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捉虫)

    吃完饭,卓谦简单洗了个澡。
    躺在床上,他摸了摸额头,已经不那么烫了。
    之前事情太多,他没感觉到难受,这会儿静下心来,头疼的感觉又一阵阵地涌了上来,像小锤子一样敲打着他的脑袋。
    他翻来覆去,直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等他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下午一点多钟,睁开眼看见陌生的天花板,他呆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穿书了。
    虽然他对以前那个家没有太多的眷恋,但那个家至少能为他提供锦衣玉食的生活,哪像现在,生了病都没钱去医院。
    卓谦把手搭在额头上,深深叹了口气。
    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他如今可算是体会到这种感受了。
    他翻身下床,从行李箱里翻出之前收拾好的衣服。
    原主的衣服大部分都在学校里,也不知原主的品位从哪儿学来的,用两个字总结——浮夸。
    买的都是带着大logo的名牌货,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些衣服的价格,并且衣服的样式和颜色都很不日常,穿上去像是随时要去演唱会上唱跳一首。
    卓谦可谓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一堆浮夸的衣服中选了两套相对简洁的,一套白色套头卫衣搭配黑色休闲短裤,一套米白色衬衫搭配浅色宽松牛仔裤。
    卓谦把两套衣服放在床上,托着下巴纠结。
    王子说:“第一套好看!”
    卓谦也更喜欢第一套,房间里没有镜子,他往身上套完了事,走出房间时,他调侃王子:“原来你品味很正常,我还以为你也喜欢大logo。”
    “怎么可能?!我才不喜欢那种俗不可耐的款式!”王子忿忿不平,“还不都怪上个宿主不听劝,把我的话当做耳旁风,他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背后笑话他的打扮!”
    卓谦挑眉:“上个宿主?”
    王子猛然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又开启装傻模式。
    这次卓谦也不追问,看来他得猜测没错,他不是第一个到这个世界的人。
    但他很好奇——
    昨天王子说上个宿主犯了错,害它被连坐受罚,究竟是什么错误要让他连夜过来接替任务?以及,上个宿主到底只是在这个世界生活过一段时间还是说他就是原主?
    可惜目前王子的嘴巴闭得很紧,对相关事情只字不提。
    好在来日方长,他还能慢慢从王子嘴里套话。
    卓谦来到饭厅时,那一家三口已经吃完午饭了,周文雅正在收拾碗筷,抬头看见卓谦,周文雅脸上有一闪即逝的尴尬,她无措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谦谦,你起来了啊,我还以为你要睡到晚上的饭点呢,就没有喊你吃午饭……”
    周文雅越说越心虚,眼神闪躲。
    卓谦心里清楚周文雅就是故意不喊他,这也有原主的原因,原主作息紊乱还脾气暴躁,经常熬了个通宵后一觉睡到傍晚,被周文雅喊醒时会大发脾气。
    久而久之,周文雅就不怎么管他了。
    “没事。”卓谦摇了摇头,又问,“婶婶,家里还有菜吗?”
    “有是有,但我等会儿要上工,来不及做了。”周文雅除了卖早点外,还在给一户人家做清洁阿姨,每周末都要去,她想了想才忐忑地问,“不然我给你煮碗面吧?”
    话音刚落,脑海里响起王子骂骂咧咧的声音:“这个坏女人存心的吧?自个儿大鱼大肉的吃得一点不留,转头用一碗面条就把你打发了?气死我了!”
    卓谦没搭理王子,笑着点头:“那就麻烦婶婶了。”
    周文雅赶紧收拾好碗筷去了厨房,卓谦转而进了卫生间,洗漱完,打开卫生间的门,一个人双手环胸地堵住了他的去路。
    卓谦垂眸看了眼脸上带着愠怒的卓菲:“又怎么了?”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妈当成佣人使唤?”卓菲恨恨道,“我妈要做那么多事,还要给你煮面,你不心疼他我还心疼!”
    卓谦认真地提出建议:“不然你去帮她煮面?”
    “……”卓菲看着卓谦一本正经的表情,只感觉太阳穴突突直跳,可她还有把柄握在卓谦手上,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发脾气,她深吸口气,“我的意思是你没起来吃饭又不是我妈的过错,你凭什么让我妈给你煮面?你不会自己下厨吗?”
    卓谦听完笑了:“要是你不送那两千块钱的项链,我还能把你的话听进去,现在的你有什么资格说我?”
