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于是,这一夜,因为爱情而忽然变得感(神经)性(兮兮)的男人,把他家宝贝从床上挖起来,用薄毯裹了抱到楼上天台看星星。
    桔清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她耳边温柔低唤。可是她好困,眼皮沉极了,根本睁不开眼。很快在那声音消失后的下一秒,她再度陷入黑甜的梦乡。
    季帅借着室外灯影,低头看窝在他怀里睡得象小香猪的女人,黑漆眸子漫出笑来,心下柔成一片。
    这大概是她和猫与兔子最大的不同。猫兔都是夜行动物,夜间十分活跃。而她不是,她作息乖得象最听话的宝宝。除非他缠着她,否则她一准酣眠睡得香甜。
    第38章 傻逼就傻逼吧!
    隔天, 两人一块吃早餐。季帅瞅着桔清圆柔白净的脸,看她小口小口的嚼咽,很认真的吃着碗里的荷包蛋。显然对昨晚他抱她上天台“看”星星的事毫无所觉。
    季帅不禁心下失笑, 不知道也好, 他想。大晚上的,他抱着睡得象只小猪的女人, 站在天台上对着她低声唱了半个多小时的情歌。这场景要搁人见了,怕不得惊出汗来。。
    大半夜的,一个男人不睡觉抱着不声不响, 睡姿乖到动都不动一下的女人唱歌……
    这绝对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傻逼的事!这会就是他自个想来都觉得好笑。情爱的浪漫总得两个人参与才行。静谧的夜里,他一个人唱独角戏那不是浪漫, 那是脑子有坑啊。。
    “宝贝儿”季帅啜一口豆汁, 朝桔清说道:“今晚上咱们去兜风吧, 等吃了晚饭路上车不那么堵了就去。我带你往北海那边转一圈。”
    桔清闻言抬眸正要点头, 又听他接道:
    “骑我那辆大排去, 下午我回家一趟到车库把它牵出来, 给它充电加点油。”
    桔清一听,不等季帅说出后头那句:“放心, 我会慢点骑!”
    已是即刻点头变摇头,都不带犹豫的。
    大排是他早两年买的某雷的摩托车, 很神气瞅着炫酷非常拉风, 花了几十万却基本放车库里吃灰。季帅很少骑它。因为他工作太忙,日常出入的场合也都不大适宜骑行摩托车。
    只有在每月他记起来, 给他这位寂寞的小伙伴补充些电的时候,他会偶尔骑着它,在小区附近的环山绿道里,呼啸着来回跑上几圈儿。揣着被他兜放在胸腔间关于男人速度与激情的信仰, 他们热爱追逐的自由,那种野性的,放飞自我放飞灵魂的精神图腾。
    “乖,不怕!我骑慢点。”季帅看住桔清放柔了声诱哄的说。
    他自是知她怂,胆儿小,这是害怕呢。那大排后座她一次也没坐过。
    桔清还是摇头,相当坚定不为所动。她见过他骑那车“嗖”一下自她眼前划过就不见人了。。
    那风一样的速度……
    她不要!
    毫无疑问,她爱他,爱到愿意为他付出生命。但是别想她会坐上他那辆大排摩托!她怕死了,害怕程度不亚于要她去坐过山车!就是愿为他死,也不能平白的被吓死啊!
    “乖了,试一下,我真的会骑的很慢很慢的我保证!”
    季帅不愿轻易放弃他刚想到的“骑士与公主”的浪漫,继续压低了声哄道。
    虽然骑摩托车就是要体验疾速的快感,骑得慢压根没意思趣味全失。但他醉翁之意不在酒,本来也不是为了要飙车。他只是想哄她开心而已。象磊子说的,骑摩托车把妹成功率高。说女人喜欢帅酷有型的男人,十个里头有九个会对骑摩托车的男人心生迷恋。
    什么穿一身骑装或者黑色皮衣,飙一段路回来跨坐车上,大长腿往地上那么一支,动作利落地取下头盔,再懒洋洋随性地甩一把头发,咬上一支烟。就差不多能看到姑娘们眼里的小心心。
    “这是因为女人多爱浪子!会骑摩托车,车速飙得很快能显得男人不羁,浪子一般很man很强很狂野,不容易被抓住。而女人渴望被浪子征服更渴望能征服浪子,或者说征服感情世界里的强者。
    女人骨子里的征服欲其实比男人还要强!不然,为什么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和男人一样,越是不容易到手的越是会稀罕。这是人性!”妇女之友陈词。
    不过,摩托车把妹有它的讲究:
    动作要点——
    装逼要装得自然,表情管理很关键。
    尤其是眼神,用那货的话说,即使尼玛身体里的荷&尔&蒙都快要烧焦了,也得撑着表现淡定。千万不能急!得用浪子的眼神杀来慢慢撩。
    最后那货深沉的说:“当然这一切都有个前提——
    想成功首先要帅,你不能长得太难看!其次还是要帅…因为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丑男耍酷是没有市场的,会骑摩托也不行!没有女人会喜欢青蛙!
