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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因为你与郑清方,管家老仆,以及侍女的声望关系破百,提升到友善,因此给予三合一奖励,奖励由一只黑铁宝箱提升为青铜宝箱。”
    伴随着系统的解释,一只青铜宝箱掉落在了孙默的眼前。
    “先收起来!”
    孙默吩咐后,看着赢百舞,开始他的故事。
    “从前,有两个人,非常孝顺他们的父母,于是感动了天神,天神下凡,给了他们每人一张地图,告诉他们一直往东方走,可以看到一座金银岛,整座岛上堆满了黄金和白银,他们想拿走多少都可以了。”
    “两个人出发了,一直走啊走,一年后,不约而同的来到了一个大海边,前边没有路了。”
    听到这里,木瓜娘一惊:“那个天神不会是骗子吧?趁着他们不在家,把他们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
    “安静!”
    李子柒嘘了一声,老师都说了是童话故事了,那肯定是说给小孩子听得,所以逻辑上肯定没那么严谨,主要是讲内涵和寓意,所以天神肯定是真天神,而这个大海就是接下来要得到金银的考验。
    顾秀珣瞄了鹿芷若的胸部一眼,原来胸大无脑这个成语是真的呀,怪不得我长不大呢,原来是我太聪明了。
    这倒不是顾秀珣自恋,而是因为李子柒也是一个实例,看看她多聪明,再看看她的小荷包,还不如自己呢。
    “两个人想呀想,想不出办法,然后一个偶然路过的樵夫,告诉他们,山里有一个智者,两个人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难题,可以去问他,于是两个人就去了。”
    “智者看到他们,不等他们说话,就笑了,说你们是去金银岛吧?”
    “两个人大惊失色,跟着便是佩服,果然是智者,居然连这个都知道,于是他们虚心请教。”
    “智者说了,他有办法让两个人上岛,但是两个人带回来的金银,他要三成!”
    “要这么多?这个智者也是个贪财的!”
    鹿芷若鄙视,在她心目中,智者应该是仙风道骨,为人排忧解难,但是却视钱财如粪土。
    “是有点多,所以两个人砍价,想让智者少要一些,但是智者不同意,于是两个人离开了,就这样又等了一个月,还是想不到登岛的办法,而他们离开家也一年多了,再加上返程的时间,会很久很久,所以两个人决定同意智者的提议,只是这次去找智者的时候,智者要求的分成,已经达到了五成。”
    孙默刚说了一段,又被木瓜娘打断了。
    “这么坑?这个智者不会是个骗子吧?”
    木瓜娘分析,越想越有可能。
    李子柒有捂住鹿芷若嘴巴的冲动,拜托你别说了,老师好不容易用语气和神态营造出的童话故事氛围,都让你给搞没了。
    “智者不是骗子,两个人一听,这么贵?于是又开始纠结,但是其中的一个人,咱们叫他‘甲’,决定同意,而一个人,暂时叫做‘乙’,他不舍得,但是第二天早上,他看到甲得到了一条船,准备出海了,他担心‘甲’把金银岛上最值钱的宝物带走,于是赶紧去找到了智者,说同意智者的分成,但是这个时候,智者已经索要六成了。”
    “乙听了大急,实在是不舍得,但是一想到如果不答应,还不知道要在这里等多久,而且搞不好宝物也会被甲拿走,所以他只能答应。”
    “智者笑眯眯的说,海里有一种鱼,喜欢吃木材,所以普通的木船刚下水,就被啃掉了,但是他有一条蜡做的船,这种船,又轻,又坚固,唯一的问题,就是怕太阳的照射,所以想要出海,必须等到傍晚,太阳落山。”
    “还有蜡做的船?”
    木瓜娘一脸懵逼。
    “都说了是童话故事了呀!”
    李子柒无语,你这关注点错了好不好?
