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沈岁和吸了下鼻子,“当然是病了。”
    裴旭天:“……”
    “炎症?”裴旭天问。
    “嗯。”沈岁和摁了摁太阳穴,“前些天喝酒喝多了。”
    “成吧,沈律辛苦。”
    沈岁和嗤他,“虚伪。”
    裴旭天不想再跟他扯出差喝酒这种事,扯到最后一定是自己不占理。
    于是话锋一转,话题再次回到江攸宁身上,“我还真挺羡慕的。”
    “嗯?”沈岁和瞟他。
    “江攸宁这种,宜室宜家。”裴旭天说:“原来还觉得她念老流氓不太行,现在觉着她可能隐藏了什么我不知道的技能。”
    “狗屁。”沈岁和嗤道:“哥大的老流氓也不是想念就能念的。”
    国外名校一年的llm,很多时候没有含金量。
    往往多出点儿钱,有人际关系,英文水平高点儿就能申请上。
    有时候不如国内顶尖大学的研究生。
    只是说出去好听——海归。
    不过确实如沈岁和所说,哥大的llm也不是说念就能念的。
    只是裴旭天觉着,江攸宁这会儿的成就不太能配得上沈岁和。
    所以下意识就把江攸宁划到了草包美人那一挂。
    “但好歹是华政的本科。”裴旭天啧了声,在沈岁和的死亡注视下及时收声,换了个方向调侃自己,“你也知道,我这人平常最看不上草包美人。”
    “哦。”
    “尤其是没文化,还喜欢仗着自己好看就为所欲为的那种人。”裴旭天说:“我们家阮言就不一样,有学历有能力有事业,长得还好看。”
    “哦。”沈岁和应得极为敷衍。
    “当然了。没有说你家江攸宁不好的意思。”裴旭天笑:“你家江攸宁脾气真特好。”
    沈岁和:“……”
    “会说话就说。”沈岁和睨他,“不会说话滚。”
    裴旭天:“……”
    他忽然勾唇笑了,“不是你说的么?跟她结婚是因为她乖……”
    后边的话还没说出来,沈岁和一脚踩在他新定制的皮鞋上,疼得裴旭天龇牙咧嘴,话也随之消音。
    江攸宁的声音在厨房门口响起,“外面来人了,裴律,好像是你朋友。”
    裴旭天:“……”
    他心咯噔一下。
    哀怨的目光投向沈岁和,结果对方脸色不变,顺着江攸宁的话说:“客人来了。”
    裴旭天略显慌张的的应了两声嗯,然后出门。
    路过江攸宁时,都不敢看她的目光。
    江攸宁只是随意地瞟了沈岁和一眼,也往外走去。
    只是,那一眼包含了太多太多东西。
    看得懂的,看不懂的。
    沈岁和忽然出声喊她,“江攸宁。”
    江攸宁的脚步顿住,回头看他,“嗯?”
    神色一如往常,恬静温和。
    正午的阳光落在她眉眼之间,闪烁的光点在她脸侧跳舞。
    沈岁和朝她晃了晃杯子,“喝水吗?”
    江攸宁摇摇头,“不了。”
    -
    江攸宁坐在二楼阳台的摇椅里,半闭着眼睛假寐。
    窗户开了一扇,正午温和的风吹过她的眼角眉梢,吹过她的黑色长发。
    这里正对着宽阔的高尔夫球场,一群人正笑着闹着往球场走。
    声音喧嚣。
    她坐在那儿,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转来转去好像也只有那几个字——因为她乖。
    倒也不是觉得这句话有什么问题。
    她之前想了很久最终想出来的,也是这个答案。
    因为她脾气好,乖巧温顺。
    温顺。
    这种形容词像在形容家养的猫狗。
    一点儿都不像个人。
    可自己想出来的和从别人口中听见,又是不一样的感觉。
    在裴旭天眼里,她又是什么?
    沈岁和的太太?
    怕是沈岁和的玩物。
    一个不太值钱的小玩意儿,一旦她不乖了,就立马失去了价值。
    呵。
    真幽默。
    江攸宁勾着唇角,似笑非笑,眼角有些湿润。
    “原来你在这儿啊。”一道温和的声音传来,搅散了江攸宁的困倦和胡思乱想。
    杨景谦疾走了几步,给她面前递了杯温牛奶,“我在一楼找了你很久。”
    江攸宁回头笑,“二楼太阳好,我来晒会太阳。”
    “我还以为你去房间休息了。”杨景谦说:“他们去打高尔夫了,我不会,就想着来找你聊会天。”
    “嗯。”江攸宁应了声。
    她向来不是热络和主动的性子,在人群中也永远是最慢热的。
    这会儿也不知道聊什么,只能等杨景谦先开口。
    杨景谦坐在她对面的摇椅上,没有先叙旧,而是将牛奶往她面前又推了推,“先喝点牛奶吧,不然一会儿凉了。”
    江攸宁捧着牛奶,抿了一口,略显拘谨。
    “你毕业后去做什么了?”杨景谦问。
    “申请了哥大,在那边呆了一年。”江攸宁说:“之后回来做了法务。”
    “法务啊。”杨景谦沉吟了会儿,兀自笑了,“我以为你会去做诉讼。”
    “嗯?”江攸宁眉头微皱。
    杨景谦看她表情不对,立马解释道:“我没有看不起法务的意思,只是我一直都觉得你的性格特别适合诉讼。”
    “哦。”江攸宁思考了会儿,“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她自小就不是个能言善辩的人,学法也是受了慕承远的影响,很小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背法条特别快。
    后来上了大学也想过当诉讼律师,但因为种种原因,她还是选择做了法务。
    很多人都说她适合做法务。
    性格佛系,相处慢热,做事稳妥精细。
    这是第一次。
    有人觉得她适合做诉讼。
    “你那会儿模拟法庭的时候,打感情类纠纷案件特别好。”杨景谦打从心底里佩服她,“你的共情能力是很多人都比不上的,所以我觉得你适合做诉讼。”
    “昂。”江攸宁笑了下,“但又不是每次都能碰上感情类案件。”
    小实习生去了律所,怎么可能挑肥拣瘦?
    人家给你派发什么案件,你就得做。
    不行?
    那人家可以换别人。
    这就是职场的残酷生存法则。
    因为初入职场的实习生不具备不可替代性。
    况且,共情能力强是一把双刃剑。
    身为代理律师,必须坚定不移的客观站在当事人立场上。
    一旦共情太深,她就没办法公正。
    再说了,擅长处理情感纠纷?
    呵。
    她现在连自己的感情问题都处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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