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暗流涌动
杨修看到六个人时,心情好了许多。
杂役房共有三十几号人,实力平平。
这边六人,加上黑熊就是七个。
七个身强力壮的士兵,对付三十几号杂役,胜算极大。
“大人果然深藏不露,手底下强将如云。”
杨修平时不拍马屁,只有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会拍上两句。
胡云腾一个巴掌拍在这个书生的头上:“想多了,再给你加一个人。”
四个黑衣人需要有人看着,能给的也只有一个。
杨修体验了一把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觉,脸上的笑容僵住,抗议道:“为什么?你堂堂黑虎大人,还需要这些虾兵蟹将?”
胡云腾心思一转,搂过杨修的肩膀,低声道:“这四人才是真的黑虎四兄弟,你若有本事把他们骗出城去,这六个人,都可以交给你,但是你要想好了,四人一旦泄密,你就只有进大牢一条路可走。”
杨修哀怨的看向黑衣人,有些同情这四人的遭遇,觉得他们和自己挺像,都是被身边的大爷冒名顶替,坑的一塌糊涂。
“好,六个人,我全都要!”
杨修五指伸张,慢慢捏拢,像是下了个很大的决心。
胡云腾突然眼前一亮,笑着离开了密室。
苏武的人可以带走,那么钱和物呢?
四个黑衣人的存在,对苏武来说是件大麻烦。
如今自己帮他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麻烦,拿些酬劳是应该的。
出城之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不过胡云腾并不急着找钱,而是和昨晚一样,在老地方先睡了一觉。
等第二天卫兵们都去打卡了,这才开始翻箱倒柜。
找钱原本不是一件容易事,好在苏武能藏身的地方,就这么一个营帐,能藏钱的地方就更少了。
最终在苏武的床榻之下,找到了这位龙城副将的全部家当。
一眼望去,和床榻一样大小的洞中,整整齐齐的叠满了秦元和汉币,怕是一辆马车都拉不下。
“做个副将,就这么壕?”胡云腾惊讶不已,随即兴奋道:“果然是打土豪来钱快。”
这个时候,胡云腾恨不得把其他副将的家里都扫荡一遍,最好连飞将军家一起扫了。
他不知道,这是苏武一千多年的积蓄,虽然称不上富可敌国,在龙城绝对没有第二个人比得过。
就连飞将军也不行。
飞将军虽然也不乱花钱,但是下人、婢女一大堆,再加上妻子的花销,结余并不多。
不像苏武,孤家寡人一个,几乎没什么开销,所有的薪水都能攒起来。
这边的世界不像地球上那样,有通货膨胀,薪水是千年未变,所以苏武攒下来的钱,确实是一笔巨款。
“黑鹿,去杂货店买点袋子来,再搞两辆推车!”胡云腾欣喜不已,抓起一把汉币塞到黑鹿手中。
阿扎族人也从没见过那么多钱,不过他们身份低微,就算见了钱,也不敢有太多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去买袋子。
等黑鹿买来袋子后,胡云腾按照前世的习惯,一百张一摞,把秦元都叠放整齐了,足足有八千多摞。
“八千多万秦元!好家伙!”胡云腾满意的拍拍手,开始往袋子里装钱,一个袋子只装得下两百万,这一装就是四十多袋。
起初,他装的还很起劲,每摞钱到手都要摇晃几下,后来,越来越没劲,就像砖头一样往袋子里丢,装到最后,胡云腾对钱彻底的失去了兴趣。
剩下的汉币,全都交给阿扎族人整理,他则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解开绑在腿上的布条,检查起脚踝处的能量来。
金鱼的颜色已经非常淡了,不仔细看,都快看不出了。
“能量消耗的有点快啊!”胡云腾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回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第一条金鱼,在和霍去病的搏斗中,消失殆尽,自己总共出了两招,一刀断水和侧踢苍穹,用的都是全力。
第二条金鱼,主要消耗在愁上愁酒肆的包厢内,接荆轲的一匕,还有斩向老板娘的那记迎风一刀斩,这两下也都是全力施为,至于在苏武营帐里对付黑虎四人,以及李敢家门口挥出的两刀,出力并不多。
这就说明,如果是全力施为的话,金鱼的能量只够两下。
太少了,得补充一下,明天可是出城的日子。
想到这里,胡云腾让人去买了一些活鱼回来。
这一次,他没有把鱼整条吞下去,而是咬住一颗眼珠子,“嗞溜”一声吞进了肚子。
和前两次一样,一股极为强大的暖流在体内乱窜,就像是一条粗壮的泥鳅
不一样的是,这次除了凉凉的类似胃酸的液体,还有一股热流,从脚踝处流出,顷刻间将泥鳅抓住,狠狠的往下拉。
没多久,泥鳅就不动了,像是臣服了一般。
胡云腾低头望去,脚踝处多了半条鲤鱼,体内的能量也充实了许多。
“还能这样搞?!”
前两次吞食金鱼,都是受尽痛苦、生死一线,特别是第二次,整整僵直了一个晚上差点把命交代在护城林内。
这次竟然一点痛苦都没有!
幸福来得这么突然,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真是太好了。
那就多补一点,反正鱼又不贵。
即便贵,胡云腾也不心疼。
有钱!
怕什么!
