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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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桃糕-民国弃妇逆袭
    作者:樱桃糕
    文案
    一个民国弃妇逆袭的励志人生。
    一个乡下太太成为女漫画家的优雅变身。
    吃前必读
    女主cp只出现在结局章 前面出现的都不是,作者很喜欢这个结局,但不少小天使觉得惆怅,提前排个雷。
    历史背景问题——半架空,求不把真实人物对号入座。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励志人生
    主角:方晴 ┃ 配角:郑衍、小安、韩益、冯璋……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一个民国弃妇逆袭的励志人生
    立意:自强不息,励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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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冯家来提亲
    方晴出生的那年大涝,连月淫雨,田间玉米棒子成了水稻,端的是愁煞农人。
    方晴便是在人们对老天爷唉声叹气的抱怨和不带希望的祈祷中呱呱坠地的。巧的是,她出生没出一个时辰,天便晴了。
    从糊着窗纸的窗户感受到久违阳光的方晴娘似乎也从生产脱力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灵光乍现,给方晴起名“晴”字,方晴爹之前从四书五经诗词歌赋上择的七八个或古奥或优美的名字便没了用处。
    对此,方晴爹很给妻子面子:“便是晴字吧,应景,但愿也是吉谶。”
    当然这话儿已经过去十几年了,现在的方晴已是及笄之年的大姑娘。
    这十五年,天下称不上太平,皇帝退位、袁氏上台又下台、大大小小的军阀们你打我我打他、洋人们东啃一口西啃一口片刻不肯消停,老天爷也不顺心地连着涝了两年,等人们把水沟挖得差不多把水排走了,又开始大旱了。但方晴小姑娘生活倒也称得上平顺。
    方家住在直隶省沧县的一个小镇上。小镇沿运河而建,人数不多,却是个古镇,号曰兴龙镇。传说乾隆爷下江南时驾幸于此,对“兴龙”之名很是忌讳,给改名叫“末路镇”。
    对此百姓心里很是不满,在口头上只把“末路镇”叫作“路镇”,后来以讹传讹,就变成了“陆镇”,不知底细的还以为这里是陆姓家族聚居之地呢。
    后来乾隆爷的子孙果真末路了,有人提议重把镇名改回来,却是改成“兴隆镇”,但对此应者了了,左右是个名字,陆镇已经叫顺口了呢。
    方家在陆镇的最东头,一个小小的两进四合院还是当年方晴爷爷初来此地买下的。方家并不是本地坐地户,而是从京城迁过来的。
    方晴爷爷名宗昌,前清时候是太常寺一个于姓少卿的幕僚。这于少卿在六君子案中受到株连被贬到沧县做个知县,方宗昌为报知遇之恩,竟然携妻带子举家跟随来沧县任上。
    没想到于知县至此不上两年便病故了。伤心之余,方宗昌也熄了上进之心,只愿享受耕读之乐。又因父母亡故,祖籍再无亲人,他便在城外二十里运河沿儿上的这个小镇住了下来,买了处小小的宅院,又买了几顷地放租子,带着老妻独子过活,倒也安适。
    方宗昌夫妇去了,独子方守仁,便是方晴爹,继续住这个小院。
    方守仁家传的学问,四书五经是通的,诗词歌赋虽不精,却也会些,又写得一手好字,在这个小镇便是“大儒”了。所以方守仁便设个馆,教几个蒙童,贴补家计。
    方晴乃方守仁长女,方晴八岁时,又添了个弟弟。自方晴出生以来,虽然外面大环境不好,但因本地并没遭兵祸,虽有天灾以至家里田产稍有缩水,却不至于影响生计。现在方家的大事是方晴要议亲了。
    方晴坐在西屋炕上一边做针线,一边听着东屋里传来的影影绰绰的说话声。
    说话的是同镇的王二婶。王二婶是个顶爽利的妇人,最好保媒拉纤,却并不以此为业,也不满嘴跑马,本镇人倒是很信服她。
    王二婶给方晴提的是运河对面七里堡的冯家五爷的长子冯璋。
    七里堡是个大村,虽归属陆镇来管,却比镇子主体部分还要大些。冯家是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地虽不少,人口更多,也只算是个比较富裕的农户。
    这种人丁兴旺的富裕农户有些远见的多半会让子弟读书,择其优秀者培养以支撑门户,其他平庸者则只使其粗粗认得几个字便子承父业接着务农。这冯璋便是被选出来支撑门户那一个。
