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修改)
“一二一二,踏步走!”
肖姗站在队伍里,耳边是熟悉的训练声,还有啸啸的晨风,这让她心情特别好。
七点半训练结束,大家排着队去食堂吃饭。
他们武警支队的饭菜的确还可以,平时的早餐是馒头稀饭或面条,每星期还会做一次大包子,今天做的就是包子,一进食堂,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儿。
兰蕙蕙一边擦额头的汗,一边深深吸了一口气,高兴的说道,“肖姗,今儿的包子是猪肉白菜馅儿的!”
吃过饭,短暂的休息之后,又开始了训练。
本来在其他的武警支队,只有早上会集体训练一个多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各连具体安排的,但砀山武警支队不一样,他们的大队长邢长峰,军衔是少校,是在战场上打过十几年仗的老革命,特别重视士兵的日常训练,规定除了值班人员,其他人无论是什么兵种,每天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小时。
训练时间长,训练的项目也比较多,除了最基本的站军姿,踢正步,跑步,还有爬山,攀援,射击,以及山地急行军。
最多两个月,就会有一次正式的野战生存演习。
不得不说,砀山的确是个特别适合军事训练的地方,山不太高,地形也不算太复杂,很便于掌握情况。
兰蕙蕙又掏出手帕擦满额头的汗,偷偷抱怨道,“肖姗,你这几天没来还不知道,咱们大队长又发疯了,一连好几天了,不到中午根本结束不了,昨天一连有个人迟到了十秒,被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臭骂,还被罚每天跑十公里一个月!”
肖姗点点头,赶紧跟上了前面的队伍。
其实她能猜到邢长峰为什么那么生气,他们这些人和她父亲肖司令一个脾气,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现在无仗可打了,总军区的野战演习就成了他们最看重的事情。
本来按照他们支队的实力,参加这次演习是不成问题的,但凡事总有意外,那天带队的连长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肚子疼,最后一项对抗就落在了别的支队后面。
如果是普通的演习,大概还有第二次较量的机会,但这次不一样,不是他们内部军区比赛,会选出不同的几只队伍,这次是跟别的军区打野战,只会选出两支最优秀的队伍,机会也只有一次。
她听父亲的警卫员说过,刑长锋是个很会打仗的人,曾屡立奇功,但他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有时不服从上级领导,有时也有些好大喜功,这都是一个军人的大忌。
这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带领的队伍都没能进入演习,不生气才怪呢。
“肖姗,注意队形!”
她不过一愣神的功夫,已经落后了两步,班长赵金民立马就发现了。
他是武警支队的老兵了,入伍以来一直表现很好,前年砀山附近失火,他冒险救下了两个被困的村民,荣立三等功,不但被授予上士军衔,还被部队留下了。
赵金民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班长,但对待手下的兵十分严格,通信二班加上他一共就十个人,其中就有两个女兵,一个是肖姗,一个是兰蕙蕙。两个人都让他十分头疼。
肖姗动不动就请假,或者头疼或者胃疼,兰蕙蕙也是一样,请假次数特别多,而且训练态度也不认真,都当了两年的兵了,很多姿势还不标准,所以,一到训练的时候,他的目光总是紧盯着这俩人。
好在今天表现还不错,尤其是肖姗,不但完成度很好,动作也还算标准。
近一千人的队伍踩着早已经被磨平的山路,很快来到半山腰的训练基地。
大队长邢长峰已经冷着一张脸在此地等候了。
三个营长都是一溜小跑儿。
“报告首长,一营已到位!”
“报告首长,二营已到位!”
”报告首长,三营已到位!“
…………
邢长峰皱着眉头看了看整齐划一的队伍,说道,“没有经历过失败的军人,不是真正的军人,不想胜利的军人也不是真正的军人,全体都有!”
然后将身上披着的军大衣一扔,亲自指挥队伍训练。
训练的第一个内容,就是攀援。
这个项目对士兵来说,挑战的不仅仅是技巧,还有身体的灵活度,但最重要的还是体力。
肖姗一连做了三次都失败了,第四次成绩才堪堪合格。
兰蕙蕙更惨,她有点胖,而且有点懒,除了训练和值班,空闲时间几乎都是半躺在床上,因此,她的动作又慢又笨拙,只做了三次就把浑身的力气都用光了。
她蹲在地上喘着粗气,低声说道,”肖姗,我真的不行了,我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以前为了逃避训练,她曾不止一次装晕,赵金民虽然对此表示出很大的怀疑,但男女有别,他不能上前辨别真伪,每次都让兰蕙蕙得逞了。
说时迟那时快,兰蕙蕙熟练地往一侧一歪,就昏倒在地了。
肖姗此时也累得够呛,但也不得不弯下腰去扶她。
以前有士兵晕倒了,医疗队的卫生兵就会立马跑过来,简单检查之后,用担架将病号抬到山下的医护所救治,但今天不知为何不一样,卫生兵量完脉搏和血压,一切都很正常,一个军医模样的人走过来,从随身的救护箱里取出一套针灸用具,二话不说就兰蕙蕙的人中。
兰蕙蕙本来就是装晕的,她还是个有点娇气的姑娘,一点受不了疼,钻心的刺痛让她留下了泪水,并且迅速睁开了眼睛。
军医好脾气的笑了笑,说道,“不会是早上没吃饱吧,来,抓紧吃点饼干继续训练!”