    “智者说,蜡船张开风帆,最快两个小时就能赶到金银岛,而明天早上,必须在太阳升起之前离开金银岛,最迟最迟,当太阳全部从地平线上出现,就必须开船离开。”
    “傍晚到了,甲和乙在智者的千叮万嘱下,出发了,两个小时后,抵达了金银岛,然后他们被深深地震撼了,在月光下,整座岛屿都洒漫了黄金、白银、还有珠宝。”
    赢百舞听得入迷,显然在幻想一座金银岛的模样。
    “两个人欢呼后,就开始捡金子装船,银子不要,因为不值钱,还要占仓库,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金子,不过装了一会儿后,他们又看不上金子,开始装更贵的宝石、夜明珠,只是蜡船的仓库很大,再加上一个人,干活太慢,所以直到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装满船舱。”
    “两个人的心,焦急了起来,尤其是看到蜡船的表面,有了融化的迹象,他们更慌了,但是船舱还没有装满,真的是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甲和乙,犹豫了一下,都没有立刻离开,不过甲开始搬沙滩上的金子,而乙,还在继续捡宝石,只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捡的宝石,还不如甲搬得金子多,于是他也开始搬金子。”
    孙默看了赢百舞一眼,头铁少女已经沉静在故事中了,而顾秀珣也在思考。
    “两个人累的满头大汗,这个时候,太阳终于完全升出了地平线,甲看着还差一点点就装满的船舱,懊恼不已,不过还是谨记着智者的话,出发了。”
    “而乙,碎碎念着就差一点就可以装满了,还在搬金子,甲是个好人,见状吼了起来,没了命,你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眼看着蜡船融化的速度加快,乙不得不开船了,眼看着金银岛逐渐消失,他拍打着他的脑袋,痛恨自己平时没有努力锻炼,结果现在力量太小,搬金子太慢。”
    听到这里,鹿芷若突然叫了起来,一脸得意:“我明白了,老师是想告诉我们,平时要努力修炼,不要等到了紧要关头,才后悔自己没有努力。”
    李子柒扶额,老师这个童话,明显是想纠正赢百舞贪财的性格才讲的呀!
    “诶?不是吗?”
    看到孙默没回答,木瓜娘赶紧缩进了池水里,咕嘟嘟吐着一串泡泡,游走了,哎呀,好丢人。
    “两个人返航,看着大半个船舱的金银珠宝,美滋滋,开始憧憬以后的日子,买上数百亩的良田,做地主,再娶上一个温柔贤惠能持家的妻子,等等,既然有了这么多钱,还可以娶几个小妾。”
    孙默还没讲完,又被打断了。
    “哼,果然男人有钱就变坏!”
    顾秀珣气愤。
    “……”
    孙默无语,还能不能让我好好的讲故事了?而且中土九州和中国古代一样,是允许一夫多妻的呀,顾秀珣你什么气?
    没看出来,这个明明有受虐潜质的抖m竟然还是个女权主义者?
    “老师,您讲的好精彩,请继续!”
