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我想不出你别的用途了,但还记得你小时候谈恋爱很乖,怎么样,和我再试试?」
    他还说:「我感情空窗期,正缺一个呢。」
    ……
    感情空窗期。
    正好沈昼叶离得又近,按他的话说又合他胃口,家也离得近,按婚恋市场的话来说,过年不用两头跑。
    沈昼叶这棵回头草,吃起来应该不错。
    沈昼叶想起陈啸之将自己往肩膀上揽的时候,她感受到的温暖,突然觉得自己这样挺惨的——连这样浪荡糟糕的陈啸之,对她而言,都有着无尽的魅力。
    沈昼叶那一瞬间,感到了极致的委屈。
    她不明白陈啸之对她来说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着这样强大的吸引力——而陈啸之如果要求复合的话,沈昼叶几乎无法拒绝。
    沈昼叶:“…………”
    那毕竟是初恋。
    沈昼叶想起自己父母几乎如诗歌一般的爱情。沈妈妈讲述过沈爸爸的笨拙和单纯,爸爸的车接车送,他们的那辆把沈昼叶从医院接回来的老福特。她讲述了自己婚姻的十六年,他们夫妻的深情,讲述过她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可是。
    沈昼叶怔怔地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那样的爱情,大多数人都是要妥协的。
    ——她已经算是幸运了。
    沈昼叶深呼吸一口,努力洗脑自己:叶叶你已经很幸运了。
    第95章 哪个男人能无师自通地照顾……
    -
    沈昼叶和周院士约了个比较靠后的时间。
    周院士和她聊一聊的愿望非常强烈, 只是身体条件不允许,医生禁止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过度劳累,而他平时其他的事务又太多了。沈昼叶总记得自己的导师身上压着近二十个名头, 各种协会的主席与副主席的名号, if极高的期刊编辑甚至主编, 他的身上无数关系盘根错节。
    令人想起年老古树上缠绕的藤蔓。
    那是成为领头人、成为泰斗的必然结果。世界会对他们投以认可的目光,并将所有的荣誉加诸他们身上。
    这几乎是每个科研工作者的梦想。
    金钱,功名。优越的人才引进政策。头衔。万人敬仰。国自然甚至973经费。在学校的优惠。甚至小到走进陌生高校时的车接车送。
    ——李磊,就想要这个。
    或者不如说,是个科研工作者就想要这个。
    学校里有基金评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其实有点学术垄断的意味, 人脉是重要的资源, 名气更是。
    周院士的名头所向披靡, 这也是李磊至今没有离开他单干的原因。
    沈昼叶至今记得她参加一个国内的会议时,有院士被邀请而来。那些院士人人都有个专属的志愿者照顾起居, 负责接送至机场, 更有甚者老师全程陪同。
    沈昼叶作为工作人员不必全程陪同,但是确实在会场主动帮一个姓林的科学院院士拎过行李箱。
    那时林院士不住推拒,对她说:“不用,我自己来就好了,真的不用。”
    然后他又笑了笑,对这个小后辈道:“放下吧, 我自己来就好。”
    ……
    沈昼叶约好时间后,躺在床上睡了一觉。
    她再醒来时满室金红的阳光,下午四点钟。
    沈昼叶安静地躺在床上,任由温暖橙红的阳光落满全身,然后睁开眼看向远处恢弘壮丽的夕阳。
    柔软的被褥里有一股新近晾晒过的阳光气味, 还有几不可查的洗衣粉香气,应该是陈啸之在她生病时洗过。
    ……陈啸之。
    沈昼叶想起这三个字,愣怔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她因为花蚊子而肿高的胳膊,想起陈啸之给自己抹药的样子。她反应一向有点迟钝,却至今都能感受到陈啸之触碰自己胳膊的手感。
    温暖柔软,就像他年少时一样。
    也行……吗。沈昼叶呆呆地想:行吗?
    能接受这样的人吗,沈小师姐躺在床上自己问自己。
    其实是可以的。
    世俗逼迫人妥协。
    上不了好大学就要退而求其次,能有大学上就不错了;上研究生也要妥协,调剂;毕业了就要找工作,能养家糊口就不错了,最好是公务员或是有编制的教师,女孩子工作稳定好找老公呀。
    到了年纪就该结婚了。相亲世纪佳缘百合,长辈恨嫁的眼光看着每一个男男女女:不喜欢也没关系,合适就行了,你看那个人工作也有能力,也配得上你,能有那么一点火花都像是上天的恩赐。
    这世上有多少人,能与相爱的人结婚呢?