    说来,对冯璋,方家并不陌生,因其蒙学便是在方家读的,且在方家一读就是六年,算是方守仁的得意门生。对这位清秀聪敏的小后生,方晴娘吴氏也是知道的。
    对冯璋,方晴也不陌生。
    方晴因是长女,到老大了才有兄弟,方守仁夫妇教养上便格外用心。方守仁认为,女子也当读书,不为做官,只为明理。启蒙时又小,还论不到男女大防上,便让女儿和弟子们在一处读书。方晴和冯璋差了四岁,方晴刚启蒙时,冯璋已读完四书了。
    对这位师兄,方晴幼年时还是颇有好感的,他带来的兰花豆很是好吃,而且每次都多分给自己几颗——造化弄人,如今竟然要和他议婚了?时间过得真快啊!十五岁的方晴很有点慨叹唏嘘的意思。
    唏嘘也没耽误偷听。当听说冯璋已入军官学校且是要毕业了,方晴又是一呆,方家小院就像神话里的神仙洞府,日子过得十年如一日,外面却早已天翻地覆了。
    方晴愣神的工夫,王二婶已经把冯璋从脑袋顶到脚底板夸了一遍了,最后又总结似的说:“听说这冯家的小子原来在府上念书,他的人品学问,您只问方先生便知。”
    吴氏笑着点点头:“确实是个勤学上进的好孩子。”
    王二婶又恭维方晴:“不是好的,我也不能给咱家大姐儿提,谁不知道大姐儿是个样样都拿得出的好闺女。”
    “是您疼她呢。”吴氏见王二婶话说得亲近,又是夸方晴,便也顺着话茬说。
    “哎呦,我忘了,冯家五奶奶还给了一张相片呢。”王二婶此时才拿出很有点伺机而动的意思,这张两寸小像也果真将吴氏心里已是许了的五分扩大到十二分。
    吴氏仔细端详,相片中一个青年军官,比记忆中当然要长大许多,要说这冯璋本来长得就好,穿着这军装,清秀外更添了英武。
    吴氏虽心里许了,但这样大事还需方守仁拍板,也需与闺女商议,终身之事终是要闺女点头才好。
    “他二婶,我看这孩子是很好的,但这事还得跟晴姐他爹商量。这照片能留我这几天吗?让晴姐他爹也看看,他素来喜欢这个孩子,现在看见他出落得这样英武,肯定喜欢。”吴氏笑说。
    “这我能做主,您留着吧。有句话怎么说了?师徒像爷俩?反正大致就这个意思吧!这孩子有这样大出息,也很有方先生的功劳。要是这事儿成了,您和方先生还真多了个半子。”王二婶说。
    吴氏笑着叹口气:“不敢贪这功劳,当人长辈儿的,总是想着他们都过得好好儿的。”
    王二婶又说两句情面话,便问方晴。吴氏说在西屋做针线,然后便要去唤方晴,谁想王二婶抬屁股便跟了过来。
    方晴见王二婶进来,只做才知道王二婶来的样子,站起来让座,又倒茶。
    王二婶一边吃茶,一边品度方晴。
    苗苗条条的高个子,面貌长得却平常,扁鼻子厚嘴唇,倒是生了一双好看的凤眼,给这张脸增色不少。又可惜这姑娘是大脚。王二婶知道缘故,因她娘吴氏是旗人,旗人姑娘不裹脚。虽有这些不足,气度却是好的,不一惊一乍,也不缩手缩脚,说话时嘴角含笑,眼睛略略弯着,让人看着就喜兴。
    再仔细看打扮,月白的半新不旧的褂子,外面套着石青月白枣红三色水田长坎肩,藏青的裤子——王二婶是有见识的人,曾见过县上去外面上学的女学生装扮,便觉得这样简素的才是书香门第姑娘应有的样子。
    “大姐儿这活计是真好,看这蚂蚱绣的,活灵活现的。这是给你兄弟做的?”王二婶拿过方晴放在炕桌上的绣活儿端详。
    “快别夸她,拙手笨脚的,学了这几年,也就是给她兄弟绣个鞋面做做这种小件,大件儿是不行的。”吴氏代为谦虚。
    “大姐儿这样的年纪,能把小件绣得这样好,已经不错了。叫我看,咱这四邻八村,手比的上大姐儿的,少。”
    “听说二婶最会绣各种花儿的样子,可惜二婶是个忙人,不然可得请您教教我呢。”方晴并不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面子话说得很好。
    王二婶也是镇上有名的巧媳妇,最擅长绣花卉,方晴这话正是搔到痒处。
    王二婶便笑说:“老了,手眼都不行了,这细巧活儿干不了了。不过年轻时候倒是存了好些花样子,回头我给你拿来。”
    “那可太好了,不敢劳动您老,回头让我兄弟去拿吧。”方晴笑着看吴氏。
    “对,让小子去拿,让他出门溜溜,都让他爹拘坏了。”吴氏笑道。
    “您府上是读书人家,孩子哪能出去野呢。”王二婶投桃报李地接着话茬说。
    这样的家常话又说了两句,王二婶便告辞了。
    第2章 答应不答应
    晚间,吃罢饭,方守仁一家人围坐在小炕桌上。方守仁拿一卷书凝神看着,吴氏在哧哧地纳鞋底子,方晴和兄弟方旭各据一个桌边用功——都在练字,方氏姐弟都习颜,方晴的已经很有些功底,方旭的字目前仅算工整,还看不大出体来。不时地,吴氏拨一拨油灯,让爷三个不那么费眼。
    方守仁一页书从右看到左,从上看到下,看了几遍,都没看进去,心里在琢磨的是方晴的婚事。
