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张三郎眼睛前冒出了一丝白光和满满的金星,敲了碗沿,神情激动地问小双儿,“这是什么?我从来没吃过这般酥脆爽口之物!这是什么食材?”
    小双儿眯了眯眼,抿嘴笑的神色和含钏如出一撤,“您先吃吧。等您吃完了,请我家掌柜的亲自告诉您。”
    第六十四章 香爆肥肠
    小双儿都这样说了,必定是绝世珍馐。
    张三郎珍惜地在辣椒里寻找宝藏,寻找了许多,越吃越香,越吃越想吃,翻找到最后意犹未尽地唤了小双儿,“这菜下酒是一绝,食肆有酒水无?”
    小双儿立刻从背后掏了张纸单子,送到张三郎跟前。
    青梅酒、桂花酿等花果酒半贯铜板一壶,金波、秬鬯等赫赫有名的酒品更贵一些,更辣更纯的烧刀子、烧酒更是到了一两银子打半斤的程度。张三郎看得咂舌,折中点了金波酒,汁液色泽金黄、波光粼粼,故称金波,山东济宁的名酒,用优质高梁大曲配以沉香、檀香、郁香、当归、枸杞、蔻仁等十来种种名贵中药酿造而成。
    抿了一口。
    张三郎龇牙咧嘴。
    辣!
    纯!
    不似外头那些酒肆,一斤酒里八两水,喝酒同喝水没甚区别,出了几趟恭还是一条好汉——大家都是一饮十八碗上山打老虎的武二哥,有啥意思?
    “好酒!”张三郎击节赞赏,配着新上的箱子豆腐、酸汁虾肉炸油条、菊花鱼球,没几口便喝上了脸。
    含钏从窗口探了个头来看,想了想,着手调整了菜单子,仔细盘点了菜筐子的食材,拿出红柿子、冬笋、蘑菇和小块儿瘦肉,瘦肉切片儿,素菜切小块儿和丝儿,下锅炝香是葱姜蒜末,紧跟着放入切碎的柿子,炒出红油后加老母鸡高汤,再如冬笋片、蘑菇丝和瘦肉片。接着揉面揪面,揪出疙瘩面片儿汤,待所有食材将熟未熟时,点了香醋,灶屋瞬时翻出酸香的气味。
    含钏脱下围兜,一手端着面片汤,一手提着用油纸包住的裹子出了灶屋。
    “这酒一点儿没掺水,您喝多了,回去哪儿能交差?”含钏将面片汤往张三郎身前一放,“儿做主,把您的黄金炒饭换成了借酒的酸汤面片儿,您好好吃了,我唤牛车送您回府。”
    张三郎手一挥,脸红彤彤的,“没醉!”
    一边说没醉,一边端起面片汤往嘴里喝,酸酸烫烫的特发汗,没一会儿张三郎脑门子上冒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子。
    含钏这才放了心。
    发了汗,酒就醒了一半。
    这纨绔一瞧就是家里宠坏的,放任在食肆里喝醉了回府,她也别再想做张三郎的生意了。
    更何况张三郎懂菜,不瞎吃,这点儿挺难得的。
    如今这世道,吃饭讲究的是排场,哪家食肆门前摆盆景瀑布,哪家食肆就气氛高雅;哪家食肆用金箔敷墙,哪家食肆就富丽堂皇,偏偏味道都是些狗屎。张三郎难得没落入俗套,这样大一个纨绔也愿意在“时鲜”小摊儿前排队买煎饼,说明是真爱吃。
    食客与主厨之间,便如高水流水觅知音。
    含钏看了眼正埋头吃唏哩呼噜吃面片汤的知音,有点想掐鼻梁,别人的知音都是前朝首辅或是当朝权臣,放她这儿,就是个憨憨的纨绔。
    张三郎呼呼吃完,汗发得差不多了,看着桌上的只剩下红灿灿辣椒的盆儿,突然脑子一清明,手指了指那道菜,“掌柜的,您说这道菜酥酥脆脆,是啥做的来着?”
    含钏眼神落在那盆儿上,抿嘴笑了笑,“您觉着好吃吗?”
