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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Chapter106,传家宝

    “关键是不懂啊,而且收了之后,两眼一抹黑,你上哪儿卖?”郝天沐提出质疑。
    “不懂咱学呀,不知道地方,咱找啊。鲁迅不是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吗?老爸,超市呢,咱培养几个人,交给他们打理,自己就别跟着受累了,您有时间研究一下古董这玩意吧,我觉得未来的拍卖收藏这行,势头会很好的,反正咱不缺钱,无论真的假的,好的坏的,先收在家里放着,不懂的时候,咱也不卖,慢慢学会了,再玩,就当怡情养性。您说,您是文化人,搞那些超市什么的干什么,放权,让人搞,那些人从小员工上升为领导,不知道嘚瑟成什么样呢,不知多领您的情,坐着赚钱,谁都念叨您的好,这多好啊。这就是领导艺术。”
    见郝天沐动了心,卫稻香不乐意了,道:“我就喜欢每天数钱,而且我看不明白那些老东西,让你爸去弄高雅的,我还是忙着赚钱。”
    郝星道:“行行行,您开心就好,关键一点,别累着自己,有健康才有幸福。”
    郝天沐要把表递给闺女的时候,卫稻香一把抢了过来,道:“男式表,你个女孩子拿着干什么?给你爸戴着。”
    郝星哭笑不得道:“我本来就是给我爸买的,不是怕他嫌弃吗?”
    “你不说清楚,他当然嫌弃,现在这么值钱,他敢嫌弃,他先戴,以后传给郝圣。”
    “妈,您嫡亲的孩子可不是就郝圣一个。”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闺女都是别人家的人。”
    奶奶一脸笑地看着家里的下辈人在那儿拉拉扯扯,虽然不明就里,但依旧非常享受,这就是天伦之乐。
    小蚊子一脸沮丧地望着卫稻香,道:“我帮不了你,她心里只有儿子,要不我替你咬她几口?”
    “再胡说八道,我拍不死你。”郝星用心语冲小宠物吼道:“百善孝为先,父母给了咱生命,他们说什么都是对的,一块表算什么?能跟一条性命比,没这条狗命,别说表了,连空气你都呼吸不了一口。”
    “嘻嘻嘻,很有道理嘢,又把你们人类的思维学了一招。”蚊子耸耸肩讪笑道。
    郝天沐是个好学的人,一张报纸能研究一天,一本《求是》天天拿着手上看,现在手上有了一本破杂志,他还能放过?坐在窗子边借着光,开始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边看,还边拿着手表对比,手表攥在手心,已经冒汗了,价值连城的传家宝啊,意识到分量之后,他感觉到了不学无术的尴尬,无论多忙,记得每天抽时间出来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得多学习,朝闻道夕死可矣。
    脑袋里面没知识,活上千年都是虚;脑袋里面有知识,不惧明天就会死。
    昔日骑车、坐班车很漫长的路,坐上自家车之后,说话之间就到了。车停在二伯家门口,原因很简单,卫稻香当初一个人在家种田的时候,作为大队长的郝爱国不仅没有帮助过自己,反而上演大义灭亲,欺负过自己。而郝爱民家的媳妇郭丹凤反而看在妯娌的份上有时候搭把手。
    再说了,这三兄弟其实也不是嫡亲的,郝天沐嫡亲的只有一个大自己十二岁嫁到湖边渔村的姐姐,郝天荷。这两个说是兄弟,其实隔着一层,不过因为父亲是兄弟。
    车一停下来,后面梁家村的孩子就跑过来看稀奇。
    郝爱民和郭丹凤见老泰山回了,连忙跑过来扶,郝星将礼物拿下来,虽然亲疏有别,但礼物的分量是一模一样,毕竟从亲戚的角度来说,都是一样的兄弟。
    正好郝传仙和王闪闪过来,郝星把属于大伯家的那份,让他们提回去。
    卫稻香今天穿金戴银的,除了被姐姐恭维了两句,别人的目光都在自己孩子身上,压根没人欣赏,令她颇为失落。回到原来的村子目的就是炫耀,要是每个捧场的人,就更觉得憋屈了,还是那郭丹凤是个天生会来事的,拉着她的手道:
    “啧啧啧,看看,看看,城里人就是和农村人不一样,这衣服穿在身上就是好看,把我们比到狗西国去了。天沐几有本事哦,给你买这多戒指,我们这辈子要是能戴上一个就满足了,你倒好八个手指都戴上了,真是福气人啊。我们几辈子加起来都没有你这样有福气。”
    卫稻香伸出手假装整理一下衣领,道:“买了十个戒指,那两个嫌累赘,取下来放家里了。”
    郭丹凤的两个闺女一旁一瘦站在两边,显然被婶娘的一身行头给吸引了,口水都差点流出来。别说穿金戴银了,就是连件不打补丁的衣服都没穿过,也难怪羡慕得流口水。红色的皮鞋,真是少见,穿在婶娘身上太好看了,她们在琢磨猴年马月才能弄一双开开荤,过过瘾。
    卫稻香一点都不喜欢这两个丫头,瘦的凶恶,胖的阴毒,没一个好东西。但很欣赏她们两人贪婪呆滞的目光,是的,刺激死你们。
    郝星对这两个女孩不仅没有好感,而且非常厌恶,因为她吃过这两个堂姐妹的亏。
    这个大的郝传云长相继承了郭丹凤的矮小瘦弱,但性格继承了郝爱民的凶狠粗暴,脾气来了像失控的疯狗,逮谁咬谁。郝星十岁之前尝过她一耳刮子,那一巴掌打得她差点左耳失聪。
    原因很简单,郝星那时候幼稚,以为和她家是亲戚,所以对村里的另一个不是亲戚的说,她摘了郝传云家的果子,可以嘚瑟一番,其实是没有的事,村里那个多事的孩子就去郝传云那儿告了状。郝星在家里玩,拿郝传云像疯狗一样跑过来,一巴掌从耳朵上打到脸上,估计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当时郝星的耳朵被打得嗡嗡嗡,以为要聋了。
    到今天为止,郝星都感觉左耳的听力要差一些,这件事记下来有十几年了。在郝星心中这个郝传云就是个还没进化的野人,愚蠢短视暴躁。
    郝传荣比郝星小一岁多,但诬陷了郝星两次,还都是因为西瓜,小时候村里种西瓜,郝传荣偷了个西瓜,郝星批评她,让她放下,她没有放下而是抱回了家,到了晚上,郝星出来玩的时候,听到队长夫人说她偷了西瓜,是郝传荣说的。搬出去的时候郝星才十岁,那事发生在搬出去之前很久,那会儿郝传荣非常非常小,天生具有偷窃撒谎诬陷的恶行。
    还有一次郝星和郝传荣一起到野外玩,走着走着郝传荣落到后面去了,转身的时候,郝星发现后者偷了个没长熟的瓜,转身就一个人跑了。后来请来的种瓜技术员指着郝星在卫稻香面前告状,说她糟蹋瓜,还没长熟就摘了。
    当时小,郝星没长为自己证明清白的脑子,但现在回忆起来,郝传荣偷回去的瓜家里人肯定看见了,说不定是家长教她撒谎诬陷的。这样想来这一家人都肮脏龌龊,道德败坏。什么样的家庭养什么养的孩子,有这样的孩子,证明这家庭本身就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
    有问题的家庭,哪怕沾亲带故,也最好敬而远之。惹不起,咱难道躲不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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