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嫁给他
陆离从香格里拉大酒店出来之后,心情异常沉重。
想他堂堂一个黑暗世界的暗主,身份地位何其尊贵,现如今却是去也不是回也不是,不知如何是好。
黎雨轩临行前脸上的那一丝幽怨,已经证明这个时候她非常排斥,内心不知多么讨厌他。
陆离是个非常有眼力见的人,同时在这种事上他愿意让女人自己选择。
他信奉一个真理,强扭的瓜不甜。
如果黎雨轩和郑旭藕断丝连,就算他全天候24小时派人跟踪,那又如何。
好吧。
陆离双手插兜,踱步在马路上,不知不觉之中还是走向了他们约会的地点。
不错,他还是不放心,是想着黎雨轩出来之后第一时间看到她。
黎雨轩开着二手捷达先是回了趟家,取了房产地契,是准备和郑旭摊牌,见了面之后直接把胡天成硬塞给她的那一块地皮还给郑旭。
在黎雨轩心中一直以为郑旭帮了她个大忙,如果没有郑旭打压胡天成,她恐怕早就成了残花败柳,哪还有今天这副干净身子。
正是因为这一点,黎雨轩才答应和郑旭见面。
郑旭和黎雨轩约会在牛巴克西餐厅,这里环境优雅,极具情调,是少男少女处对象谈恋爱的最佳场所。
郑旭一身白衣白裤,须发打理的无比精致,今天特意戴了一副金丝边眼镜,加上他身材颀长,给人的感觉一打眼便是偏偏公子哥的模样。
“excuse me,雨轩,不知你喜欢吃什么?”
郑旭彬彬有礼,一副中欧绅士风度,打出一个手势,表示打扰了雨轩,心中有些歉意。
“哦,一杯柠檬。”
黎雨轩原本想着和郑旭见面之后,见他没事,便甩一下那块地皮文件资料,然后告诉他从此以后一刀两断,不愿在和他有任何瓜葛。
可是,郑旭彬彬有礼,脸上还带着一丝歉意,首先阐明骗她不对,不过,如果她不答应见面的话,他真的会割脉自杀,是生是死,听天由命。
黎雨轩还是心软了,烂好人的性格作祟,耐着性子坐下来,不过在她看来,给郑旭一个薄面之后,便是开门见山说那块地皮的事。
郑旭心情大好,他已经完成猎艳的第一步,下一步就是想办法酒水里下点苍蝇水,然后再按计划,实施第三步。
虽然这一步是老套路,英雄救美,然后英雄被打成狗样,凄惨无比,却是视死不屈,到那时黎雨轩已经药力开始发作……
郑旭呵呵了,这套路虽然极其老套,不过却是被他创新。
郑旭与黎雨轩对视而做,同样是要了杯柠檬水,然后要了两小杯威士忌,就这么高大帅气的凝视着她。
“雨轩,直到今天我才感受到什么是爱情折磨,我才感受到单相思的人有多么痛苦。”
郑旭真情流露,说到痛处,竟然挤出了几滴鳄鱼的眼泪。
“雨轩。”
郑旭身材颀长,是属于那种大长胳膊大长腿的男人,他一把抓住黎雨轩放在餐桌上的小手,神情无比激动,“雨轩,我我爱你,只要你接受我,不管什么条件,我我都答应你,哪管你让我放弃继承家族生意,我也会义不容辞。”
郑旭说话间又挤出了几滴鳄鱼的眼泪,给人的感觉特真诚。
黎雨轩被郑旭突然抓住双手给吓到了,连忙往后一缩,“郑旭,你你要干什么,你放手,要不然我就喊人了。”
郑旭脸色微微一凛,抱歉的说道:“雨轩,对不起,可能是太喜欢了,一时间有些失态,对不起,对不起。”
郑旭恋恋不舍的收回了双手,而这个时候邻桌的一对男女开始讲话。
“这么好的男人,上哪儿找啊,为了爱情宁愿放弃家族继承权,真爱啊!”
男的这样说话,女的在一旁补刀:“美女,嫁给他。”
说完,他们便把目光看向黎雨轩,“小姐姐,你太幸福了,有这么帅气的男人喜欢你,愿意放弃一切,你还犹豫什么,还不痛痛快快的嫁给他。”
黎雨轩皱了皱眉,刚要说话,想快刀斩乱麻,结果郑旭扑通一声单膝跪倒。
“雨轩,我为我刚才的失态向你表示道歉,雨轩,可是那也是我内心压抑了太久,可能是我,我太爱你了,所以才有那种表现。”
“雨轩,这是我精心准备的钻石之星,希望你能够收下,希望能和你白头到老,雨轩,嫁给我吧,我会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我用一生一世的爱去保护你爱护你。”
“嫁给他。”
“嫁给他。”
这次餐厅内其他桌的食客也纷纷复议,仿佛被郑旭所感动。
与此同时,餐厅服务人员推来了餐车,餐车上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仿佛进了花的海洋,进了爱情的海洋。
“雨轩,我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表示对你的爱,所以我只能用这种老土的办法对你宣泄我心目中的爱。”
郑旭从来不会计较猎艳成本,甭说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就算将整个餐厅插满玫瑰,或者说将整条街都插满玫瑰,只要黎雨轩能够同意嫁给他,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皮。
不过等黎雨轩成为他的女人,那么便是对不起了,他会吝啬得连一朵玫瑰都舍不得在她身上投资,因为,那一朵玫瑰要奉献给其他女人。
就在黎雨轩惊诧的看向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时候,郑旭袍袖一抖,一粒小药丸已经被他抛到黎雨轩的那一杯柠檬汁里。
这是郑旭早就设计好的一个步骤环节,他必须在女人分心的时候,完成给女人下药的过程,只要一会让女人喝那么一小口柠檬汁,他的所有计划就彻底成功了。
他早已经设计好,并找到最接洽的人替他接这个锅,然后,嘿嘿……
餐厅被花的海洋给包裹,气氛顿时变得无比浪漫,整个餐厅内的食客们都被郑旭的举动给感动了,高声叫喊着。
“嫁给他。”
“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