    张三郎连忙点头,“外酥里嫩,油脂酣快,许是动物身上油脂重、风味足的部位,先煸香,煸得外面的皮酥脆可口,里面的油脂却软密弹牙...”
    风味足...
    含钏笑起来。奇书
    若这个部位“风味”都不足,那猪身上就没地儿有“风味”了!
    含钏笑得很坦荡,“此部位不太雅,您若听了,恐怕往后再难入口了。”
    “您说!”张三郎有些不服气,语气里带了自豪的意味,“我鹿-鞭、牛宝都吃过!英雄不论出处嘛,若是好吃,哪个部位都是宝!”
    看不出来,张三郎对于吃食还颇有些大道至简的意思。
    含钏抿着嘴笑,“...这是猪大肠,猪的下水,一般都是下里巴人买不起肉才会买下的大肠。您放心,这大肠,儿一节儿一节儿洗干净,又用面粉揉搓了很多遍,倒入黄酒、放上姜片和葱段腌制了许久,您今儿个一点味儿都没有吧?”
    张三郎有点木。
    猪大肠是哪里?
    猪下水?
    有什么味儿?
    喝了酒的张三郎略显迟钝,等了半天这才终于反应过来。
    猪大肠!
    装....装...装屎的部位啊!
    张三郎胃里不由自主地翻出了一股酸水,可想了想难得的口感和香辣的味道,又硬生生地忍住了,一点一点地往下顺。
    清洗猪大肠没把含钏恶心到,这把含钏恶心到了。
    张三郎摆了摆手,手放在桌上,目光看着那盆红彤彤的菜,不知在想些什么。
    若是不知道,就好了...
    这下知道了,往后该怎么吃呀!
    张三郎揉了揉头发,情感上有些崩溃。
    含钏笑着把油纸包好的小礼盒递到张三郎跟前,“估摸着您吃不下了,便将今日的点心水塔糕和答应您的金乳酥给您装好带回去吃吧。”看了看张三郎支离破碎的眼神,像刚知道自己吃了屎的狗崽儿,眼睛湿漉漉的,含钏忍不住大笑起来,“您别想了,大肠好吃着呢!下回您来,我给您换种吃法儿——那铁铛烤大肠,配上生蒜片、黄豆辣酱、紫苏叶,用甜菜叶包裹住,一口一个保准您吃了一盘还想有第二盘。”
    听起来,有点好吃。
    张三郎情不自禁地咽了口水。
    这么一闹,酒也醒了一大半,张三郎结了银子,含钏站在柜含钏站在柜台后又拿了张纸单子出来,“您要不考虑办张一年牌吧?一年两百两,您能把这儿当食堂,每晚来吃饭都行。”
    “这种待遇、这种价格,儿就只限定了五个名额,办完这五个,儿便再也不放出这样的优惠了。往后呀,‘时鲜’食肆做起来,便不接待试水阶段未在‘时鲜’用饭的食客了,若是新的食客想要在‘时鲜’吃饭,必定要请老顾客引荐介绍。儿将来的生意做好了,您在官宦圈子里必定是人人抢手的呀!”
    张三郎听得云里雾里。
    就听明白了一句话。
    一年二百两,他能把这儿当食堂。
    第六十五章 酸梅红烧肉(上)
    张三郎迷迷糊糊地在心里算了一笔账,一段饭三两银子,十顿饭就是三十两,一百顿饭就是三百两...
    他一年咋也能吃到一百顿饭吧?
    划算划算!
    便宜了一百两!
    这相当于不要钱!
    醉鬼自有自己的逻辑。
    张三郎豪横地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啪”地一声拍在柜台桌上,“给我来一年!”
    含钏脸上笑开了花儿,恭着腰取了张木牌,现拿出贴身的小刀在木牌上刻了一个“张”字儿,又在角落刻了一个“贺”字儿,双手递了上去,“您拿好!若丢了补办,麻烦!您拿着这个牌子,随时随地来吃饭,亦可转赠他人。若是转赠了他人,您知会儿一声,儿给改一改木牌上的名儿。”
    张三郎再次豪横地把木牌子往怀里一塞,点点头,表示知晓。
    小双儿送张三郎上了牛车,回来时,如同踩在水面上。
    这就...赚了二百两??