只是这能量和钱一样,需要有袋子装。
胡云腾的身体就是袋子,当四条鲤鱼下肚后,再吃进去的眼珠子,就会从脚踝处掉出来。
很明显,身体里的能量已经装满了。
“可惜了。”看着地上的鱼眼重组起了身躯,胡云腾略微感叹了一下。
就像在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两只手却抓不了多少。
不过,这种小小的失落,他很快就释然了。
鱼又不是稀缺品,能量不够的时候,补充就是了。
胡云腾绑好脚踝处的布条,将鱼和钱袋放在一块,开始憧憬明天的日子。
同样在憧憬的,还有飞将军府的李敢。
这位猛虎一般的将军站在大殿的窗前,目眺远方,腰间别着一把很奇怪的刀,刀无鞘也无锋,刀刃处只有数不清的锯齿。
他的身后,飞将军轻抚着颚下的山羊胡子,眼神深邃。
“爹,他真的会来吗?”李敢的声音激动的有些颤抖。
飞将军没有说话,只是冷哼一声,哼声里透露着无比的自信,以及满满的不屑。
就像一只成年猛虎,面对一匹曾经欺负过它的老狼时发出的哼声。
毫无疑问,老狼在猛虎面前不堪一击。
李敢抽出锯齿刀,刀身竟然是绿色的,不知道由什么物质打造而成。
他咧嘴一笑,露出森冷的牙齿。
“那就好,锯魂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在这个世界上,将人杀死不算什么惩罚,真正痛苦的是让人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偏偏又死不掉。
锯魂就是这样一把神奇的兵器,凡是被它伤到的人,只要头部不被破坏,六小时内死不了,就像先前晓花头部的滞留针一样。
除此之外,被这种武器杀死的人,重组身躯后会留下永不磨灭的伤痕,杂家刘安就曾被类似的武器伤到过,导致脸上有条蜈蚣般的伤痕。
李敢拿出这把得来不易的兵器,就是要让他的仇家,痛苦百年、千年!
看着儿子兴奋的样子,飞将军微微点头,又轻轻摇头:“他们只是走狗。”
李敢一手握刀,一手握拳,猛地转身,眼神凶狠无比:“他若是没了走狗,连一条狗都不如!”
飞将军这才笑道:“所以,明天我们不是主角。”
李敢悻悻的收刀入腰,心里仍是不愿放弃:“父亲,就不能让我先出口气?”
飞将军双手放在儿子的肩头,沉声道:“千年了,这样的机会才出现一次,你要懂得珍惜,学会取舍。”
李敢长叹一声,重重的点了点头,冷声道:“千年等一回,逐狗千里外。”
。。。
酒肆之上,雪白的风帆后面,绿衣姑娘一人独坐,意兴阑珊的听着包厢里李碧慷慨激昂的声音。
“诸位,刺杀李广,杀进龙城,就在明天!”
“不要问为什么?也不要问该怎么做,问就是不知道!”
“上头的两位说了,干就是了,赢了汉城嫩模,输了城头烽火。”
“以储酒室的啤酒桶为信号,酒桶炸裂,不惜一切代价击杀李广!”
“电网的事情,无须你们操心。。。”
汉武街上,暮色里,有一位盔上有红缨、额下留白须、身上披青袍的威武老人,牵着一匹白马,悄悄的走进了汉武殿。
街上静悄悄的,霍去病的先锋八骑守在两边路口处,不许任何人靠近。
汉武殿大门打开的时候,刘彻更是亲自站在门口,对着老人热情拥抱:“你来了,好久不见。”
老人激动的闭起双眼,脸上流露出温馨的笑容:“是啊,差不多有千年没回来了。”
刘彻也是热泪盈眶,拉着老人的手,一起走上汉武殿的钻石台阶。
台阶很高,两人慢慢走着。
“真的不用亚夫来帮你?”刘彻言语之中有些担忧。
“放心吧,我来了,您就甭操心了,再说龙城之内,还有公孙敖和赵破奴。”老人宽慰着,一起走入了大殿。
大殿之外,一袭飞凤袍的霍去病,面色肃穆的守在殿外,手中是一把绿色长矛,矛尖如蛇弯弯扭扭,恰似一条吐信的竹叶青蛇。
大殿之内,刘彻笑得很开心:“有大将军一句话,朕无忧矣。”
在汉武殿,能被刘彻称为大将军的,只有卫青一人。
但是在汉一城,也有一位大将军,和一位帝王,除此之外,还有一位看上去仙风道骨的老人。
老人脱下脚中的鞋仔细打量着,最终摇了摇头,对凝视着他的大将军和帝王说道:“刘彻动手太快,我们赶不及了,只能寄希望于颜悦。”
卫子夫去龙城的消息,是一天前传过来的,而结义大典就在明天,汉一城想做出好的应对实在是来不及,就连这位刘邦手下聪明绝顶的军师张良也束手无策。
刘邦看向大将军韩信,叮嘱道:“祭坛的能量不要断,前线部队往前三十里,挑衅一下秦军。”
韩信领命而去。
张良穿好鞋子,轻叹一声:“陛下,何苦如此。”
刘邦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丝痞气:“孙孙子让我难受,他也休想好过。。。”
最后,在龙城之外的阴山之上,无数匈奴士兵人头攒动,有位年老单于,手持胡笛,吐着白烟,大声宣布:“明日攻破龙城,所有人脱离阿扎合族,率先攻入龙城者,赐兰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