱,重金买下了小血妖,小血妖便跟在尤利娅身边,一边和对方学习舞蹈表演,一边学习借鉴对方的刀法。
    而尤利娅格外喜爱东方文化,在小血妖登台演出,并取得巨大反响后,颇有感触的尤利娅大笔一挥,为它写下了“驭血伊人,戚戚如昀”八个字,大概翻译就是:驾驭鲜血的美丽女子,她舞动的样子就如日光般优雅。
    自此,小血妖有了自己的名字——伊昀。
    尤利娅称它,或者说她为“美丽女子”并非张口就来,经过数次刻意进化,伊昀当时的状态已经非常趋近于人形,只要再有一次进化,就能变成荒岛上那个慵懒而妩媚的“昀姐”,比起她当年和瘦瘦合作时的样子,可谓天差地别,有史以来人们就没见过这么眉清目秀的血妖。
    而在同年,白茹雪携晓央等人来到了艾斯拉特。
    在来到艾斯拉特的下属城镇“米拉镇”时,晓央和大小姐第一次见到了时年19岁的伊昀……
    昀姐永远都会记得(虽然现在已经忘了),在凝儿第一次看自己表演时,她一脸迷惑地揉了揉眼睛:“怪事!我这是单身久了?怎么看个血妖都觉得眉清目秀的?”
    而当年还是严肃宝宝的晓央及时一本正经地捧哏:“不,我也感觉这只血妖……有种诡异的美感。”
    白茹雪一脸汗颜:“那个金发碧眼的大姐姐(尤利娅)你俩是一点也看不到啊……”
    格洛莉娅汗流浃背:“各位,别忘了我们是来收集星蕴晶矿的。”
    ……(昀姐可以说是作者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了,她优雅,妩媚,慵懒,战斗起来又格外疯狂,残暴,好杀,能以最优美从容的动作,打出最为血腥致命的伤害,这种性格和本能的反差配上昀姐的身材和美貌,妈呀……昀姐的指刀来源于作者对“红衣女鬼”的想象,她血妖的身份也是最初“吸血鬼”设定的修改,她和瘦瘦的故事则来源于很久以前作者看过的一个自然纪录片,一只鬣狗和一只猎豹合作的故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