    李子柒眨了眨眼睛,完全是一副迫不及待要听下去的表情。
    “呵呵。”
    孙默很欣慰,小荷包简直是自己的小棉袄,好贴心,而且这句话,多半是捧哏。
    说实话,这种童话故事,也就骗骗孩子,李子柒早过了相信这个的年纪了。
    孙默小学的时候,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个夜,翻过好多遍,觉得世界很美好,正义永远可以击败邪恶。
    等到上了中学,就开始迷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那种复仇,那么潇洒,让人悠然神往,然后偶然的一次,发现了寻秦记后,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每个人因为生活阅历的不同,对一件事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大人看童话,大多时候是觉得幼稚的。
    不过该讲的还是要讲。
    “两个人很快发现,自己太天真了,因为船上装了太多的金银珠宝,所以船速变慢了,一个小时,是绝对回不到岸边的,而蜡船,还在继续融化。”
    “乙急的团团转,然后过了几分钟,他就看到甲开始往海里丢金子,因为减轻了载重,船速开始加快,乙进了船舱,看着那些金子,真的不舍,又这么纠结了一会儿,眼看着甲的蜡船越跑越远,乙也只能忍痛丢金子。”
    “乙挑了那些不值钱的开始扔,每一次看到金子落水,他的心都在疼,一亩地没了,一亩地又没了,然后是一个又一个的小妾也没了。”
    “乙不想再扔了,但是随着太阳高高升起,气温升高,蜡船融化的更快了,照这个样子,两个人绝对要船毁人亡。”
    “这个时候,甲的船已经完全跑的没影了,乙爬在桅杆上眺望,不停地祈祷,希望尽快看到陆地,也想让船融化的慢一点,甚至拿木桶打了海水,不停地泼在甲板上,给蜡船降温,这个办法,真不如扔金子,于是为了活下去,他只能继续丢金子,丢呀丢,丢到最后一箱子宝石的时候,他痛哭流涕,死死地抱着不想撒手了,要是连这个都没了,自己这一年多来受的苦,不是白吃了吗?”
    “乙抱着箱子,不停地祈祷,就在这种折磨中,整个蜡船,突然一顿,然后开始下沉,他跑到船舱一看,发现是船板融化的太薄,承受不住海水的压力,被挤破了,这一下,乙彻底慌了,丢掉了最后一箱宝石,丢掉了身上的衣服,丢掉了食物和淡水,丢掉了一切可以丢的东西,但是没用,船沉了,他也淹死了。”
    “那个甲呢?”
    鹿芷若好奇。
    “乙觉得,甲肯定也早死了,但是他不知道,甲当机立断,早早的就扔掉了所有的金银珠宝,只在手指上留了十个戒指,蜡船是沉了,但是距离陆地并不远,甲幸运的游了回来。”
    “再次见到智者后,甲给了智者五枚戒指,然后带着剩下的五枚回家了,虽然钱不多,但是足够他买十亩良田,娶一位妻子了。”
    孙默的故事讲完了,李子柒立刻递过了一个鹿皮水囊。
    “百舞,你是聪明人,你该明白,金钱会蒙蔽你的双眼,也会成为你的负担,让你前进的脚步放缓。”
    孙默看着财迷少女,语气真诚:“钱是好东西吗?是,但是你现在,已经不需要为钱分心了,你就算不想长生不死,也可以找一件你想做的事情。”
    金玉良言发动了,金色的光斑,洒在了赢百舞的身上。
    “我想做的事情?”
    赢百舞想入了迷茫中,她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吃饱穿暖,有花不完的钱,就连修炼,也是想学剑舞,就是为了以后子子辈辈不饿肚子。
    孙默没有责怪赢百舞,身为老师,他见过太多贫困家庭出来的学生了,最可悲的,其实不是别人的起跑线,是你的终点,而是你们压根就不在一条跑道上。
    你追呀追,努力了一辈子,却根本连对方的背影都看不到。
    顾秀珣陷入了沉思中,那个童话故事,没多大的意思,她一口气能编十几个,但是后面这句‘做想做的事情’,却是让她感慨万千,想起了她的学生时代。
    “可惜了,如果学生时代,有孙默这种同窗,应该会很有意思吧?”
    顾秀珣看向了孙默,展颜一笑,不过现在也不晚呢,作为一个聪慧的女人,顾秀珣喜欢结识有内涵,有深度,有思想的朋友,这样日子才不会无聊。
    “哎,孙默有颜值,有思想,也有实力,本该是个男朋友的好人选,结果还有个未婚妻!”
    顾秀珣遗憾。
    叮!
    来自顾秀珣的好感度+100,友善(4801000)。
    听到提示声,孙默一脸懵逼,你是老师耶,你怎么被感动了?原来你是这么天真纯情还信童话故事的人呀?