    你就是有钱长得丑泡来的那也是吃人民币滴红唇,点钞的手,泡不来真爱!男人啊如果不帅还没钱,想要桃花运,那你得非常有趣非常有才!否则没戏,等着相亲排挡里打卡吧!”
    发小对男女情爱的高见季帅没兴趣置评。他只觉得骑摩托车装逼把妹太傻逼!现在他还这么认为。只是这回为了他家憨憨,傻逼就傻逼吧!
    想当年磊子还说呢:“这世上有两种人用不着耍帅扮酷的泡妞,一种是丑男,先天资源有限,帅酷基因太短缺,想做,那不是难为人嘛!人他做不来啊;
    一种就是我们帅哥这样的,老天赏脸浑身都抖着帅酷基因,特么连名字都带着帅的大帅逼!桃花运跟着走,不用他泡人,妞儿们都想泡他!”
    但今天他这个帅逼想做傻逼,不泡姑娘就是想哄哄他家傻憨憨,和她玩一回“骑士与公主”的浪漫。
    可惜,遇到他家这位,他这个帅逼想做傻逼都没得做……
    这位公主鼓着腮帮子嚼着他给她买的肉包子,望着他直摇头,眼里闪动着小兽的警惕。瞧着傻气又惹人怜惜,叫他心头一片软柔。算了,她不肯就不肯吧。本来就是要哄她高兴,又不是要吓她。
    “那我们开车去?”
    嚼着包子的呆公主马上点头。
    季帅笑,捏一下她的脸口气宠溺:
    “胆小鬼!”他说。
    胆小鬼无所谓,反正她不坐他的摩托!
    ※
    吃过早餐,桔清将这些天画的设计稿拿给他看。她设计了两个系列的裙装——
    其中一个选用糖果色。有单独一种纯色的,也有几种糖果色相互搭配;
    另一个她尝试撞色,因为是胖mm的大码服装,她用了补色配合诸如黄色和紫色,蓝色与橙色等等。
    裙子材质都是棉纺面料,款式都是v领高腰线,裙子长度则分了两种:
    膝盖以上以及直接裙长至脚脖子。
    整体风格自然也都是青春款。两个系列一个甜美,明朗活泼;一个热情又不失清新恬然。
    第39章 差不多也是时候了,他想……
    季帅垂头一张一张的翻阅看得很认真。桔清看着他, 目光随着他修长的手指移动,不时再看看他低垂的眼睫,和他沉着的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的表情。她心跳得有些急不由自主, 她感觉紧张但特别期待。
    这些效果图她是很花了些心思的, 每一张几乎都改了不下四五回,反反复复思量, 反反复复的修改,画架边的垃圾篓里常常堆满了废掉的手稿。
    好一会后,季帅终于看完手头最后一张设计稿, 他抬起眼来睇住桔清,眸光深静眼神莫测。
    桔清不自禁咬唇, 心情更加紧张。等着他点评。
    然而他只是一个劲的看她却不说话, 就用这种不可捉摸的眼神。
    拿着自己的心血, 努力试图入门的菜鸟马上慌了。瞬间脸红了一片。这次不是羞的, 此时此刻, 她满副心神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这件事上, 根本顾不得男女间的羞涩。她只是紧张,好像面试又好像读书时当堂被老师点名答题。
    季帅眼瞅着她跟个小学生一样, 从一脸渴望受到表扬,暗里等待得到嘉许的神气, 快速变得忐忑不安, 近乎屏息的小眼神里充满了不确定,红透了的脸儿怯生生仿佛全没了底气。
    他心下一疼, 舍不得再逗她。低低叹一口气,把她拉向他半抱着,扣住她的下巴,低下头爱怜的贴了贴她的脸, 轻轻碰一下她的嘴唇。他克制着心中的柔情没有深吻她,他刚喝过豆汁,护耳金霞大早上的,他不想给她一个有味道的吻。她不爱喝豆汁,不惯那味儿。
    “傻瓜”他摸着她发烫的脸柔声道:“知道做一个设计师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自信!”他说:“即使在这行你不是科班出身,还缺乏一定的专业功底,缺乏经验。但你既然选择做这行,你就得自信得有‘我一定能做到的!’的信心。”
    他说着,扬起拳头比了个手势,笑一笑接道:“设计么,其实是一件极具个性特质的事情。在这个社会,无论做哪一行的设计,无论多牛多大牌的设计师,都需要同时接收好口碑与坏口碑,有好评和差评,有大众口味也有小众审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欣赏角度不同感受肯定也不尽相同。所以呀”
    他抱紧她更凑近些抵着她的额,刮一下她鼻头,哄孩子似含着爱意的声音低沉,语气十分温柔:
    “宝贝,你要相信自己要自我赏识。不能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更不能轻易被外界的情绪左右。不说设计了,美它本身就不是单一的,有固定的分类,也有创新的美,跳脱的美,个性化的美。
    在我们的世界里有各式各样的美,有难以归类的各种美的标签。它们各有风格,各有各的美。很多时候,一个东西你觉得美,它就美了。而且永远不要担心找不到共鸣,在审美这件事上每个人都会遇到知音。”
    桔清乖乖的听,见他停下来忍不住傻傻的问:“你是说我设计的这些还行?那刚才你为什么那样一副表情?”她担心他是安慰她。
    “小傻子,你傻不傻呀?我那是逗你啊!谁叫你这么傻呢,嗯…”季帅轻笑着哼声:
    “傻样儿傻兮兮的!”
