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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皇孙(二)

    那拉氏心知吴德雅因弘昼不喜欢自己,但面上丝毫不露,见面便赐下嵌玉鼻烟壶分格匣子。吴德雅知道这是给弘昼放鼻烟壶用的,接过谢恩。她对皇后的心病越来越深,倒不是因为弘昼心念皇后,而是从走私案来看,那拉氏完全是在利用弘昼,利用弘昼对她的心,虽说是弘昼的一厢情愿,但人非草木,她那拉氏怎能全盘利用却一点儿都不为弘昼考虑下?自己也侍奉过她好久,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吧,还曾为她忧心呢。所以二人除了礼貌问候再寒暄几句,便双双沉默。好在同坐的还有永珹的妻妾,不至于过于冷场。
    皇帝围猎,例行都要搭建蒙古包。皇后的这顶蒙古包十分精致,帘罩为黄地印红花哆罗呢,顶部以红地黑印花哆罗呢随形沿边,并留有中门与两扇侧门,中门还设有绢地彩绘的隔扇与横眉。横眉饰花鸟图、两侧书写皇帝的御制诗。隔扇上方饰上水图,下方裙板、绦环等处分别饰云龙、海水、江崖纹。帘罩上方背面等距设铜挂钩,以供在包内衔挂,起隔断的作用。帘罩以厚实的白绒作里,利于包内保温,西洋织造哆罗呢面轻而薄,既利于装饰,也便于拆卸与安装。隔板的绘画为宫廷画师陈枚所画、于敏中书,很是高雅。帘罩的整体布局,一如皇家居室式样,现在三个门帘都高高卷起。
    但吴德雅却在心里暗自嘲笑,看起来威严端庄的中宫皇后,徒有虚名和荣华,只有面子没有里子,她这些年还能正位中宫,完全是依靠弘昼。
    十一阿哥和十二阿哥在蒙古包外面张小弓射靶,袁春望带着侍卫和太监一旁伺候,珍儿经常为十二阿哥拍手喝彩,那拉氏就经常赞永瑆,其他人说两人都好。永璂已八岁,入上书房读书,珍儿十分疼爱他。那拉氏却嫌儿子不出众,读书骑射都比不过同岁的十一阿哥,知道珍儿是因为没有自己的孩子,袁春望也是一般想法,每每珍儿和他说起十二阿哥,他都只草草敷衍几句。
    此时天气已凉,皇家猎场的小山上出没着各种觅食存贮过冬的小兽,落叶纷纷,唯枫叶静美,古松参天,伴着湍流小溪,宜人舒爽。皇帝例行和众妃嫔一起奔跑一阵,最后只带容妃和两条猎犬深入密林,你追我赶,一路洒下欢笑。皇帝说容妃现在马骑得真是不错了,容妃便笑:这都是小尔的功劳,他是皇上找的好师傅。
    这两日里皇帝射雁打鸭,枪击兔鹿獐狍,十分尽兴。皇帝又教容妃给他递箭。每每见时机已到,叫她递箭时,因在快速行进中,又要纵马又要递箭,容妃紧张得手忙脚乱,练习了两日,熟练了很多。福康安在后面的侍卫队伍里不停地为皇帝和容妃助威喝彩。皇帝还教福康安首次用火|枪,容妃在一旁看着两父子,心里十分舒畅。
    容妃还特别喜欢皇帝狩猎出行时带的紫檀木活腿桌。
    收起来是一个长方形的箱子,四周的八个角是铜鎏金云纹錾花薄片的包钉。箱盖前面有铜镀金的暗锁。为便于开关,其背面还装有两个活动的金属合页。箱内为两个同样大小的屉盒,每个屉盒中又分两层形式不同、大小各异的格子,可置六十多件文具和日常用品。
    如果把箱子打开,箱盖、箱底就可拼成桌面,再将四条饰有回纹的方桌腿从四边箱槽内抽出来,用铜鎏金暗扣固定住,箱子就变成了一张折叠式的小炕桌。晚上还可安装一盏小蜡台,并在桌子的左上方设一长方形半圆挡风壁。这一箱桌,设计精巧,方便实用,特别体现能工巧匠的聪明智慧。
