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遗嘱

    moen虽然很有名,但一向行事低调,而且又是走的高端路线,朱思云并不是喜欢出头露面的人,所以外界对她的身份并不是很了解,都没有想到一衣难求的moen的老板竟是如此年轻的女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她不只是moen的老板,还是孟氏孟老爷子的长媳,真是活久见啊!这两个身份,随便哪一个都够份量了,却没想到这两个身份居然是同一个人的。
    沈毅这点眼色还是有的,他请孟绍元和朱思云上座,吴曼丽本来还想与朱思云搭搭话,她看上去挺容易接近的,谁料朱思云只与几位认识的股东打了招呼,对韩思瑶和陆玄凌很熟悉的样子,对孟老爷子是细心照顾的,只是对于她的搭讪,对于别人介绍的沈夫人的身份,完全不在意,仿若没看见她这个人一般,让吴曼丽很是尴尬,也很不爽,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个服装品牌吗?还不是靠着孟家?要不然她怎么可能做得起来?只不过是个普通女人而已!论美貌,还未必及得上自己呢!
    moen的衣服需要有会员卡才能买,她没有,办卡的条件她也不符合,不过那又怎样?她不穿就是了,反正有的是名牌!想不到在他们沈家的地盘上,这个女人还敢给她脸色看,哼!
    沈毅的脸色也不太好看,毕竟吴曼丽是他的太太,孟老爷子他不敢挑。
    可是这个朱思云,也不过是孟家的媳妇罢了,说起来,也不过是平辈,至于这么端着吗?
    于是他再次郑重的对朱思云介绍:“朱总,我的太太吴曼丽对您真是仰慕已久,今日得见,真是幸运。”
    朱思云看着沈毅的锲而不舍,淡淡地道:“哦,不好意思,瞧我这记性,来到韩氏就让我想起了兰若,我竟不记得你已经娶了别人。”
    沈毅面上有些尴尬。
    朱思云微微一笑:“看我这口无遮拦的,您别介意,不过,沈先生,我有件事一直没明白。”
    沈毅听到朱思云解释,面上一缓:“朱总请说。”
    “我看你那位千金长得挺漂亮的,叫,沈雅雯是吧?”朱思云有些迟疑地问,目光看向在一边端庄而坐的沈雅雯。
    沈毅愣了一下,继而一喜,连忙点头。
    “沈小姐今年芳龄啊?”朱思云笑眯眯地看着沈雅雯。
    这一下连吴曼丽都反应过来了,连忙插嘴道:“雅雯今年二十五岁了。”
    朱思云看着吴曼丽,唇边的笑容渐冷:“哦?二十五岁了,那只比思瑶小两岁啊?”
    吴曼丽点头笑着说:“是啊是啊!这孩子都二十五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呢,不像她姐姐,才二十七,孩子都那么大了。”吴曼丽随时随时都不会忘记黑韩思瑶。
    沈毅却有些色变。
    果然朱思云看向他,目光冰冷:“沈总,我记得兰若去世的时候,思瑶都快十岁了,你当年的年底就娶了新妇,怎么?一样子不可以有个八岁的女儿?她是你亲生的吗?!”
    一句话,令全场鸦雀无声。
    陆玄凌不由心中为朱思云喝彩。
    这是一个沈毅一直在淡化的问题,淡化到大家都在忽略这个问题。
    但是今天这种场合,这个问题是个关键,而吴曼丽和沈雅雯只想着争过思瑶,盖过思瑶,把思瑶踩在脚下,却从没想到,她们的存在,对于沈毅而言,就是沈毅最大的污点,因为她们站的地方,可是韩氏传媒,她们,是名不正言不顺的。
    如果沈毅承认沈雅雯是他的亲生女儿,那么就是承认他婚内出轨。
    如果沈毅承认沈雅雯是他的亲生女儿,那么凭什么沈雅雯可以成为韩氏传媒的执行总裁?
    沈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知道内情的人,如孟老爷子和陆玄凌等人不动声色。
    而不知道内情的那些股东们,却开始窃窃私语,议论纷纷了。
    最高兴的莫过于是两家媒体了,这是头条新闻的价值啊。
    而朱思云的目光已经变得森冷,再也不看沈毅和吴曼丽。
    她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保护好韩思瑶,没有给她一个安稳的生活,而对于沈毅,她忍太久了,这样的机会,她当然不吝于质问他,让他出丑,对沈毅,她没有丝毫忌惮!
    卫同甫看着局面对沈毅不利,连忙圆场:“那个,沈兄啊,你看人都到齐了,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沈毅感激地看一眼卫同甫,连忙说道:“江律师,您看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江律师看向孟绍元:“老爷子?”