    说实话,这也就是在中州唐国,要是还在以前的班级上,孙默绝对不会讲这个故事,不然第二天就能成为学生们的笑柄。
    原因无它,太幼稚,这年月,连小学生都不信童话了。
    看看李子柒三人,就连最单纯的木瓜娘,都没有贡献好感度。
    “我算是白费口水了。”
    孙默欲哭无泪,随即在心中发誓,我要是以后再讲童话,我就是狗!
    “老师!”
    赢百舞语气郑重:“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以后不会再把钱看得那么重了,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说!”
    孙默微笑,这种时候,就应该让气氛轻松一些。
    赢百舞犹豫再三,最后看向了孙默,目光中有忐忑,有希冀,不过更多的还是紧张和不安:“老师,你会养我吗?”
    “咳咳!”
    孙默吓了一跳,这话要是搁在现代,被别人听到,自己这职业生涯基本上也就算完了。
    李子柒和鹿芷若脸色一变,而顾秀珣则觉得很正常,在中土九州,老师和亲传弟子的关系就是这么亲密。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不只是说说的!
    如果赢百舞过的不好,孙默有义务照顾她,当然,孙默老了,赢百舞也要为他养老。
    “老师,我很好养的,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就可以。”
    赢百舞看着孙默,重要的是不是吃什么,而是和谁一起吃。
    “这个,不是钱的问题。”
    孙默纠结,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以他现在的底蕴,把赢百舞当小公主养都不成问题,但这与钱没关系:“百舞,我希望你有独立的人格,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事物,而不是会考虑我的存在。”
    赢百舞摇了摇头,被孙默所救,被老师从地狱一样的泥沼里拉出来,赢百舞对孙默是尊敬的,已经把他当做了父亲。
    财迷少女是爱钱,但是如果孙默要用,她会立刻双手奉上,甚至是自己的生命,都会献给他。
    说白了,赢百舞从小有父亲,但是那个烂赌鬼太人渣了,她一点父女之情都没感受过,而现在的孙默,无论形象还是实力,还是对自己的关心,都让赢百舞百分百的迷恋,现在的孙默,就是自己心中那个理想的父亲。
    她尊敬孙默、她崇拜孙默,她想和他待在一起。
    爱钱这种事情,是骨子里带来的,就像孙默当年,刚从农村来到城市,宁可走一站地,也不舍得掏那一块钱。
    这种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没个几年,根本改不掉。
    还有新闻上那个在地铁里因为孩子丢了车票而打她的母亲,别人说,再买一张不就好了?可他们不知道,那五块钱车票,可能就是那位母亲一天甚至是两天的饭钱。
    赢百舞便是如此,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双漂亮的鞋子,一件新衣服,而对她来说就是馒头,就是让自己不饿肚子,能活下去的食物……
    意义不同的。
    不过老师既然说了,自己就算心疼,也会改掉爱钱的毛病,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的话比起金钱,更有分量。
    “孙师,扶养她,也是你的责任,答应吧?”
    顾秀珣劝了一句,心中很羡慕,赢百舞这种天才如此迷恋你,你应该庆幸才对。
    多少老师,深怕自己教出的学生,翅膀硬了,飞走了,要是有赢百舞这么迷恋,他们怕是做梦都能笑醒。
    “好吧!”
    孙默答应了。
    因为读过心理学,所以孙默有些明白赢百舞此时的心态了,她以前总是饿肚子,每天都在为了填饱肚子干活,哪有心思想什么理想,现在生活一下子稳定下来,她就迷茫了。
    除了赚钱,赢百舞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再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不成熟,其实鹿芷若也有这个情况,她的理想,竟然是成为一个可以让父亲骄傲的人……
    孙默虽然是老师,但是他不想把自己的三观强加给学生,他希望她们可以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和认知世界。
    “谢谢老师!”
    赢百舞深深地鞠了一躬:“以后,我就不在乎钱了。”
    头铁少女说完,又在心中补充了一句,以后,我在乎的就是老师了。
    “老师,你会养我吗?”