    沈昼叶的人生走到现在,除了自己的父母外,几乎没有见过这样幸运的人。
    大多就是在天平上称一下,调下砝码,近视对麻子,砰一声互抵。年少时做过的少女梦就像没存在过一样。二十五岁的她朋友们该相亲的去相亲,该妥协的去妥协,遇到渣男深夜买醉的也有,渣了对方引吭高歌的人也有,磕磕碰碰,回头一看,付出一期的感情其实配不上任何一句美好的情歌。
    到最后只剩一句霉霉新单的歌词——look what you made me do,看看你让我做了什么。
    ……都是要退步的。
    怀春的少女和女孩们终究要忘了公主之城,忘了梦工厂迪士尼和皮克斯,那些造梦的、如花一般的向往之地。
    成为截然不同的人。
    而沈昼叶,的确已经算得上幸运。
    毕竟如今她仍旧对陈啸之有着感情,陈啸之也愿意付出。
    ——虽然不对等,但总是有的。
    有的。
    沈昼叶抽了下,无意识地捂住了胸口,想起自己过去的十年。夕阳耀着她的眼睛,沈昼叶看见远处广袤天空与火红燃烧的西天云雾,与她小时候抬头所见到的别无二致。
    下一秒,门上笃笃地响了两声。
    “起来没有?”陈啸之带着丝得意和嚣张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起来的话我跟你说声,今晚晚饭我不做了。”
    沈昼叶已经连着吃了自己老师数日,闻言一愣,直觉以为他要饿着自己。
    沈昼叶认真地问:“那我们一起订外卖吗?”
    陈啸之在门外说:“不准吃外卖。穿衣服,带你出去吃。”
    沈昼叶一愣:“唔?”
    “在家就饿着你。”陈教授充满恶意地道:“快穿,给你这个磨蹭鬼半个小时。”
    沈昼叶一咕噜爬了起来:“吃什么鸭!”
    “想吃什么吃什么。”陈啸之停顿了下,问:“广东菜有意见吗?”
    沈昼叶:“虾饺?”
    “……”
    沈昼叶问:“鸡爪?”
    陈啸之说:“那是早茶……不过也行吧。”
    “快出来。”陈啸之声音听起来心情不错,道:
    “在家就饿着你。”
    “……”
    这哪里是人话,沈昼叶飞快爬起来穿衣服。
    半个天空染成凤尾花的颜色,如火夕阳镀在沈昼叶的身上,沈昼叶套上薄t恤,用力拍了拍自己有点苍白的面颊。
    还是漂亮点好,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
    陈啸之自己都说了,看上的就是这张脸了,万一难看,他是不是还要捡回那种狗狗的态度。
    “……”
    沈昼叶着实不愿意被怼,便垂下眼睫耙了耙头发,将不太服帖的头发顺顺地理在了脑后,以带小星星的小皮筋扎起。
    那一瞬间,沈昼叶忽然想起许多许多年前,小昼叶还小到能骑在爸爸脖颈上时,沈爸爸对女儿说过的话。
    「宝宝。」
    她父亲的声音模糊而温暖,在如风的暖阳中化开。
    「……你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她父亲的声音微微一停,又对年幼的女儿温柔地、哄她般地说:
    「宝宝,最好的。你知道最好的是什么吗?」
    小昼叶神态像个小大人,声音却奶里奶气,问:「是天花板上你新给我贴的星星吗?」
    沈青慈笑了起来,对女儿摇了摇头:「不是。」
    「那……」小昼叶揉了揉腮帮,呆呆地问:「那就是只只省下零花钱给我买的麦当劳甜筒?」
    她父亲笑了起来,美东的阳光下,小昼叶细白的小手指抱住父亲硌手的胡茬,嫌弃地蹭了蹭手。
    沈青慈道:「有点近了……别拔爸爸胡子,惯得你。」
    小女儿笑了起来。
    沈爸爸把她颠了一下,国家一级顺杆爬运动员小昼叶卷卷的头发中栖息着蝴蝶般的阳光,又惊又喜地咯咯笑。
    沈青慈温柔地道:
    「最好的,是爱你的人会送到你手里的东西。」
    夕阳穿透梧桐树叶,她人生第一辆带平衡轮的、粉蓝色的自行车躺在草坪上。那时她父亲目光慈祥,望向年幼稚嫩的女儿,又望向门廊下坐在扶手椅里晒太阳的妻子。
    ——鲜活、温柔,灿烂得像一颗特定时期的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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