    孟绍元颔首,说实话,他也不知道兰若为什么请他来做见证,但是,孟家早已言明要站在韩氏这一边,这点小事,他当然不在话下,包括儿媳对沈毅的质疑,他也听之任之,甚至赞同,沈毅的小人嘴脸,他早看不惯了。
    江律师站起来,众人停止了议论都看向他。
    江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一封信,当众朗读。
    “本人韩兰若,郑重承诺这份遗嘱是在我清醒时所立,身体情况证明已经过公证。
    以下内容,全部经过我的深思熟虑。
    我一生只有一个女儿韩思瑶。我死的时候她年纪还小,少不更事,无法独自承担我们留下来的韩氏传媒集团。
    我把韩氏的股权分成若干,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留给沈毅先生,百分之四十,留给我的女儿韩思瑶,韩思瑶的百分之四十由沈毅先生代为管理至二十五岁。
    待思瑶二十五岁以后,请她自行决定,是继续由她父亲打理,还是收回自行处置。
    而沈毅先生的百分二十,如果公布遗嘱之日韩氏传媒的资产等于或大于今日之资产(资产详情附后),则另从我的遗产中提取五亿赠与沈毅先生,以答谢他多年辛苦,股权他可以继续持有。
    如果公布遗嘱之日韩氏传媒资产已小于今日,那么,我收回沈毅手中的百分之二十股权,全部交予韩思瑶,韩思瑶将是韩氏传媒最大股东,理所当然成为韩氏传媒董事长。
    孟绍元先生是我父亲生前至交,朱思云女士是我的知已好友,请你们帮我做见证和评判,我的标准只有一条:他们待我女儿可好?
    如果思瑶能力不足,孟叔叔、思云,请将我留下的十亿资金投入韩氏传媒,同孟氏集团做监管,所产生利益请保证思瑶衣食无忧,托管手续律师事务所会代为办理。”
    江律师停了一停,沈毅的脸色转入煞白,吴曼丽和沈雅雯也好不到哪里去。
    众人默然。
    这个叫韩兰若的女人,真心不简单。
    江律师接着读下去:
    “陆玄凌先生当年曾舍命救了我女儿韩思瑶两次,我曾盼着他长大了能迎娶我的女儿,可是太遥远的事,我没有把握。
    如果两人各自婚嫁,那么将从我的遗产中提取十亿赠与陆玄凌先生,答谢他对我女儿的救命之恩,玄凌,阿姨力所不能及,只能以金钱的方式来谢你,请你勿怪并祝你幸福。
    思瑶的丈夫,无论是陆玄凌还是其他人,是否能与思瑶一起共享我的遗产,将由思瑶自决定,但请告之朱思云女士,她有权反对并生效。
    我的婚姻是不幸的。沈毅先生早已出轨别人,并育有孩子。如果在我死后,他们能善待我的女儿,我的思瑶如果一直幸福快乐,那么我将三亿元赠与沈毅的现夫人及孩子,感谢她们的善良。
    但是,如果我的女儿没有被善待,那么,我收回沈毅的韩氏传媒股权以及一切资产,包括我的首饰遗物,与我所附清单中一样都不能少。他的夫人孩子与韩氏无关。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这样的遗嘱还真是第一次听到。
    江律师接着读下去。
    “思瑶,我最爱的女儿,妈妈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对于你父亲的人性我并没有把握,不知道他是否会善待于你,我只能把一切都交给老天了。
    我并没有把这些钱财的分配一早告之你的父亲,是因为怕他对你的好是因为这些钱财,也怕这些钱财会给你带来灾难。
    不识真心,比穷更可怕。
    我并不想留很多的钱给你,如果你幸福,那自然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如果你不幸福,钱也买不回来半分。
    韩氏传媒是你外公一生的心血,妈妈无能,只能交到你父亲手中了,我知道他别有目的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如果他爱你,待你至亲,你可以授权他把韩氏媒改为沈氏,从此他不必再背负入赘的压力了,我也不再纠结继承的问题。他如果待你好,那你们的生活应该是一片幸福祥和的,那就是妈妈和外公最希望见到的。
    可是,如果他做不到,那我想,你这些年的日子过得一定不如意。孩子,那样的话,妈妈的心会很痛。
    但是,也没关系,所有的亏欠,老天都会还你的。千万别灰心!孟爷爷与思云阿姨至少会保证你的生活无忧。
    妈妈留给你最多的,就是钱了,用这些钱,去做你该做,想做的事吧,记住妈妈爱你!”
    江律师还分别给他陆玄凌和孟绍元、朱思云留了私信。这就不需要当面读出来了。
    江律师放下遗嘱,也觉不可思议。
    他并没有见过这位韩兰若女士,却由衷的佩服她。
    这是怎样一个心思玲珑的女人,这是怎么一个用心良苦的妈妈,这又是怎样一个伤心欲绝的妻子啊?
    全篇,她没有一句提过“我的丈夫沈毅”,全部都是“沈毅先生”,可见她对他已经死心了。
    所有的人都听得真真切切,也都有着自己的理解和分析。
    目光不由都聚焦在了沈毅一家三口的身上,对!就是沈毅一家三口——沈毅、吴曼丽和他们的女儿沈雅雯。
    他们是外人并不知道沈毅有没有苛待韩思瑶,但是,有一点,却是有目共睹的——沈毅和吴曼丽从未带着韩思瑶出现在公共场合。
    对沈家了解不深的人,根本不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叫韩思瑶!
    忽视、藏匿,算不算苛待?
    沈毅这次可是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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