今早上食堂是白菜猪肉的大包子,兰蕙蕙怎么可能没吃饱,她可是一气儿吃了三个大包子,还喝了一大碗小米粥,不过此刻她也只能两眼含泪的点点头,说道,“谢谢!”
吃完了饼干,兰蕙蕙知道这次躲不过了,竟然一次成功了。
全部三项的训练都结束之后,已经十二点半了,本来士兵们都准备要下山了,忽然四周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邢长峰临时决定,要让这些兵们接受野外生存,不到天黑不准下山。
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精疲力尽了,所以上山的速度很慢。
他们通信连的孙连长对于野战十分有经验,当即领着连队五十多人找到了一个视野相对比较开阔的地方,这个点大家早都饥肠辘辘了,当务之急,是必须找到一些吃的补充体力。
砀山地势不算高,占地也不算太广,但一年四季物产十分风度,而且因为他们军队驻扎在山脚下,附近的村民进不来,山上的生态环境没怎么遭到破坏,即便是冬天,也总能找到一些吃的。
兰蕙蕙在这方面倒很有天赋,这会儿她顾不上累了,主动拉着肖姗一起寻找食物。
她们的运气还不错,只找了约有一个小时,就在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发现了一大片野生的山药,这东西用火烤熟后,又面又有点甜,味道很不错。
两人用军刀挖土,很快就刨出来一小堆。
兰蕙蕙高兴的说道,“姗姗,我先把这些送回去,让他们先烤上,马上就回来啊!”
肖姗笑着点了点头。
即便此刻是中午,即便太阳高高挂在头顶上,山上还是异常的冷,呼啸的山风几分钟就能把人吹透,兰蕙蕙走后,肖姗也不敢偷懒,人在劳动的时候体感不会太冷。
“肖姗,在挖什么呢?”
她停下来抬头一看,原来是耿连成。
耿连成盯着她看了数十秒,仿佛不认识她了一般。
肖姗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装什么傻?吓我一跳!你们班的其他同志都去哪了?你不会是又掉队了吧?”
耿连成和肖姗都是军区大院的孩子,他的父亲耿纪纲是肖司令手下的一名团长,俩人算是一起长大,关系一直还不错。
他和肖姗一样,是家里的老小,虽然是个男孩儿,但从小被他妈妈惯得不得了,刚来部队的时候特别的娇气,吃不惯住不惯,日常训练也不积极,前年有一次在山上训练,他偷偷躲在一个山洞里睡着了,别人都下山了他还不知道。
耿连成笑笑,指了指上面的方向,说道,“肖姗,你这样太没劲儿了,我统共就掉队一次,你说你都提了多少次了?我表现不好,你表现就好了?不说以前,就刚才的攀援,我看你至少爬了四次吧?哥哥我可是一次就过了!”
肖姗不再理他,低下头将山药整理好,用一根草绳子系好,拎在手里准备走了。
耿连成赶紧凑过来扒拉了一下土块,惊喜的说道,“这里有山药?”
耿连成顾不上继续和肖姗打嘴仗,蹲下来就开挖了,他没有工具,就用手刨,但山上的土都冻住了,他只挖了几下,就觉得手指火辣辣的疼,还挖不动。
肖姗将自己的军刀扔给他,指了指朝北的方向,说道,“用完了给我送回去啊!”
但她没听到预料之中的回答,疑惑的往回一看,原来不远处有一个闲庭信步的野鸡,正拖着雄赳赳的尾巴走过来。
耿连成爱吃肉,他两个多月没回家了,两个多月没吃到妈妈做的酱焖鸡腿了。
此刻,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那只鸡上。
大公鸡似乎感受到了危险,正要扭转身子往回走,耿连成已经蓄积而发,猛然扑过去,愣是把野鸡压在了身下。
这个时候鸡还没死,在他身下乱扑腾。
肖姗觉得他那样子太好笑了,哈哈笑了起来。
耿连成瞪了她一眼,猛一用力,鸡终于被他活活闷死了。
察觉到身下的鸡不动弹了,他才放心的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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