    皇帝出门都会带着它,南巡,东巡,去南苑,密云等,因为屉盒里的东西都是他的日常趁手用物。
    第三日,皇帝一身利落的褐色袍服,骑着白色棕斑的“尔云驶”,头戴红缨黑沿帽子,腰间别着红金花交织撒袋和痕都斯坦青玉羊首把蓝金鞘匕首。容妃梳着两条麻花辫子,亦戴红缨黑沿帽子,黄色的上下袍服上都印着巴旦木花纹,外套同色背心,上面也是巴旦木花纹,满是回族风情,腰上也斜挎痕都斯坦青玉卷草纹把龙须红鞘长刀,骑在马上给他递箭。胯|下骏马“如意聪”,作灰白色,身上有鹅卵石大小的斑点,小腿、马蹄和马鬃呈炭墨色,配以华丽的马鞍和回纹毯垫。
    二人并辔齐驱,只射了一只惊慌失措的大角麋鹿。皇帝便教她吹鹿哨,鹿哨是模仿鹿的声音,引鹿群前来再射猎。
    傅恒带着璎珞,这日值守行护驾之责,和他俩同一方向,但跑跑,便落在了多罗和侍卫的后面。璎珞用的是多罗送她的苏尼特右旗马鞍,前两日也张小弓射中了一只兔子,只是今天一路之上并没有见到猎物。
    二人跑了一阵,便放马缓行。璎珞又好好打量傅恒所骑的“霹雳骧”,这是皇帝的御马,自己骑的黄色“自在驈”,也是上驷院里的宝马。“霹雳骧”通体雪白,只四只小腿上有灰褐色斑点,配以红鞍红缨,神气之极。傅恒戴着黑色熏貂圆帽,内穿赭金色绣花马蹄袖长褂,外套黑金色罩面灰鼠皮行褂,脚蹬黑金花皂靴,腰里系着灰绿色的绣花软皮撒袋,他从头到脚的这一身,从选线设计图样,上织机开始,都是她亲手做的!而撒袋上的绣花是手绣顾绣。
    二十二年南巡回来后,璎珞便写信要皇帝将宫中的《韩希孟宋元名迹册》赐予她,她早年为傅恒绣的香囊就是里面的第七幅《扁豆蜻蜓图》。韩希孟是顾氏媳,她创立的顾绣。顾绣和满绣苏绣等有显著的差别,它不是一个地区刺绣,是模仿绘画的笔法用针刺绣,所费的丝线、底料均为精选上品,绣品气韵生动,在手绣里独树一帜。所以她当年才会绣香囊给傅恒。
    这些年除了药房的事,她继续在专精织绣,西行中还学习了羌绣和回疆最具代表的哈密绣。在金川时,格来送了她一套自己绣好的羌族服饰,包括长衫,背心,围腰和包头帕,又按她的身材改小了一点儿,并附送一套银项圈和银耳坠,配穿这套衣服。
    银项圈是金锁坠流苏模样,耳坠也类似,坠着长长的流苏。她还喜欢那粗孔雀绿起斜方黑格子的土布,腰以下全是拼接的繁复羌绣,腰带是红底的花与果羌绣,外面还缝着一圈银色的倒装小蝴蝶,每个小蝴蝶上垂下三个铜制的小铃铛,穿在身上清脆地作响,教她想起《白翎雀舞》里欢快的金铃声。
    当时她啧啧夸赞,但格来只说自己及不上姐姐,姐姐做东西那才叫又快又好!郎卡现在好多衣服还是姐姐那时候做的,箱子里还有新的没穿过的。郎卡只穿她们姐妹做的衣服,在家里穿的布鞋和个人所用绣品针线也只要她们俩做的。璎珞于是又想起第一次见郎卡时他那身华美的白缎衣,格来说,那也是姐姐做的,郎卡只在最正式的场合才穿,所以看起来还是很新。
    格来又说她什么都比不上阿姐,不会唱歌,跳舞和羌笛也不擅长,只能在刺绣上下功夫,但也不及阿姐,除了养了这么多孩子,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她也觉得自己亏欠了阿姐。璎珞于是笑道:你生得这么漂亮,怎会白生了?