    鹿芷若急了。眨巴着眼睛,像一只仿佛要被遗弃的小奶猫:“我……我吃的比百舞少多了。”
    “你就是一顿吃掉一头大象,我也养!”
    孙默无奈,摸了摸鹿芷若的头。
    “欧耶,我就知道老师是最好的!”
    鹿芷若眉开眼笑,说着就要去抱孙默的胳膊。
    孙默赶紧躲开了,穿的这么少,肌肤相亲,可是会出事的,木瓜娘不在乎,自己可要注意避嫌的。
    “好了,泡的差不多的了,去收拾下行装,咱们要下去了。”
    孙默吩咐。
    “好!”
    赢百舞甜甜的笑着,感觉直到今天,才看到了新生活的样子。
    叮!
    来自赢百舞的好感度+100,友善(130010000)。
    看着三个女孩收拾东西,孙默摇了摇头,满是感慨:“当老师,真的好麻烦呀!”
    “是呀,能教好书只是一部分,能引导他们成长,才是最难得!”
    顾秀珣叹气,老师这两个字,代表的涵义太多了。
    “慢慢来吧!”
    孙默对于老师这份职业,又多了一份新得理解和感悟:“系统,帮我开箱吧!”
    光华流散,青铜宝箱打开,留下了一枚时光徽章。
    “系统,你觉得我该用它来提升哪一个技能,性价比比较高?”
    孙默询问。
    他现在的技能都够用了,没有什么是迫切需要提升熟练度的。
    “神之洞察术!”
    系统给出答案:“升到宗师级后,它可以自动分析数据,给出最优解,比如说,看到一门功法,可以自动修订与补完,让功法变得更完美。”
    “这么厉害?”
    孙默惊讶。
    “绝代名师系统,无所不能!”
    系统的语气中,满是骄傲。
    “那就升神之洞察术!”
    孙默决定了。
    叮!
    “恭喜你,你的神之洞察术仿佛经历了十年的磨砺,有了小幅度的提升。”
    “我日梨娘!”
    孙默忍不住了,什么叫小幅度提升?说好的宗师级?
    “那可是宗师,十年的时光,是不够的!”
    系统解释。
    “那你怎么不早说?”
    孙默开喷。
    “谁知道你资质这么差呢?”
    系统反唇相讥,其实也不是孙默资质差,而是升宗师,实在太难了,只要名为宗师,就意味着在这一领域,是当世第一人了。
    “我现在有多少积分?”
    孙默不喜欢半途而废,准备购买时光徽章。
    “17865!”
    系统记得很清楚。
    “买五枚时光徽章!”
    孙默发狠。
    叮!
    “消费成功,祝您购物愉快。”
    “使用!”
    孙默觉得这么多时光徽章,怎么也够了,可是他还是低估了宗师的分量,五枚时光徽章用完,系统的恭贺是,你的神之洞察术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还是没到宗师。
    “我淦!”
    孙默想把系统揪出来暴打一顿,然后沉塘,没办法,为了不让这些点数打水漂,只能继续买。
    “再给我来五枚!”
    孙默决定拼了。
    叮!
    “消费成……”
    “别废话了,直接使用。”
    孙默催促。
    一股热流,立刻涌进了孙默的脑海,一瞬间,他双眼一黑,头晕目眩。
    “你怎么了?”
    顾秀珣吓了一跳,赶紧扶住了孙默。
    “没事!”
    孙默的眼睛疼的要死,就像有人用匕首捅进了眼窝,要把它们活生生的剜出来。
    “还说没事?”
    顾秀珣看到孙默瞬间出了一身冷汗,惊得大叫:“赢百舞,快去喊金师过来!”
    “不用了!”
    孙默制止,痛疼来的突然,不过去的也快,然后,他就听到了系统的提示声。
    叮!
    “恭喜你,你的神之洞察术经过了数十年岁月的辛苦磨砺,终于突破极限,提升为宗师级。”
    “你的双眼,完成了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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