    说完,实在喜爱,情不自禁双手齐上捏她肉嘟嘟的脸蛋。傻憨憨,还是太嫩了,不经事。高中毕业十几岁的小丫头,不到十八岁跟他过来开始学画。刚二十岁就嫁了他,蹲家里为他洗手做羹汤。白纸一样几乎没怎么出过社会,除了前些时求职勉强算是阅历了一遭,再没多的经历人单纯得很。
    不过,没关系!他会陪在她身旁给她打气,就象他现在做的这样安抚她,鼓励她!
    “你真的觉得还可以吗?”他的话立竿见影,桔清顿时心下一松,挑起嘴角语调上扬,不掩欢喜的微微扬高了声。
    因为两边的脸颊都被他揪着拉扯,使得她表情滑稽,声音都有一些些的变音。可她心情倏尔好转,一扫方才的心慌与低落仿似拨云见日。
    他是很自信的男人,一直都是。自信张扬。而这正是她所缺少的性格。他优秀出色,她资质平平天赋并不高,有这样的差异也是情理之中。毕竟她需要很努力才能表现得好一些。
    “是呢,我的小傻瓜!”季帅呵呵低笑,两只手搓揉她的脸,用和小朋友说话的口气很疼宠的说:“我觉得很可以,非常可以!”
    这话还真不是哄她,他是真觉得还行,她设计的这几款都挺不错的。虽然于服装设计他还是外行,可他也有审美啊!衣服好不好看?美还是丑这是很直观的感受。
    象她这些效果图,映入眼帘他就觉得看着很舒服。式样简约大方,颜色也都叫人眼前一亮,有特别女孩儿的娇妍与活力。她学画几年,在配色方面有过专业培养,这对她在设计服装的色彩搭配上,无疑大有助益。这其中她撞色的几款,瞧着就很和谐相得益彰,一点不让人感觉突兀,不会有刺眼的不适感。
    桔清心头开着花,心情飞扬,感到难以言喻的开心。她打心底的信服他,他说可以那就是真的还可以了!用心做出来的东西,得到她最在乎人的肯定,怎不叫她欢欣!
    她猫儿似乖巧的坐在季帅怀里,任由靠谱季先生秒变顽童的某人,咧嘴坏笑,玩心大起,两个手掌跟搓糯米团子般的揉捏她的脸。
    直到来了电话,他才肯放开她。是装修师傅来的电话。通话的时候,他收了笑神色变得浅淡,说话的声音是恰如其分的疏离又不失礼貌的客气。很显然,顽童他又变身了。。
    “乖,我过去看下。”挂了电话,季帅说道。
    他睇着她扬起眉梢翘起唇角,温存的笑意立时回到他脸上。他将设计手稿理了理递给桔清笑道:
    “等我回来把它们做个电子文档。然后我们挑个时间去看面料,等你敲定面料”他沉吟片刻接道:
    “我就去跑工厂做样衣,咱们样衣不找工作室做,直接让工厂打版!每款几个码分别下单,各样都先做一小批出来。”
    稍事一顿,他耐心的向她解释道:“我都打听过了,工厂打版质量有保证,比外面零散的工作室啊版房要好。”
    他说着,唇角咧开眼底笑意加深,又是那副逗弄小朋友的神气:
    “咱们先投石问路看看市场反应,好销的咱们就下单做大货。如果反响都不错,媳妇儿,我以后就跟你混了!”
    他说完,望着她笑。深眸熠熠充满了宠爱之意。他这是给她鼓气。实际上,钱哪那么容易赚呢?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品牌进入市场,前期亏损是必然的考量。
    尤其以他们目前的状况,跟着样衣一起直接下单生产,即使只是小批量也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可他乐意!真要打水漂就打水漂吧,哄她亏点小钱,他还亏的起。
    桔清听见他的话,抿着嘴笑克制不住。她脑子里的生意经很简单——
    设计出来感觉满意,自然就需要投入生产。至于卖不卖得出去,赚钱还是亏钱?那都是做生意所必要承受的结果,对此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少有历练,她的生意经是一条直线,中间没有弯绕。
    “待会我再拿给璇姐看看。”她说。
    其实这其中有很多秋璇都有看过了,但如果要下单批量生产桔清觉得还是应该再给她瞧瞧,知会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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