    格来摇摇头道:爱莎也非常漂亮,阿姐也好看,只是没有我漂亮。郎卡从来没有送过东西给我和阿姐,也没有送过东西给爱莎,他给的就是他的心。萨萨的名字是我取的,一个萨是我们羌族萨朗女神的萨,是为了纪念阿姐,一个萨是拉萨的萨。璎珞才知道萨萨的名字不仅是因为爱莎。
    格来又道:当时阿姐握住我的手说,她觉得庆幸当年让郎卡娶了我,否则要将郎卡交给另一个女人,她绝对不放心,因为她了解我,我是她教的,她走了还有我。要我答应她,不要让郎卡再娶别的女人。那时候我不怎么明白她说的话,后来,我才真的明白,阿姐不仅是担心别的女人有别的心思担心我,她对郎卡真是……我始终是赶不上阿姐对他的。说着骄傲甜蜜地一笑。
    璎珞当时觉得鼻子里十分酸楚,热泪滚落,心里想起“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两句诗来。格来还说:郎卡就应该喜欢阿姐,他和我的幸福其实都是阿姐给的,我今天的一切也都是阿姐给的。格来还给她看过那两双已略褪色的云云鞋,一红一黑,双姝合璧。璎珞自己就是绣娘又和傅恒有着艰难的过往,特别能体会那一针一缠绵,一线一相思的心血凝结。千言万语何须道?你不负我我亦不负你罢了。
    金川的三人夫妇总让她觉得触到心里最柔软的角落,因为淳朴,更显情深,所以格送才“情深不寿”吧,和先皇后娘娘一样,自己就觉得她身子弱不该生子,但她知道皇帝想要嫡子,生了七阿哥之后,更加羸弱,哪知七阿哥又……自己的刺绣起步原来也是璎宁姐姐教的,没有姐姐,她不会遇见富察姐弟,没有先皇后姐姐的教导成就,她也不会有今天。真正结识郎卡夫妇后,羌族挑绣成了她的新宠,不仅是因为绣,还因为勒乌围那一场情|事。
    璎珞还从回疆带回几个哈密枕头,傅恒在乌什的那一段时间,她和瑞冬请了师傅上将军府教授刺绣,向萱学得很快,比明玉当年强多了,看来原来只是没有好的师傅。和中原用的枕头类似,哈密枕头呈四棱长方型,以各色绸缎、平缄作底,黑色布料沿边,中绣花卉图案,色彩鲜明饱满,体现生机勃勃的绿洲景色。她留了两个,其余送了海氏婆媳和蓉蓉。想着自己有空绣一幅哈密绣送沉壁,她乃刺绣高手,各种绣法都是触类旁通,只是她现在没那么多时间做手绣,常用织机。
    然后她又看着傅恒腰上那把鞘刀。刀鞘木质,外蒙绿鲨鱼皮,紫呢刀套。这把刀大有来历,乃“遏必隆刀”,即遏必隆当年所佩的腰刀。乾隆十二年的金川之战中,遏必隆之孙,时任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之首的讷亲以经略大臣的身份率兵出征,兵败,皇帝怒夺其职,派大学士傅恒取而代之,并赐遏必隆刀。乾隆十四年,以讷亲隐匿兵败事,着侍卫鄂实奉旨以遏必隆刀,会同傅恒在军前将其正法。此后,每次傅恒随皇帝出猎时,皇帝都赐他挂着。
    傅恒见璎珞一直看自己,便笑道:怎么了?璎珞再看看他拇指上戴着的白玉扳指,通体光素,只倚赖白玉的光泽圆润,自然飘逸,得意地道:傅恒大人太帅了!傅恒笑道:那也是夫人的功劳!正说话间,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闷吼和猎犬的狂吠。傅恒吃了一惊,立即兴奋地说道:这是猛虎!我们快跟上!说着纵马便行,璎珞也立刻催马扬鞭跟上。
    傅恒纵马穿过兵勇和侍卫的队伍,奔驰到皇帝身边,果然见前边小坡下山坳口立着一只吊睛白额大虫,皇帝已勒定了马,全神贯注地盯着大虎,随行的两只猎犬茹黄豹和霜花鹞也直立在马旁,眼神锐利,竖起双耳,盯着那猛虎。皇帝身后是勒马停驻的多罗。容妃和福康安并辔在多罗身后,皇帝侧面不远处。璎珞催马上来,对容妃悄声说道:今日可真有意思!怪不得这林中没什么猎物,全是给它吓跑了!容妃眼神晶亮,兴奋地盯着那虎,笑道:皇上说这是好兆头!福康安骑在小马上,握紧了缰绳。
    二人正悄声低语,突听那猛虎仰天大啸一声,似半天里起个霹雳,直震的边上树叶狂抖,所有的马都受了惊,抬起前蹄嘶吼,众人纷纷勒马。两只猎犬狂吠起来。多罗叫道:茹黄豹,霜花鹞,噤声!两只猎犬安静下来,还是盯着那猛虎,蓄势待发。后面有侍卫上来牵住了两条狗。傅恒静静地引弓搭箭。皇帝转头后望,多罗便将一支长戟递给了他。
    容妃见皇帝要近身刺虎,顿时面色苍白。璎珞满脸兴奋,紧张地注视着皇帝三人。福康安看看皇帝,又看看傅恒,心中怦怦直跳,手掌里都是汗。后面虎枪营兵勇也已下马,远远四散围了一个大圈,高高低低,将众人和猛虎围在中间,排枪伺候。皇帝道:没有朕的命令,不许放枪!只别让它跑了!说着便跨下了马。傅恒和多罗都下了马,傅恒又缓缓张弓,多罗也手持一柄长戟,和皇帝一起端着。
    皇帝射虎有三种箭。
    其一是射虎骲(bao4)箭,是随从官兵的必备武器。多用杨木做箭杆,长约二尺九寸,骲是用来替代箭镞的木球,多为球形或柱形,由坚硬的桦木制成,长一寸七分,外部有棱,环穿四孔;箭羽为髹漆花雕翎。骲箭在飞行的过程中会发出呼哨一样的响声,又因箭头是圆柱形,不会伤及老虎的珍贵皮毛,只能让其吃痛后暴露身形,从而让猎手确定目标,进行下一步的捕杀。
    其二是射虎鈚(pi1)箭。鈚箭是专门用来狩猎大型动物的,射虎的箭就被称作射虎鈚箭。鈚箭的箭头为九分宽的五边形,长一尺五寸,号称“锈涩不磨”,意为即使箭头生锈了也不用磨,可见其锋利。箭秆多为杨木制成,长二尺九寸,杆首包黑桃皮。鈚箭箭头宽大锋利,故此射程较远,老虎一旦被击中,就会造成大面积的创口导致流血不止。即使在射中后老虎负伤逃跑,也会因为流血过多逐渐失去体力,循着血迹就能轻松将其捕获。
    其三是射虎弩|箭。其威力可就大得多了。射虎弩|箭是配备射虎弩使用的箭。箭头前端锋利,后部有倒刺,长约三寸;箭杆也为杨木制成,长二尺九寸,杆首包黑桃皮,只是箭羽为左右相对的双雕翎。弩的发射机制与弓不同,就威力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加强版的弓,射出来的弩|箭自然穿透力更强,老虎一旦被这种射虎弩|箭击中,箭头就会深深的埋进肉中,想拔都拔不出来,若是击中要害,则轻松一箭毙命。