    就这么简单?
    她以前在油铺,没觉着赚钱容易呀!
    沈记夫妇被油烟熏得蓬头垢面,赚的是黑心钱烂心钱,一个月撑死也就赚三四两银子,而自家掌柜的,一个晚上二百两银票到手...小双儿仍觉得心里悬吊吊的,一边收拾桌子碗筷,一边担忧地问含钏,“掌柜的,咱这算不算趁火打劫?万一明儿个张公子酒醒了,打上门来,还钱事小,惹来街坊邻居围观,臊了咱‘时鲜’的面子事大。”
    趁人醉,赚人钱...
    怎么想怎么不地道。
    含钏站在柜台后面打算盘写账本,听小双儿这样说,停下手上动作,先赞扬小双儿,“咱小双儿这么想真好——如今这铺子里就咱姐两儿,咱们得齐心,往后多了人,就更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咱这铺子才能越来越红火。”又解小双儿的惑,“你说,咱们一顿饭最低定一两银子一个餐位,算不算高价?”
    小双儿未曾迟疑,狠狠点头。
    含钏也点了点头,“若比卖肉包子、羊肉索饼的铺子,咱们自然是天价。可若比留仙居、醉香阁北京城里赫赫有名的老字号,咱们的价格至多算是打平。”含钏说起往前白爷爷花半钱银子买了只鸭子想做烤鸭的事儿,“...高价位自有高价位的道理。咱们当然可以走量,从平价食肆开始做起,每日做流水盈利,也有赚头。但是,你且记着一点...”
    小双儿认认真真听。
    含钏认认真真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时鲜’铺子一旦在食客心中烙上了好吃不贵的印迹后,咱们便断绝了涨价,或以减少分量来控制成本的路子了。”
    小双儿若有所思地歪了歪头。
    含钏笑着想,孺子可教也。
    比白爷爷好。
    白爷爷可听不懂,只会恶狠狠地抽着水烟,骂她是奸商。
    想起白爷爷,含钏脸上挂起笑容,“一旦咱们涨价,原先的食客接受不了用高价格买相同的东西,期待面向的食客却又顾忌之前的平价路子——这可是堕面子、少排面的事儿。咱们的处境就会变得极其尴尬。所以,还不如一开始便找准定位,咱们的菜,食材虽不甚珍贵,可贵在用心、菜式有花样。之后待咱们有了本钱,慢慢引入珍贵食材的路子,咱们的名声只会越来越响。”
    梦里,刚去姑苏城时,徐慨带她去了当地一家印刷作坊走一走、看一看。
    那家印刷作坊小小的,却流传了百年,印出来的书册从不花影、能放几十年不腐不朽。
    一个小小的印刷作坊,靠技艺与天分,做到了行业顶尖,垄断了姑苏三城书册编印的活儿,垄断了江南的书场象征着垄断了大魏泰半文人的书籍编印制造。
    苏州知府、江南官场上的官吏们见到作坊老板都要尊敬三分。
    “任何一个行当,只要干到了顶尖,眼界与收入便非常人可想了。”含钏默了默轻声说。
    小双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见自家掌柜的眼神突然黯淡了下来,许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
    含钏想起了什么呢?
    含钏想起了那本书,那本带有徐慨身上冷冽草木香的书,那本压在她枕头下面一直一直陪伴她到死亡的书。
    那天,徐慨在那个印刷作坊,买了一本《醒世迷梦录》送给她,前朝文人王柏之所作,讲的是他梦里变成了一只蝴蝶儿游遍三川五岳、四海九州,其间穿插着各地的风土人情和奇闻异事,这是徐慨最喜欢的一本书,含钏也挺喜欢这本书的,这里面把各地或是街头美食、或是名菜名肴都介绍得头头是道,仿佛看完这本书,便游遍了大江南北。
    可惜徐慨和她,一辈子都困在了姑苏城。
    徐慨更可怜,剩下的大半辈子都被困在了一方窄窄的扁扁的棺材里。
    含钏低了低头,把算盘往回一扣,伸头吹灭了厅堂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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