    卓菲被一脚踩中痛点,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最后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
    “两千块钱够你妈卖半个月的早点了,和你的行为比起来,我只是让你妈煮了碗面而已。”
    “两千块钱”这四个字犹如一根针扎进卓菲心头,卓谦说起一次便会痛一次,与此同时,她也是第一次发现卓谦竟然说话如此尖刻,难听得她恨不得当场摘掉耳朵。
    卓菲自知说不过卓谦,转头便要溜。
    “站住。”
    卓谦的声音传来,卓菲不情不愿地停下脚步。
    “我没钱了,先在你这里透支一点。”卓谦算了下,“你先给我一千块钱吧。”
    卓菲惶恐转身:“我没那么多钱!”
    卓谦眯了眯眼,干净的娃娃脸上露出一抹略显恶意的笑容:“我知道你有个小金库,就藏在你的床底下。”
    卓菲:“……”
    这家伙怎么什么都知道?!
    -
    穿书快一天了,卓谦终于尝到一点甜头,此时此刻他只后悔穿书前没翻出那篇耽美文翻来覆去地看上几遍,不然也不会几乎忘光后面的剧情。
    “她不仅床底下有小金库,厨房里也藏着一个小盒子呢。”王子突然开口,语气酸溜溜的,“这女的有钱得很。”
    卓谦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王子颇为洋洋得意:“只要是小说里写了的内容,我都知道,你有什么不知道的问我就好啦。”
    原来王子还是个百事通,卓谦终于对它刮目相看,他一直把王子当成只会犯花痴的鸡肋系统。
    下午两点,卓谦吃完面条就出门了。
    外头阳光灿烂,空气中还弥漫着九月份的热气,重新打量了一遍周围的环境,卓谦发现这里比昨晚看到的还要破旧,在阳光下甚至能看到飘舞的尘土颗粒,满地来不及清扫的垃圾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
    卓谦路过巷子时,抬头正好看见几户人家把红的粉的内衣内裤晾在外面的杆子上——正好晾在他的头顶。
    卓谦:“……”
    他不由得加快脚步,走出巷子,差点被一阵风卷来的尘土扑个满脸,幸好他及时往旁边躲开了。
    外面有很多荒土,也零零散散地立着楼房,楼上住人,楼下的门市出租。
    卓谦在一家装修简陋的理发店门口张望了很久,直到店里浓妆艳抹的胖阿姨透过玻璃门注意到他,胖阿姨热情地朝他招手:“哎呀好帅的小哥,你要理头吗?进来进来。”
    卓谦不好拒绝,刚要走进去,旁边忽然窜出来一个顶着西瓜头的非主流男生,他抢先推开玻璃门,走进去就破口大骂:“老板娘,你这怎么回事啊?我回去才看到你给我后脑勺剪缺了一块!”
    “哎呀怎么会呢!”
    “你自己看!”西瓜头伸手一抓后面的头发,果然看见一大块剪缺的地方。
    卓谦吓得赶紧跑了。
    他对这里很绝望,跑到稍微远点的地方,没找着理发店,倒是找着一家诊所,诊所的阿姨给他看了病,随后开了几服药,并叮嘱他按时吃药。
    付完钱,他提着装药的小袋子往外走。
    经过大门时,冷不丁有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臂,紧接着耳边响起一道不确定的声音:“你是……卓谦?”
    卓谦瞥了眼抓着自己手臂的手,下意识皱眉,他自认性格还算随和,禁忌也不多,但不喜欢和别人有肢体接触就是其中之一。
    抬眼看去,那是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生,个头比他稍微矮一些,但长相清秀,戴着无框眼镜,剪碎的黑发乖乖贴在脑袋上。
    男生身上的书卷气息很浓,另一只手还抱着几本练习册。
    “是我。”卓谦应着,一边抽回手臂一边不动声色地把男生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
    “他是杜学嘉,你的邻居,也是卓睿的同学。”王子提醒,末了嘻嘻一笑,“别看了,他不是你的菜。”
    卓谦:“……你给我闭嘴。”
    他对杜学嘉这个人完全没有印象,不过既然是邻居,便笑着打声招呼:“好巧,你也来买药吗?”
    “啊不是……”杜学嘉被卓谦的笑容晃得有些出神,白皙的人家居然泛起些许浮红,他收回手,腼腆地摸了摸脸,“我刚才路过,看你的侧脸有点眼熟,就过来看看。”
    卓谦扑哧一声:“你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确定吗?”
    杜学嘉还以为卓谦在责怪他,着急地摆了摆手:“不、不是这样的,就是你今天没化妆,我一时没认出来。”
    “你的意思是我妆前妆后差别大?”