    傅恒从撒袋里抽出的,正是这威力极强的射虎弩|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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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小说中提及的各人座下宝马,参考的是郎世宁的《十骏图》。【射虎箭】亦是当时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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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妃递箭】和皇帝二人的打扮装束参考历史上的乾隆《威狐获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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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箱桌】是历史上乾隆皇帝的旅行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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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恒与遏必隆刀】傅恒被赐遏必隆刀的历史如文中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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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上一章旁白【赵翼】(1727年—1814年),字云崧(一作耘崧),号瓯北,别号三半老人。常州府阳湖县(今江苏省常州市)人,清中期史学家、诗人、文学家。赵翼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中举。乾隆十九年(1754年),考授内阁中书、军机处行走。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中探花,赐进士及第,授翰林编修。历任广西镇安知府、广东广州知府等职,官至贵州贵西兵备道。后辞官,主讲于安定书院。嘉庆十五年(1810年),赴鹿鸣宴,赏三品顶戴。嘉庆十九年(1814年),逝世,享年八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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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翼家境贫寒,父亲乃私塾老师。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赵翼在京察中被列为一等,记名以备用为道员知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三月,赵翼出任会试同考官,得士董潮、祝德麟、祥庆、龚骖文、李铎、费淳等十一人。四月,参加散馆考试,赵翼考列一等第二名,独得乾隆帝宣见垂询,诗稿得呈御览。乾隆三十年(1765年)春,吏部会考在京的各省主考官,赵翼仍为一等。同年秋,出任顺天武举主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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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十一月,乾隆在养心殿召见赵翼,在肯定他工作能力的同时,擢升其为广西镇安府知府。此事大大出乎赵翼之意料。他想以“不熟悉官务”为由委婉推辞,甚至请求恩师傅恒代为上奏。乾隆帝接见赵翼时,对他的的答复却是:“读书人原有不能办事者,你在军机处的时间久,比较能够办事。广西是政务简练、民风淳朴的地方,你刚到任时便要留心练习,将来自然可成好官。” 赵翼才高八斗,受汪由敦的青睐和称赞,小说中已提及。又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循吏,颇有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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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翼长于史学,考据精赅,但有生之年,史学著作因与时风不同而未受重视,死后多年,却暴得大名,梁启超以为赵翼“用归纳法比较研究,以观盛衰治乱之原”。他所著的《二十二史札记》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钱大昕撰《廿二史考异》被合称“清代三大史学名著”。论诗主“独创”,反摹拟。与袁枚、张问陶并称清代性灵派三大家。存诗近五千首,著述172卷。他的《檐曝杂记》属于自传性质,里面涉及他在军机的见闻及与傅恒的交往。小说中说的貂帽一事便脱胎此书。在汉军机章京中,他最为傅恒所厚待,对傅恒也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说“文忠不谈诗文,而极爱才”,又说傅恒汉文虽不如满文,但才分之高,他也不得不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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