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桃宝

    我倒是挺喜欢格桑姑娘的。
    她毫无城府,不管是熟悉的人,还是陌生的人,都掏出一颗真心对待。呆在姜豹的身边,格桑快活的像一只小鸟。于是,我们建议姜豹娶她。但姜豹还矫情地说再往后看看,说什么格桑信仰的藏传佛教,而他却是一个无神论者。呵呵……这重要吗?
    不过,日子长了,姜豹还是被格桑俘获了。一句话,女追男,隔层纱。
    现在,话题该回到我和骆维森的身上了。
    我们的女儿桃宝快一周岁了。她健康、活泼、机灵,是个鬼灵精,现在正在房前屋后蹒跚学步。她常和我妈呆在一起,嘴里叽叽咕咕的,不知说些什么。
    我妈还是老样子。尽管她信誓旦旦地告诉我,她的后半生,一定会有一个儒雅多金内外兼修的男人爱上她,和她结婚。可是,这个男人我妈始终没有等到。不过,她似乎也不急。有一次,她看了一本书,突然对我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女人,在爱情中不应该追逐,而应该去等待。”
    我听了,也没说什么。在我看来,她现在的状态很好。结不结婚,压根就没有什么区别。
    桃宝的存在,有时候还让我挺吃醋的。虽然,身为桃宝的妈妈,我知道这不该。但骆维森真是一个十足的女儿奴。只要是女儿咿呀吩咐的事,他从来都放在心里第一位从不忘记。晚上,女儿也喜欢挨着骆维森睡觉,摸着他的头发和鼻子。
    “我要看她一天天地长大。”
    “然后呢?”我穿着睡衣,盯着女儿睡熟的胖嘟嘟的小脸,内心很不忿。
    “然后,就是继续和她在一起呀?”
    我听了,就笑。我提醒骆维森:“女儿长大了,始终是要嫁人的。有朝一日,会有一个混小子,来找我们,说要娶走我们的女儿,到时候,你可别哭鼻子啊。”我说的酸酸的。女儿长大了出嫁了,要跟着别人走了,我这个当妈的也不忍心啊。
    没想到,某人就把熟睡中的女儿轻轻放在一边,下了床,从床头的另一侧抱起了我,英挺的鼻梁触碰我的脸颊:“宋窈,我早就说过,你是我的大女儿。小女儿有一天会离开我,但我的大女儿,将会始终不渝地留在我的身边,你说是不是?”
    他说,此时入夜十点,万籁俱寂,正是夫妻同房之时。某人要和我亲热了。也是作孽,自打有了桃宝,我和骆维森亲热的时间少了很多。我曾建议让淘宝一个人睡在小床里。但骆维森说孩子小呢,不忍心。
    某人迅速地解除了我的衣服,对着我,依旧深情无限地:“你说,这一辈子这样长,我们真的要每天这样卿卿我我耳鬓厮磨地度过?”
    我一听,马上就对他的话表示激烈的抗议。他说的太夸张,事实上,没有。呵呵,我倒希望天天粘乎在一起?可某人工作狂的毛病一点没改,一加起班来,就忘了晨昏颠倒,这是我最不满意的地方。
    “想亲热,可以呀。罚你三天不上班再说!”
    “这条件够苛刻的!”
    “不乐意,那就松开我呀!”我说我这人最怕人勉强。
    他就咬了咬牙:“行!不用说三天,一个星期都行!”
    “真的?”我喜出望外。
    “真的。”他重重点头。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