    杜学嘉想点头,又想摇头,憋了半天把脸憋得通红:“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其实卓谦妆前妆后确实差别大,主要是以前卓谦的妆太浓了,脂粉盖住了他漂亮干净的五官,看惯了浓妆艳抹的卓谦,突然有天他素着脸出现,杜学嘉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但不得不承认,卓谦不化妆时特别好看,尤其是那双不带眼线和眼影的小狗眼,细碎的阳光映入他眼眸,看着就可爱极了。
    杜学嘉心里憋了一堆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卓谦看杜学嘉憋得难受,也就不逗对方了,寒暄几句后说自己还有事,便提着药往公交站的方向走。
    走出一段路,王子流里流气地吹了声口哨:“这孩子藏不住心思,就差把‘我喜欢你’四个大字写在脸上了。”
    卓谦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杜学嘉还站在原地,怔怔望着他所在的方向,和他对上目光后,杜学嘉慌乱地扭过头。
    卓谦收回视线,叹息道:“可惜了。”
    王子问:“可惜什么?”
    “不是我的菜。”
    “不是我说,阳光清瘦的少年郎不香吗?你非要喜欢肌肉猛男,你的菜只能在健身房找。”
    卓谦忍无可忍:“你给我闭嘴!”
    顿了顿,又说,“不准再读取我的记忆了!”
    原主的手机是原主母亲的朋友送的生日礼物,那个朋友叫桑柔,曾经受过原主母亲的帮助,近几年才找到原主报恩,并且每个月按时给原主转三千块钱生活费——当然,这些钱都被原主挥霍得一干二净。
    手机刚买不到一年,虽然还在保修期内,但浸水属于人为损坏,卓谦考虑到这个手机不便宜,于是从抽屉里翻出三包凭证,打算去售后维修碰碰运气。
    售后维修的地点在市区,公交转地铁坐了快一个小时。
    卓谦走进高耸入云的大厦,在十八楼找到打通了四个办公室且装修简洁高级的售后维修,周末的人比平时多,前台一字坐开的工作人员足有七八个。
    卓谦在门口取了号,准备去休息区等待,还没走近就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大声嚷嚷。
    “操,那个老东西还给我妈打电话,昨晚我都快被我妈打死了,你看见我脸上的乌青没有?我妈用花瓶砸的,嘶……碰一下都疼。”
    “我去,你妈下手也太重了吧,你这脸都肿起来了。”另一个人说。
    “脸肿算什么?要不是我拼命拦着,恐怕我的新手机又要葬身我妈的拖鞋下。”
    “我估计就是卓谦告的状。”那人说,“你想怎么会有那么巧合的事?卓谦前脚刚走,周主任后脚就来抓我们了。”
    “我也觉得是他,妈的,那个兔崽子非弄死他不可……”
    郑善把话说完,似有所感地抬起头,就看见他非弄死不可的“兔崽子”面无表情地站在距离他只有几步之遥的位置。
    郑善:“……”
    卓谦对他笑了笑,笑得很好看,却带着一丝邪气。
    郑善当场暴走,噌了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指着卓谦骂道:“好啊,真是说什么来什么,昨天是不是你告的状?”
    郑善暴怒的声音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纷纷扭头看过来。
    只有卓谦淡定地站在原地,一脸茫然:“告什么状?”
    “别他妈跟我装!”郑善看到卓谦这表情就来气,没想到他一个大老爷们居然在一个男的身上品出了绿茶的味道,“昨天你刚走那个老东西就来抓我们了,不是你告的状还是谁告的状?”
    “口说无凭。”卓谦问,“你有证据吗?”
    郑善:“……”他要有证据早就动手打人了,也不会在这里唧唧歪歪。
    卓谦又问:“你有我告状的监控录像吗?”
    “……”
    “人证呢?”
    “……”
    “或者你分析一下我告状的动机吧。”
    如果郑善有心脏病,他现在已经被气得倒在地上抽搐了,怎么他以前从未发现卓谦说话这么气人,还每一句话都把他压得死死的。
    这种感觉他昨天在卓谦的寝室门口已经体验过一次了,现在体验了第二次,仿佛有一桶油从天而降地泼在他内心的火苗上。
    轰地一下。
    火苗窜成足以燎原的大火。
    “动机就是你犯贱,既然你要撕破脸,那我也就不客气了。”郑善牙齿咬得咯咯吱响,他迈着大步走卓谦。
    卓谦早已做好逃跑准备,哪知道怒火中烧的郑善居然比以前更加行为敏捷,眨眼间便已冲到他面前,他见卓谦要溜,抬手狠狠推了卓谦一把。
    卓谦猝不及防,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被推得直挺挺地往后倒。
    然后——
    他撞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被他猛地一撞,竟然只是身体微微晃了一下,很快又站稳脚步。
    “对不起对不起!”卓谦赶紧抬头道歉,被他用后背撞上的人也在低头看他,那人逆着光,却能看出精致的脸部轮廓,卓谦一个劲儿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话没说完,他看清楚了那人的长相。
    这不是……
    沈加澜吗!
    卓谦愣了愣,张口吐出最后一个字:“的。”
    沈加澜没说话,目光已经冷得足以把卓谦冻成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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