    在方守仁眼里,女儿自然是好的。女子讲究德容言功,“德”,那不消讲,只是脾气有些倔,看着和和气气,犯起倔劲儿来,却也有些让人头疼;“功”也是好的,女工针黹、持家之道都是其母亲传,对老妻的水平,方守仁信得过;“言”也不错,会说话,却不至于“巧言令色”。
    想到巧言令色,方守仁打量一下女儿,女儿实在是离着“令色”的距离有点远,做父亲的看着可爱,年轻的小子恐怕会嫌不够漂亮。
    方守仁是男人,当然晓得男人的心理,虽说娶妻娶贤,但是美妻却是男人的梦想。再想到冯家小子相貌堂堂,心里对女儿“容”这个方面更觉得遗憾。
    但转即又想,这是冯家托媒人来提,自然冯家是满意的。又想这乡间,比女儿漂亮的不如女儿别的方面出色,在别的方面比女儿出色的女孩——少。女儿又有个大优点——识字。如此看来,女儿还是不错的,不然冯家也不会上赶着托媒人提亲。
    方守仁知道,乡间普遍议婚早,女儿年岁不小了,不能再拖了,再拖就年纪太大了。忽的又想起前年与老妻回京时看到的女孩子们,一个一个都那么“摩登”——摩登这个词也是那年回京新学的,冯璋在外面上新学好几年,一定见惯了这种女孩子,不知道会不会嫌弃女儿太乡土。
    一时思来想去,脑子里乱哄哄的,方守仁干脆把书放下,看着灯皱眉入神。看方晴和方旭都看自己,又不好意思,便说:“怎么今天的灯格外暗呢,看来晚上不能看小字了。”方晴和方旭都点点头,方晴又给父母、兄弟还有自己杯子里添上热水。方家养生,晚上是不喝茶的,免得睡不好。
    方守仁看女儿和儿子写完今天的字数定额,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再考问一下小儿子日间所学的功课,就打发儿子去睡觉了。
    剩下的三口人便说起了方晴的婚事。按老礼儿,这种事是不当这样与方晴商量的,最多是吴氏探探女儿的口气,方守仁这样大喇喇地与女儿当面讲是尤为不合适的。
    但这次方守仁竟然没遵从古训,实在是因为疼爱女儿,觉得应该跟女儿分道清楚,尊重女儿的意愿,也觉得女儿不是个没见识的,总之是拳拳一颗老父之心。
    如此本该是吴氏的台词便给了方守仁。
    “晴姐儿,”自从方晴过了八九岁,方守仁便不唤方晴的乳名妞妞了,只依照乡间习俗叫女儿晴姐儿,“今天的事,你想必也知道了,男婚女嫁,这个你不用害羞,也不要说父母做主这样的话,我与你娘自然为你做主,但以后日子是你自己过的,总要你自己愿意。”想到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就要离开家,方守仁不禁伤感起来。
    停顿一下,方守仁接着说:“冯璋你是知道的,小时候也见过,我和你母亲觉得他还好,冯家——也是个忠厚的庄稼人家。”方守仁突然想起冯璋的二伯冯二爷来。
    吴氏和方晴与方守仁心有灵犀,同时想起这个人来。这实在是有缘故的。
    话说冯璋的父亲兄弟五个,他排行老五。冯五爷虽不识字,却最是方正有礼,连每个步子都跟尺子量的一般,比方守仁还要像个“大儒”的,故而方守仁对其颇为推崇。冯五爷其他的兄弟虽不如此,却也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只除了冯二爷。
    冯二爷在冯家是奇葩一样的存在。冯二爷并不识字,却在衙门当门子,兼职作中人。
    话说一日冯二爷正在街上闲逛,一个相识匆匆寻来,说有个呈子(诉状)请二爷过目。
    冯二爷当然不会给自己拆台直说自己不识字,便乔模乔样地接过呈子也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看了起来。
    看毕,冯二爷很严肃地点点头:“嗯,这呈子写得,够你呛的!”
    “二爷,这是咱告人家。”那人提醒。
    “哦,那就够他呛的。”
    从此乡间传出一个歇后语,冯二爷看呈子——够你呛的。
    这个故事也有年头了。彼时方守仁新婚,听到有趣的私下讲给吴氏听,博妻子一笑。后来方晴大了,某一天吴氏不知道怎的想起来,便又讲给闺女听,娘俩又乐了一回。
    见吴氏和方晴同时笑了起来,方守仁也知道她们想起了什么,便也笑了。
    “冯家二爷确实有些——却也是个有本事的人,”方守仁又正色说,“莫要因人一时之失,便下定语。”
    方晴站起领了“庭训”。方守仁抬手示意方晴坐下,接着说正事:“冯家情况大抵就是这样。冯璋呢,已跳出农门,前途是有的,只是从军危险些,可生逢乱世,不知什么时候便起兵祸,又有什么是安全的?”方守仁感慨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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